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的迷思:cookie真得會侵犯用戶隱私嗎?
今天,隨著開放的互聯網時代的大行其道,公眾的隱私權遭遇了前所未有的重視和挑戰,在本次3·15晚會上,包括網易網易、品友、傳漾、易傳媒、億瑪等公司因為涉及通過cookie侵犯、利用用戶隱私而被點名批評。
晚會尚未結束,上述被批評公司就開始做出了回應。
億瑪(@億瑪地皮)表示:
1)cookie是全球瀏覽器支持的一種用戶標識信息,屬于匿名信息,不涉及任何用戶個人賬戶、聯系方式等隱私;2)匿名信息在法律標準上應屬于非隱私信息。
網易郵箱(@網易免費郵箱)發出聲明:
網易一向注重對用戶隱私的保護,網易郵箱一天處理約2億封郵件,不存在任何個人參與窺探用戶隱私的可能性。網易現在和將來都不存在、也不會容忍收集用戶隱私用于商業目的的行為。
同時,還有不少的互聯網從業者以及媒體人表達了對3·15做法的質疑和不滿,并發起了聯署抵制的公開信:
我們認為315晚會的做法缺乏善意和建設性
要想對整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和真相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我們首先需要摒棄偏見和成見,建立起關于cookie的正確觀念和認識。
什么是Cookie?
“Cookies”也被稱為HTTP cookies、網絡cookies或瀏覽器cookies,它是當您瀏覽網頁時,網絡服務器以文本格式存儲在您電腦硬盤上的少量數據。Cookies的主要目的在于幫助網站記憶您之前可能進行的操作,自1993年問世至今正好已經過去了整整20年。
Cookie究竟能干什么?
- 記憶您的登錄時間。
- 記憶您的用戶優先選項、搜索和收藏。
- 跟蹤您的網站使用情況。
- 跟蹤營銷活動的成果。
Cookie有什么用?
- 推出更具針對性的廣告(全球網絡廣告公司DoubleClick)
- 實現社交媒體的共享(分享小工具AddThis、社交網站Facebook和Twitter、視頻網站YouTube)
- 保證更高的服務質量(網絡視頻技術服務商Ooyala)
通過cookie,網站經營者能夠建立起一個相當全面的關于訪問者或消費者的檔案資料,然后通過數據歸檔(data profiling)來利用這些信息。
誰能從Cookie中受益?
在大數據和開放互聯網的時代,網絡精準營銷和個性化推薦不止對網站、廣告商有著極大的價值,同時對普通用戶來說也有著重要的意義。
- 對于廣告商來說,互聯網精準營銷能夠有效消除廣告過程中的某些風險和不確定性,意味著對消費者的反應具有更大的可預見性,不僅可以降低營銷成本,而且能夠獲得可測的傳播效果和良好的營銷效果。
- 對于消費者來說,利用數據庫對個體或群體消費行為進行分析讓營銷更精準,能更好的滿足個性化需求,提高選擇效率。
事實上,我們對3·15晚會的調查分析越深入,對相關企業的運作越了解,就會發現事情并不如央視所反映得那樣簡單和粗暴。
因為隱私權本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問題。
自美國的兩位法學家路易斯·布蘭蒂斯(Louis D.Brandeis)和賽繆爾·沃倫(Samuel D.Warren)1890年在哈佛大學《法學評論》(Harvard Law Review)上發表論文《隱私權》(The Right of Privacy)起,100多年來,關于公民隱私權的討論變得越來越深入、縝密,但是,在互聯網時代,隱私權的概念和界限卻逐漸變得模糊起來。
實際上,在公民的信息資料權和隱私權之間存在著若干明顯的差異:
- 法律保護個人信息資料權,個人有權了解誰在搜集其信息資料,搜集了怎樣的信息資料,搜集這些信息資料從事何種用途,是否有拒絕的權利,個人對信息資料是否有自我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的權利等。而隱私權制度的重心在于防范個人的秘密不被披露,并不在于保護這種秘密的控制與利用。
- 并非所有的個人信息資料都屬于個人隱私的范疇。
- 他人或社會仍然可以一定程度上利用個人信息資料,在這一點上,個人信息資料權與隱私權有重大的差別,后者的保護重心在于防止隱私公開或泄露,而不在于利用。
所以,即使暫時拋開cookie行為究竟對與錯,嚴格意義上來說,cookie收集用戶上網信息并算不上是侵犯用戶隱私。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3·15對網易等公司的批評就并不成立了。
cookie的確不是一種完美的機制,也許的確存在著利用、濫用用戶信息的問題,或許在某些地方侵犯了用戶的隱私,但這是否就意味著就要一刀切,對其全面否定,抹殺所有價值和意義?
不止是幾家公司,也不止是使用cookie技術的產品,而是互聯網的精準營銷和個性化等越來越普遍的商業行為,都由可能因為央視此次并不嚴密而客觀的報道而受到影響和傷害。
現在,越來越多的互聯網商業行為都是建立在收集、整理和分析用戶數據基礎上的,利用數據向用戶有針對性的傳播廣告,而這種利用可能是數據收集者自己直接利用,也有可能是將數據出售給另一方利用。
用戶數據的過度收集、二次開發、商業交易是隱私權保護的核心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不能靠著粗暴的方案,試圖靠一次晚會就能一勞永逸。
我們真正應該考慮的是,讓消費者具有“選擇權”:愿意的人可以提供數據,不愿意的人可以拒絕;愿意提供哪些數據,不愿意提供哪些數據;何種精準廣告愿意接收哪些廣告,不愿意接收哪類廣告,為用戶提供自由選擇的權利和機會。
通過用戶來規范市場,用市場經濟的方式來實現市場的自我調節,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維護用戶的利益,也才能真正促進互聯網的發展和繁榮。
最后,讓我們來看看KK是怎么看待用戶信息數據收集問題的吧。
就我自己而言,我不在意我的動向被跟蹤、我的習慣被保存在聚合數據庫里,如果(這大有可能):
1)我知道什么信息、在哪里、為什么、被誰收集。
2)不管他是明著還是暗著收集,我都同意,我也知曉。
3)我有機會來糾正它,并使這些數據為自己所用。
4)我這樣做得到一些好處(建議、協同過濾、經濟支付)。
現在,如果能滿足這四個要求中的三個,我就贊同這樣的技術。如果這四個條件都滿足,我很高興有人監視我的一切。
我愛老曹,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