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風口上的直播帶貨,會是曇花一現嗎?
編輯導語:如今,直播帶貨可謂是火爆,無論是素人、網紅還是明星,紛紛入駐直播間,售賣自己的或是商家的商品。在直播間火熱現象的背后,依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今天本文作者就為我們談一談:站在風口上的直播帶貨,會不會是曇花一現呢?
昨天和我媽打電話,她聽說我還在寫字,真誠地建議我去直播賣貨,她說現在開個直播隨便賣賣都能發財。我告訴她,我是一個去便利店買東西,都會害怕老板和我寒暄的社恐,注定不能靠直播賺錢。
她對此感到遺憾而且沮喪,但仍舊不想錯過發財的機會,于是開始認真思考起自己去直播賣貨的可能性。
放下電話我想到一個歷史規律:當你媽都覺得做某件事能發大財的時候,這件事基本上也就快涼了。
那么,直播帶貨會是曇花一現嗎?本文將試著進行分析。
一、市場需要直播帶貨嗎
任何看起來高深莫測花里胡哨的市場現象,最終都會回歸到最簡單的「需求」本身。這里的需求指的不光是消費者的需求,還有在直播電商這條利益鏈上其他角色的需求,如果大家都能獲得好處,那這件事就大有可為。
我簡單地畫了一個示意圖,這條利益鏈上一共有五個角色:商家找到MCN提出自己的帶貨需求——MCN為其匹配主播促成合作——主播在平臺上直播售賣——消費者觀看直播后產生購買。
在這條利益鏈里,平臺是比較純粹的。
比如目前主流的帶貨平臺抖音、快手、淘寶,它們并不care直播帶貨是不是未來趨勢,也無意去推動這件事發生。
平臺在乎的只是流量,當淘寶造出個李佳琦的時候,直播用戶的流量會自然地向淘寶傾斜。這是抖音快手不想看到的事情,他們要迎戰,要把流量搶回來,方式就是去簽羅永浩培養辛巴。
看起來是各個平臺在打電商直播大戰,但對于平臺來說,本質上是一場流量爭奪大戰,和電商唱歌跳舞說相聲沒有太大關系。
所以我們可以從這條利益鏈上把「平臺」給摘出去,只討論其他四個角色。
1. 主播
主播的訴求也很簡單,就是通過直播賺錢。
以前他們在直播間里展現才藝或者陪人聊天,賺的是打賞的錢,現在他們不光可以賺到打賞的錢,還可以賺到簽約費和帶貨傭金,這很顯然是可以給他們帶來好處的。
但好處也有限,因為頭部主播從來就不缺合作,對他們來說賣貨變現和接推廣變現差別不大,而腰部主播又沒什么帶貨能力,賺的還是辛苦錢。
對主播來講,電商帶貨的興起是一件好事,這意味著原本的頭部主播格局有可能被改變,他們有機會借此進一步擴大影響力。
2. MCN機構
最樂于見到直播帶貨成為大趨勢的,是MCN機構,就像最希望房地產市場保持火熱的永遠是中介一樣。
MCN一頭簽約主播,一頭對接商家,提供類似于中介的資源整合對接服務,不需要太多成本,看準時機能賺一波快錢。
截至2020年3月,MCN機構突破2萬家,其中40.2%是在2020年進入電商直播領域,直播帶貨這么火,大家都想進來分一杯羹。他們會不遺余力地告訴商家直播帶貨有賺錢,錯過了直播電商你就錯過了一個時代。
MCN這一角色,普通消費者觸達不到,卻是真正和直播電商這一行業強捆綁的,MCN的利益和直播帶貨的未來息息相關,一榮俱榮,一損又得轉型。
他們的努力有用,卻也有限,直播帶貨能否一直繁榮,主要取決于掏錢的兩個角色:一是商家,二是消費者。
- 商家的需求是賣貨和露臉,如果直播這個渠道能夠讓他賣出更多東西,賺到更多錢,商家就很愿意把錢花在直播帶貨上,本質就是做廣告,哪個渠道轉化率好就投哪兒?;蛘咭粫r賺不到錢,提高一下品牌知名度也是值得的,這份知名度遲早會轉換為銷量。
- 消費者的需求是獲得更快樂的體驗,這個更好的包括“更爽”、“更便宜”、“更方便”、“更有趣”等。
有不少人認為,看一場直播動不動兩個小時,還很容易一無所獲,因此這是一種很低效的購物方式,這樣低效的購物方式必然沒有辦法成為電商的未來。
這樣說也不是沒有道理,不過如果任何問題都用一個絕對理性的視角來看,人類也就沒有那么浪漫了。
看直播帶貨和看秀場直播,又或者和去商場逛街一樣,都很容易浪費時間還一無所獲,然而樂于在直播間一擲千金打賞,和喜歡出門逛街的人依然很多,所有賬都算得一清二楚,就不可愛了。
從用戶的角度來說,我這百無聊賴地兩個小時,是用來看直播還是刷抖音都無所謂,只要讓我覺得「爽」就好了,這個「爽」可以是看到主播講段子,也可以是搶到了便宜的東西,或者是看到崇拜的愛豆。
換句話說,用戶看直播帶貨,本質上是在消費內容。
分析完五個角色的訴求,我們可以來補充前面提到的利益鏈了。
可以很清晰地看到,當圖中每個角色都很好地履行自己的職責時,這件事就可以有序地運行下去,并且讓每個角色都獲得收益。也就是說在理想狀態下,直播帶貨會是一筆還不錯的生意。
二、誰在破壞規矩
很多直播帶貨不需要消費者參與,MCN僅憑一己之力,就可以在商家面前演出一場大戲。
在巨大的利益誘惑面前,每個人都本本分分各司其職的可能性很低,商家想賣貨,MCN想發財,但能賣出去貨的主播就那么多,所以——制造一批看上去能賣出去貨的主播就好了。
于是灰產誕生,刷量刷粉大軍加入戰場,有些MCN會簽下很多顏值尚可進城打工的“廠妹”,稍微包裝一下,再給賬號買上大量的粉絲,就可以美其名曰“腰部主播”了。
這樣的主播可以批量生產,坑位費也不貴,在幾百到幾千不等,很適合中小商家試水。MCN會在其直播的時候買大量的僵尸粉進直播間,營造出主播人氣很高的假象,其實真實成交量寥寥無幾。
還有些MCN機構會和商家簽保量協議,保證直播間銷售額至少可以cover掉坑位費,沒達到協議金額可以退回坑位費。商家一聽心想,那感情好,穩賺不賠的生意,于是開開心心地就簽了合同。
而現實不會和商家想的一樣樂觀,刷單大軍出動了,他們會在直播間完成協議里約定的銷售額,然后分別在發貨前、發貨中、到貨后分批次地進行退單。
有時退貨訂單占比60%以上,剩下的產品,他們拿到手以后再掛到閑魚上以極低的價格出售,再回一波血。
主播的傭金通常要在直播結束后完成支付,也就是說商家前腳剛付完20%的傭金,開開心心地去讓工廠備貨大干一場,后腳就會叮叮當當地收到四面八方的退貨申請,坑位費加上傭金,一算賠得更多。
如果商家懷疑這里面有貓膩,去找MCN理論,MCN會振振有詞地告訴你,直播間很多都多都是沖動消費,退貨率高很正常。
破壞規矩的玩家賺夠錢離場,商家吃一塹長一智,卻也很容易因此喪失對直播電商的信任,透支的是整個行業的生命力。
三、讓專業的人做專業的事
找腰部主播很容易踩坑虧錢,那是不是找明星帶貨就可以一勞永逸了?
事實上明星也時常翻車。
小沈陽在直播里賣一款白酒,當晚成交20多單,第二天一看退貨16單;葉一茜直播間顯示在線人數90萬,產品客單價200,實際成交不到2000;吳曉波坑位費60萬,最后賣出去的貨五萬不到。
這些數據都指向著一個事實:找明星帶貨,并沒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細看這些帶貨翻車的名人會發現,他們雖然有一定的知名度,但都不是什么流量藝人。
像蔡徐坤、TFboys這樣的流量明星,是有粉絲效應的。他們代言的產品,粉絲會努力購買帶銷量,就是為了向品牌方證明,自家愛豆是有實力的,你請代言人請得沒錯。
而像小沈陽這樣的非流量藝人,你會看他的小品,可能也會看他新拍的電影,也或許會想去直播間看看他有沒有衰老,但是他賣白酒,和你有啥關系?
你沒有為他打榜的需求,他也無法向你證明他賣的白酒更好喝,那為什么要購買?
流量明星是真正可以帶動銷量的,但是他們接代言已經足夠富有了,沒有必要再去做直播帶貨,二三線藝人想賣,但沒有那么多粉絲愿意買單。
明星帶貨的起點上很有優勢,畢竟本身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可以吸引到粉絲來直播間觀看,但想要促進成交,還需要擁有一個人設,讓消費者相信你在這個領域是專業的。
比如吳曉波賣幾本財經類的書還行,賣奶粉就顯然不是什么好生意,用戶對吳曉波的人設認知停留在「財經作家」上,而沒有什么證據顯示一位財經作家推薦的奶粉會更優質。
李佳琦能成為口紅一哥,是因為他在做主播之前,本身就是歐萊雅的金牌銷售。他了解化妝品,更懂得怎樣調動消費者的情緒,直播間只是讓他換了一個戰場,把一對一的導購形式變為一對多,這是資源的整合利用,而不是一夜爆火。
目前的直播帶貨還停留在價格戰上,但隨著行業的發展和成熟,戰場從價格轉向主播的專業度是必然的趨勢。
可想見的是,帶貨主播會越來越垂直于某個品類,這樣也能更精準地匹配到直播間的受眾,二三線明星想要分直播帶貨這杯羹,還得放下身段來好好琢磨產品。
四、直播帶貨不需要太多意義
keso老師在文章里說,直播風口過后,你能看到的不會是所謂的意義,很可能是一地雞毛。
其實直播帶貨有沒有意義不重要,重要的是它能讓所有參與其中的人,都獲得自己想要的東西,或許是錢,或許是流量,或許是打發一些無聊的時間,這就夠了。
至于最近因為直播電商太火而產生的行業亂象,倒不如先讓子彈飛一會兒。
作者:張美芽,個人微信:fromzyx,互聯網/財經觀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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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大部分人意識到它其實就是電視購物的互聯網表現形式的時候,注定雞飛蛋打
大浪淘沙,健康的生態和良性的發展才能正向的推動行業發展,在資本和利益的驅動下,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個人是來淘金的,轉化和購買不是他們的核心訴求,作為價值鏈路中的一環,只專注自己的利益鏈條,并轉嫁風險,付出溢價價值和成本的企業、商家和消費者并未得到有效的收益。子彈飛一會,讓時間來證明一切,相信真正優秀健康的電商直播的企業和個人會脫穎而出
大家都懂,但是都習慣一地雞毛的常態。有時候能有雞毛就不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