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們應當如何應對專利危機
增哥導讀:新興的中國企業只有兩種選擇,第一,放棄海外市場,第二,繳納專利費。無論中國企業如何選擇,都是外國專利權人的勝利。
高通反壟斷專利之爭尚未落下帷幕,小米“出?!庇《炔痪帽阍庥鰫哿⑿趴嗟热甑摹皣纷杞亍保o接著貝昂因炮轟小米搶奪凈化器專利的小偷行徑而被推到輿論的風口浪尖。一波未平,又起一波,觀察者們多覺“山陰道上,應接不暇”。但“看戲”之余,我們不得不承認,中國新興的本土產業正面臨著嚴峻的專利挑戰。 積水成冰,非一日之寒 圍繞中國企業頻頻發生的專利戰,原因多多。其中的主要原因包括中國法律專利保護體系不完善, 以及政府過多干預造成知識產權政策往往讓位于民族產業的保護政策等。 中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一直以來遭到國際社會詬病。在國內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成本偏低,而維權成本高、周期長、收益低,以至于中國專利侵權事件頻發,侵權者存在僥幸心理躲避被追究的事件比比皆是。 中國作為后起的工業國家, 技術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差距很大,尤其是核心技術大多依賴國外進口。因此,中國政府比較傾向于“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要有包容性,要考慮發展中國家企業的發展機會,要防止知識產權濫用導致發展中國家的企業和消費者被剝削,從而最終導致國家整體經濟利益受損”。這種論斷究竟合理與否,暫且不論;但在實踐中,確有政府試圖通過反壟斷等手段壓低外國專利在中國的價值,對本土企業實施傾向性保護措施的嫌疑。 在微軟并購諾基亞一案中,歐盟和美國反壟斷部門對這項收購均無條件予以放行,但中國商務部卻給了附加限制性條件批準,其中有一項限制條件便是收購之后微軟不得提高其專利費用。國家發改委調查IDC反壟斷案,最終也以IDC承諾降低許可費等眾多條件而終止。高通反壟斷案中,據消息人士說, 最終處罰結果包括大幅降低專利費金額。這三個案件都或多或少涉及到中國企業的投訴。這樣依靠行政手段對專利權人的施壓, 盡管短期看有利于中國國內企業, 對中國盡快成為創新社會并非好事。 全球化時代專利保護地域性, 但跨國公司會有全球性戰略安排 這也就不難明白為何愛立信沒在中國直接對小米提起訴訟,而是“守株待兔”了三年才在印度下手。愛立信一定是估計到在中國訴訟可能遇到的地方保護主義和國家保護主義,甚至還可能會被反咬一口。這也是為什么現實中許多中國企業不支付專利費,但外資企業很少在中國提起訴訟的原因。 政府在過去若干年對知識產權弱化保護的初衷是為民族品牌進行研發和提高自身實力爭取時間、創造機會。這也靠成了企業的一種路徑依賴——既然中國企業已經以較低成本獲得了核心技術,它們就沒有動力投入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去提高創新能力。看看小米持有的專利數量,就不難回答這個問題。然而,如果中國企業不加大投入以掌握真正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又不愿意支付專利使用費,走出國門后企業只能陷入專利糾紛的泥潭。 小米并不是第一家在走出國門后遭遇專利危機的侵權企業。2010年,深圳“基伍”被愛立信和諾基亞起訴。這兩大手機生產商的一紙訴狀,讓當年的基伍猝不及防,幾乎一敗涂地。 另一方面,中國現也不乏知名企業如華為、中興等,開始斥巨資加強對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建設,他們也開始對知識產權保護產生了強烈需求。而同為中國企業,政府似乎沒有再偏袒哪一方的必要。因此,最終結果必然是中國新興企業將會面臨更多專利糾紛。 新興企業能否找到合適方法應對專利危機,從大的方面說,決定著中國能否從“中國制造”走向“中國創造”,從小的方面說,關系到新興產業中每一個中國企業的前途命運和發展前景。 專利是所有新興企業不得不邁的一道門檻。要應對專利危機,技術和法律兩把利劍缺一不可。新興產業既要加大創新投入、增強創新能力,同時又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妥善處理專利糾紛。 從法律來說,國家和政府應當嚴格執行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除非在極端情況下如專利蟑螂訴訟,否則不應隨意妥協。在企業層面,新興企業無論是在國內經營還是走出國門,擁有一只專業的法律團隊進行專利運作是非常必要的。在新興產業中,專利交易不可避免,即便是創新能力非常強的企業,也需要從其他企業購買專利增強自己產品的競爭力。以高通為例,它雖是一家無線通信技術和芯片公司,據說其聘請的律師比工程師還多。 中國企業,特別是新興的技術密集型企業缺少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更缺乏保護能力。單靠政府力量不可持續,也不利于中國企業“走出去”。當下,要想順利走出去,中國企業一方面要重視保護自己研發的專利技術,另一方面,也要確保準確評估走出去的法律風險, 確保能夠運用法律武器在專利糾紛中保護自己。在中國,高通和愛立信這樣的企業收取足額的專利保護費并不容易。但在中國境外,這些外國企業非常擅長利用法律武器對付中國企業,這種情況下,中國企業只有兩種選擇,第一,放棄海外市場,第二,繳納專利費。無論中國企業如何選擇,都是外國專利權人的勝利。 作者:陶景洲;轉載自:財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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