當創業難以為繼,應選擇「轉型」還是「結束」?
創業項目什么時候應該堅持,什么時候應該轉型,什么時候應該結束,是我們常常思考的事情。
「徹底轉型,然后重生」的例子常常在互聯網創業領域傳為佳話。比如 Twitter 的前身是播客平臺 Odeo,企業軟件 Slack 的前身是開發 Flash 網頁游戲的 Tiny Speck。Twitter 和 Slack 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所以「徹底轉型,然后重生」是件好事,對吧?
其實,我并不覺得。尤其是,我不想讓創業者們覺得,當他們自己最初的創業主意失敗的時候,「徹底轉型」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因為我覺得,讓難以為繼的創業公司干脆結束,然后從一張白紙另起爐灶從頭再來,或許是更好的主意。
特別要注意的是,這里不是在討論業務的小轉型。因為調整同一個產品的商業模型,或者向同一批用戶出售稍有不同的產品,或者為產品找到新受眾群體,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這些情況并不是「徹底轉型」,而是每個創業公司都會遇到的進化過程。
我在討論的是那種艱難的、徹底的企業轉型。產品、市場、業務模式全都改變了,基本上等于從頭再來。
我想說,我不確定這種「徹底轉型」適合所有創業團隊。
原因如下:
當你創業的時候,融到了一筆錢,接受了股權稀釋,有一批投資人支持你和你的想法。你靠著最初的創業想法,組建了一個團隊。
如果這個創業想法失敗了,你轉型去做另一個主意。你就不得不帶著原來的投資人、團隊成員和被稀釋的股權去開始新的業務,但他們未必對你新的創業想法,具備與之前同等的熱情。
這幾個問題里面,團隊成員總是可以更換,所以這個問題雖然存在,但不是最大的。最大的問題還是原來的投資人,股權稀釋的問題。
如果你選擇進入「徹底轉型」的過程,你可能會遇到原來的投資人不再愿意支持你的新業務,或者對你的新業務不感興趣,只是希望自己的財務不受損。
但是,更大的問題是,你會帶著被稀釋的股權進入新的創業階段。我不太理解,為什么會有創始人愿意用一家不是 100% 擁有股權的公司,開始新的創業。這就像是,剛開始創業就要背上完全沒必要背著的包袱。
當然,在公司銀行賬戶里有現金,團隊也是現成的狀態下開始創業,肯定是有吸引力的。而把投資人的錢按協議還回去,然后從一張白紙重新開始是困難的。這我能理解。但是,更難的路徑常常也是最佳的路徑,而容易的路徑常常是更難走下去的。
如果你曾經從一張白紙開始過創業,我就相信,你完全可以再來一次。而且,從頭再來一次,你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創建公司,可以找到你想要的團隊成員,找到你想要的投資人。
很多創業者選擇「徹底轉型」,是覺得這展現出他們對投資人的「忠誠」態度,但我從來對這種想法不買賬。從我自己做投資人的角度看,這種不明智的忠誠也是要不得的。
關于種子輪和早期階段投資的真相就是,失敗率高得嚇人。在 USV,我們的每一筆投資,在創業者失敗時都會及時清算。比 USV 做早期投資更早的 Gotham Gal 清算率甚至比我們還要高。
所以,早期投資人應該習慣遇到失敗。這本來就是早期投資商業模型的一部分。我們之所以能接受這么高的失敗概率,是因為我們相信會遇到那種萬事俱備的情景:對的創業想法,對的時間,對的團隊,對的投資人以及對的執行。
盡管,「徹底轉型」也可以遇到這么多「對」的情景,但是我不覺得,它和從一張白紙開始會是同樣等級的,因為「徹底轉型」時畢竟會背上很多舊的包袱。
我最不喜歡的就是,創業團隊轉型去做一些我不敢興趣的事情。更糟糕的是,創始人自己對轉型的業務也沒有足夠的興趣。
所以,我的觀點是:如果你創業失敗了,那么接受它,宣布失敗,處理好后續事宜。把公司關掉,按協議把錢還給投資人,撕掉已經無效的股權協議。接下來想做什么事情就去做。如果想開始新的創業,那就從頭開始,盡可能多保留股權。如果是做其他事情,盡管去做就好。
創業不是簽了賣身契。但我跟一些人在一起交流時候,發現他們就帶給人這種感覺。這太糟糕了。我鼓勵每個在創業領域的人,拒絕這種想法,當你們難以為繼的時候,別去想什么「徹底轉型」,而是結束,然后專注于新的事情。有太多事情可以選擇去做了,每個人都應該確保自己在做對的事情,真的感到興奮的事情。
在我看來,任何事物或想法,只要是它阻礙我們做自己真正感到興奮的事情,就應該被廢除。
標題:Pivot or Fail?
作者:Fred Wilson,Union Square Ventures 聯合創始人
原文:https://avc.com/2018/11/pivot-or-fail/
翻譯:郝曉茹 / 光澗實驗室(lightstream0)
本文由 @郝曉茹 授權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作者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作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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