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只是單車O2O平臺的“噱頭”,分享經濟“名存實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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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經濟平臺商業模式會朝著融合化的方向發展,精耕各自的細分市場。

現在分享經濟成為大勢所趨,滴滴、Uber的網約車,Airbnb、途家、木鳥短租的在線短租,瘋狂老師的在線教育等分享平臺分批崛起,如今自行車領域再添一翼,冒出Mobike、ofo等主打分享的平臺,滴滴還主動投資ofo。誠然,分享經濟意義非凡,是人們合理配置閑置物品、再創造價值的行為,但我們不得不承認的事實是:現在很多互聯網平臺都會打上分享的標簽,以分享為噱頭,開展圈粉和吸引投資活動。因此,筆者認為在這個信息爆炸的社會,無論是投資商還是用戶都有責任明白:什么是真正的分享經濟及其商業模式,它的真正發展走向是何方。

分享經濟形式雖多,但前提總是閑置+再創造

首先,我們先看什么不是分享經濟。

比如最近在網上走紅的ofo、Mobike等單車平臺,筆者認為此類平臺并不是真正的分享經濟,只是順道“分享”。它們以便捷人們短途出行為目的,分享自行車給有需要出行的人們,并通過騎行時長進行計費,其主打分享經濟和產品的酷炫設計。的確,這種租賃自行車方式極大地方便了被覆蓋區域人們的出行,但是我們必須得承認這并不是分享經濟。眾所周知,發展分享經濟的前提是閑置資源分享,但是此類平臺的自行車90%-100%自行研發、制造和運營,當然不是利用已經存在的閑置物品再生產,它已經走出了分享經濟的范疇。

實際上,筆者更傾向于此類說法:這些O2O平臺是以分享為噱頭,搭著分享經濟的先車,進行宣傳、售賣服務,其本身并不屬于真正的分享經濟。那么,到底什么是真正的分享經濟?分享經濟的商業模式是B2C還是C2C?

先說分享經濟。百度對分享經濟有著明確的定義,分享經濟(Sharing Economy)是指將社會海量、分散、閑置資源、平臺化、協同化地集聚、復用與供需匹配,從而實現經濟與社會價值創新的新形態。簡單概括就是:將你閑置的資源分享給別人,提高資源利用率,并從中獲得回報。從中我們能看出,判斷行業是否屬于分享經濟,只需要確定其產品是否來自 “社會閑置”。只要能保證這個前提,租車、租房平臺無論是B2C還是C2C模式,都屬于分享經濟的范疇。

未來:分享平臺模式發展趨向B2C還是C2C?

分享經濟包括兩種發展模式:一種是B2C,另一種是C2C模式。

1、B2C又可以分為(大)B2C和小B2C。一種是平臺自營形式,先從合作商手里取得批量閑置資源,進行統一改裝,之后平臺充當B端,把服務售賣給用戶,這種模式被業內稱作是(大)B2C;另外一種小B2C,就是專職經紀人擔任B端角色,他們先私下收集閑置物品,經過一系列整裝,上傳到平臺售賣或者出租給個人,這被業內稱為小B2C模式。

2、分享經濟C2C模式比較容易理解。平臺作為橋梁,連接有閑置資源的C端個人和有使用需求的C端個人,促成交易。

在市場上,B2C和C2C這兩種模式各有千秋。大B2C擴展了平臺的前期功能,它仍屬于分享經濟,同時B2C集中改造批量資源,這樣能保證平臺產品、服務的標準化輸出;而C2C在產品、服務輸出端是社會個體,這些多樣化、個性化的個體資源,更能提供個性化、多元化的產品,以滿足C端差異化需求。

目前網絡多流行 “分享經濟的最終趨勢是B2C/C2C分享模式,或者是B2C的租賃模式”等言論,但是單一B2C/C2C商業模式不是分享平臺的未來。

很多人口中談及分享經濟的發展趨勢時候,潛意識會覺得C2C才是共享經濟的未來,也有人預測企業平臺為了盈利會最終走向B2C,產品以自營業務為主,畢竟現在就像滴滴、Airbnb、uber都在做自營產品。不過筆者認為這些言論都略微武斷,與其說分享經濟的最終趨勢是B2C/C2C,不如說它正朝著融合化的方向發展。

一個分享經濟平臺的發展中,依靠C2C能夠迅速做大規模,依靠B2C可以提高效率,獲得更多利潤。就像阿里的淘寶和天貓,兩者在市場缺一不可,共同支撐阿里的網購電商業務。例如分享經濟下的在線短租市場,專注B2C市場的途家卻收購了螞蟻,它就是為了補給C端個人房東;又比如作為在線短租C2C模式典型代表的木鳥短租,在有了充足的個人房東、四成的二手房東之后,又在一二線城市開展自營房,走B2C和C2C融合的發展之路。這種融合之路的優勢非常明顯,第一擴大規模,中國個人閑置資源量非常充足,C端商家的崛起預示著規模會越做越大;第二,提高效率和標準,C端商家個體不可控性比較強,例如有些司機會對訂單“挑肥揀瘦”,但融合了B端之后,B端商家具有相對規范、標準的行為準則,市場競爭加大,反過來會約束C端行為,提升服務效率。

綜合來說:分享經濟平臺商業模式會朝著融合化的方向發展,精耕各自的細分市場。但是各平臺發展中也必須要注意一些問題,首先是不能忘了做分享平臺的初衷,第二要均衡C端和B端商家數量,第三要明白本平臺是靠規模制勝還是差異致勝,只有牢牢把握這三點,才能屹立在波瀾迭起的分享大潮的前沿!

 

本文由 @Helen1990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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