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命名這件小事(1):命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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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命名似乎是件無關痛癢的小事,不妨咱們就來聊一聊“這件小事”。

如果設計一款新App,它的功能有PM負責,視覺有UI負責,交互有UE負責,性能有QA負責,等等。而App的命名似乎是個無人問津的小事,那么這件小事該誰負責?

關于產品的功能、設計、體驗等等的方法論車載斗量,可是這些就構成一款App的全部了嗎?

用戶接觸一款App的第一步,無論是廣告還是應用市場,我猜都應該是App的名字。如果第一步不成功,App的功能再好,設計再優,也許都無關緊要了吧。一旦用戶完成下載體驗,App就會躺著用戶手機桌面的某個角落,那么此后能讓用戶看見刺激他打開App的只有名字(當然還有logo)。

如果很幸運的App受到用戶喜愛,那么被用戶記住、與周圍人討論、向他人推薦,信息傳遞的核心還是App的名字,如果名字記不住,App的傳播就會失效。如此看來,App命名這件小事真的不重要嗎?

給人取名有兇吉運勢之說,當然這屬迷信,不足為道。一個人的成功與否和名字無關,叫馬云成功了,叫馬化騰也成功了,這么看名字確實不重要。然而,名字分好壞,名字不好可能會有礙成功,試想如果鹿晗真的叫劉壯實(網傳鹿晗原名,不實),這和他的小鮮肉形象格格不入,他還火得起來嗎?如同父母給孩子取名一樣,App命名難道就是件小事嗎?

今天,我想和大家好好聊一聊App命名這件的小事。

1. 概念說明

在進行下一步討論之前,我們先對一組相關概念作說明,即公司名、產品名、品類名、品牌名。

首先說,公司名。

公司名即公司在工商注冊的名稱,要求由“行政區劃+字號+行業+組織形式”幾部分構成,如“杭州哇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等,其中最核心的是字號,在實際使用中,一般以字號作為公司的簡稱,即“哇哈哈”、“騰訊”。

其次是,產品名。

產品即用來被人們消費或使用,滿足人們需求的任何東西。有實體產品如“哇哈哈AD鈣”,軟件產品如“騰訊QQ”等。App即移動互聯網軟件產品,App名屬于產品名。產品命名比較普遍的規則即“品牌+品類”,如哇哈哈AD鈣這個產品名中娃哈哈是產品的品牌,而AD鈣則是品類名。

品類,是指目標顧客購買某種商品的單一利益點。

品牌簡單地說是指消費者對產品及產品系列的認知程度。

——百度百科

接下來,品類名。

說品類是單一利益點簡直和沒說一樣,通俗一點的說法是“顧客在購買決策中所涉及的最后一級商品分類”。比如:電視就是一個品類,當然品類不是絕對的,如果再細分的話,電視可分為黑白電視和彩色電視,彩電又可進一步細分為普通彩電、液晶顯示彩電、等離子彩電。

簡單來說品類就是商品的分類,至于這個分類細分到哪一種程度,則就情況而論。通過品類名,消費者就可以了解到一個產品所擁有的功能。

最后,品牌名。

說白了品牌就是區分度,是在消費者心目中將其與同類區分開的標識。個人認為,品牌名有三個維度,即單個產品、系列產品和公司。

如哇哈哈既是“杭州哇哈哈集團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品牌,也是哇哈哈系列產品的共有品牌名,同時也是哇哈哈AD鈣這一單個產品的品牌名,在不同維度上共用了同一個品牌名。又如騰訊是“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這個公司的品牌,QQ是QQ瀏覽器、QQ郵箱等這個產品系列的共有品牌,而微信則是微信App這一款獨立產品的品牌,雖然都屬于騰訊公司,但不同維度上使用的品牌名不同。

2. 命名規則和命名方式

上述幾個概念說清楚之后,回到我們的主題App命名上。雖然現在市場上的App不勝枚舉,名字更是五花八門。不過,和人取名一樣App的命名也存在一定的規則。中國人取名的規則是“姓+名”,App的命名規則也可以概括為“品牌+品類”。

但在這個普遍規則之外也存在一些變化??偨Y起來,App的命名有如下四種方式:

  1. 第一種是最標準的命名方式,即以“品牌+品類”的方式命名。品類可以清楚地表明該App的所屬品類,品牌用來加以區分,如騰訊視頻。
  2. 第二種是舍掉品類名,而單以“品牌名”命名。一般而言,此種命名方式的App名字比較簡潔,如微信。
  3. 第三種是舍掉品牌名,僅以“品類名”直接命名。這種命名方式不常見,如WiFi萬能鑰匙。
  4. 第四種,按理說應該只有這三類命名方式了,怎么還有第四類?因為有一部分App的命名較為特殊,從形式上說應屬于第一類,但就實質而言它更像第二類。這里APP名雖然名字中含有品類,但其整體才構成一個完整的品牌名,不可拆分。因而將這類App命名歸為第四類,稱為“組合品牌”命名,如:西瓜視頻。

3. “品牌+品類”命名

以“品牌+品類”的方式對App進行命名,是屬于最標準的命名方式。既然是最標準的,自然有標準的好處,即這種方式兼具了品牌名和品類名的優點。通過品類名,用戶可以非常直接地了解這款App屬于什么品類,即APP的功能是什么;同時,通過品牌名的限定,也能很好地將產品與同類產品進行區分。

當然,我們也會發現,有的App的品牌名是多個App共有的,不能單從品牌名來判斷是哪一款App。根據品牌名是否可以獨立表示一款App,可將其進一步細分為兩種類型。

3.1“畫蛇添足”型

第一類,品牌名就可以代表這款App,指代清晰明確,如高德地圖,這類可以概括為“畫蛇添足”型。當然這里只是借用成語來更加詳細地表達而已,沒有貶義。

日常生活中,我們在提及高德地圖App時,多數情況下都會簡稱為“高德”,譬如說“出門前先用高德查一下路線”。然而,高德也并非是這一款App獨有的品牌名,高德旗下還有“高德導航”,在提到“高德導航”這款App時就不能簡稱為“高德”了,這就是下面會提到的另外一種類型。

很顯然,對于“品牌+品類”的命名方式,它的一大弊端即名字較長,至少也是4個字。因此,“畫蛇添足”型的命名可以很大程度上彌補這一問題,既保留了品類名便于用戶直觀地了解到產品的功能,同時在多數情況下可以單以品牌名作為簡稱,也不失簡潔。

3.2 “狐假虎威”型

正如剛剛提及的“高德導航”App,這類命名的App如果去掉名字中的品類名,單從品牌名是無法明確指代的是哪一款App,或者會產生歧義,比如將高德導航簡稱“高德”大家會認為說的是高德地圖。這類命名我們可以概括為“狐假虎威”型,同樣不含貶義。

這種命名類型產生于品牌延伸,也就是在對新App命名時借用了已有的品牌名,如百度地圖就是借用“百度”這個人盡皆知的品牌名。當提及“百度地圖”這款APP時,我們不能簡稱它為“百度”,而只能使用4字全稱,因為百度旗下有N多App都是借用百度這個品牌名。

除非你愿意簡稱為“度圖”,不過聽起來好別扭,還是算了吧。當然,如果App可以稱霸某個品類,不僅僅是品類第一,而做到了唯一的時候,省去前面的品牌名而以品類名作為簡稱即可,比如百度貼吧簡稱“貼吧”、新浪微博簡稱“微博”。

“狐假虎威”型的命名對于新App命名是很有吸引力的,當然繼承于“品牌+品類”命名方式的好處它都擁有,無須贅述。更重要的一點在于,由于借用了已有的品牌名,也就得到了原品牌的背書,一下子提高了新App的用戶接受度和認可度。

然而弊端也不小。一方面就像剛剛已經闡述的,“品牌+品牌”命名的App名較長,如果不能簡稱就會對溝通交流產生一定影響進而有礙于App的傳播和推廣。另一方面,“狐假虎威”型命名的App即使取得了成功,卻沒有創造出新的品牌,在品牌價值的貢獻微乎其微;并且品牌延伸有可能削弱或模糊原品牌的用戶認知,甚至可能對原品牌價值造成損害。

關于品牌問題我們后續再詳細展開討論。

4. “品牌名”命名

比起標準化的“品牌+品類”的命名方式,以“品牌名”直接命名,名稱一般較短,多為兩三個字,簡潔是顯而易見的優點。不過由于舍棄了品類名,缺點也同樣顯而易見,即用戶無法通過App名直觀地了解APP的產品功能。

然而,即使名字中不含品類名,有的App也可以讓用戶從其品牌名中大致推測出其產品功能。根據品牌名是否包含了產品功能的相關信息,進一步細分為兩種類型。

4.1?“無中生有”型

第一類,單從品牌名上看是無意義的,或者無法和產品產生直接聯想的,這類App命名可以概括為“無中生有”型。比如:京東 這個App名稱,單純從名字上看,完全是無意義的,你或許可以拆字組詞聯想到“北京的東方”,當然我們知道這種想法的錯的。對京東了解的朋友都知道,“京東”二字是創始人劉強東和他的初戀女友名字中各取一個字組合而成。

“無中生有”型的App名,由于品牌名是拼湊出的全新的詞組,因而用戶接受起來會有一定難度。但是一旦App取得成功,那么這個品牌名就具備極強的獨特性,區別度非常高,不容易被抄襲和模仿。

比如:劉強東硬生生造出來的“京東”二字,也許并不能讓人一眼記住,然而當京東做大做強,成為全國的知名品牌之后,這個生造出來的詞就顯出了頑強的不可模仿性。沒有對比就沒有差距,我們討論完下一個App命名類型,對比之后才能更好地體現這一優勢。

4.2“顧名思義”型

第二類,雖然這類App還是以“品牌名”直接命名的,但這個品牌名是和產品的功能存在聯系的,用戶能從品牌名推測或聯想產品的功能,我們將其概括為“顧名思義”型。比如:淘寶,通過名字可以很容易和其購物這一產品功能建立起聯系。

淘寶創始成員解釋:

我特別愛逛街,但是逛街并不一定要買東西,這是一種很微妙的心態。很多時候沒有帶著明確的目的走過某店鋪,可能你一定會被那些自己覺得美麗的東西吸引。想進去看一看,瞄一眼,這個過程就是“淘”的過程??吹叫膬x東西的那個瞬間,就會覺得,就是它了,那個寶貝。

買東西其實是“過程加結果”的體驗。很多時候,你即使沒有淘到寶貝,也會覺得很滿足。我一直深深沉溺在這種感覺當中,這是一個很快樂的感覺。在網上給自己買東西,這也是個“淘”和“逛”的過程。

只不過,你所進入的店鋪,不是走到一個地方又一個地方,而是用手在計算機屏幕上實現這個過程。這些都是為了滿足心里的那個感覺。

“顧名思義”型的App命名,和“品牌+品牌”命名有類似的作用,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用戶的認知門檻,特別是對于新用戶而言。不過當產品取得成功之后,被他人甚至是競爭對手“蹭熱點”就不可避免,可謂是“前人栽樹后人乘涼”。

比如:淘寶、支付寶的成功,以“寶”結尾命名App是非常富有創意的,可惜阿里巴巴沒有辦法獨享,以至于如今金融類產品后面都帶個“寶”,這也不犯法,告到法院都沒地說理去。甚至騰訊搞出一個應用寶,“冒充”阿里系產品,馬云爸爸也只能一笑而過。

5. “品類名”命名

以“品類名”直接命名,顯然App的功能一目了然。這種多見于一些系統軟件,比如:手機自帶的計算器、相機、鏡子這些工具類產品,反正是手機出廠預裝的,算是必備的基礎功能。不過,也有一些非系統軟件居然也“大膽”地采用了這種命名方式,如WiFi萬能鑰匙,但畢竟是少數,在月活前100位的App中,只有WiFi萬能鑰匙 這一款App是這么干的。

WiFi萬能鑰匙這么做自然是有道理的,本身就是工具類產品,和系統軟件作用類似,使用品類名直接命名直截了當表明App功能,簡潔明了,況且WiFi萬能鑰匙已經夠長了,前面再加品牌名就太長了。另外,WiFi萬能鑰匙涉及到WiFi安全性問題,把自己“偽裝”成系統軟件,更能贏得用戶的信任。

然而,“偽裝”系統軟件的代價就是存在感的下降。例如:WiFi萬能鑰匙,雖然它的月活已近4億,比搜狗輸入法、百度App還多, 月活長期排在所有App前十之列。然而它在中國互聯網市場上的影響力卻遠遠與此不符,它背后的公司“連尚網絡“更是鮮為人知。

另外,這種命名方式是比較冒險的,因為它模糊了品牌的概念,較難在用戶心目中占據位置,形成差異性(這正是品牌的重要作用),很容易淪為“系統軟件”而被用戶忽視或者被其他軟件冒名頂替。由于沒有有力的品牌名作為保護,同行就很容易進行模仿,我們也看到事實也正是如此(見下圖,我第一次裝機就裝錯了,想要裝“WiFi萬能鑰匙”,一不小心就下載成了“WiFi鑰匙”)。

6. “組合品牌”命名

最后一種是“組合品牌”命名。雖然形式上是“品牌+品類”的方式命名的,但本質上更應該理解為“顧名思義”型,因為它們的品牌和品類組合起來才構成了品牌名,獨立開來則不完整。比如:西瓜視頻,如果簡稱“西瓜”在指向非常明確的情況下可以理解,但很多語境下仍需使用全稱,即“西瓜”并非一個品牌名,“西瓜視頻”4個字才構成一個完整的品牌名。

既然“組合品牌”命名是“品牌+品類”命名方式和“顧名思義”型命名的結合,因而其正好也兼具了這兩種命名方式的優劣特點。從形式上,“組合品牌”和“品牌+品類”的方式一樣,能從名字中看出App的產品功能,但普遍來說名字就相對較長。

而從本質上講,它只有整個名字才構成完整的品牌,拆分開是不完整的,因此這類品牌的獨特性不強,很難對自身品牌形成保護,容易被其他產品“蹭熱點”。比如:西瓜視頻是字節跳動公司的App,但它無法阻止其他App的名字中也含有“西瓜”二字,畢竟西瓜這個詞不是你家,比如“西瓜智選股”、“西瓜商城”、“西瓜優選”等,都不屬于字節跳動。

在App Store里搜索“西瓜”第二個出來的即“西瓜智選股”,豈不是替他人做了嫁衣?

7. 總結

類比于人以“姓+名”的方式取名,我們將App的命名規則概括為“品牌+品類”。在此基礎上,根據不同App命名存在的特殊性,總結了App命名的四種方式,并具體分析了各種命名方式的優勢和弊端。

App命名圍繞著兩個核心,即“品牌”和“品類”,可以用品牌屬性和品類屬性來描述App命名在這兩方面的體現。品類屬性強有助于降低用戶對產品的認知門檻,App名本身就可以非常直觀地體現產品的功能和價值,從而有助于App的推廣和傳播,在產品早期更能發揮出價值。

而品牌屬性強則可以有效地占據用戶的心智,與同品類產品形成明顯的區分度,進而使產品產生強大的不可模仿性和不可替代性,在產品后期發揮的價值越來越大。

根據在品牌屬性和品類屬性這兩個維度上的強弱對比,本文所總結的各類App命名方式可以用下圖表示:

(注:本圖僅反映屬性強弱對比關系,不代表強度絕對值的比較)

綜合而言,“畫蛇添足”型的命名方式是比較不錯的選擇。個人比較建議的一種取巧方式是:在App早起使用“畫蛇添足“的命名方式,比如“抖音短視頻”,這樣就占了品牌屬性的便宜。后期在App取得一定成功后摘掉品類名這根小尾巴,直接以品牌名作為App名,即“抖音”,這樣又不會落下品牌屬性的優勢。

不過上述對比僅僅是簡單對整體進行對比,“畫蛇添足”型的App命名方式較優。但是具體到個案,如果能將“顧名思義”型命名方式進行巧妙運用,揚長避短,獲取可以至始至終采用同一個名字,也能在品牌屬性和品類屬性兩個維度上“魚和熊掌兼得”。當然,要做到這一點必然需要一定的技巧,這就是下一篇我們將要深入探討的話題。

下期預告:App命名這件小事(2):命名技巧。

 

本文由 @?創想佳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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