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的“免費”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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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內容看似“免費”,可是這種“免費”也是有成本的。通過“免費金錢”的形式,讓用戶付出“時間成本”,表面的免費,卻大量消耗了用戶寶貴的時間和注意力,成全了企業(yè),使其在看似免費的模式中通過價值的轉移兌現了自己收費的目的。

01

1976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貨幣學派鼻祖弗里德曼曾經說過: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這句話常被弗里德曼的信徒們拿來概括經濟學原理。

但人性往往與經濟學是相反的,博彩事業(yè)的興盛可以佐證。

以小博大、空手套白狼的理念,幾乎已經深耕每一個人的內心。即使馬哲早已闡明規(guī)律的客觀性,但多數人仍然以為能量守恒定律只存在自然社會。

也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許多免費午餐的誕生。

免費午餐,關鍵詞在“免費”上。

符號學創(chuàng)始人索緒爾曾把符號分為兩個層面:能指和所指。能指為符號的聲形,所指為符號的具體含義。

一般而言,一個符號對應一個能指和多個所指。(索老爺子大概不知道多音字這個神奇物種)

譬如蘋果,能指是“pingguo”,第一個所指所指是紅色的水果,第二個所指是手機。

不妨從符號學的角度分析一下“免費”:

《說文》中稱:“費,散財用也”。免費即“免散財”,即該詞的所指意。

這倒是中規(guī)中矩,并沒有衍生出新的含義,再來看一下“免費”的英文意“free”。

free在英文中,有兩層所指意,除了免費之外,還有自由。這兩層所指平常相安無事,平穩(wěn)并行。但唯獨有一個領域,卻讓“免費”和“自由”撞車了。

“信息”在維基百科中是這么描述這種情況的:

“This ambiguity offreecan cause issues where the distinction is important, as it often is in dealing with laws concerning the use of information, such ascopyrightandpatents.”

西方N國的法律規(guī)定,在信息領域,人們擁有自由獲取信息的權利。但往往免費和自由相互混淆。

于是大家常常形成這樣的錯覺:信息是免費的。一大批專家學者引經據典,用“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給信息套上了公共物品的模子。

所謂非排他性,簡單來說,就是一件東西你可以用,我也可以用。食物不具有排他性,你吃了就沒了,別人只能吃空氣了。

非競爭性,則是指:一件東西你用了,但不會減少它的數量和質量。電影院不具有非競爭性。你買了票,就占了一個座。

至于信息,你看或者不看,它都在那兒,不增不減;多一個人看少一個人看,它都不會有半分損失。

尤其是在貝爾的《后工業(yè)社會的到來》以及托夫勒的《第三次浪潮》出版后,“信息社會”逐漸成為大家對新世紀的稱呼。而當信息構成信息社會的基礎資源時,免費已是大勢所趨。

于是乎,在信息領域,free的免費意指逐漸占據上風,而原本的自由意指卻少有問津。

再于是乎,版權和專利的問題開始愈演愈烈。

02

在很多人看來,免費自然是一件好事,不用付出任何成本,無經濟壓力和負擔。

但符號學告訴我們,在某個特定的場合,一個符號只能擁有一個意指,當你把free與免費勾連時,自由的意思就喪失了。

這就像商品的屬性一樣,當它被出售的時候,只能用使用價值去交換它的價值。

而免費的代價就是自由。

每一家媒體的報紙上都有廣告。紙媒時代還好,由于版面的自由度,讀者完全可以略過不看。

但在互聯網時代,下滑式的設置讓廣告避無可避。當廣告被以新聞的形式被嵌入信息之中,讀者便很難避開。

廣告界將其稱為信息流廣告,是一種創(chuàng)新形式,但對讀者來說卻是一種心情污染。

當讀者閱讀免費的新聞時,其實是讓渡了自己【不看廣告】的權利。這種閱讀是受限制的。

互聯網上多數的免費午餐都是如此,電商、社交軟件、搜索引擎……當我們免費使用它們時,實際上讓渡了自己【數據隱私】的權利。

而免費和自由是一種相互的過程。

當用戶越來越沉醉于免費時,越來越多的產品就會以免費為誘餌,最終在某種程度上剝奪自由。

所謂自由,是在社會規(guī)范與規(guī)律允許的情況下,按自己的意愿做出選擇。

而免費是一種引誘,引誘的時間長了,就成了習慣。而當它成為習慣時,又反過來傷害提供誘餌的一方。

仍然以媒體為例:

傳統(tǒng)媒體時代,大家靠免費策略打天下,積累了讀者之后,靠發(fā)行量來吸引粉絲。但免費是沒有護城河的,一旦有更多且體驗更好的競爭對手,原先的霸主就會很快衰落下去。

所以當新媒體崛起的時候,傳統(tǒng)媒體就玩不轉了。因為新媒體不但免費,而且快,還迎合讀者天性。

更重要的是,相比傳統(tǒng)媒體,新媒體的成本更低,廣告商自然用腳投票了。

縱觀現在還活著的傳統(tǒng)媒體,早已是轉型后的新品種了。

另外,為了擺脫對廣告的依賴,以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為首的一批大包紛紛建立了收費墻制度,內容必須付費才能瀏覽。

現在他們犯愁的是,如何讓讀者付費?

這可謂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了:當初推行免費制度的是他們,培養(yǎng)起讀者免費習慣的還是他們,現在要讀者付費的還是他們。

這世上還真沒有那么美的事!

03

實際上,“免費”并不免費。

加拿大傳播政治學家斯麥茲曾提出“受眾商品論”。該理論認為:媒體免費將信息傳遞給用戶,但卻是為了將用戶的注意力售賣給廣告商。

也就是說,媒體并非無償將信息傳遞給用戶,只是這部分的代價由廣告商償付,而用戶付出的是注意力。

信息時代,注意力是最寶貴的資源。囿于生理原因,人的接收能力是有限的。100條的信息,也許只有1條被注意到,還有可能在幾分鐘內被遺忘。

而信息時代是一個商品時代,每個人、每個產品的身上都帶著商品的屬性。

商品的價值要在買賣中體驗出來,而買賣最難的是賣。

注意力是買賣成功的第一步,一件商品只有被注意到,才有可能對它感興趣,繼而產生購買行為。

對賣東西的人來講,不斷地攫取潛在客戶的注意力,就是獲得收益的必經之途。

但對一個自然人而言,注意力的本質是時間。

假如把生命以天計算,那么一個100歲的人大概有36000多天的時間。

時間是不斷增值的,年老時的生命會比年輕時珍貴。因為時間是消耗品,且這個消耗不可補充。

當我們把注意力傾注在某件事物上時,就意味著我們把時間傾注在上面。

錢可以賺,但時間呢?

當我們享受著免費的服務時,其實我們付出了時間,無論干任何事情,我們都會付出時間。

當我們縱情的刷著碎片化的視頻、訊息時,我們在消耗著時間。如果生命的余額以倒計時形式呈現出來,不知我們會作何感想?

如果一則搞笑視頻的下方顯示:該視頻需要付出三萬分之一的生命進行瀏覽,相信點擊的人都會仔細衡量。

他會想,我是不是該去看更有意義的視頻?即使那些有意義的東西需要付費?

沒有人覺得生命不寶貴,可多數人都在揮霍時間。

可惜,當互聯網發(fā)展至中程,多數有質量的內容已經開始收費,而我們還未養(yǎng)成付費的習慣。

還沒完。

當一種事物獲得越來越多的關注時,它的屬性逐漸進化成了“渠道”。渠道的威力,在信息時代恐怕無需贅言。Web1.0和Web2.0爭論的焦點就在于究竟是渠道為王還是內容為王。

當事物成為渠道時,便開始宰制下游。游戲就是一個嚴格受渠道影響的行業(yè),它的絕大部分來源都來自App Store。

App Store原本只是向用戶提供產品信息的免費場所,但由于用戶基數龐大,于是掌握了上游的議價權。不要以為這只對游戲業(yè)挾制哦,當游戲收入要與渠道平攤時,游戲便會在充值時對玩家進行相應的克扣。

這就好比廣告捧紅的商品,其最終售價都包含廣告費一樣。羊毛出在豬身上,可豬到頭來還會拱羊一鼻子。

這樣一來,用戶不但為渠道貢獻了“威勢”,自身還受到商品溢價損失,可謂是雙重打擊了。

04

最后,講一個經濟學小段子:

一姑娘報案:“我把錢放在胸衣內,在擁擠的地鐵內被一帥哥偷走了……”

警察納悶:“這么敏感的地方你就沒覺察到?”

姑娘紅著臉答:“誰能想到他是摸錢呢?”

#專欄作家#

善寶橘,微信公眾號:善寶橘,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一個崇尚終身學習的互聯網斜杠青年,擅長學界理論與業(yè)界實踐結合,專注新媒體、游戲領域的運營策劃。當然,偶爾會寫點互聯網時事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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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文如下:This ambiguity of free can cause issues where the distinction is important, as it often is in dealing with laws concerning the use of information, such as copyright and pat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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