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外包,我曾埋過的12個坑
滿大街都是想要改變世界的創業者。從一個idea做到到一個真正的產品,是一條充滿各種坑的道路。本文為接包方(互聯網自由職業者、外包團隊和兼職人員)與創業者發包方而寫,僅適用于一般的創業外包項目,且通篇都是個人經驗,僅供參考。歡迎經驗更豐富的同學指正和完善。
一、背景
由于政府的鼓吹,互聯網創業進入了類似“上山下鄉”的癲狂狀態。滿大街都是想要改變世界的創業者,販賣創業的咖啡廳也越來越多。
CEO一多,干具體活的人自然不夠了。于是創業外包一片紅火。傳統行業創業者的加入,更把創業外包的需求推向空前。
然而創業外包市場由于甲乙雙方的糟糕表現,已經變成了一個甲方無理要求、乙方坑蒙拐騙、雙方相互扯皮、市場沒有贏家的局面。10個項目外包出去,最終上線當成產品運營的,不到3個。什么原因,下面開始分析。
二、風險分析
從根本來說,創業和外包是對立的。創業,做的是產品,用戶體驗是必備因素;而外包,首先追求的是功能,用戶體驗是次要的。IT外包的產生,原本解決的就是功能、流程和信息化問題,做的不是創業產品。
換個角度,我們常聽說產品是創業者的孩子,那孩子的出生和成長,自然就不該由外人代勞。
對風險我們是這么定義的,所有可能造成發包方和接包方無法共贏的因素,都是項目外包潛在的風險。
從風險的來源上簡單分類,包括來自發包方的風險、來自接包方的風險和來自雙方協作問題的風險。
1、來自發包方的風險
創業者甲方找外包,總希望“找個靠譜的團隊”。但是如果甲方自身不靠譜,外包出去,不僅可能會給乙方帶來損失,同時也是創業項目發展的隱患。甲方不靠譜的行為包括:
坑1:有一個idea就認為萬事俱備,只缺一個寫代碼的,開發起來很簡單
嚴格來講,只有idea的還不算真正開始創業。大多數人在咨詢了一圈外包之后就放棄了,或者少量投入之后不了了之。許多創業者不知道從idea到能開始寫代碼之間,還有巨大的工作量要做。
對那些“只缺一個寫代碼的”的發包方,有經驗且靠譜的接包方一般都會婉言拒絕,因為陪這類創業者耗不起。而有這種認知的創業者,其實也最容易受騙。
因為他們沒有能力篩選合適的接包方,易受報價高低和接包方的銷售能力的影響,并且不清楚外包交付的結果是什么,無法鑒別交付質量的好壞(創業者有風險),也沒有技術使用能力,項目完成后脫離接包方就沒法把控。
坑2:架構宏偉,功能貪多求全,多個產品端同步開發
這種觀念通常會在傳統行業創業者身上出現。在參考了很多應用之后,他們提出一個非常宏偉的構想,網站、APP和微信全都做。很多人甚至還自己寫了一個“描述功能”文檔來尋找外包。文檔中通常用諸如“平臺”、“大數據分析”、“統一管理”這些宏觀的詞匯來描述。
接包方要建議減少功能那是不行的,以為每一個功能都是,創新的亮點,是核心競爭力。對于這樣的甲方,接包方要么報一個高價,要么說服甲方分階段開發。如果說服不了就只能拒絕了。高價承接項目的,及時能順利交付,產品上線,一般的創業者也沒辦法順利運營。因為這種項目超出了他們的服務能力和運營能力,很多功能屬于對用戶的“過度承諾”。
坑3:以甲方自居,認為花錢后什么都不用管,接包方應全權負責
產品是創業中最不能省事的一件事,很多創業者為了省事,把這個工作完全外包給了乙方,并且認為自己出錢就應該得到全方位的服務。在其他市場,這也許沒錯。
但是創業外包,產品是創業者的,不是接包方的。接包方全權負責,很難有創業者滿意的結果。如果創業者再有以甲方自居的態度,尤其直接對工程師表現出這種太多,極有可能換來的是接包方撂挑子不干。
坑4:壓低預算,用最少的錢做最多的事情
創業早期資金有限,很多創業者的做法是能省則省。這固然可以理解。但是在不能省的地方還想法設法的省,就會埋下隱患。很多接包方為了接項目,不惜報出很低的價格,圖省錢的創業者再比價選擇。最終雖然確定了合作關系,接包方也會因為“做這個項目不太值得”而不會付出很多熱情。
偏偏這類創業者甲方在付錢后通常還會想法設法讓乙方多做工作,如讓UI設計師“順便”設計個logo,讓工程師增加個功能。這種情況下,接包方如果是個中小型團隊,很難有好心情做好項目。
坑5:誠信問題
創業者甲方的誠信問題報延遲付款,拖欠款項,延誤驗收等。甲方一旦出現誠信問題,接包方應暫停工作,減少可能的損失。
2、來自接包方的風險
創業外包中,接包方因為比發包方更了解產品設計和技術開發,因而有更多的主動權。創業外包市場上的接包方包括兼職個人、兼職團隊、自由職業者、外包工作室、小型外包公司、大中型外包公司這幾種類型,外包報價通常逐級遞增,外包風險也逐級降低。但是靠譜靠譜,與接包方的類型無直接關系。下面是接包方的一些不靠譜行為。
坑6:什么項目都能做,不問需求先承諾
無論多大的接包方,都會有擅長和不擅長的領域。且不說不同項目的技術實現有多少差異,分別需要什么積累。僅從產品來開,領域不同,產品不同,對產品經理的要求也不一樣。而多數接包方,都不會有不同領域的產品經理。
事實上,一般的接包方都只有一兩個產品經理,甚至只有項目經理。因此什么項目都能做的接包方,更大的可能是什么項目都做得不太好。
坑7:整包項目沒有完整的產品設計和交互設計
其實這點不能算做接包方不靠譜的表現,只能算是一個潛在的風險點,因為絕大多數的技術開發接包方,這一點都沒能做得太好。
外包項目沒有產品設計和交互設計,細節上就“死無對證”。最終交付的產品有沒有用戶體驗的細節,就完全由接包方的職業操守來決定了。
許多接包方在與創業者溝通需求后,很快出大部分的UI設計圖催甲方確認,甲方看到設計圖很漂亮就確認了。做完后才發現與期望結果相差太遠。因為設計圖沒辦法體現所有細節。有這樣的案例,創業者驗收時發現用戶的登錄密碼是明文顯示的,于是和接包方對峙,接包方以未事先說明且經理過甲方確認為由不予修改。
坑8:未充分評估就承接項目,實現過程不與甲方溝通
由于創業者甲方提出的外包需求通常都不太明確,如果接包方未進行詳細的了解和充分的評估,項目很可能因為存在技術難題或工作量黑洞而失控。
此時雙方如若及時溝通,尚能適時止損,否則項目極有可能爛尾。接包方不主動溝通,也是項目扯皮的主要原因。
坑9:誠信問題
接包方的誠信問題通常表現為謊報案例、謊報團隊實力(包括團隊人數和資歷)、虛抬報價、多方轉包而不告知甲方、一再延期等。對此甲方應謹慎鑒別,一旦發現接包方的誠信問題應立即終止合作,及時止損。
3、來自雙方協作問題的風險
創業外包中,接包方和發包方要有很好的協作才能共贏。大體上,需要雙方協作的工作有三部分:產品設計的協作、外包工作范圍和結果的共識以及外包過程中的充分溝通共同管理。三部分工作都會有各自潛在的風險。
坑10:產品設計協作風險
創業者需求不明確,項目功能貪多求全
如前所述,這屬于甲方不靠譜的表現,這樣的甲方將極大提高接包方做產品設計的難度,雙方很難協作出一個好的解決方案。
需求溝通不充分,產品確認不嚴謹
在產品設計階段,創業者與接包方需要充分溝通,一再進行細節上的確認。如果接包方給出的是一個大概的產品方案,創業者也恍恍惚惚的完成了產品確認,最終的交付極有可能不會令創業者滿意。
坑11:工作范圍和結果未達成明確共識造成的風險
工作范圍不明確
創業者需要接包方做哪些工作,或者接包方能為創業者做哪些工作,需要在雙方合作前達成共識。一些不易覺察的工作,例如接包方幫創業者開通各種賬號、購買域名、備案和配置服務器、對創業者招聘的員工進行輔導、培訓,產品上線、搜索引擎提交、維護期外的技術咨詢等細節工作,并非是默認接包方應該做的工作,對此,甲乙雙方需達成共識。
對結果的預期不一致
外包開發最后交付什么樣的成果,甲乙雙方必須有基本一致的預期,包括交付物、產品功能、技術性能和產品體驗等。
許多外包項目甚至連驗收標準都不具備,乙方覺得沒問題,甲方覺得很失望,項目由此出現扯皮。對此,乙方作為知情方,應在確定合作前了解和管理甲方的預期。
坑12:過程管理風險
工作不分階段,溝通機制不暢,過程管理缺失
在外包開發的過程中,無論是接包方還是發包方,都有可能發生變動。發包方可能會有需求上的調整,接包方可能會有人員上和時間上的變動。
如果雙方沒有通暢的溝通機制,不對過程進行管理,最終結果就會與預期目標有偏差。
三、風險應對辦法
創業外包是一條充滿各種坑的道路。除了前述風險外,還可能存在合同風險等其他方面的風險,一一羅列,完全可以寫出一篇詳細的行業風險報告。
列出風險,并不是要將路堵上,而是讓我們在前進的時候能夠繞過那些已知坑。如何繞過,寫下這篇奇長無比的文章對我也是一個嘗試。
知道坑在哪里和能繞過這些坑,就像從一個idea做到到一個真正的產品一樣。
本文由 @小圓桌(微信:damitao2333)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我覺得要想做好一個產品,自己又實在還沒有足夠的技術能力去開發的話,外包出去做也未嘗不可。但是必須對為什么要外包,外包可以做什么,自己還需要去做哪些技術開發以外的準備或者工作等等這些問題有清晰的認識。如果認為做產品就單純只是開發出一個東西,那還是不要做了。
個人認為,創業與外包的最佳結合是快速實現MVP,以最快的速度去驗證最核心的業務和想法。
推進一件事情往前走,不斷地產生有效可見的結果,比起謀劃一個所謂的完美產品,但卻遲遲沒有任何進展,這兩者的最終結果,一個是一系列的積累,不管最終成功還是失敗了,但是肯定是積累到了東西,另一個可能是一個巨大的失敗和損失,而且還一無所獲。
同時,參與到與外包實現方的更多溝通和解決問題的過程中,將是一個寶貴的學習機會,如果項目交給實現方后,就覺得不用再管的,簡直是極大的浪費。
說了這么多,總結不就那么幾個字。我們就是漢堡中間的肉,你能怎么樣,等著被咬唄!掙扎啥,客戶就是上帝
不敢茍同,外包的市場可以說和招聘差不多,招聘出現了像拉勾、boss直聘等對原本招聘方式和平臺帶來了不少實質性的改變的產品,但外包市場目前還沒有產生類似對原本市場帶來實質性改變的產品。我覺得這需要一個新的平臺,真正地去改變大家長久以來,習慣遷就于各種不合理的行為,而不應該還一味地繼續遷就。
我的上一個公司也是外包公司,當時作為前端,還要幫助項目組負責流程圖、原型設計,我的感慨跟兄臺一樣,其實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甲方需求不明確,好多自己都不知道產品要做成什么樣子,乙方,當然作為要賺錢也是什么活都接了
如果一個創業產品,需方明確要通過外包先做一個MVP的話,我覺得可以在產品階段把把關,還是可以的。
MVP的需求應該還是可控的,這時在產品階段做得更嚴格一些,后面的很多事還是不難開展的,對于最終的結果也可以更好的保證。
如果覺得這可能延長了產品階段的時間,但是個人覺得產品階段時間雖然比起原來有所延長,但最終項目完成所需的時間未必也會更多,甚至有可能反倒比原來急著做開發需要的時間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