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強格局下,蝦米音樂還有機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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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導讀:蝦米音樂在一定程度上承載或者說代表了中國音樂平臺發展進行中無數音樂掘金者的情懷與夢想,積累了許多熱愛音樂的忠實用戶。但隨著版權競爭和阿里在運營上的失誤,蝦米音樂最終無法自控地被邊緣化。在騰訊音樂和網易云音樂兩強的市場格局下,蝦米音樂還有突圍的可能性嗎?文章對此展開了分析,與大家分享。

近日,蝦米音樂上線極速試聽功能,通過大數據算法選取歌曲中的30秒精華片段,使得用戶可以通過極速試聽快速判斷一首歌是否符合自己的音樂品味,從而收藏或下載,以幫助用戶更便捷地發現好音樂。

該功能一經上線就遭到了不少質疑。有網友認為:”雖然這樣可以更精準地給用戶推送喜愛的歌曲,但這樣的功能對于那些無法在30秒內呈現精彩的作品是不公平的。”并將該功能視為”快餐化試聽”的一種,甚至有網友直接發出”瘋癲了,聽音樂需要追求效率嗎?”的靈魂拷問。

而蝦米音樂的創始人王皓(微博名為”南瓜在普吉”)也在微博轉發中說道:”看到這個消息我是悲傷的。”

當然也有不同的聲音。有網友認為:”試聽精華對不同的歌雖然不公平,但相對而言,’有機會被聽到’的公平也很重要。”蝦米音樂的這項功能對于音樂平臺的內容激活是有一定價值的,也大概率是蝦米音樂上線這一功能的初衷。

電子音樂雜志”電音志”主編(微博名為”DuckMan電板鴨”)就認為,數字發行和音樂品質參差不齊導致了大量時間被浪費到試聽上,快速挑選有其必然性。但同時,快餐時代也讓音樂的完整性變得弱不禁風。

為什么看似是蝦米音樂在碎片化時代做出的創新功能會招致市場負評?爭議背后又昭示了什么?以及更值得思考的,歷時14年、滿身情懷的蝦米音樂在如今市場還有機會嗎?

一、那些年”小而美”的情懷

蝦米音樂誕生于2006年,PC時代的載體是蝦米網,但最早的時候也不叫蝦米網,叫EMUMO,取的是EARN MUSIC&MONEY的意思,字面意思也體現了音樂人”聽著歌順便把錢賺了”的愿景。

“最全的音樂分類”、”最多元的音樂庫”、”最具氣質的編輯”,無一不是當年媒體定義蝦米的標簽。而蝦米音樂創辦早期的產品理念、定位在目前的蝦米音樂官網讀來依然讓人激動。

在”愛音樂的煩惱”篇中,創辦者感慨”聽者和歌者,為什么巨大的市場需求卻無法很好養活一個為我們帶來生命升華的創作群體?”,立志”分享是快樂和美妙的,但是分享的快樂不能建立在損壞別人利益的基礎上”、”尊重音樂人的相關權益是需要落到實處的,光喊口號是虛偽甚至卑鄙的”,初創者的理想主義氣息躍然紙上。

可以這么說,蝦米音樂在一定程度上承載或者說代表了中國音樂平臺發展進行中無數音樂掘金者的情懷與夢想。

在產品定位上,蝦米音樂堅持”高品質音樂”、”發現”、”分享”,這一定位始終沒有發生大的變化。在2016年前,蝦米音樂基本上所有的動作都在圍繞這一定位展開,并且完成的很好,其”音樂圖書館”的屬性與智能推薦功能一直備受用戶的推崇。

曲庫梳理上,蝦米音樂以24種曲風流派+上百種小類和近百種歌單,具有很強的專業性。而這種細分領域的優勢也得益于早期蝦米音樂比較注重用戶的主觀能動性,無論是可修改音樂分類還是上傳曲目,而這種高質量的UGC積累的沉淀,貢獻的不僅僅大量的曲目、歌單和音樂知識,同時也加深了用戶的黏性和情懷。

可以看出的是,即便是在被阿里收購后的動蕩時期(主要為2016年后),蝦米音樂在客戶體驗上以及系統運行上都出現了不同程度上的失誤,依然有很多用戶堅持使用蝦米。蝦米音樂雖然一直面臨用戶下滑、拉新難的問題,但其次月留存率的數據卻差強人意,甚至會出現偶爾的高位。

根據易觀千帆2019年10月的數據顯示,在活躍人數、人均日啟動次數、人均日使用時長、人均月度使用天數、次月留存率、行業獨占率六個數據表現中,蝦米音樂唯獨在次月留存率上表現最優。

(數據來源:易觀千帆)

而在個性化推薦方面,蝦米音樂除了根據用戶已有的風格推算外,還會推薦用戶可能喜歡的風格,這種方式避免了AI算法推薦同質化的痛點,為用戶發現更多音樂的可能性。對于很多蝦米用戶而言,蝦米音樂可能具有更大的”驚喜”和”新大陸”。

在2016年前或者說現在,音樂圈的用戶群中仍然存在這樣一條鄙視鏈,而在這條鄙視鏈中,蝦米音樂一直立于音樂平臺的頂端。聯系到此次 “快速試聽”功能帶給許多的失落,或許也代表了在許多蝦米用戶心中,避免被工業化挾持、有自己的審美才是真正的”蝦米”,而對算法的屈服或者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是對”小而美”情懷的背棄,其惋惜之情不言而喻。

二、擁抱資本的蝦米音樂,為什么掉隊了?

眾所周知,蝦米音樂的情況急轉直下的分野在于2016年,主要原因還是在于版權意識的滯后。

蝦米音樂早期,允許用戶上傳音樂資源(大多無版權)擴充曲庫,這一舉措幾乎是”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一方面,對用戶能動性的調動助推了平臺的積累,而另一方面,對于版權問題的妥協也備受音樂人詬病。

2015年7月,國家版權局發布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要求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傳播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并責令各個網絡音樂服務商將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則直接進一步助推了蝦米音樂的版權危機。

在此期間,QQ音樂、海洋音樂集團(又名中國音樂集團,簡稱CMC,由酷我音樂、酷狗音樂、海洋音樂于2014年4月合并成立)早在2014年就已經加大對版權的投入,相較于蝦米音樂的大量歌曲下架的防御姿態則顯得更為主動。

根據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2015年中國網絡版權保護年度報告》以及當年國家版權局8月公布的消息顯示,2015年國內音樂服務商主動下架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達220余萬首,其中阿里音樂2.6萬首,QQ音樂2.37萬首,酷狗音樂、酷我音樂下架歌曲分別為5088首、6089首。

而根據藝恩數據《2015中國在線音樂市場洞察》(2015年10月)顯示,2015年10月前中國移動音樂用戶滲透率前三依次是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蝦米音樂位列第七,滲透率幾乎僅為酷我音樂的十分之一。

而此時,阿里音樂的目光卻未聚焦在版權或者是蝦米音樂。2016年4月,為了把音樂行業線下的從業者和服務要素全部引導到阿里音樂,時任阿里音樂董事長的高曉松將天天動聽(2014年正式被阿里收購)升級成了阿里星球,該APP囊括了音樂播放器、粉絲社交、直播等多項功能。

但由于功能太多、太雜,在于線下難以推進的同時,也大大削弱了用戶體驗,阿里星球遭遇了天天動聽用戶的集體抵制,繼而負評不斷,用戶也開始急速流失。當年12月,阿里星球在僅運行7個月的時間即宣布全面停止音樂服務,天天動聽團隊則集體請辭,誕生十年有余的天天動聽成為歷史。

顧此而失彼,作為阿里音樂一員的蝦米音樂在運營和維護上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視,甚至被打入冷宮。同年,創始人王皓也被轉崗到釘釘。另外,在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間,蝦米音樂與微信之間無法互通的拉鋸戰也在逼迫用戶做出選擇。也就是說,短短一年間,蝦米音樂的形勢都非常被動,競爭優勢迅速喪失,用戶大量流失,版權方吸引力更無從談起。

山雨欲來風滿樓,就在高曉松專注于做”音樂電商”時,QQ音樂與海洋音樂集團則在2016年7月15日進行合并,成立了騰訊音樂娛樂集團(Tencent Music Entertainment Group,簡稱TME),成了音樂圈、資本投行的重磅新聞,也徹底改變了在線音樂格局,阿里音樂的大量用戶流向酷狗、QQ音樂、網易云音樂等音樂平臺。

根據藝恩數據發布的《2015中國在線音樂市場洞察》(2015年10月)《2016年在線音樂趨勢洞察》(2016年7月)顯示,在2015年至2016年期間,隨著在線音樂行業的不斷整合,騰訊音樂集團成為曲庫規模、版權合作中的佼佼者,與其他梯隊的差距逐漸拉大,而阿里音樂幾乎是停滯不前。

禍不單行的是,在版權上失去先機也無法對版權方形成吸引力的大環境下,阿里音樂在接下來的4年里又遭遇到了數次的人事變動。在2019年2月至11月期間,在新一輪架構調整下,蝦米音樂不僅主管團隊發生變化,更是被劃出大文娛板塊,進入了創新業務事業群。

有業內人士稱,蝦米音樂在阿里內部作為子業務已淪為邊緣。在此期間,高曉松也正式卸任阿里音樂董事長,專任阿里娛樂戰略委員會主席。頻繁的人事變動衍生的決策反復,也在某種程度上使得盡管阿里不斷地合縱連橫進行商業合作,但效果卻不如人意。

另外,基于”外行管理內行”的思路,阿里的電商玩法也挪用到了蝦米音樂的運營過程,但也時常出現水土不服的情況。譬如蝦米音樂首頁的”驚喜拆盒”搶公仔實則是借用了淘寶系”疊貓貓”搶優惠券的玩法,拉新的方式也有些簡單粗暴,且內在邏輯與音樂的關聯性不大。

而如果時間線拉回到2013年1月的話,當時阿里剛收購了蝦米網,并架設了音樂事業部,包括王皓在內的蝦米網創始人(注:蝦米網五位創始人中四位來自阿里)回歸,蝦米音樂以黑馬之勢被阿里收購,成功從互聯網寒冬中出逃。隨后”蝦米音樂人”、”智能推薦歌單”、”尋光計劃”、”音樂分類功能”、”音樂人頻道”眾多亮點功能推出。

與此同時,阿里又收購了音樂播放器天天動聽,并于2015年3月將蝦米網與天天動聽正式組建成為阿里音樂,嘗試推動音樂人扶持計劃,邀請了音樂圈兩位重量級人物加盟——高曉松任董事長、宋柯任CEO,主持人何炅也受邀加盟擔任阿里音樂的首席內容官??梢哉f,當年蝦米音樂的風頭一時無二。彼時在線音樂市場群雄逐鹿,騰訊、阿里、百度、網易,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線。

猶記得,當問到加入阿里的原因時,王皓曾說道:”數字音樂市場這兩年會有很多的變化,會有點類似早期的視頻網站,未來會是一個大資本進入巨頭游戲的時代,蝦米作為獨立音樂平臺會比較危險,跟一些大的集團、大的平臺在一起,會安全一些。”

蝦米音樂擁抱資本,力圖更大發展之心凸顯。而加入阿里后,因版權、人事、戰略等問題的拖累,蝦米音樂最終無法自控地滑落、被邊緣化,在版權大面積缺失的情況下,其最引以為傲的”專業性”也變得黯淡。

三、兩強格局下,蝦米音樂還有機會嗎?

就當下而言,國內在線音樂市場已經逐漸走向正軌,用戶對于所選擇音樂平臺的忠誠度也在逐步提高,就在線音樂市場的份額來看,實則已經形成了騰訊音樂、網易云音樂抗衡的兩強格局,網易云音樂也成為頭部音樂平臺中唯一的非騰訊系玩家。

根據極光大數據《國內在線音樂社區研究報告》(2019年8月)、易觀《中國移動音樂市場年度分析2020》(2020年4月8日)數據顯示,2019年中國移動音樂領域中,主要平臺MAU(Monthly Activited Users,月活躍用戶)數均取得了正向增長,位列第一陣營的為QQ音樂、酷狗音樂、酷我音樂和網易云音樂,而蝦米音樂的市場滲透率僅為1%,MAU為500萬,與第一梯隊的差距明顯。

在此形勢下,阿里也將目光投向了集團外,在2019年,繼阿里音樂主管團隊發生變化、蝦米音樂被劃出大文娛板塊后,阿里轉身就領投了網易云音樂7億美元B2輪融資;今年8月,阿里更是與網易云音樂達成88VIP戰略合作,棄蝦米之意明顯。

據知情人士向音樂先聲透露,今年6月創新事業群旗下的”鯨鳴”停服時,蝦米音樂險些成為犧牲品。如何避免成為下一個天天動聽,已經成為蝦米音樂的當務之急。

我們看到,受人口紅利見頂、資本投入日趨謹慎等因素影響,音樂行業資源也越發集中,國內在線音樂平臺發展逐漸出現了幾點態勢:

  1. 存量用戶成為各大平臺爭奪的重點,平臺在內容上更為注重創新和多元化,在用戶管理上更為偏向用戶黏性而非拉新;
  2. 版權競爭迭代,由單純的爭奪版權轉為競合博弈,平臺原創版權成為重要發力點;
  3. 科技賦能、細分領域(主要為有聲書、廣播劇、播客為代表的長音頻和技術體驗升級下的線上演出)的布局成為重要布局方向。

當然,在經歷過版權大戰中的錯誤判斷后,阿里音樂在平臺版權、科技賦能以及細分內容創新上也并未背離這一趨勢。在版權方面,蝦米音樂2017年、2018年分別于騰訊音樂、網易云音樂達成了互授版權合作。2020年,則相繼與Believe、太合音樂集團達成合作,前者為700萬首歌曲的版權合作協議,后者則是在音樂版權、IoT智能設備、在線K歌等領域的數字音樂內容合作新模式。

考慮到手機聽歌場景的存量增速放緩,新場景的音樂消費都成為潛在的增量市場,而阿里在以智能音箱為代表的硬件市場處于領先優勢。數據顯示,2020 年 1-4 月,中國智能音箱銷量為 1056 萬臺,阿里巴巴、百度、小米的市場份額分別為35.2%、30.9%和30.4%。在行業保持高增長的態勢下,智能音箱行業中天貓精靈、百度、小米三足鼎立,并且品牌集中度進一步加劇,馬太效應加劇。

原創音樂也早有布局,蝦米音樂在2014年7月就推出了尋光計劃,專門扶持原創音樂人。除了積攢更多的原創版權資源外,也依托阿里龐大的生態鏈,譬如助力天貓雙11狂歡夜、打造云棲蝦米音樂節等,為合作音樂人創造了更多的曝光和變現機會。另外,蝦米音樂探樂實驗室、聽見不同、AI作曲等一系列黑科技的引入,也賦予了音樂更多的科技感和想象空間。

值得一提的是,創新業務事業群在2019年2月正式上線的一款將樂器+曲譜標記融合的新型彈唱軟件——唱鴨。根據比達咨詢《2019年度95后用戶K歌洞察報告》(2020年1月)顯示,唱鴨在2019年下半年主要移動K歌APP月均活躍用戶增長率達到34%,成為95后最喜愛的K歌APP,在”音樂+社交”賽道上初露鋒芒。

由此可見,被巨頭收購的蝦米音樂發展并不如預期,也因版權資源、內容拓展等方面都處于被動應對中。而在兩強格局下,蝦米音樂是否有突圍的可能性?

先聲話題

話題內容:你想對蝦米音樂說什么?你覺得蝦米音樂還有機會嗎?

 

作者:柳成枝;編輯:范志輝;排版:安林;公眾號:音樂先聲

本文由 @音樂先聲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 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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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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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蝦米還有機會嗎?如果有,這個機會接下來可能在哪些點上?

    來自北京 回復
  2. 我愛小蝦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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