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巢事件中,值得我們思考的3個問題
關于豐巢超時收費的討論有很多,而本文就嘗試從權利與義務、公文、效率與公平的角度解讀評論這一事件。
最近由豐巢收費事件引發的討論,已經在各大社交媒體上刷屏了。至今日,大致的脈絡如下:
- 豐巢發布公告宣布,快遞在柜中存放超過12小時將收費
- 民怨開始醞釀,各大社交媒體上開始出現聲討之聲
- 豐巢發布聲明,解釋收費的理由,獲得大量關注
- 一部分網民表示收費可以接受,另一部分網民不買賬
- 上海中環花苑小區公眾號發文逐一駁斥豐巢聲明,獲得大量關注
對于這個熱點事件,我覺得有三個問題是值得思考的。
1.?權利與義務的問題
實5毛錢的費用絕大多數人是可以出得起的,問題在于,這個錢是否應該用戶去出。顯然,在現在的大環境下,這5毛錢,其實是更多的是用戶在幫快遞員買單。
同時,快遞公司收取了快遞費,理應遵守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送貨上門的義務。
所以,問題的根源其實不是5毛錢,而是,快遞公司和快遞員是否履行了契約規定的義務。這個邏輯,其實也很簡單:
- 快遞員應事先與用戶溝通,如果用戶不在家,或不方便,允許放入快遞柜,則放入。并且這種情況下,其實是用戶獲得了方便,甚至不應該設置免費時間,只要放入,即可收費。用戶獲得了方便,快遞柜完成了商業化,快遞員完成了本職工作。
- 如果快遞員事先沒跟用戶溝通,或者在用戶未授權的前提下,私自放入快遞柜。那么顯然,這種情況其實是快遞員未完成服務。這其實是快遞柜跟快遞員之間的博弈,應該他們兩方去解決。但是即便快遞放在柜中一年,也沒理由向用戶收費。
- 同時,經業委會和物業同意,快遞柜運營方應可以支付進場費等費用。
所以,豐巢事件的本質問題,其實是豐巢的決策者沒定義清楚這個買賣里面的角色和利益關系(或者定義清楚了,但是裝糊涂)。即便你虧損20個億,也不代表著,你可以隨意向那些本不需要付費的人收費——即便是5毛錢。
如果你擺不平快遞員和快遞公司,你要么忍著,想別的辦法;要么你別做這個生意。在這場博弈中,用戶才是弱者,豐巢裝弱者的行為,顯然并沒有被大眾接受。
當然,當年進小區的時候,或許也涉及到這類快遞柜的運營公司,與小區物業之間的灰色交易。這或許在國內是個大概率事件。這些問題,其實就是企業應該承擔的風險范疇了。
在我國的傳統觀念里面,一直有同情弱者,幫助弱者的美德。但是,這個美德在很多人眼中,變成了可怕的平均主義。很多人其實都并沒有看清楚,誰才是應該幫助和同情的人——是虧損了20個億的豐巢,還是被莫名其妙收了錢的用戶?
《奇葩說》曾有一個辯題,大意是,外賣小哥惹毛我,要不要投訴。雖然辯論本身就是一個持方觀點的問題,雖然這個命題里面「惹毛」和「投訴」這兩個詞的可發揮空間很大,但是我認為,這一期節目其實對觀眾產生了非常不好的「教育」作用。因為很多選手為了贏,試圖以「外賣小哥辛苦」甚至「可憐」為由,說服觀眾不投訴。
我是一個外賣的重度用戶,估計在美團上沒有一千單,也有幾百單了。
如果配送超時,只要小哥聯系我,我都會主動跟他說,你可以先點送達。因為我覺得路上遇到問題難以避免,但聯系這個行為本身,就是認真負責的體現。他正在試圖努力完成他的工作。
有一次小哥把我的外賣弄灑了,然后主動打電話過來解釋并要求賠償。我則跟他說,沒關系,我再點一份就行了。并且還給了他一個好評。(我從來不主動給好評)我覺得工作失誤沒關系,但是主動打電話的行為,已經表明他是一個靠譜的人,他在試圖承擔他的義務。
如果外賣小哥惹到我,我有很多理由不去投訴他,比如說懶,比如說本來對服務的預期就很低,比如說忙忘了,比如說當天恰巧有客觀情況(例如下雨),比如說雖然他惹到了我但是明確打電話做了解釋等等,但唯獨,沒有「覺得他很辛苦」這個理由。
當然,如果你覺得對方辛苦,而表現出善意。這要為你點贊。但是如果你因為對方辛苦,而忽略他的問題,這就是顛倒黑白了。
我的觀點很明確,投訴與否,應該以具體事情來衡量,跟小哥是否辛苦沒必然關系。因為將外賣安全送到客戶手中所付出的辛苦,其實是他的本職工作,是他的義務。并不意味著,他弱,他就比別人更辛苦一些。強者難道不辛苦嗎?
同理,如果豐巢虧損了20個億,歸根結底,是經營問題,或者商業模式問題。不應讓用戶買單。如果快遞員未經用戶允許,直接放柜子里,則是他沒完成工作。應該被投訴并承擔后果。如果是用戶自己不在家,需要用到快遞柜,那就應該付錢,沒什么好說的。
希望有一天,我們可以更多的從一個人的人品、靠譜程度和為社會做出的貢獻層面,來評價他。而不是從辛苦、可憐等層面。
2.?公關的問題
豐巢這一篇公關文和后續的公關動作實在是不怎么樣。當然,有這么一個決策在前,公關本身也很被動。
在豐巢的公關文里面,首先,它選擇了構造一個弱者形象。這一步是對的,很好的順應了大多數國人的心理。
但其他的,幾乎處處是敗筆。我昨天發朋友圈提到,如果你正在打算考MBA,豐巢的這篇公關文,加上上海中環花苑小區公眾號的那篇文章,甚至可以構成一套「論證有效性分析」的范文。只不過,豐巢那篇是題干,上海那篇是答案范文。
注:論證有效性分析的題目是題干給一段文章,考生需要寫文章反駁題干中的邏輯錯誤。
豐巢的公關有什么問題呢?可能有以下這么幾個。
第一,試圖在「講理」,但又不在理
這是最要命的。首先,講理的難度,本來就要比打情感牌高得多。關鍵是,這篇文章講理的邏輯性并不好。
首先,完全沒提快遞員直接將快遞放入柜中是否合理的問題,而是一直在試圖講如何讓用戶盡早取出快遞,繼而提升周轉效率。這個行文方式本身就把用戶推到了對立面。
其次,完全沒提快遞柜會向快遞員收費,但卻又擺出一副自己很辛苦,不盈利的姿態。這相當于是等著別人拿出這個理由反駁。
第三,有一些基本的邏輯推導也是有問題的
例如,通過列舉投遞時間的分布,推出「晚上11點沒取快遞會影響之后投遞」的結論,根本不成立。因為快遞小哥不會在后半夜集中送快遞,就算要講這個點,也應該是說,讓用戶早晨取走才對,而不是半夜11點前。
第二,針對特定言論做回復
豐巢在5月9日下午再次發文,題目為《東新園業委會事件聲明》。具體內容暫且不論,也或許是,這種情況豐巢不得不回復。但是,這個做法顯然是沒辦法持續操作的。因為豐巢只有一個,但全國可能會有很多小區抵制其收費行為。不可能一個一個進行回復。
如果懟豐巢的小區多起來,豐巢將更加被動。
其實,公關是一門非常復雜的學問。我當然對這個領域也并沒什么資格評頭論足。但是至少對比來看,上海中環花苑業委會的公關水平,真的要更高一籌。
3.?效率與公平問題
這個問題有點兒大,并且討論的人很少。但是我個人其實一直都很關注這個問題。
效率和公平哪個更重要?或者說,是否可以為了其中一者,而犧牲另一者?
眾所周知,快遞配送的最后一公里是最耽誤時間的,效率最低??爝f柜的出現,可以很好的提升這個區間的效率,從而提升整個社會的物流效率,有利于社會發展。
但是否意味著,我們得了整體效率提升這個好處,就可以犧牲掉個別用戶的利益?以至于,讓他們無法在家門口接收快遞,而是必須下樓開快遞柜?又或者是,讓他們多付5毛錢?這樣做,是否公平?
類似的故事還有很多。
比如說,外賣顯然為很多人提供了方便,同時解決了大量的就業問題,讓很多人都受益。但是是否意味著,有這些好處存在,外賣小哥就可以在平臺時限的逼迫下,在路上橫沖直撞?可以闖紅燈,可以跟機動車和行人搶行,甚至撞傷行人?可以威脅到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可以讓一個城市的交通變得更加混亂?
行人的利益如何保證?是否ZF部門應該嚴加管理?是否應該推動外賣平臺不要設置那么嚴格的超時時間,以至于逼迫小哥不要命的在路上快速穿梭?如果上面兩者都能實現,如果還是有小哥為了「多賺些錢」違反交通規則,是否就應該對他們進行處罰?
我說過,我是一個外賣服務的重度使用者。但是我認為,不應該為了方便像我一樣的人,而造成需全社會承擔的交通混亂。
當然,如果嚴格管制,最終導致的可能就是外賣送貨費用上漲。我雖然也不希望漲價,但如果真的可以讓交通更加安全,我寧愿多支付一些錢,又或者,我如果付不起這些錢,我不定外賣就是了。因為我知道,外賣方便了我,同樣,外賣小哥現在的行為,也會在我出行的時候威脅到我。
最終這些問題,還是需要包括我在內的全體民眾買單。
再比如說,滴滴和共享巴士的出現,方便了很多上班族。提升了社會整體的效率。但是,同樣造成了很多問題。在上下班高峰期,由于滴滴和共享巴士需要在商業區附近長時間??浚ú皇墙铀陀脩羯舷萝嚹且豢蹋f的是他們等在周邊,有的還會挑單。這個行為其實是違章停車),所以經常會造成嚴重的擁堵。
如果你在深圳南山區的軟件產業基地上班,你一定深有體會。我相信,并且多次見過,在全國一二線城市的其他類似商務區,也是這個問題。
是否意味著,這些服務方便了一部分人,就可以理所當然的讓所有人承擔更加嚴重的擁堵和更長的通勤時間?
所有的這些服務,快遞柜、外賣、共享巴士等等,究竟是創造了價值增量,還是在給大家添堵?
又或者,這類問題,究竟應該是誰來解決?是ZF,還是平臺,亦或是其他人?
這是個哲學問題,怎么說都有理。
我個人認為,平臺應該更多的承擔起相應的社會責任。為用戶提供價值的同時,賺錢的同時,應該更多思考如何更少的影響到那些不是你用戶的人。這才是靠譜的行為。
#專欄作家#
劉涵宇,微信公眾號:產品經理劉涵宇(ID:uxcafe)。連續創業者,前騰訊高級產品經理,前騰訊學院講師,《解構產品經理》作者。關注并積極投身互聯網與傳統行業融合的歷史進程,思考產品與商業,并寫一些瑣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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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一定說真話嗎?未必
首先,快遞柜初衷的使用場景,是收貨方當時不方便收貨,因此快遞柜為解決這個問題,為收、配雙方提供在雙方達成共識下的暫時保管服務。
其次,快遞公司和配送員的義務和責任是什么?有沒有明確的作息時間?用戶凌晨12點歸家,快遞員就要12點送貨嗎?這點需要明確。
當然,存在很多快遞員工作不規范、不與收貨人商量的情況下隨意投放快遞的情況。這是個別還是業內常態?這樣的問題是需要快遞公司負責并約束,還是理應豐巢負責?
我們作為收貨人,應該明確矛盾的來源。利益受到損害,就把自己歸為“弱者”,是自私無擔當的表現。
公平和效率是可以統一的,享受何種服務就要付出相應的成本,?,F在的主要問題在于快遞是一個雙邊服務,賣家付費但是服務的是買賣雙方,而商家為了提高利潤降低成本肯定會壓低快遞費,進而導致快遞只能降低成本以求生存。解決這個問題的一種方法是在網購下單時增加配送方式選項,并讓消費者承擔配送成本,商家只承擔收件和干線物流成本,這樣可以既滿足差異化配送需求,也不增加過多溝通成本。
解決不了。其實買家已經墊付成本,體現在運費服務中,如果讓買家繼續支付配送有點重復付費的感覺,體驗也較差。我覺得這個還是缺乏契約精神導致的,買家在家小哥直接扔代售點,小哥問題;小哥按約定時間送達,買家遲到或無法簽收,買家問題…
最近發現蜂巢事件影響的不只有快遞柜,還有城市小區代收點、縣城代收點、鄉鎮的代收點。原來是默認每個件一塊錢(比蜂巢還狠),現在是城墻失火殃及池魚。代收點都不能默認收費了,只能在用戶允許的情況下才能收費。針對這個事情核心的問題是契約精神,蜂巢作為一個服務方,沒有想好自己是和快遞公司達成契約,還是和用戶達成契約。也有說蜂巢想兩頭通吃。
回到產品層面上來看,產品在設計的過程就沒有想清楚自己的盈利模式。這個就是一個典型的讓大家薅羊毛,養韭菜。本來以為可以割韭菜,割深了,韭菜毛了。如果當時就像讓用戶付費,那么早就應該去教育用戶,就像共享單車。我送你優惠券,讓你近乎免費用,這樣讓大家從本質上知道你是收費的。另外就是在快遞運送的環節上,或者下單的時候可以說明是否接受存放快遞柜。讓用戶、蜂巢、快遞公司,在一個訂單和交付環節充分的連接在一起,這個時候的契約就不只有甲方和乙方,還有丙方。退而求其次,蜂巢還是可以去和快遞公司談合作的。有的人說可以用廣告。說白了,快遞柜的類型和共享單車特別項,都是工具屬性,用完就走。
總結來看:契約精神喪失、產品盈利模式不清晰、產品戰術失?。J免費,搞了打賞,真的是見鬼了)。說白了該換產品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