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現階段的「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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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有效的前提是放出信息人足夠靠譜,并且我們每個人都具有識別什么才是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信息的能力。

這篇文章源自前天的一次部門內問答。基于此做了更多的發散。

前天晚上,公司有一位小伙伴問到一個問題:

公司級別的信息共享,不知道能不能做到?

何來此問呢?因為看了傅盛的一篇文章《傅盛:如何用溝通解決80%的工作問題?一個CEO的幾條溝通建議?》,有感而發。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看一下。

稍微介紹一下傅盛吧,可能有些小伙伴不是很了解,但是360安全衛士可能就很多人知道吧。

就是他帶領團隊開發了360安全衛士。然后作出了一個出人意料的決定,頂著被罵“叛徒”的風險去了當時的競爭對手金山,對,就是那個金山毒霸的金山。

隨后就是他的傳奇經歷,帶領金山完成了2次成功的轉型,一次是移動互聯網,一次是主攻海外市場。

其實這篇文章是好文,是大佬的一篇深度思考。但是我們這位同學犯了一個小毛病是什么呢?—— 「以偏概全」。

首先,從主題上來看這篇文章講的是溝通,「信息共享」只是文中提到的很小的一部分。不過我這次不是來證明為什么是「以偏概全」,而是想和你聊聊我對「信息共享」的看法。因為曾經,我也有一段時間很崇尚它,但是現在已經沒有這種「 迷信」了。

「信息共享」是中性詞

在我的理解里,我認為任何不直接面對「人性」的事物都是中性的。所以這里的「信息共享」我認為就是中性的。

但是,如果給這里的“信息”前面增加一個形容詞,就不是中性了。比如,“恐怖的”、“振奮人心的”。

一個中性的概念會有什么問題呢?其實在傅盛的文中也有提到: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理解。

很多時候,這個問題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但是如果在一個「組織」中就不一樣了。

那么這個問題在一個「組織」中會存在一個什么問題呢?

首先需要明白,一個「組織」本身就是“反人性”的,否則無法表現成一個具有獨立人格的個體來做事。而這個個體大部分情況下會以組織創始人的思想為意志。

可能你會問為什么會這樣呢?類似于前面提到的“理解不同”,因為每個人所認為的“應該”先要做的事也是不一樣的。

z哥給你舉個例子:

假如現在你所在的組織對大家說:“大家往前沖啊”。在沒有告訴你東南西北的情況下,每個人所理解的“前”一樣嗎?

好一點的話,就是內耗多一點和少一點的區別,最壞的情況可能會產生相反的作用力,導致原地不動(一個往東發力,一個往西發力)。

所以,單靠「信息共享」本身,不但不能降低內耗,甚至有可能產生更大的內耗。因為需要花更多的時間讓大家理解成一致。

當然,如果本身組織中的人價值觀比較接近,那么是利大于弊的。但幾乎只可能存在于一個組織的初創期,因為要讓大家有共同的認知和背景這事需要很長的時間來積累。

「信息共享」就在我們身邊

我之前看到過這樣的一個故事,這個故事發生在美國:

律師這個職業是非常依賴于「信息」做事的,一個小小的「信息差」就有主導判決的力量。

之前在小鎮上的律師們,準備材料需要開車1、2個小時到市里的資料館才能查閱到更多的公開案例信息。

然而,在大企業工作的律師們,企業內部本身就有一個巨大的資料庫,甚至其中還包含著很多該企業“獨有”的案件信息。

這樣的官司真的沒太多懸念,天生就有差異啊。

這個故事說明了「信息差」的重要性,但同時也反映了在互聯網沒有出現之時,信息獲取的難處。

雖說互聯網沒有徹底解決信息差的問題,但是他已經在無限的縮小這個差距。況且,我們并不都從事像律師這樣,信息敏感度特別高的職業。

甚至,現在很多人都在說「信息爆炸」,也的確如此。文字、視頻、音頻,等等都是我們的信息來源。

因此,你可以理解為現在的信息多到一個人根本無法消化,以量取勝已經不存在了。

所以,我們很多時候缺的不是信息,而是缺“對自己有用”的信息。

在對待「信息」的工作上,之前的很多媒體所做的事其實和一個組織的領導人做的事是類似的。他們都在對自己所接觸到的「信息」做一些篩選和過濾,再將真正“有用”的信息傳達出去。(當然,篩選和過濾的目的是什么就因人而異了)

所以,我個人贊同做信息共享,但是不贊同簡單粗暴的做「信息共享」。還是需要有一定的機制和規則,有一個專門的小組來負責,更加科學有條理的去做這個事。

「信息」本身對你沒有用

另外,“信息”本身是沒有太大“作用”的,為什么呢?

因為一個人的理解,是這樣的一個過程:數據 –> 信息 –> 知識 –> 智慧。

文字的發明非常牛逼,它使得事物可以被表示、被描述了。這才快速推動了文明的發展。

數據

文字的發明使得我們看到的任何事物本身都可以被“數字”和“文字”所表達。但是這些“數字”和“文字”在沒有任何上下文的襯托下,除了字本身,沒有任何含義。

這就像你平時會看的各種“數據”,你不在意它的話,它只是一些數字而已。

信息

但是,一旦將「數據」與自己腦子里已知的「知識」進行整合,會形成你自己能夠理解的東西 ——「信息」。

信息除了能描述一個更完整的事物之外,還可以闡述一件事、一個思想等等“非實體”的概念。但是如果沒有后續,那也僅僅是你知道了有這么一個事物存在而已,也知道了what。

知識

將「信息」能夠進一步理解消化,達到自我掌控并運用,這就成了更進一步的 ——「知識」。

哪怕是依樣畫葫蘆去套用,也至少知道了when 和 where,而不僅僅是what。

當然更鞏固、有價值的知識還需要你知道why 和 how。

智慧

我們要知道,很多事、很多道理并不是憑空出現的,而是人創造出來的。

從哪來呢?從「智慧」里來?!钢腔邸咕褪悄軐⒉煌摹钢R」組合起來“創造”屬于自己的東西,一個理解、一個想法、甚至是一個不知道所以然的東西。

能讓越多的人相信你創造出來的想法,你就越牛逼。

所以,這點也回答了前面提到的,有用的信息更重要,你要追求更多“有用的” 的信息,而不是“任何”信息。

總結

總的來說,我認為要說「信息共享」重要吧?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我們每個人需要有識別什么才是真正“有意義、有價值”的信息的能力。

而在一個組織中,當這個能力無法普遍達到的情況下,「少即是多」。但前提是放出信息的人要靠譜。

 

作者:Zachary,微信公眾號:跨界架構師(ID:Zachary_ZF),堅持原創,每一篇都是用心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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