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騰訊生態互通的B面是「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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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導讀:越來越多的跡象表明,阿里和騰訊要互通生態了。這兩個分別在各自的領域做到了“王者”的企業,如何相互合作是否能做到1+1>2呢?本文作者認為不然,很有可能是1+1<1。為什么這么說呢?一起來看一下吧。

脫口秀大會第四季,王建國和張博洋組了個「巡洋艦」組合,兩人先賣慘后笑場,破梗指數超標,讓觀眾連呼「太尬」。表演完后,評委席上的李誕評價道:他們的表演達到了1+1<2的效果。

羅永浩補刀:不,是1+1<1。

張博洋再自插一刀:多謝抬舉,我們是1+1=0。

分開是「王者」,組(湊)合是「青銅」,這或許表明了一點:人類的高質量段子手并不「相通」——未必適合擰在一塊。

江湖傳聞,阿里騰訊要生態互通了。

聽到這消息,我腦中想到的,就是分是王炸、合是拉胯的「巡洋艦」組合。

01

前幾天,看到有人說,阿里和騰訊生態互通,是小玩家的災難。國內互聯網兩大巨頭互聯互通,真的會以消除「寡頭壟斷」始,以「巨頭聯袂式壟斷」終?

依我看,阿里騰訊生態互通,會有利弊兩面。評判好壞,還得看利多還是弊多。

對阿里或騰訊來說,這未必是1+1<2。

阿里喜提流量,騰訊收獲支付份額增量。

更進一步,阿里可以得到更多用戶社交數據,進而在水草茂密之地繼續挖水;騰訊可能獲得很多用戶網購數據,在變現上有更大空間。彼此「引流」,各取所需。

乍看起來,似乎是一切朝著「通則兩利」的方向走。

對商家和用戶的好處也有:商家能省去多平臺的數據沉淀成本,或者說跨平臺推廣的現實成本,將許多數據從A平臺同步遷移到B平臺就行;用戶可省掉「在一個APP生成口令-在另一個APP粘貼」的麻煩,支付也能多個選項。

更何況,在互聯網「開放共享」精神的大旗下,互聯互通天然具有「政治正確性」。

豎墻已是不合宜,拆墻才是硬道理。

02

互聯網企業該卸除自建生態的堡壘特質,在相向而行中走向越來越開放嗎?當然應該。

但有兩點必須得顧慮到:

  1. 要全平臺、多業態共同開放,盡可能消除壁壘,而不是超級平臺之間互通,無形中給小平臺小商家筑起新壁壘。
  2. 超級平臺間的開放,利弊評估不能只以形而上的價值面向論定,更要看到更多實然存在的具體問題,如規則擬定權與數據。

首先,互聯互通,該是甲乙丙丁戊己庚辛都能在一個規則框架下連接互通,而不是居于最頭部的兩個玩家更多地打通,更多玩家卻擠不進去。

這樣長久來看,對商家和用戶而言,不過是輪流「單打」與「雙打」的區別。

如方興東所說的,開放需要對所有企業全面的、無差別、無歧視地開放,而不是選擇性的開放。

其次,互聯互通,應是正視負外部性的「聯」和「通」。

拋開復雜的實際情形,喊著「開放」的正確口號,很可能是以解決問題的名義制造更多問題。

「面子通,里子不通」或「通了后,合謀干別的」,都不是互聯互通的正確打開方式。

03

如果說,阿里騰訊生態互通的A面,是雙方能彼此解鎖更多數據,是商家能在解除外鏈屏蔽中降低流量費用,是用戶用網便利度提升,那B面恐怕也不容忽略——超級平臺可能「強者更強」,第二陣營會被削弱,更別說腰部尾部玩家;

互通增加了「搭便車」幾率的同時,會降低各自的數據歸總與模式創新積極性,還會增加起沖突的幾率;

互通提升數據使用效率的另一面,是用戶權益被損害風險與數據泄露風險的增加。

這些負外部性不消除,超級平臺的所謂互通,就會跟真正意義上的互聯網開放相距甚遠。

塔勒布說的「非對稱風險」是絕對存在的,撇開風險只談收益,大概率是栽下希望的苗,長出失望的樹。

而正視風險的下一步,就是捋順規則。

捋順了規則,消除了隱患,事情會進行得更合理。

04

先說超級平臺生態互通的「強者愈強」效應。這會體現在兩個方面:一,超級平臺會更容易地越做做大;二,略小的競爭對手原來的模式會受到更大沖擊。

以前很多平臺也標榜「開放」,但開放主要是針對B端商家或F端廠家,而不是針對巨量級平臺。為什么?

因為大平臺進入大平臺,會迅速補齊「資本+流量」中的那塊短板,挾資本之力或用流量之勢迅速獲得更多資源、占據更大份額。

這是不得不警惕的情形:當一個市場占有率巨大的平臺能隨意進入其他平臺時,極可能進一步取得市場優勢地位,擠壓其他商家、中小企業的生存空間。

而監管部門發布的報告顯示,國內電商行業頭部平臺市場支配地位仍較明顯。

原本,大平臺有的缺更多變現渠道,有的缺流量增長空間,小平臺或商家可能兩者都缺。

可一旦超級平臺什么都有了,小平臺在賽道上超車的空間就不大了,商家「N選一」的空間更小。

再者,原來不同生態體系會給不同商業模式留下空間,阿里是中心化電商平臺,走的是公域流量;拼多多等是去中心化的社交電商平臺,還有些興趣電商,會憑借社交裂變力,挖掘私域流量。

很多中小平臺,就是在中心化大平臺「鞭長未及」的縫里殺出的:在中心化平臺沒法引流拉新,還可以通過小程序等獲客。

可若這杯「流量之羹」還要被大平臺分走呢?

更別說,大平臺之間的利益默契會增加「合謀」空間。就算沒有合謀,多平臺數據打通后,大數據殺熟也會來得更方便。

05

再說降低數據歸總與模式創新積極性。經濟學者陳永偉就提到,互聯網平臺互聯互通涉及兩個問題:「互操作」;「數據的可攜帶」。

互操作,就是不同APP之間功能互通。我可以在微信上直接買淘寶上的商品,不用復制口令,再打開淘寶;我還可以在淘寶上買東西時,直接用微信支付。

因為APP之間已經用API之類的接口實現了互通。

數據的可攜帶,說的是A平臺的數據跟B平臺的可以相互遷移。這些數據包括用戶身份等基礎信息,也包括用戶畫像、購買記錄等商業數據。

這里面就涉及用戶數據自主權與數據產權問題了。

按陳永偉的說法,互聯互通可以有效破解平臺對用戶的圈占,讓商家可以更容易將在A平臺的優勢復制到B平臺、帶到更多業務中。

但弊端就是:平臺互操作的前提是,大平臺之間就技術接口和操作規范達成一致,這類規則會對小平臺形成排他效應,它們只能按照這套玩法來,很難另起爐灶。

還有,既然數據沉淀了也得開放給其他平臺,那平臺在數據歸整與保護上的動力就小了,拉取在位平臺流量的動力倒是會增加。

更多的問題也會隨之而現:在A平臺操作B平臺的業務,出現糾紛算誰的、平臺責任如何劃分?平臺治理難度恐怕會幾何級增加。再有,兩平臺的傭金問題不對等,怎么辦?一方會不會在另一方平臺上進行過度營銷?

06

接著說用戶權益被損害風險與數據泄露風險的增加。外鏈不會被屏蔽后,我們或許能得到便利,但也可能受到外鏈刷屏、「砍一刀」信息過載的騷擾。

貿然開放后,有些商業平臺特性可能就會被破壞,就像各種菜市場變成一個大賣場,失去規則和特色,用戶也會感覺不適?!赴矊帣唷勾蛘劭郏苍谒y免。

數據泄露風險也很值得重視。

泄露風險主要存在于兩個環節:

  1. 數據同步、傳輸和使用過程中。數據不被某個平臺「獨有」后,流轉次數會大幅增加,泄露風險必然增加。
  2. 不同平臺數據集中后,這些數據足以「窺多斑見全豹」,拼出用戶畫像。

到時候,負外部性必然轉嫁給用戶。

07

在這些隱患被消除前,簡單地談超級平臺生態互通,結果是可以預見的——對小平臺、商家和用戶來說,其價值就是「1+1<1」。

而真正的互聯互通,必定是在克服弊端、消除風險基礎上的「1+1>2」。

所以說,關鍵問題不在于要不要互聯互通,而在于怎樣實現對平臺、商家和用戶真正有利的互聯互通。

若是互通之下「1+1<1」,那沒準得到的也是「巡洋艦」組合那樣的評價——

這是什么玩意嘛!

 

作者:佘宗明

本文由 @數字力場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Unsplash,基于CC0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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