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音像店到在線平臺,音樂內容供應的發展之路
從音像店的貨架到在線平臺,音樂空間從有限到無限。筆者梳理了音樂平臺的發展,分析了人工智能對內容供應的影響并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最近,養成了一個習慣,每天都會打開網易云音樂聽每日推薦的歌,再挑幾首感覺還不錯的歌曲收藏到自己的歌單。
作為一個從小聽歌長大的人,我突然發現這是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因為這好像不是我一開始聽歌找歌的方式。為什么作為聽眾,我會發生如此大的轉變?
本著產品經理死磕的態度,我準備結合自己的經歷弄清楚這個變化的來龍去脈。-
有限的空間,熱門唱片時代
我最早接觸到音樂的載體是錄音帶(好像暴露年齡了),一盤錄音帶大約承載了10多首熱門歌曲。
每周最快樂的事情就是去音像店,在貨架上挑選自己想要的錄音帶。而這個貨架里的錄音帶就是我所能接觸到的全部音樂。
我回顧了一下當時的歌曲,它們都來自于大熱門的歌星,小眾歌手的創作,音樂質量再高,也難爬上這小小音像店的貨架,為什么?
因為作為音像店的老板他要面對兩個挑戰,區域限制和貨架限制。
我們先來說說區域限制。美國作為流行文化的發源地,他們產出的歌曲在中國肯定擁有龐大甚至狂熱的潛在市場(愛聽英文歌的小伙伴已經證明了這一點),但在當時卻打動不了小鎮音像店的老板。
在全國區域的范圍內,可能有幾百上千萬的聽眾會愿意為這份音樂買單,但平攤到這個小鎮可能只有寥寥幾個。在地理位置的限制下,聽眾太分散就等于完全沒有聽眾,沒有聽眾就沒有收入。
再來說說貨架限制。在當時,歌手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音像作品的銷售額,而散布在全國各地的音像店就是他們的銷售渠道,每位歌手都希望能夠爭取到將自己的作品擺放在音像店上的機會。
但這就出現了一個供給失衡的情況,在一家小小的音像店中沒有足夠的貨架可以擺放下所有歌手錄制的音像作品。
而每盒錄音帶你必須每年至少賣出4盤你才能回收貨架空間的租金。那作為老板你會怎么選?
答案只有一個,聚焦于大熱門,在有限的空間內盡量贏得更多消費者的喜愛。所有的媒體與娛樂業也圍繞這種大熱門的模式進行展開,所以在那個年代誕生了一眾男女通殺的超級巨星。
互聯網帶來的無限貨架,在線音樂時代的到來
有大熱門就夠了嘛?
顯然不是,我們大多數人需要的不僅僅是大熱門,每一個人的品位都與主流文化有或多或少的出入,用戶有需求但市場夠大嘛? 答案是肯定的
整個市場 2% 的大熱門音樂,帶來50 %的收入和 33% 的利潤;而剩余的98% 的音樂占據了50%的收入與66.7%的利潤(數據來自長尾理論)
所以這些長尾的音樂也存在著龐大市場。有市場就意味著有需求,怎么解決?
最初我們給出的方案是:造更大的音像店與用更大的貨架,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的大型音像店在全國各地興起。
但這種方法治標不治本,因為貨架成本還是會存在,而且通過這種方式只是滿足了更多的需求但不是全部需求。
如果假設我們有無限多的貨架呢?這好像不可能,但互聯網的來臨徹底改變了這一現狀。
我們看似擺在貨架上的是一盒盒錄音帶,其實本質上只是歌曲的目錄,更何況音樂作品本質上是就是一種數據。
在線音樂平臺在這時開始誕生,這些平臺能提供上百萬首歌曲供用戶選擇,在這里你能找到重出江湖的老歌、可望不可即的外國音樂、知名歌手的不知名作品等等。
擁有無限貨架空間的在線音樂平臺徹底打亂了原有的音樂市場,傳統音像店毫無招架之力。也就是從這時候我們轉向了網上搜索歌曲下載至 MP3 收聽歌曲的在線音樂時代。
互聯網帶來的用戶規模理論無上限,邊際成本幾乎為零。一批歌手發現了這個市場的3個轉變:
- ?? 歌曲不再有成列成本,營銷的邊際成本基本降到了0;
- ?? 地域不再是一個限制,小眾的歌曲需求也能做成大市場;
- ?? 貨架的多樣性,讓用戶的個性化需求開始爆發。
他們認識到了一個道理:一個極大極大的數(整個中國的14億人口)乘以一個相對較小的數(冷門音樂品類),仍然等于一個極大的數。
不需要專業公司的包裝,只需要認真打造好自己的每一首作品,發布到各個平臺上,我就能接觸到分布在全國各地的長尾用戶,把小眾音樂做成了一個大市場,這就讓在線音樂時代誕生了大量的網絡歌手。
人工智能的降臨,音樂推薦時代展開
在線音樂時代讓產業文化和市場重心開始加速轉移,經紀公司開始將關注點傾斜到尾部的大量利基音樂和市場。
但一些經紀公司開始碰壁,他們發現有些音樂仍然無人問津,為什么?
因為僅僅供應足夠多的音樂作品并沒用,他們提供的作品沉寂在幾百萬首歌曲中,目標聽眾無法找到這些作品。如果創作出的作品無人欣賞,那一切便毫無意義了。
這時候我們需要一種新的力量,它能連接供給,更有效率的將新作品推薦給相應的聽眾,降低這些長尾歌曲的搜索成本。網易云音樂在工具箱中找到了一件趁手的武器,人工智能與大數據。
人工智能有幾個特點:
- 現階段技術無法達成在各個領域都能應用的強人工智能,但在某些專精領域已經能夠做的比人類更好;
- 人工智能需要大量的數據喂養,并且這些數據需要有人能夠判斷出結果明確的好壞;
- Google等大型公司都把重心放在人工智能開放平臺的開發建設上,連同硬件帶軟件,直接做成云系統,供企業應用開發,理論與技術均已經成熟。
而在線音樂的特點呢?
- 用戶會在平臺內留下大量的行為數據;
- 用戶會通過收藏、分享、復聽等行為標識他對音樂的喜愛程度,扮演了指導者的角色;
- 用戶會基于歷史的偏好尋找新的作品。
網易云音樂將兩者的特性有效的結合起來,有效的降低了用戶找尋音樂的搜索成本,這些成本可能是時間、金錢、時機。
他利用了聽眾的集體智慧,觀察上億用戶的行動,然后將這些信息轉化為相關的搜索結果或建議。
由于用戶能很輕易的搜尋到自己想要的音樂,這也變相鼓勵了用戶往熟悉的領域之外再探索一番,最終讓需求變大、傾向向更為長尾的部分。
通過這種方式網易云音樂成功扮演了供需相連的加速器角色,這也是我現在聽歌找歌的方式。
內容供應商和內容創作者該何去何從?
音樂內容具有它自己的特殊性,但作為內容也有它的普適性。
我們將音樂理解為一種內容形式后再去看其它的內容如書籍、影視甚至一些商品供應也都具有相同的發展趨勢。
不同的時代給了內容供應商和內容創作者不同的努力方向,作為內容供應商在大熱門時代要緊跟時代潮流,在有限的貨架空間內做最熱門的內容品類,在無限貨架時代要努力延伸自己的貨物品類盡可能多的抓住市場長尾,而在人工智能時代要學會用大數據降低用戶的搜索成本,最有效率的將內容提供給需要的人群。
而作為內容創作者,在大熱門時代要努力成為超級流量入口或厚積薄發等待無限貨架時代到來,在無限貨架時代要學會強化自己的特色針對獨特的領域將自己的內容打造成長尾爆款,而在人工智能時代則不妨靜下心來安心打磨自己的產品,說不定用戶就會自己找上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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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Pirate,用白話說大數據給你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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