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創始人應該效仿的榜樣
有關 Google 重組的報道基本上都集中在把 Alphabet 視為互聯網時代的一種新型的企業集團上。樂觀者將之與巴菲特的伯克希爾·哈撒韋相提并論,質疑者則把它比作很少能行得通的大型聯合企業。 不過有一個比巴菲特更好的比較對象: John Malone,有線電視巨頭 Liberty Media 的幕后策劃者。Malone 是一位杰出的金融工程師,為其不同的業務線打造了獨立的資本結構,每一個都有各自的股票。其控股公司 Liberty Media 擁有每個業務的一定比例的股票。這種做法使得 Malone 吸引到股權及債券投資者,后者喜歡從中選擇風險與回報匹配的企業。 有獨立的股票還讓 Malone 可以把賭注押在并未被投資者正確估值的業務線上。如果他認為 Liberty 其中一家公司估值高的話,可以高價把更多的股票賣給外部投資者。或者如果投資者對 Liberty 正在某個現有公司孵化的新業務感興趣的話,他就可以把這項業務拆分出來作為 “新公司”。相反,如果 Malone 認為市場低估了其中一家公司的價值,Liberty 可以回購股票。 1997年,紐約時報對提供創新寬帶互聯網服務的 TCI Ventures 的拆分是這樣評論的: 對于 Malone 先生來說,拆分是他從被投資者忽視、因電信公司主營業務(1400 萬有線電視客戶的所有權)而相形見拙的資產中獲得更多價值的手段。 在這個案例中,Malone 拿出了核心有線業務的部分股份與投資者進行交換,以換取自己在新的風險企業中的更大股權,他認為投資者并未完全賞識這家新公司。聽起來是不是很熟悉? 要說明的是,迄今尚未有跡象表明 Google 打算做獨立股票。但是這種新結構可以讓將來做這件事更容易。如Todd Zenger本周早些時候所講那樣,許多投資者都希望買更安全更成熟的廣告業務而不是 Google 的那些風險更高的登月計劃。Alphabet 承諾要讓旗下公司的財務情況更加透明,但更大的變化在于其中的一些公司是否用不同的股票進行交易。 到了那個時候,Alphabet 可以把 Google 的股票賣給更厭惡風險的投資者,然后從看好 Uber 或 Tesla 的同一批人那里去給自己的自動汽車融資,還可以從能源金融家手中爭取到自己的可再生電力項目的資金。 這個戰略可能有個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廣告業務要想直接給風險更高的技術投資進行交叉補貼會變得更加困難。因為這些公司間的交易要有正式合同,而且雙方都要保證交易對于各自的股東來說是最好的。 但是有個問題依然存在,即一家控股公司盡管手上拿著一批企業全部或部分的股份,但這些企業之間卻沒有太多的關聯,又怎么能創造價值呢?從多年的學術研究來看,就一般情況而言,非相關業務的多樣性并不能為股東創造價值。難道 Alphabet 就能是特例? 但是 Google 的創始人似乎更愿意去挑戰這些傳統觀點?!癎oogle 并不是一家傳統的公司,” 創始人在信中寫道: “我們不想成為一體?!?Google 創始人對技術走向擁有強烈個人看法,并且對其他人是否同意并不在意。同為技術愿景家的 Malone 有類似的感覺,如果他認為市場是錯的,就會押注到與市場觀點相反的方向。在這一點上他跟 Google 創始人 Larry 和 Sergey 是一樣的。 譯文來自:http://36kr.com/p/5036415.html 原文來自:hb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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