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經濟下誕生產品的邏輯分析
隨著移動互聯網的發展,共享經濟模式也曾掀起一時的熱潮,本文對共享要素:押金與信任、日常維護與營收、損壞的成本、競爭壁壘與方式這四個方面分別進行了分析,帶你進一步了解共享經濟。
身處大城市,有些新的信息,新的產品,總是能第一、第二時間接觸到(大城市中所剩下的為數不多的優勢之一),共享經濟的興起,給勞苦大眾帶來了大波的紅利!時間過去了這么久,突然有興趣來一次追本溯源,回憶一下共享經濟的發展歷程,順便基于個人的理解做一些分析。
共享經濟,起于小型(充電寶),興于全民(單車),止于高檔(汽車)。
不知不覺之間,商場里的柜臺上,就多了一臺大型的充電設備,只需要用支付寶或者微信掃一掃,這個設備就會彈出一個滿電的充電寶,把它拿出來,線接到手機上,手機沒電的焦慮瞬間煙消云散。然而,還沒來得及感慨一下技術的進步,街道上成排的單車就出現了,同樣的方式,掃一掃,這些單車就會發生一聲親快的聲響,代表你可以騎了。
只是,這股全民騎行的熱潮發展的太快,運營者挾資本之勢爭相涌入,大街小巷在迅雷不及掩耳之間被成群的單車攻陷,運營者之間也展開了你死我活的競爭,最終的景象略微有點凄慘,現在偶爾路過某一個角落,依然可以看到無人認領的飽經塵埃沾染的單車。
這還沒完,就在單車之爭如火如荼的進行中時,共享的汽車出現了,掃一掃,下載注冊認證預約,馬上就可以開走一輛車,對于沒條件買車,拿證卻沒摸過方向盤的勞苦大眾來說,這種體驗應該可以用激動來形容了吧!這下子共享的理念被推到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普天之下,還有什么是不能共享的呢?
我們今天的分析,止于汽車,因為,即便再出現更高檔的共享,也基本可以跟汽車化為一類了。當然,最終什么共享可以活下來,就要看下面的分析了。
共享要素一:押金與信任
既然是共享,就要有道具提供者和道具使用者兩方了,先來做一個定義:
提供者:共享道具的提供方,提供共享道具,同時以平臺的方式進行運作。
使用者:共享道具的使用方,使用提供者提供的共享道具。
兩方之間如何建立信任呢?答案是雙方明顯的并不能互相信任。那么,就誕生了“押金”這個概念,如同租房子要押一付三,很多旅館入住的時候,也要先墊付200塊的押金。也就是說,押金的本意,是作為橋梁,使得提供方和使用方之間建立起基本的信任。但是,這個制度存在兩個缺陷:
第一個缺陷:當道具提供者手上,積累了大量的押金以后,押金作為橋梁的本意是否還能穩固的存在呢?因為押金是實打實的真金白銀,無論放在誰手上,也難保不會產生點別的想法吧?答案大家都已經看到了,道具提供者并不會老老實實的把押金當作橋梁,而是挪用來擴大生產,當然更有甚者則直接捐錢跑路……那么,一旦資金鏈斷裂,使用者發現繳納的押金無法安全的回到自己口袋中,這個信任也就瞬間崩塌。
有沒有什么好辦法呢?既能建立提供者與使用者的信任橋梁,又不會被用作他途?答案也是有的,那就是基于信任積分,比如芝麻信用分。在積累了足夠的大數據之后,支付寶為每一個使用者量身裁剪了一個信用積分,可以有效的體現用戶過往的信用情況。如果將這個信用分作為雙方的橋梁,那么也就剝奪了提供者將橋梁挪作他用的特權。但是,這又產生了新的問題:
1. 過往的信用,能否代表未來的信用?
2. 使用者出現了違約,提供者能否順利的得到賠償?
相信沒有一個人可以做這個保證,一個從來沒有犯罪記錄的人,以后就不會犯罪,信用分也一樣,特別是基于一個第三方平臺的信用機制,它對使用者的約束,也僅是一種軟性約束,不具備法律效力。那么,當使用者出現違約,提供者要怎么做來避免更多的損失呢?
我們來模擬一下,首先他需要降低這個使用者的信用積分,或者限制他的使用,或者干脆將這個人列入黑名單。首先,降低信用積分的權限,掌握在第三方手中,你想降,人家愿不愿意降呢?平臺都是要盈利的,換句話說,都是需要用戶留在平臺的。給人加分好說,給人降分呢?是不是可能導致用戶不再使用這個平臺?用戶有沒有可替代選項,在很多情況下,是有的。支付寶把他拉黑,他還可以去微信,微信拉黑,還有云閃付等等各種銀行APP,假定以上這些平臺都是非常正規的,他們可以統一建立一套互聯互通的數據體系,只要一個平臺拉黑的用戶,其他平臺全部無法使用。那么,作為共享的提供者,他是否愿意懲罰這個違約的使用者呢?對于使用者而言,有沒有可以替代的選項?顯然是有的,而且還一講相同的共享成本還很低。只能說,大量的同類共享平臺并存,導致供需關系失衡,所帶來的結果就是:作為提供者,面臨著尷尬的選擇,懲罰違約者就代表著,是給對手送彈藥。對于這些同類的共享平臺,他們是否愿意建立一套互聯互通的數據體系,來共同杜絕違約的出現呢?答案想想就知道了。
第二個缺陷:使用者與使用者之間,是否能互相信任?準確點說,上一個使用者與下一個使用者,是否是互相信任的呢?如果上一個使用者可以完整的歸還,這種信任還可以勉強維持,反之呢,裂痕就出現了?,F在,問題來了,下一個使用者會把責任歸到上一個使用者身上嗎?他連上一個使用者是誰都不知道,所以明顯不靠譜,最終的結果是,這個責任會歸咎到提供者身上。換一種說法,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用戶體驗。這種差體驗的積累,會把提供者與使用者之間的信任裂痕不斷扯開,最終導致破裂。
共享要素二:日常維護與營收
承接上面提到的第二個缺陷,在本章節繼續鋪開討論。作為背鍋的提供者,為了避免信任的破裂,肯定需要一些手段(措施),來盡可能的緩解這個進程,乃至于轉移風險。為什么說是緩解,因為這個過程其實是很難逆轉的,基于人的心理,騎到一輛完好無損的單車,是理所應當,騎到一輛有故障的呢,就是運營方的過錯了。
先來說緩解的措施。作為提供者,要對所共享的東西進行管理、調度和維修,管理和調度暫且不提,只說這個維修的費用,從哪里來?可以確定的是在大部分情況下,這個費用是由提供者來墊付的,而不是由使用者額外支付的,因為什么呢?一方面是上文提到的提供者的尷尬抉擇,另一個是辨別使用者的成本太高。由提供者墊付費用,當然也不能讓提供者自掏腰包,要是這樣的話,這個共享也就離結束不遠了。維修費用的來源,還是要從使用者在共享過程中產生的支付費用里扣除。
使用者的支付費用,是否能夠抵消提供者這些日常的費用開銷呢?
在經濟學里,有這樣一個理論,怎么樣讓一家公司不關門大吉?最好的當然是有盈利,也就是收益≥一次性成本(分攤到每天的值)+日常開支成本。其次是能維持,也就是一次性成本(分攤到每天的值)+日常開支成本>收益>日常開支成本,此時,雖然公司是虧損,但由于一次性成本已經沉沒,很難再收回,但日常的收益可以抵消日常的開支,所以還可以維持。
最后一種情況:日常開支成本>收益,那關門或許是最好的選擇。關于開始提到的問題,筆者這里也沒有準確的數字,當然也不需要去斷言一家公司是否要關門。只不過,如果實際的情況符合上面提到的第三種情況,硬著頭皮支撐下去的信念,就很重要了。
比如ofo與摩拜之前搞出的1元包月計劃。那么,排除這些惡性競爭的因素,實際情況下,共享資產所帶來的日常資金流轉,是否能保持在上面所說的第二種情況以上呢?之前的很多同款文章都是算過賬的,筆者這里就不再計算了(數學不好)。結論是:很難。
除了緩解的措施,還有一種措施,叫做轉嫁風險。提供者可以為共享的東西購買保險,等到東西出現了損壞,可以由保險公司賠付一定的損失,在一定程度上轉化風險。這種方法基本所有的共享都在用,特別是汽車這類高檔的共享。但是,這又回到了上一個問題討論的要點,保險費也是一筆不能小覷的費用,誰來出呢?除此之外,保險也不是什么都能賠,平常大家開車刮蹭一下,很多時候會選擇私了,自費去維修,為什么不走保險呢?而平常共享過程中的損壞,大部分是屬于類似于刮蹭的損壞,這種時候,保險可以分擔的成本終究是有限的。
共享要素三:損壞的成本
先問一個問題,在騎共享單車的過程中,如果造成了損壞,使用者做出賠償的可能性大不大?答案是,可能性很小,因為追蹤破壞者的成本太高了,同時懲罰破壞者可能導致用戶跑到競爭對手的平臺。所以,對于使用者來說,對共享道具造成損壞的成本,是很低的。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預見的是,如果放任不管,共享的最終結果肯定是走向終結,而且這個時間不會很長。
這里肯定有人會反駁:難道就沒有高素質的使用者了嗎?這些高素質的使用者,會自動的維護共享的事物,讓他們可以一直保持在良好的狀態,為更多的人服務。確實有這樣一批高素質的使用者存在,而且為數也不少,但是實際情況還是會走向終結,因為就算素質再高的使用者,也只能做到在自己使用共享道具期間,保證這個道具處于良好狀態,不能指望這些高素質的使用者可以自掏腰包,為破壞者造成的損壞來埋單,那么最終為損壞埋單的,還是提供者。
一旦損壞的成本由提供者埋單,那么問題就又回到“錢從哪兒來”上面了,這一點在第二章節已經論證過了,所以,只要無法有效的提高破壞者損壞的成本,問題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在共享汽車領域,有一個變通的措施,就是將這個損壞的成本分攤到每一個使用者的頭上,也就是說,使用者在用車的時候,會強制扣除一定金額的保險費用。
為什么說是變通呢?因為這個措施沒有解決根本問題,也就是說,沒有提高破壞者損壞的成本(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反而是更加降低了損壞的成本),同時它也的確幫助提供者有效的分擔了成本。不過這個措施也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使用者對這個強制扣除保險費用是可以接受,沒有怨言的。
共享要素四:競爭壁壘與方式
最后一個章節,把視角再拉回到提供者身上。再提一個問題,作為一個共享單車的提供者,你在提供共享服務的同時,還需要思考哪些問題?
1. 怎么樣干掉同類的競爭對手?(壟斷市場)
2. 怎么樣讓后面進來的人沒有優勢?(建立壁壘)
說到這里,肯定有更多的人挑出來反駁:我們不是做產品嗎?難道不是應該重視用戶體驗,為我們的用戶提供良好的服務嗎?解釋這個問題,可能的確超出了產品經理考慮的范疇,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假如你的競爭對手推出了一個叫做“1元包月計劃”的活動,你是否可以靠用戶體驗,靠優質的服務去擊敗他?恐怕在你還沒有想好要如何提供優質服務的時候,就已經被淘汰出局了。當然,如果是在一個良好有序的競爭環境下,政府嚴令禁止這種傾銷式活動的基礎下,的確可以回到用戶體驗的層面上來對話。有點偏理想化了。
回到我們剛開始提出的問題上,怎么樣干掉同類的競爭對手?最實際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價格戰了。這種戰法在國內互聯網的發展歷程中,被運用過很多次。
比如360與其他殺毒軟件的免費收費之戰,京東與蘇寧、國美的電商價格戰,快的與滴滴的打車補貼戰,就近的就是各個共享單車運營商之間的“1元包月計劃”,只要對手的資金稍微跟不上,馬上就會被落下,快捷有效,但同時也損耗最大,總體而言,是一種低效的競爭方式。
價格戰之后,如果能還能找回合適的盈利方式,勉強算是勝出了。那么,如果經歷價格戰之后,現有的盈利完全無法填補價格戰打出的窟窿,只能深陷虧損泥潭,無法自拔。
那么,在第一個環節中僥幸勝出的提供者,怎么樣讓后來進來的人沒有優勢?首先,國內是不缺資本的,想要拉起一個共享的大旗,也是分分鐘的事情,只要有利可圖。所以,前腳剛把競爭對手用價格戰熬死,后腳又來一個更有錢的角色,怎么辦呢?還要建立自己的競爭壁壘。用戶體驗用在這里,就比較合適了,只有在這種情況下,用戶體驗帶來的收益才能最大化。優化用戶體驗,是一個時間過程,需要不停的收集反饋,結合自身對產品的理解,加以優化,已達到提供優質服務的目的。用另一種說法,也可以稱作:增加用戶離開的成本。一般新的競爭對手在進入時,用戶體驗方面的積累,肯定是會差很多,保持這個時間差,逐漸將優勢擴大,就是最佳的策略。同時也要祈禱,對方不會再給你來一個“1元包月計劃”。
說到這里,本篇的論證也接近了尾聲,說一下個人的觀點。在諸多共享中,個人更看好新能源汽車方面的共享,理由有三:
1. 汽車類共享需要投入更大額資產,所以對于這類提供者來說,更加迫切的希望獲得用戶的信任,所以對于提供者挪用押金的約束力較強;
2. 相比與其他共享類資產,共享汽車對于用戶損壞的成本,可以控制到一個較高的水平;
3. 汽車類共享,目前還沒有大量出現類似于“1元包月計劃”的傾銷類活動,都在走一個較為良性的競爭方式。
希望汽車類共享,可以真正將共享經濟帶入一個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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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叫共享經濟 而是租賃
對!短期租賃
按照這個邏輯來理解的話,那的確沒啥共享了,連呼吸的空氣也是租賃,當你呼進嘴里的時候,這空氣租給了你,等你吐出來后,這空氣就租給了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