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電商(1):原始社會/信息時代/數據時代中的交易行為

0 評論 3230 瀏覽 12 收藏 9 分鐘

在人類歷史中,交易行為從原始社會就開始存在,并經歷了信息時代、數據時代。而隨著時代背景的變化,交易行為的表現也在不斷變化中,我們可以深入行為洞察事物的核心,更好地了解交易行為。

如果要看懂一個事物的變遷,需要的是拋掉外衣,回到最原始的狀態,從最本質的地方窺探事物的核心。

電商最原始是什么?原始社會的物物交易。

一、物物交易

最開始的原始社會,當原始人 A 需要物資 S ,他需要拿自己擁有的物資 X 去找正好需要物資 X ,且有物資 S 的原始人 B,進行交換,從而獲得物資 S。

因此涉及到的行為包括:

  1. 產生交易需求。也就是原始人A有交換物資的需求;
  2. 發生交易行為。也就是原始人A和B產生了交換行為。

產生交換需求,主要看自身,但發生交換行為,卻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 原始人 A 有原始人 B 所需要的物品;
  2. 原始人 B 有原始人 A 所需要的物品;
  3. 達成交易意向;

只有同時滿足著三個條件,才會發生物物交換,前兩個條件比較容易促成,第三個由于物資間稀缺性和對物資的需求程度不同,存在較大的阻力,讓交易意向無法達成,交易效率很低。

于是中間交換物出現了,中間交換物的作用是:

  1. 衡量物資的價值;
  2. 可進行交換物資;

中間交換物的出現,極大的解決了交易意向的問題,從而交易效率得以提升。

貨幣只是中間交換物的實體表現。

交易效率提升,交易難度還是很大,原因就在于交易信息的獲取。

如何解決交易信息獲取的問題呢?

解決交易信息獲取的辦法,要么是人找貨,要么貨找人。

從兩者上看,人找貨顯然更容易降低交易難度。一方面是知道哪里可交易更容易讓更多人知道,也就更容易促成交易;另一方面受限于貨的流動難度限制所致,比起貨,人的流動難度更小。

于是,通過搭建交易場所的方式,讓貨不動,流動的人找貨,是解決交易信息,降低交易難度的方式之一。

貨越齊全的地方,自然也就更容易發生交易,因此也更容易產生集群化現象。

但集群化或者人找貨,會存在一個比較大的劣勢,那就是局限性。

人活動范圍的局限性,交易場所的局限性,相互影響,使得人找貨存在比較大的局限性。但同時信息傳播也存在較大的局限性,導致獲取信息的效率很低。

那如何提高獲取信息的效率呢?

二、信息時代

互聯網的普及,讓信息的傳播不在依靠實體傳播,而是可以通過信號實現電子化傳播,因此信息傳播和獲取的效率大大提升。

信息技術本質上是打破了信息傳播的局限性,從而打破了人找貨的局限性。

借助信息時代,商家的服務半徑提升,同時商家面對的消費者的數量級也獲得了提升。

但隨之而來,帶來三個待解決的問題:

2.1 信息檢索

信息技術的存在,讓貨品的豐富度獲得了提升,不再受位置的影響,任何想要的東西,通過檢索就都可以找到。

由于集群化現象,隨之而來的,就是選擇量級的擴大,出現同一件商品多個店鋪銷售的情況,同時由于交易是非現場的,無法獲得商品足夠的信息,使得信息不對等問題加劇。

選擇量級的擴大、信息不對等促使信息檢索效率不高。

2.2 時效性

信息時代讓交易從線下行為,轉移到線上,當發生了交易之后,需要實現把貨物送達購買者手中。

在信息時代前,也有物流,但都是大宗物流,整體上對時效性要求不高。

信息時代并沒有將貨物和購買人本身的地理位置上的距離縮短,還是需要將貨物送達購買人手里。

在信息時代之前,交易是即時滿足行為,交易后,購買者可以立刻獲得商品,而信息時代,商品流通存在等待時間,是一種延遲滿足,反而在體驗上是一種退步,因此時效性是衡量交易體驗很重要的因素。

2.3 支付

支付是交易的核心。

信息時代之前,交易是線下行為,確認商品完成交易,比較簡單和直接。

信息時代,讓支付也變成線上化,比較順理成章。但產生交易后,銷售者擁有商品信息和行動權,而購買者只有等待權,加之信息不對等的存在,從權益的角度來看,購買者弱于銷售者,因此需要保證購買者的權益。

保證購買者的權益,本質上就是解決信息不對等帶來的信任問題。支付就是很好的切入口,需要中間平臺,做信用背書,實現權益對等。

總結

從目前來看,支付問題比較好解決,信息檢索和時效性還是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提高了信息獲取的效率,打破了局限性,讓交易獲得了指數級的增長。

但回歸本質上來看,信息時代是通過人找貨的方式,來解決交易信息的缺失問題,也就是圍繞發生交易行為,來展開的。

那貨找人呢?也就是圍繞產生交易需求,有什么辦法嗎?

三、數據時代

信息時代之前,所以的交易,都是沒有記錄的,或者說,沒有關聯記錄的。信息時代后,讓交易有了記錄,產生了交易數據。

而商品本身,是有一定的關聯性的,如果可以通過行為數據和商品的關聯性,提前預測用戶潛在的物品缺失,便可從而實現貨找人的情況。

本質上來看,是通過貨找人,來引導產生交易需求,從而促進后面交易行為的發生。

在需要某樣物品前,提前獲知,提前觸達,那么信息檢索的問題也就降低了很多。

產生交易行為后,由于已經提前獲知,便可將時效性大大提高。

因此來看,提高檢索效率、時效性,是數據時代的終極目標。

總結

交易的本質上是圍繞產生交易需求、發生交易行為兩部分組成的。

信息時代的到來,促使了電商的出現,讓獲取信息的局限性打破,從而更容易的發生交易行為。而線上化的數據行為,數據的關聯性,可以提前預測交易需求的產生。

那解決獲取信息之后,就真的能促成交易嗎?

答案顯然是否定的,獲取信息只是讓交易更可能發生了。

下一篇,講一下促成交易的核心:交易成本。

 

作者:時鳳衛,微信公眾號:PM成長之路(pmupday),分享互聯網的思考,產品經理的實操方法論。5 年互聯網摸爬滾打,喜歡寫字,歡迎交流。

本文由 @PM成長之路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微信公眾號或下載App
評論
評論請登錄
  1. 目前還沒評論,等你發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