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音樂版權江湖往事:大家不該吃霸王餐

3 評論 5050 瀏覽 3 收藏 23 分鐘

國民的版權意識萌生較晚,目前音樂版權局面并不好看,回顧這些年的音樂版權往事,最重要的是不要走回頭路。

十幾年前一個暑天,我曾持手抄歌單去小商品批發市場刻錄VCD音樂碟,一張VCD定價為10元,可錄17首歌,而那是我一個月的零花錢。

對于沒有網絡的家庭來說,這是當時自由選擇收聽流行歌曲的唯一途徑。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刻錄過程:像下餃子一樣,老板熟練地將《求佛》、《秋天不回來》、《丁香花》、《兩只蝴蝶》等歌曲MV陸續導入光盤,不超過十分鐘,一張純色封面的VCD盤便交到我手上。

事實證明,刻錄碟的品質難以直視:劉嘉亮的《你到底愛誰》,原版MV有男女主演參與錄制,而刻錄版MV全程沒有演員,更像行車記錄儀截取的一段夜間影像;唐磊的《丁香花》MV取用選秀比賽現場畫面,全程為固定鏡頭,且畫面陰暗,無法看清歌手面部。在歌曲尚處于高潮段落時,畫面中的歌手已離開話筒對觀眾致謝,看得人腦殼生疼。

在數字音樂的蠻荒時代,這種代工點密布于整個城市,他們的電腦像加油站的油槍,可將用戶的光盤或MP3迅速灌滿??梢源_信的是,原創歌手必定無法從這種廣泛而零碎的傳播中獲取版權收益。

歌手高進就曾對《北京商報》訴苦:不管百姓還是媒體,都把音樂看做娛樂而非商品,這是音樂市場萎靡的根本原因。

時至今日,刻錄碟生意幾乎絕跡,但背后的音樂版權問題仍然存在。

與十年前相反,版權方已從受害者轉為主攻手的角色,而被點名的侵權者中,以Papi醬和馮提莫兩位網紅首當其沖。其中,前者因其任股東的公司在短視頻廣告中使用了歌曲《Walking On the Sidewalk》被索賠25.7萬元;后者因在直播中應網友邀請播放了一首《戀人心》,并被直播平臺保存在公開視頻庫中,導致該平臺被版權方索賠4萬余元。

由于視覺中國的前車之鑒在前,加上這兩次交火中,版權方分別槍打直播與短視頻的兩只出頭鳥,令人不得不重視“聽覺中國”重出江湖的潛在可能。這是在盜版方大吃作品紅利的十余年后,版權天平開始傾斜于版權方的跡象。

一、討盜版檄文

“直到今天,互聯網盜版音樂占據了幾乎100%的市場,我們失去了依靠音樂版權收入再生產音樂的最后陣地。行業凋敝,人才流失,夢想破滅,尊嚴全無?!薄吨乱魳方缤蕰?/p>

版權的誕生,原本就是各方權衡利益后妥協的結果。

18世紀以前,為了控制言論,英國將出版和印刷市場交給“出版同業工會”(下稱“工會”)壟斷。毫無疑問,這個托拉斯性質的工會抽走了其中大部分利潤。而這引得作者群體群情激奮,他們手舉標語,前往政府門前抗議。在壓力下,英國議會被迫宣布,打倒出版業的壟斷巨人,開放民間出版商進入圖書市場。

被扳倒的工會發現,這些蜂擁而至的民間資本拿著自己的出版物大肆復制仿品,而自己必須同他們打一場爭奪市場的價格戰,不然將面臨淘汰出局的風險。然而由于長期壟斷,故步自封的工會經營成本居高不下,這使他們在價格戰中節節敗退。

但工會想出了辦法:既然無法在成本上戰勝民間出版力量,但我可以請求議會立法,禁止你對我已出版作品的無腦仿制。這一意見同樣受到作家群體的歡迎:由于出版業“內戰”未能給作家帶來收益增長,作家們迫切需要制度改革確保自身的收益。雙方達成了共識,并一同向議會施壓。

到1710年,英國議會再次妥協,并用時任女王的名字推出了保護作家版權的法律,即《安妮法案》。隨著英國殖民主義在全世界的擴張,這種帶有大不列顛風格的版權保護觀念也傳播至整個英語世界。

而放眼國內,我們的版權保護產業起步較晚。

在計劃經濟時代,文字、影視與歌曲被定位為宣傳品而非商品。宣傳品的使命是盡可能全民皆知,絕無藏著掖著的道理,保護版權更是無從談起。

到改革開放初期,切好蛋糕基本讓步于做大蛋糕,在音樂市場則呈現“正版與盜版齊飛”的特殊景象。

到新千年,入世的時代要求迫在眉睫,中國的版權保護在跌撞中起步。和金融市場的探索如出一轍:資本尋求生長的速度超過了政策監管發展,音樂市場多次來勢洶洶的盜版潮,則充分佐證了這一點。

這是個對音樂人極不友好的時代。

社會大眾對優質音樂作品有著強烈需求,一首頭部作品以手機彩鈴業務為代表的的增值收入往往達到千萬量級。但由于政策缺位,廣闊的增值業務被數以百萬計的小公司所搶占,原作者與利潤基本無緣。

另一方面,國內尚無日韓成規模的綜藝、商演等藝人變現土壤,這讓專輯銷量成為決定唱片公司以及歌手存亡的關鍵。

相比韓國,國內唱片公司是不稱職的“天使投資人”:為確保市場不發生變數,唱片公司甘愿力捧明星的一般作品,但缺少培養新人的耐心。絕大多數初出茅廬的歌手在第一年往往獲得高額投資,而一旦專輯銷量欠佳,第二年往往面臨動輒五成以上的投資削減。

另一邊,免費音樂軟件的迅速崛起,讓用戶適應了免費享用音樂的日子,揣著mp3去錄歌攤的“加油黨”在鄙視鏈的壓迫中幾乎消失。2006年,百度收購千千靜聽,開啟了行業集中化的先河,各大平臺開始了以爭奪首發權為代表手段的市場競爭。

中國音樂版權往事

頭部音樂平臺百度指數和英國出版業的往事類似,音樂平臺為了競爭,均向用戶提供完全免費的音樂服務,但不向原作者支付版權費用。

音樂平臺與唱片公司的成功,均建立在音樂人被極端打壓的基礎上,如果用丁磊的表述,那是“做音樂不賺錢”的時代。除音樂外,文字出版、影視等文化商品均存在版權收益大幅流失的問題。

在少數頭部音樂人的風光外表下,大批音樂人收入低下,幾乎到了難以維生的地步,行業亦面臨后繼無人的風險。2011年的消費者權益日必將永載版權保護史冊:由慕容雪村執筆,賈平凹、劉心武、閻連科、韓寒、郭敬明聯合署名的《三一五中國作家討百度書》在全網發布。僅過一天,音樂界發布《抗議百度公開信》。到當月23日,中國音響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發布由高曉松、張亞東、小柯等人起草的《致音樂界同仁書》。

對此事件,韓寒博客里有個名句:“在你們為了石油的道路上,請放過我們的食油?!?/p>

文字與音樂界浩浩蕩蕩的討伐檄文,是行業生態走向分解重構大趨勢下的產物。

以此為標志,音樂市場的天平從用戶占絕對優勢回調。極少數獨立音樂人與唱片公司及其簽約音樂人是這一趨勢的主要獲益者。

而以天天動聽、音悅臺、QQ音樂為代表的網絡音樂平臺模式受到沖擊,無償提供音樂的舊模式遭到否定,使這些平臺的定位向中介靠攏——以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的努力,換取一定數額的中介費回報。問題是,中介定位無疑挑戰了用戶舊有的付費習慣,讓平臺與用戶原本擱置的矛盾上浮至表面。這也隱隱埋下了獨家版權時代,用戶與平臺全面對立的隱患。

二、獨家版權與歷史倒車

互聯網行業說到底是服務行業,是拉攏用戶的行業。版權壟斷和強勢資本可以解決短期問題,但解決不了長期問題。——丁磊

如果你翻閱社交媒體,會發現用戶普遍對于2013年開啟的音樂平臺“獨家授權”一事頗有微詞:“一覺醒來,QQ沒了五月天,蝦米沒了孫燕姿”。為了在第一時間找到目標歌曲,用戶們制作了Excel表格形式的聽歌指南,用以發泄心中的無奈。

中國音樂版權往事

自獨家版權出現以來,用戶的使用習慣受到直接沖擊:在沒有明確使用目的的前提下,一個聽歌人的心態無非兩種:緩解負面情緒,或延伸正面情緒。而分布于各個平臺的歌手版權,使用戶不得不在享受音樂前反復查閱各個歌曲的所屬平臺。用一位知乎網友的話說:“有這精力,我還不如加班去。

2013年,打贏“3Q大戰”的騰訊扔掉了壟斷地位的帽子,便立即著手與各大唱片公司簽署音樂獨家授權協議。這一針對網易云音樂的市場競爭行為引發連鎖反應,頭部平臺的版權爭奪戰迅速興起,百度音樂、音悅臺等頸部產品被迅速甩開,網絡音樂市場由此進入“寡頭時代”。

中國音樂版權往事

2017年,頭部平臺的優勢愈發明顯,獨家版權爭奪又與用戶的音樂消費習慣息息相關。

2016年6月,十座格萊美音樂獎得主Taylor Swift與蘋果音樂發生版權糾紛,這一事件影響了國內市場:一時間,所有Taylor Swift的歌曲非付費不可點播,各大平臺趁熱打鐵,大力推廣會員付費制。為吸引用戶付費,大量獨家版權作品在這一時期被頭部平臺收入囊中。掌握版權的平臺就像手持尚方寶劍,“下斬用戶,上斬同行”。

而在特權的誘惑下,版權費被抬至天價:2017年,環球音樂的版權費報價僅為3000多美元;在各平臺的反復爭奪中,最終被騰訊以3.5億美元現金+1億美元股權的價格,拿下三年環球音樂獨家版權。

版權時代,頭部音樂平臺圈地跑馬運動的產生,是資本“求生欲”跑在政策監管水平之前的又一表現。

2015年,監管層頒布最嚴版權令,從政策面支持音樂獨家授權。而在版權爭奪戰最猛烈的2017年,則約談BAT及網易的音樂產品負責人,要求各方鑄劍為犁,避免行業走向“燒錢—壟斷”格局。另一方面,則是叫停騰訊與網易云無休無止的訴訟紛爭。

整體來看,獨家版權存在的合理性,在行業內外引發了極大爭議。有觀點認為,獨家版權帶來的馬太效應終結了音樂平臺的“百花齊放”時代,并將頭部平臺引入到漫無休止的燒錢戰中。不僅違背了文化作品的傳播本義,并且極易可能重蹈美國“托拉斯時代”覆轍,將整個行業帶入自我封閉的壟斷深淵中去。

在國內音樂的蠻荒時代,VCD與磁帶商的慣用手法是將“名作”與“庸作”綁定銷售,想要一口氣看齊所有名作,就要購買多張光盤,這也是自選刻錄光盤風靡一時的原因之一。

現如今用戶難得通過互聯網時代實現了聽歌自由,又要被各平臺逼迫選邊站隊?;秀遍g,壟斷資本的身影再次閃現。

在用戶的眼中,各平臺對獨家版權的爭奪,更像是開了一次歷史倒車。

三、版權與宰豬

對于兩位網紅觸犯音樂版權的問題,法院均沒有做出太高的處罰:Papi醬與她的春雨聽雷公司被判賠償7000元,馮提莫所在的斗魚直播被判賠3200元。

papitube侵權案庭審現場在外界看來,幾千元的賠償之于敗訴方不值一提,關鍵是案件性質:在擺平各大網絡音樂平臺后,版權方把維權之手伸向久違的第三方領域。而短視頻與網絡直播又分別是使用無版權音樂的兩大重災區,違規使用音樂的證據多如牛毛。嚴格來說,一切網絡作品中使用未授權音樂的行為都是一告一個準,區別僅在于版權方宰豬的意愿強烈與否。

如今兩大頭部明星均栽在版權上,似乎印證了這種擔憂:一旦版權方有意收割,短視頻與直播平臺會瞬間淪為刀下的肥豬肉。

正因如此,這兩起案件,被普遍解讀為音樂版權大潮的后續,是一場訴訟倒逼第三方版權意識覺醒的故事。這種趨勢幾乎是不可阻攔的:在法庭上,兩個內心錯愕的被告方幾乎無法拿出有力的反擊,其中春雨聽雷公司不得不在原告擁有著作權一事是否成立的問題上稍作掙扎,結果當然是被法庭打臉。

判決結果值得深思:一旦行業共識形成,直播與短視頻領域以平臺為單位向版權方繳納版權費用,事件將復雜起來;主播們大多吃才藝飯,尚可以退而求其次放些冷門歌曲;而一旦短視頻平臺的音樂版權受限,那么平臺賴以為生的“洗腦神曲”風格便存在一夜消失的可能。

為謀生存,頭部短視頻平臺極易踏上QQ音樂與網易云的舊路,路上是數以億計的獨家版權費用與無窮盡的版權官司。

版權之火若在短視頻再燒四年,不僅頭部平臺要留下一身疤,也勢必拉上一批小平臺陪葬。

但音樂版權的推進之路并非無解。第三方平臺使用音樂作品的行為,對作品本身有宣傳推廣的作用。版權方若對這種推廣強征高費用,其結果將是旗下作品熱度的衰落。高昂的音樂版權費主要來自平臺對市場惡性競爭,如果監管側能在競爭過程中加以引導,使平臺能夠以較低版權費獲得曲庫,對各方來說,都是能夠接受的結果。

四、癥結所在

如果站在行業角度看,版權大潮的普及是大勢所趨,背后是文化產業商品化的歷史進程。我們當下一切針對版權改革的努力,都是在向全世界最偉大音樂市場的藍圖邁進。而成功的關鍵,在于保住新人的創作熱情

在盜版音樂唱主角的時代,華語樂壇陷入十年寒冬,正是前車之鑒。據中國傳媒大學《中國數字音樂產業報告》顯示:2016年中國音樂市場規模在全球排名升至第12位,數字音樂和流媒體音樂排名全球第9和第7。中國數字音樂占比高達96%,數字音樂收益占比全球第一。

國際唱片協會將中國定義為下一個偉大的全球機遇,可能與世界音樂市場老大——美國比肩。中國音樂市場取得的巨大成就,與版權保護的推進密不可分。

美國之所以能鑄就流行音樂殿堂,一個重要原因是背后完善的法律保障:《1976年版權法》對任何作者的獨創性作品均提供保護,哪怕原作者已離世七十年,法律依然承認其對作品擁有版權。在獨創授權問題上,以蘋果音樂、Tidal為代表的多家美國網絡音樂平臺均采取獨家版權模式。為彌補獨家版權的高額代理費,獨家代理商往往在過完“獨食癮”后,向其它平臺出售授權,形成“先到者吃肉,后到者喝湯”的行業規律,以此作為對用戶使用習慣的彌補。

事實上,這也是我國“盜版時代”,各網絡平臺爭奪頭部作品首發權的另一種呈現形式。

我們有理由相信,在監管層平衡音樂市場生態的巨大決心下,獨家版權爭奪將從狂熱回歸理性,用戶享受作品的基本權利必將得到保障。

而在互聯網創新為王的時代要求下,網絡平臺也將開發從線上到線下的優質產品,去補足以會員付費為主的單一盈利模式,同時讓優秀音樂人找到展示才華的舞臺。

而當前中國音樂版權保護的最大癥結,恰恰在于全民版權意識的提高。

2012年,北京美力星空公司從芬蘭版權方手中購得《甩蔥歌》在中國境內的獨家正式版權。誰料消息一出,竟引發絕大多數網友的瘋狂嘲諷。有評論宣稱,美力音樂此舉是在“死皮賴臉往自己臉上貼金”。一時間,美力購買正版版權變成了“全民笑話”。

甩蔥歌聽聞滿堂倒彩,美力負責人在采訪中表現十分失落:“絕大多數的人習慣了‘忽略版權’的這種模式,所以現在公司提出版權的重要性,購買版權才會被網友不理解。如果大眾一直長期持有這種態度,唱片業的未來將會更加堪憂?!?/p>

這無疑是國人版權意識薄弱的一個縮影,背后是國人長期以來在社會矛盾中傾向弱者的價值觀。往大了說,這也是中西方分別側重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這是兩種差異微妙的文化傳統。這也就是為什么我們看到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版權流氓”欺壓小媒體時,能夠毫不猶豫地團結一致予以譴責。

而面對手握版權的唱片公司時,我們的意見便分裂了。那是在歷經唱片公司與網絡平臺的種種套路后,某種先入為主的觀念,使我們自然地把用戶視作弱勢群體,從心底萌生的同情與庇護的感情。

只是不要忘了,在唱片公司貌似豐厚的羽翼之下,是無數個渺小而具體的音樂人,他們大多懷揣音樂夢想,冒著行業高淘汰率的風險,用常人難以想象的毅力編寫作品,他們一樣是弱勢群體的一部分。

我們享受他們產出的音樂,就像在飯店享受廚師烹飪的佳肴。盡管這種佳肴有可供集體共享的特質,但出于對這些音樂人勞動的尊重,這不是你我吃霸王餐的理由。

 

作者:螞蟻,出品:科技新知

本文由 @科技新知?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 基于CC0協議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微信公眾號或下載App
評論
評論請登錄
  1. 非常好

    回復
  2. 其實收費也挺好,這樣人們在買唱片的時候,會衡量值不值,然后就會分化出為人氣而免費發布的,也有為錢財而收費發布。讓市場調節一切。

    來自廣東 回復
  3. 贊同,收費吧,no zuo no die

    來自廣東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