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歪了的“微商“,急需回歸社群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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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寫了一篇有關于微商的文章,結果引得無數“微商”們不干了,紛紛表示要問候艾瑞克的祖先們,這里艾瑞克表示你們太客氣了!先說說為什么本文一開頭,艾瑞克為什么要給“微商”這兩個字加上引號。

在上一篇《潑一盆冷水:熟人生意早就不存在,微商根本是個偽概念》一文中,其實已經對這個問題做過解釋,微商起于代購和達人推薦,興于面膜,最后毀于代理。從狹意上講微商曾經是存在的,但是后來在發展的過程中,逐漸的變味了。這里的兩個引號其實所代表的就是指“偽微商”們。

代理模式是微商的“潘多拉之盒”

代理模式其實由來已久,無論是傳統產業,還是曾經的電商平臺,都充斥著大量的代理。只不過在電商平臺,那些代理多數是通過交會員費讓廠家代發貨為主的,許多平臺上的C店可能連庫存都沒有,這就是為什么大量的C店產品和圖片幾乎都是一樣,這些今天就不做深入討論了。

回歸到微商代理上來,為什么微商的代理能夠引起那么多的反應,而曾經的C店代理卻不怎么被人所關注呢?原因主要有三個方面。

第一個原因是微商代理的進入門檻低,這里主要講的是技術門檻。C店代理的會員費其實并不高,就只有百十來大洋,但是技術門檻卻很高,無論是從網絡工具的使用、攝影以及美工等各個方面都有要求,這些是橫在C店代理面前的第一道攔路虎。

而反觀微商的代理,囤貨的資金雖然比會員費高出好幾個量級,但是卻沒有任何一點技術上的門檻(這里不包含網推),你只要做兩件事就好了:一件是暴力刷屏,一件是無限制的增長好友數。無論是微博微信還是空間,主要做的還是這兩件事。

第二個原因其實就是剛才說的暴力刷屏。C店代理由來還是在電商平臺上進行的,然后通過其他方面引流量進來,比如參加平臺活動等。但是微商代理并沒有一個可以看得見的網上店鋪(現在很多,但是以前沒有),要讓別人知道自己唯一可行的辦法就是刷屏了。這種刷屏的推廣方式,主要還是起源于微博時代的達人曬單,這個后面再說。

第三個原因就是無限制的發展代理。代理模式對于微商來說,就像是一個潘多拉之盒,一擔打開就再也關不上了。最初的微商多數還是以找分銷的目的找代理,但是一部分微商發現代理模式回籠資金速度更快,于是在金錢的驅使下,開始了無限制的代理推廣,最終本末倒置將整個微商帶入了一個極端環境下。

微商的本質其實是社群電商

在本文和上一篇文章里,艾瑞克都不止一次提過,微商最早是興起于微博時代的代購和達人曬單,這其實是一種基于達人或興趣為中心的,以社交工具為連接,以信任為基礎的社群經濟,也可以說是一種最直接變現的自媒體,只不過賣的不是內容而是產品。

微商的本質其實是社群,本質上還是電商的一種形式,只是被一些營銷公司故意炒作出了微商的概念。打著人人皆商,微小而美的商業口號,進行著無限制的營銷圈錢,正如當年的微博營銷一樣。

以前也聽過一些營銷公司的講座,是被公司派過去的,聽完之后的感覺就是一派胡言。最典型的一個案例就是,所有的公司都在說:“各位老板們想一想,微信現在有四億用戶,這是多么大的一個傳播量啊,錯過當年的淘寶,難道你還要錯過現在的微信嗎?”當然這個四億用戶的數字一直在營銷公司口中變化。

同樣的口號,在當年的微博里也出現過,就是說微博有多少用戶,也出現過互聯網興趣的時候。這是一個完全站不住腳的概念,比如中國有十億網友,總不能說因為這樣所有人都來做網絡吧,網絡公司做倒的不計其數。無論網民有多少,微信用戶有多少,對于一般企業來說都沒有半毛錢關系,無論是哪一種工具,都有其龐大的用戶群體。網絡營銷的關鍵不在于平臺有多少用戶,而是企業本身能夠輻射多少用戶,簡單說是你有多少粉絲!

比如業界一直在唱衰的微博,無論微博的增長多么趨緩,畢竟也擁有一個巨大的體量。而且很多社會時事其實還都是在微博上最先爆發出來的,微博所引發的熱點并不少。雖然微博平時的活躍度在下降,但是每當社會有重大事件出現的時候,微博都會像回光返照似的變得熱鬧起來。

所以在整個微商的發展模式里,微博微信都只是工具,而更多的還是建立連接,建立信任社群,從而實現變現,微商的真正意義在于社群,而不在于微小。微商起于微博,興于微信,被營銷公司故意炒作出了微商的概念,掩蓋了社群電商的本質。最后又生扯出了微小而美人人皆商的概念,說微商正是由于其小而美,進入門檻低,所以必將顛覆電商。

小而美的生意根本不存在

其實這里就得提到什么是小而美的生意了?這個概念其實在電商初興時用過的,當時實體商業成本高,很多人開始涌入了電商,說這是一個沒有門檻,人人都可以做生意的模式,和現在的微商概念如出一轍,只是隨著電商成本的上升開始被淡忘了,但是在網絡并不發達的地方和對網絡不了解的人群里,這個觀念依然存在,還有人說:“聽說開網店很賺錢!”

首先得明確一點:“聽說XX很賺錢!”這樣的語言結構本身就是帶疑問的,所有的忽悠行業里都用得是這一套理論:這個那么賺錢,你還在等什么。忽悠這事件本身其實也是一個龐大的行業了,他們也有自己的理論體系,讓人防不勝防。很多人上當受騙,不是你太笨了,是敵人太聰明了。精心設計的陷阱沒有人能躲得過。

一門生意想要立生存世,就不可能微小。舉個最簡單的例子,最早的時候,有人在微博上曬出了自己的手工藝品,結果發現網友很喜歡,這在最初,可能是一門微小的生意,也可以有一定的收入,但是這種收入用來養家糊口,當成主業生意,是不成立的。一旦這位博主想要將這個發展成為一門事業,那這整個成本就會迅速拉升,因為無論在哪個時候,收入永遠是和成本成正比的。

如果用成本低微來判定微商的概念,那些沒有成本的C店代理反而更像是微商了,他們幾乎沒有成本,只需要做引流的工作就行了。所以無論是從成本還是從工具屬性來說,微商這個概念都是不成立的。艾瑞克在這里一直在用微商這個詞,也只是因為大家已經形成了一個習慣而已,這是一種行為慣性。

假定假定再假定

我們假定假定再假定,微商這個概念是存在的,那么成為一個微商需要什么?

從最早的達人和代購層面來說,做一名這樣的微商,你得有出國的資源,有對時尚很好的感覺,得有足夠活躍的優質朋友圈(不單指微信朋友圈)資源,得在朋友圈里擁有足夠的威信和信任?,F在的微商產品五花八門,但是都脫離不了活躍的朋友圈和在朋友圈中的威信。

有人說微商不只是做熟人生意,這個艾瑞克百分百同意,因為微商早就已經不是熟人之間的生意了,任何一件事一旦發展成為生意,就不可能局限在熟人之間了。最早的微商主要還是零售為主,這種生意客單價很小,依靠熟人之間的生意是不可能做大和養家的,如果要將之間發展成為一門事業,那就必須要開發陌生人市場。

以零售為主的熟人生意只是一種偶然行為,除非你是賣奢侈品,賣一個夠吃好幾個月,否則單純依靠朋友圈是做不下去的。一擔向陌生人市場進發,整個生意的成本自然就會上升,那么所謂小而美的生意的理論基礎就徹底崩塌了。所以開始的那個假定假定再假定的假定是根本站不住腳。

所以狹義上的微商根本是不存在的,廣意上的微商是一種社群電商,是以興趣和人格魅力為中心,以工具為連接,以信任為基礎的帶有自媒體色彩的電商形態。社群電商更多的帶有創始人的人格色彩魅力,更具有立體化和人性化,這才是與傳統電商的區別所在,但是歸根結底還是電商的一種形式而已。

社群電商可以依托于微博、微信也可以依托于淘寶,工具只是一個載體,但決不可能成為決定一切的關鍵。整個微商行業目前急需正本清源,遏制不良代理制度的發展,回歸到社群電商的本源。

#專欄作家#

艾瑞克(微信公眾號:阿嘿家:ahey1314), 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 互聯網觀察員,自06年起持續關注互聯網行業發展,對互聯網各種商業模式和案例有些粗淺認知,愿于網友一起交流學習,共同進步,希望自己的淺知可以為互聯網的發展盡綿薄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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