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用戶的角度,看移動直播和傳統秀場的一些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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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5年下半年開始,“直播”成為一個爆發式的概念,變成了互聯網行業中的第一熱詞,各個科技媒體,乃至于創業者們,都在大談IP價值,網紅經濟等等。扎克伯格在F8大會上預計:“截止2021年,70%的移動設備流量將由在線視頻產生”。

隨著傳輸技術的進步,人們的互聯網使用習慣也發生了變化,經歷了文字—圖片—富媒體乃至于今天的直播的轉變,在未來的時間內,直播會越來越成為主流的內容消費方式。而在極短的時間內,各種類型的產品都在自己的產品中添加了直播模塊,不僅僅只是傳統的直播打賞概念,而是試圖進一步在產品層面上打造出“直播+社交”“直播+電商”等等概念,試圖用直播這種用戶間更加扁平直接的接觸方式來打造個人IP和構建關系鏈條。 現在這個趨勢下,仿佛不談直播,不談粉絲效應就是落后于時代。

而直播的火爆最直接的體現就是大量移動直播app的出現,其總數量在16年初就已經超過百款,呈井噴式出現,如果算上準備在原先產品中加入直播功能模塊的話,那將會有會更多。而在這些移動直播產品中,最主要的模式就是泛生活化,低門檻的全民直播。而在現階段,移動直播行業也是處在跑馬圈地,搶流量搶用戶的初級階段,產品同質化嚴重,各個產品之間缺乏差異化,難以形成自身壁壘,千篇一律的“網紅臉”坐在攝像頭前和大家聊天。而在燒掉大量帶寬之后,這類型產品的價值該如何得到真正的體現呢?找到未來產品的正確發展方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在現階段下,此類直播產品的盈利模式還處于一種摸索的階段,主要的收入來源還是通過用戶對于主播的禮物打賞分成。這就使得這類新型的移動直播產品的邊界很大程度上是和傳統的在線秀場重合的,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還對傳統娛樂秀場造成了沖擊。在這里,我想從移動直播與秀場模式的差異出發,分析一下未來移動直播的發展方向。

專業vs低門檻

在傳統的秀場直播中,不僅僅是主播和平臺方的概念,還涉及到類似于主播經紀人的公會/家族等概念,這種“經紀人”需要對主播進行認證,考核,監管等等,還會涉及到主播的招募以及主播培訓等等環節,而公會/家族從主播的收入中獲得分成,以此盈利??稍谶@里我不去多分析這種經紀人式的運作模式,而是想說明秀場主播需要具有一定的才藝才能夠獲得直播的資格。

除此之外,秀場主播需要的一系列諸如麥克風、攝像頭、聲卡等等設備也價格不菲,這些條件都極大的提高了秀場主播的準入門檻,所以我們能夠看到的是秀場主播多把這種直播當作是自己的主業,從直播中獲得的收益是自己的主要收入來源,因而這類秀場直播更類似于PGC模式,專業性比較強。對于用戶而言,僅僅僅僅局限于一個內容消費的媒體平臺。

而對于移動直播而言這種門檻就低了很多,直接將手機當作直播設備,沒有額外購買專業設備的限制,在主播的個人才藝上沒有做更多的要求,只要我興致來了,我就能拿出手機開啟直播。在這個層面上,移動直播對于內容制造和傳播上有著更大的想象力和發展可能。

粉絲vs游客

正是因為這種低門檻,以及直播隨時隨地的即時性,一方面拓寬了內容的邊界,但是與此同時另一方面也將主播的直播變得更加碎片化——我今天空閑時間多那我就直播一段,明天我沒這個工夫那就不繼續直播了。一個普通觀眾需要經過比較長的從“認識”到“認可”的過程才能夠被培養成為一個主播的粉絲;而移動直播的這種碎片性讓觀眾缺乏對一個主播的連貫性的認知過程,也就使得這類移動直播對于粉絲的沉淀環節是有缺失的,往往是主播吸引到觀眾后,就直接進行價值的變現(禮物打賞),而對于更長久的粉絲培養環節有所缺失。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如果你進入到一個主播的直播間中觀察游客們的發言,你會發現在一段時間之內一個同樣的問題會被閑逛進來的不同的游客多次問到,這說明現在的移動主播們嚴重依賴平臺本身的曝光位置爭取游客,而自身缺乏持續聚合觀眾培養粉絲的能力。而在秀場直播中,我們能看到的是大部分時間是主播和底下的觀眾們互動的非常流暢,主播說一句話底下的觀眾就能有默契的反應。一個秀場主播往往都有著自己每天固定的直播時間段,同時還會通過其他的多種方式諸如im群、微信、微博來沉淀觀眾,把觀眾發展成為自己的長期粉絲。

內容vs互動

對于手機端的移動直播,由于移動端本身的特性,主播可以隨時隨地的開啟直播,不論是日常的生活場景還是對于特定事件的直播都可以成為直播的內容,直播的內容能夠隨時對地的切入到各個生活場景中去,這種內容展現的豐富性要遠遠強于只是坐在家中的秀場直播。但是我們現在看到的結果是,絕大多數的這種移動直播,對于這種直播內容的多樣性豐富性并沒有體現出來,現在主要的內容形式仍舊沒有脫離秀場模式。這是由于真正優質的內容的制作產生仍然有著精細的流程,仍需要依賴于專業的人員;而對于大眾主播來講,本身并不具有這種專業性技能,所以這種實時事件的展現還是比較差的,對于直播內容本身遠遠沒有達到可以吸引用戶的程度。所以這類移動直播在絕大多數時候還是需要像秀場一樣注重釋放主播的個人魅力,強調主播與觀眾的實時互動。而這種優質內容的產生恐怕仍然需要平臺方發起主導,或者從外部引入現在的高人氣IP,否則在平臺內容方面難以形成產品壁壘。

變現vs累積

而由于這類移動直播更注重“觀眾”和“主播”的互動,也就意味著直播的價值僅僅集中于直播的那個時段中間,如果觀眾不能在直播開啟的那個時間段進入,那直播產生的內錄像對他價值很低。也就意味著直播生成的內容不能像其他的內容載體如文章,音樂,短視頻,影視劇那樣具有二次傳播性,同時,單次直播時間太長,導致觀眾使用頻次必然下降;觀眾難以get到精彩片段等等問題的存在也使得直播更適合釋放現有的IP價值,但是對于個人品牌的傳播并沒有利,在制造IP,積累粉絲方面有著天然的弱勢,而這個環節的缺失也讓所有的移動直播平臺在構建自身平臺生態方面存在著短板,使得直播平臺僅僅作為變現渠道位于“網紅經濟”或者“粉絲經濟”的中下游。所以,個人認為,相比較純粹的一個移動直播平臺,社交網絡,內容形社區這種天生就易產生出“個人品牌”的產品更加容易在直播這個使用場景上得到發展。

我想,當現在的混戰冷卻后,移動直播產品的邊界將會漸漸浮現出來:在未來,移動直播平臺的發展必然會經歷一部分“上浮”和一部分“下沉”,上浮說的是越來越多的產品會通過移動直播這種多場景實時互動的方式拓展自身業務,發掘出“粉絲經濟”的價值;而“下沉”則是純粹的移動直播平臺會越發傾向于秀場直播的運作模式,介入到主播的培養,簽約,宣傳等等環節從而提升單個主播的IP價值,通過多個優質IP的聚集打造自身的流量吸引力,形成產品壁壘。

 

作者:宋仔(微信號:dazhutou837182) 大三在校學生,專注于移動互聯網產品,社區類產品。努力做一個冷靜的觀察者,思考者,創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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