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當下看未來,有多少法律科技產品是泡沫?
編輯導語:隨著人工智能的興起,各個領域都開始發展人工智能產品。法律行業也不例外,出現了越來越多的一站式人工智能法律平臺。然而,并非所有的行業都能夠用人工智能技術去替代,迷霧散去,有多少法律科技產品會變成泡沫?接下來,本文作者做了詳細地分析。
2018年,人工智能法律平臺LawGeex與多個大學法學院合作舉辦了關于保密協議的仲裁、保密和賠償的辯論,結果是AI準確率高于人類律師;
2019年,在首屆法律科技創新峰會上,曝光了阿里巴巴內部進行過的一場比賽:600份在線協議,8位專業律師用時一周,而人工智能僅用時1秒;
2020年,融了4億多的一家名為 Atrium 的法律軟件和律師事務所初創公司宣布倒閉;
2020年,國內某股權服務商完成數百萬美元Pre-A融資,國內某破產辦案一體化工作平臺獲得數百萬投資。
在法律科技產品市場,究竟哪些是泡沫,哪些是金子?如何判斷一款法律科技產品的科技含金量?
一、講故事與實際應用價值
市場,從來不缺包裝,更不缺天才般的銷售。
人工智能、AI、大數據、知識圖譜、機器學習、區塊鏈,一堆高深莫測名詞,確實能掩蓋一部分真相,尤其是不懂技術或不懂法律的吃瓜群眾。
法律科技的實現,確實需要技術深度參與,離不開算法和數據。
只不過,有些法律科技產品就像搭積木,重復“造輪子”。依托開源工具,把原有業務流程、套上項目管理系統、塞進一些數據,組合成大而全的產品,再起一個酷炫名字。
產品,本質是解決問題的東西。問題有很多種,比如:如何用產品講一個好故事?
只講故事,如同皇帝的新衣,總有戳破的一天。市場,是用腳投票的地方。沒有客戶買單、沒有續費、投入產出不平衡,終將導致悲慘結局。
例如:融資4億多的美國法律科技創業公司Atrium,最終倒閉并解散員工,退還投資款,理由是“未能找到比傳統律師事務所更好的盈利模式”。
二、數據是核心
基于大數據,有很多可能性,比如檢索報告、智能問答、結果預測。這些具體應用,都離不開最底層的支撐:數據。
數據就是法律科技這座大廈的地基,地基不牢,地動山搖。
數據從何而來?
- 已公開的司法文書:獲取的外部數據;
- 企業自身的經驗積累:沉淀的內部數據。
以勞動爭議為例:
“規范俠”是一款法律科技與人事合規相融合的法律產品,根據產品研發者介紹,這款產品有兩個底層數據來源:
- 主創團隊近五年服務過的1000家企業,30000件/年勞動爭議咨詢個案的經驗;
- 匯編整理的2014—2018年超過75000件勞動爭議案件裁判大數據。
數據就像一座富礦,找到它只是開始,剩下的還有挖掘和利用。有多少人工,就有多少人工智能。人工背后,則是投入、成本以及時間。
尤其是自然語言理解,至少得做語義、做標注。沒有前期準確標注,也就沒有后期算法學習的素材。要做準確的標注,至少得需要大三以上的法學生,而且是大量的法律人。
技術手段如同挖礦工具,是用鏟子、傳統機器、還是5G智能設備,這就取決于技術水平了。
三、細分還是大而全
沒有強大實力,一開始大而全,不是騙人,就是自嗨。
小步前進,快速迭代,可能是正確的選擇,畢竟步子大了很危險。一厘米寬度,十公里深度,深入進去,更容易挖到金子。
以離婚訴訟為例:2017年,25周歲的法國人路易·拉海-查內,根據公開的250余萬份司法判決,并進行大數據處理,最終預測出法國各地不同離婚訴訟結果,比如子女撫養權。
從2017年到2020年,又有多少全新的法律科技產品呢?
底層數據和技術邊界,就像擺在法律科技產品面前的兩座大山,唯有正面攀登,繞路那是不現實的,除非不想到達山頂。
四、流程線上化,還是再造業務流
把線下的流程,用互聯網手段改造一遍,用APP或網站呈現。理想狀況下,這也是一種對現實的優化,據說可以提高效率。
現實是復雜的,更何況把流程線上化的人,不一定懂真實的業務。就像沒有實際給書記員打過電話的人,又如何體會到一遍又一遍撥打的心情。
再造業務流,基于傳統業務流程,迭代優化、重新設計,這也是可能的。
比如:律師團隊的項目管理、知識管理、文檔協作。問題是,再造業務流,是否一定科學、符合實際情況?
每一模塊設計出對應功能,這在技術手段上,借助特定接口或許不是難事。難得是,當每個模塊做出來后,拼接在一起不會產生沖突,甚至是冗雜。
再造的業務流程與傳統業務流程相比,沒有明顯更高價值,大家又為什么要用呢?
更高的價值,來自于現實困境的優化。本質上還是效率的提升,比如利潤率、客單價、縮短時間。
能夠發現法律人的現實困境,只是發現問題,并不意味著問題的解決。就像法律檢索慢、不準確,這確實一直存在,但至今好像還沒有更好的辦法。
能不能解決好?解決到什么程度?這又是新的挑戰。
以破產業務為例:2020年,破易通平臺系統獲得數百萬投資。在研發過程中,破易通由多個破產管理團隊實際參與,結合破產業務實際,運用科技手段,最終實現“業務流程標準化、業務辦理信息化”。
法律科技產品,有時候難得不是技術,而是如何與法律業務結合、真正落地、帶來效率的提升,而不是停留在微信公眾號宣傳稿。
畢竟,發現問題—能解決問題—可以把問題解決好,這是三個完全不同層次。
五、法律科技產品:泡沫,還是金子
法律科技產品,喊了好幾年,從學術討論、資本市場的真金白銀、再到法律科技公司的宣傳,一直有聲音。但是廣為人知的產品卻不多見,這又是為什么?究竟是泡沫,還是金子?
回到問題出發點:在什么場景下,產品被誰用來解決什么問題。
泡沫,還是金子,這不是一個“是與非”類型問題,而是價值取向問題:
- 一種完全講故事,忽悠型,快速變現的;
- 一種挖掘數據,深耕技術,精耕細作的。
判斷一款法律科技產品,是不是泡沫,這里有三個參考因素:
- 有沒有核心數據,數據準確性、權威性如何?
- 是細分,還是大而全?如果是大而全,是不是真的?
- 是基于現有流程的線上化,還是重新改造業務流程?
產品研發,從0到1和從1到100,是完全不一樣的。更何況,企圖參照外國類似產品,然后在國內做一個出來,這本身在產品策劃上已經落了下乘。
模仿和參照,是在借鑒成形產品,卻看不到有形化產品研發設計中考量因素。以事后眼光,思考產品設計中考量因素,難以克服自身偏見,更不要說產品設計中的重要抉擇。
更何況,照搬外國類似產品,做出來以后還有水土不服后遺癥。
六、寫在最后
潮水褪去,裸泳的終將顯現。法律科技,仍在史前時代。
有只做應用層的,搞一個APP或者網站;也有深耕技術,深度挖掘數據,這些都被叫做法律科技產品。
技術先不先進,有多復雜,用戶并不關心,在他心中,只有一個標準:這玩意,能不能用?復不復雜?劃算不劃算?
有泡沫,有金子,參差不齊,這恰恰是當下法律科技產品的真實寫照。
作者:馬慧強;微信公眾號:法律產品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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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認同,可以問下樓主目前在做的是哪款法律產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