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政治和零和博弈:滴滴事件教會了我們什么?
滴滴順風車重新上線,新車規遭遇批評狂潮,性別政治和經濟效益在這里陷入自說自話的爭辯。
歷經波折的滴滴順風車,在整改數月后,終于又上線。
一石激起千層浪,滴滴的順風車新規遭遇了“女性歧視、差別對待”等批評狂潮。24小時后滴滴緊急發布了新的規條,不論男女,晚8點之后一律無法使用順風車。
要理解這件事,僅僅就事論事,很容易陷入到自說自話的怪圈。
《圣經》中說道:日光之下,并無新事。
我們先講一個故事或許為我們提供新的視角。
一、產品有風險,企業怎么辦?
1984年,一位名叫喬伊·格里菲斯的兩歲小女孩爬上她祖父的活動躺椅看動畫片。就在某一刻,她陷入可折疊的擱腳板和座椅之間;擱腳板卡住了她的頭,她開始窒息。結果,這個幼童的大腦受到了永久性損傷,從此成了植物人,躺在醫院里。
1985年6月,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發布了一份《全國消費者警報》,提醒消費者注意讓格里菲斯窒息的那類靠背椅。對于要不要強制企業更改設計,各方則未達成協議。
委員會首席經濟學家沃倫·普魯內拉(Warren Prunella)做了一些計算,他估計有四千萬張椅子在使用,每一張都用了十年。據估計,修改規定每年很可能會挽救一條生命。
由于委員會在1980年市場成本核算決定了一條生命的價值為100萬美元,而修改規定的好處只有1000萬美元。
所以在12月,委員會決定不必要求椅子制造商修改產品,也就是法律并沒有對企業的產品做出要求。
有趣的是,最后椅子制造商自愿改變了他們的設計。
這個故事提醒了大家,經濟學家的計算依賴成本-效益分析的結果;對于企業來說,輿論也會對企業行為有很大影響。
對于企業只要在成本可控的狀態中,提供有風險的服務就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市場經濟中不存在絕對安全的產品,且更加安全的產品則有更高價格。
在滴滴第一版的新政策中,也經歷了一系列風險和收益核算。
以下是滴滴心路歷程。
二、零和博弈:走向極端的性別政治
由于人性的高度不確定性,滴滴順風車整改開放后,面臨如下的選擇:徹底開放深夜順風車,那么即使有一位女性遭受到的侵害,可能受到輿論懲罰的滴滴的損失將可能是無限大∞,而其經濟收益僅僅是固定的X。
但是如果如果禁止所有乘客半夜打車,其風險是可控的Φ-β,收益只是X-α。
分性別來看,滴滴面臨的問題如下:
對男性乘客徹底放開順風車和不放開順風車的差別實際上并不大,而且風險都為Φ,禁止后收益還有所降低(X-α),所以放開是最優選。
對于男性乘客來說,半夜打車和半夜不打車的風險基本一致,但是半夜不坐順風車的收益則會略有下降(X-α)。
對滴滴來說,女性乘客徹底放開順風車后,由于人性的不可控,女性難免受到侵害的風險,參照浙江樂清事件的結果,對于滴滴的風險接近無限大;而禁止女性半夜搭順風車,風險立即回到可控狀態,而收益略微下降。
對于女性乘客來說,如果選擇半夜打順風車的風險,根據統計學,人一生遭遇嚴重犯罪的概率極小,接近于零。對于女性來說,半夜乘車的風險稍有增加,但是沒有實質的影響。
就像我們不會因為交通事故的影響而放棄出門一樣,經濟收益上看,半夜打順風車的收益略高(X),因為乘客省了錢。
總結一下,對于滴滴來說,開放女性乘坐順豐車的風險∞>放開男性半夜打車的風險Φ>禁止所有乘客半夜打車Φ-β。
滴滴選擇了市場經濟成本核算思維,讓自己的風險最小化的決策——禁止女性乘客乘坐午夜順風車。
可惜棋差一招,新政策冒犯了對性別政治異常敏感的社會群體。
三、花剌子模的信使帶來的壞消息
王小波先生的雜文集《沉默的大多數》里有一篇經典的雜文《花剌子模信使問題》。
其中記載了一個非常奇怪的故事:
據野史記載,花剌子模國有個奇怪的風俗,國王如果收到了好的消息,那么報信的人會被嘉獎,如果收到了壞的消息,報信人則會被砍頭。
面對滴滴事件的一系列戲劇性發展,批評者就像是故事中不能接受事實的國王。
這里花剌子模的信使為我們帶來的壞消息是:
女性面對這個世界遭遇被侵害的風險確實要高于男性,深夜順風車對女性潛在的侵害風險,滴滴有責任作出規制,但是不能承擔全部責任。
滴滴新規范的邏輯是恰好是市場經濟的邏輯,深夜的順風車對女生的確有風險;但是滴滴也給出了備選,女性乘客可以選擇更高安全系數的專車,或者不選擇滴滴的服務。
問題在性別政治群體的“我可以騷,你不可以擾”的思維邏輯中,“君子不立危墻之下”的市場經濟思考方式是完全失效的。
甚至在浙江樂清事件中,輿論沸騰中滴滴遭受到的譴責要大于罪犯受到的譴責。
在熱衷性別政治或者“女權主義”群體對輿論的鼓動下,經過了樂清事件之后,滴滴和女性乘客在深夜順風車問題上,面臨著完全不對等的風險。
花剌子模的信使告訴我們:犯罪在一個社會是有固定的比例,法國社會學家迪爾凱姆認為犯罪是正常的、必然的現象,是一種社會實在,更與道德無關,是一種自然的產物,而女性確實受到犯罪侵害的可能性先天要大于男性。
而性別政治的真實要求就是:
如果無法得到徹底的安全(事實上也不存在),那就也要徹底實現兩性在結果的平等(都不要乘坐午夜順風車),而不論這種對于輿論的操縱是否傷害了男性乘客選擇的權力,But——who care!
滴滴事件,各方博弈后以一種零和博弈的結果實現了最終妥協。在這場鬧劇中,本質上沒有一個贏家,每一方最終的收益都為X-α。
對于消費者和滴滴來說,永遠也找不到自己的納什均衡,因為滴滴的博弈對象是一個模糊的“性別的名義”,追求的是低效的“結果平等”。
感受大于事實是這種性別政治的主要特征。
而大眾對于性別差異現實的認知,或許有更長的路要走。
作者:編程浪子,智能相對論(ID:aixdl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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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被禁了沒關系呀她們還有選擇權,男性被禁就傷害了他們選擇的權力了。被禁了到底還有沒有選擇的權力我好暈???
出租車沒有被爆出來,我認為有以下原因,1.互聯網屬性不強。2.在爆出之前就被扼殺。
互聯網產品和企業本身具有天然的傳播性
事實證明輿論有時候就是扯淡的玩意兒:我不要你覺得,我要我覺得,你覺得不管用,我覺得才管用!大不了大家都不過~
風聲車作為運輸閑置資源的利用案例,到現在這樣,被裹挾,被迫停止,到現在這種資源利用打折,真令人難過
首先 受侵害和時間有直接聯系嘛? 舉了半天樂清的例子,樂清的案發時間是下午一點,請問滴滴如何推斷限制女性晚間乘坐時間可以有效避免侵害事件呢?其次 樂清事件為什么滴滴被輿論狂批? 因為1.前一天有脫險的受害者向滴滴投訴 滴滴未能及時處理導致問題司機還能接單 2.女孩在活著的時候委托朋友報案但是滴滴一直拖延時間拒絕向警方提供司機信息,與其說被連累不如說是他本身的監管不到位放縱了犯罪。最后既然作者認為女性乘客就不應該有選擇的權利(畢竟我們天然弱勢嘛嘻嘻),那么我表示對“這種對于輿論的操縱是否傷害了男性乘客選擇的權力”表示如果傷害到了那我很開心 ??
1.時間有關系,深夜的投訴率是白天的幾倍
2.你描述的問題是關于客服投訴和應急流程的問題,跟這次的上線輿論無關
那你可想多了。是女拳屁話多。
雖然我不是女權,但是我就是很不爽,這是滴滴決策問題,和女權有屁關系,他不這么決策有人說么?
事兒逼
滴滴在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本來可能就是站在女性立場上做的,但此時女性考慮的就不是安全問題了,她們抓住了“男女乘車時間不一樣”開始輿論攻擊,如果安全和“平等”她們毫不猶豫選擇“平等”,畢竟在當今社會這是政治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