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開謎團,消費金融有原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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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從租金貸、培訓貸的分期業務流模式進行分析,解析消費金融的功能、角色以及兩面性。

“債務”的問題很自然的把來源指向超前的消費,而滿足超前消費的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有金融的支撐。

所以,專門滿足消費的金融的細分產品——消費金融無疑就是“債務”問題的最大幫兇。正是消費金融的存在和發展,推動了或者起碼說“被利用”推動了個人負債的高速增長。

結論看似非常正確。

但是消費金融作為獨立的商業體、企業,通過經營實現商業價值和利潤,為股東創造價值是最基本的訴求。在其經營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向其目標客戶傳播用信貸、用金融的方式去消費的理念(花明天的錢去辦今天的事)。

這和蘋果公司開新品發布會、之前的錘子開脫口秀專場、小米的雷布斯高唱“RU,OK ?”在本質上是一樣的,是對產品理念的宣傳:當前的消費需求可以通過金融的手段來滿足,通過金融的手段來實現資源的重新配置,是很現代的正常消費行為。

美國《新聞周刊》報道:紐約聯邦儲備銀行的一項調查發現,美國“千禧一代”(1981年至1996年間出生的美國人,和我們常說的80后和90后大致重合)已經債臺高筑,債務累計已經高達1萬億美元。而且這一巨額債務在短短5年內增加了22%以上,超過了歷史上任何一代人積累債務的速度。

美國消費者新聞和商業頻道(Consumer News and Business Channel,CNBC)援引西北相互人壽保險(Northwestern?Mutual?)2018年規劃與進展研究的數據報道稱,不包括住房抵押貸款,美國“千禧一代”在2017年的平均個人債務約為3.2萬美元。這其中的五分之一的人表示,自己可能永遠無法還清債務。

公眾和媒體“指責”消費金融的一個很重要的在于:這些債務問題,高度集中在一個特定人群中,美國叫千禧一代,也就是我們習慣稱為的80后和90后。

這是一個相對年輕的人群,也是一個在“消費社會”中出生和成長起來的人群,也恰恰是消費金融的目標人群,即 消費能力和消費需求存在錯配?的人群。消費能力高于消費需求的錯配我們自不必討論。

消費能力沒有辦法滿足消費需求的人剛好是年輕人,剛好還處于人生不穩定的階段。

比如,普遍缺乏獨立判斷,容易受到外界影響,特別是市場營銷的活動和周邊物質文化水平的變化。在經濟尚未獨立或者剛剛獨立的時候,被誤導以金融的方式進行盲目、非理性的消費。

而這一點被放大,認為消費金融沒有盡到其作為一個社會構成的應盡義務和責任,有違商業倫理。

租金貸 & 培訓貸

最近的714高炮和各種套路貸借著“3·15”央視點名,很快就上了“熱搜”。

而前段時間自媒體也紛紛轉載報道了一些列關于消費金融“房租貸”、“培訓貸”的負面事件,似乎消費金融都在扮演著“邪惡剪刀”的角色,通過不易察覺的剪刀差,躲在幕后,助紂為虐“收割”本來就弱勢的群體。

714高炮和套路貸,央視媒體已經點的很透徹了,它們與其說是消費金融,不如說是打著金融旗號進行的詐騙,我們就不再多論。

接下來稍微再撥一撥關于消費金融關于“房租貸”和“培訓貸”的問題。

1. 房租貸(租房分期)

之前媒體廣泛報道和討論的房租貸或者叫租房分期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分散式長租公寓,房源主要為個人房屋。

租賃平臺或者公司會先跟房東簽署3到5年不等的長期租賃合同,獲取房源。再通過對房屋進行裝修包裝,然后轉租給租客,兩次租賃中間的差價作為其利潤來源。

租房分期業務流

上圖將租金分期(租金貸)的業務邏輯做一個簡單的說明,在整個業務流程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消費金融實際上只是參與了“租客交租”這個環節,而且充當的是一個非不可替代的角色。

也就是說,沒有消費金融的參與,整個租金分期是可以完成閉環的。

其中的差別不過是平臺把消費金融服務作為一個資金配置的手段,不但解放了自己可能存在的現金流壓力(本來季付對月付就有錯配),而且通過消費金融獲得了更好的資金的流動性,從而把錯配的資金可以投入到新的房源的擴張中,進而擴大平臺的規模效應,以服務更多的租房需求。

然而問題也出在“規?!鄙希坏┢脚_錯誤了估計了供需的規模,“超額”租賃房源并裝修,勢必空租率升高。

也就意味著租金的收入無法覆蓋租金的支出,最終的結果就是平臺無法按時支付房東租金,房東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驅趕租客,租客因為沒地方住,就拒絕還貸;

租客拒絕還貸,資金方無法按時回收貸款,貸款逾期,借款人記錄負面征信,幾個問題疊加最終也就成了“租金貸”的社會問題。

租客作為相對弱勢的群體,需要被扶助。但公平的來說,“租金貸”的問題上,消費金融也是受害者。

2. 培訓貸(技能培訓分期)

最近還有一則關于消費金融的“負面”新聞,就是一個19歲的男生去求職,但被認為技能不足,所以錄用的條件為需要“再培訓”,于是錄用變成了貸款去培訓UI設計,加上所謂的培訓與高昂的培訓費用極度不匹配,男生不堪負擔,跳崖輕生!

培訓分期業務流

以上同樣是對培訓分期的業務邏輯的一個簡單說明:

在整個流程中,其實學員如果沒有辦理貸款,這個騙局也還是完整的,之所以最終成為悲劇,并持續發酵。

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受害人通過消費金融的方式來參加了一個“莫須有”的培訓,傷害被疊加了。

我們再還原一下事情的過程和緣由:培訓機構培以招聘的名義獲得面試者,抓住面試者迫切求職的“弱勢”心理,編造各種理由讓“意向員工”參加培訓,騙取培訓費。對于沒有經濟實力繳納培訓費的面試者,介紹消費金融服務,通過消費金融的手段來騙取培訓費。

從這個角度上說,消費金融在這里是被利用的角色,客觀得說,只不過是一個工具。把這個問題的責任往消費金融上引,要不是想蹭個熱點,要不就是有別的想法。

消費金融的原罪

如果消費金融不去大肆擴張規模;如果消費金融不和作惡的租房平臺和培訓平臺、培訓機構等合作;如果消費金融機構能夠在第一時間減免“受害人”的貸款,對他們進行扶助;如果……。

如果沒有消費金融呢?

如果沒有信用卡、沒有房貸、沒有車貸、沒有螞蟻的花唄、借唄、沒有京東的白條、金條,也沒有農機貸、沒有助學貸。又會有多少人失去他們本可以改善自己、改善生活、改變人生軌跡的機會。

前文有說到,消費金融機構同樣是一個企業,理應在經營的過程中實現利潤和價值,而不能因為這一點看做消費金融、金融的原罪。

原罪?來源于宗教,是基督教神學倫理中的重要概念:作為人類祖先的亞當、夏娃受到蛇的誘惑,違背了上帝的禁令,偷吃了伊甸園里的智慧果,因而獲罪。而這一罪過傳給后代,成為人類一切罪惡和災難的根源,故稱原罪。由此引伸出人生而有罪,再引申便是某一事物的出現和存在本身就蘊含著負面的影響。

誠然,金融有它的兩面性:掠奪性和普惠性。

消費金融作為金融的一個分支,也同時具備這兩個特征,類似一體兩面。

我們拿尤努斯創建格萊珉銀行來簡單做個說明:1976年,尤努斯走訪鄉村中一些最貧困的家庭。其中一位靠制作并售賣竹椅謀生的婦女告訴他,她辛勞一天只能賺2美分。

由于沒錢購買原材料,她向一位商人借錢,條件是做好的竹椅只能賣給這位商人,而且收購的價錢由商人制定。

而作為原材料的竹子只值25美分。商人(放貸者)提供的借貸利率高達每月10%,甚至每周10%。

所以不管這些人再怎么努力勞作,都不能把錢攢下來去做進一步的生產,也就不可能越過生存線水平。

這就是金融的掠奪性,當然金融的掠奪性不僅如此。

我們繼續尤努斯的故事,他找出村里另外42位有著類似困境的村民,在把這些村民們的資金需求匯總后,發現所有人對于資金的需求一共只有27美金。 尤努斯當即從他的口袋里掏出了27美金,借給了這42位窮人。

由此開始,在1976至1979年間,他以自己為擔保人向窮人們提供小額貸款,成功地改變了大約500位借款人的生活。

1979年,孟加拉央行開展名為“格萊珉”的項目。到1983年止,格拉明銀行86個支行使5.9萬名客戶擺脫了貧困。

而這,就是金融的普惠性,當然金融的普惠性也不僅如此。

那么金融有原罪嗎?

合理的認知應該更傾向于金融是一種工具,而工具首要的特性就是,它是中性的:無所謂好,也無所謂壞。

工具的使用者和使用方法決定了工具最后帶來的結果和影響,就像刀具可以作為歹徒行兇搶劫的工具,也可以在我們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的時候,成為保護我們安全的武器。

金融也是一樣,消費金融也是一樣。

拋開金融通過消費間接產生對于生產發展的積極傳導和促進不說,通過消費金融“提前”獲得的更好的物質生活,也是對個人成長的一個積極推動:促進個人去更努力奮斗,通過個人的努力能提升自己、改善自己的生活環境和消費能力。

當然,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企業,消費金融機構肯定是需要對于客戶、業務、合作伙伴等進行慎之又慎、嚴之又嚴的篩選、管理和監控,這是必需的能力,更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避免使金融、消費金融借他人之手,成為作惡的工具。

消費金融,值得我們公正以待,寬容以待!

#專欄作家#

Sieben,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混過文青的支付出道的產品人,長期以支付廝混,關注支付、O2O、社交領域,擅長行業、業務需求分析,產品設計和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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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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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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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原罪是平臺

    來自北京 回復
  2. 金融本無罪,這句話不同意。金融公司應該在出售產品的時候,講清楚后果和規則。社會應該加強青少年對于金融基礎知識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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