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平臺面臨著三重不利因素,反壟斷只是其中一條而已
編輯導語:對于互聯網平臺型公司而言,2021并不是個好年份。事實上,從2018年以來,巨頭們就面臨著三重不利因素的陰影:流量增長枯竭、消費者習慣的改變、全球范圍的平臺經濟反壟斷。本文作者介紹了這三重因素及其影響,一起來看看吧。
毫無疑問,2021年對互聯網行業,尤其是互聯網平臺型公司而言,不是一個好年景。從年初以來,很多互聯網巨頭的股價已經下跌30%乃至50%之多。從現在的架勢看,這種下跌趨勢還會持續一段時間。
是什么導致了這樣的壞年景?大部分人會不假思索地說:是因為加強監管,尤其是反壟斷,還有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審查。要知道,2020年港股和美股中概互聯網公司的股價普遍都翻倍了,恰恰是在年底啟動反壟斷調查之后,它們才進入了下行軌道。這種解釋似乎很順理成章,遺憾的是,它很片面,不能告訴我們事態的全貌。
任何增長都不是無止境的,互聯網平臺也不例外。最遲從2018年以來,它們就面臨著三重不利因素的陰影:
- 流量增長枯竭
- 消費者習慣的改變
- 全球范圍的平臺經濟反壟斷
2020年的“疫情紅利”在一定程度上沖淡了市場對這些不利因素的認識,但不可能真正消除這些不利因素。
事實上,互聯網平臺自身很早就意識到了問題,并努力尋找新的增長模式——無論找不找得到,過去十多年的“野蠻生長”都不可能回來了。因為經濟基本面不允許,消費者不允許,監管部門也不允許。
一、流量增長枯竭:沒有新領地可供攫取了
2021年春節期間,在“就地過年”的號召之下,大量年輕白領用戶留在一線城市過年;互聯網平臺將其視為一個千載難逢的“拉增長”良機。以前每一年的春節,各大平臺都會推出巨額紅包活動,今年的紅包規模是歷史上最大的,有些平臺甚至翻了一倍多。頭部APP圖標紛紛顯示“分20億”“分21億”乃至“分28億”,成為社交媒體紛紛轉載的奇景。
有史以來最猛烈的紅包活動,換來了喜憂參半的效果——抖音、快手、拼多多似乎迎來了一波不錯的增長,其他平臺則效果平平。而且,春節期間的互聯網流量總盤子幾乎沒有上升,用戶日均時長僅僅同比上升了12分鐘,只是流量從低線城市轉移到了一二線而已。
我們可以大膽推斷:今年春節期間大部分平臺的拉新活動的ROI都是歷史新低,事后的流失率也是歷史新高。
問題在于,難道平臺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嗎?恰恰相反,它們早已意識到了隨著“疫情紅利”的退潮,中國互聯網的流量紅利即將徹底枯竭。所以,它們才要使用最直接、最赤裸裸的拉新手段,并且一定要壓過競爭對手一頭。
以前,因為整個流量盤子在增加,平臺即使什么都不做,也能實現一個最基本的增長率;現在,所有平臺的流量增長,可能都來自競爭對手的損失。從“正和博弈”轉向“零和博弈”,往往意味著博弈會更加殘酷。
如果互聯網平臺還要實現與過去幾年類似水平的增長(那幾乎是不可能的),就必須進攻對方的核心領地;這個進攻,不僅僅是流量層面的進攻,還包括商業模式和生態層面的進攻。
如果自建業務太慢,那就通過并購進行,或者雙管齊下。在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是字節跳動,它幾乎在進攻一切互聯網細分行業,從而成為所有其他巨頭的競爭對手。其實,快手的“四面出擊”程度也不遜于字節跳動。
直播電商這條賽道,完美地體現了互聯網巨頭是如何互相進攻對方的腹地:這項業務本來是由淘寶、蘑菇街等傳統電商平臺創立的,并在2016-18年經歷了第一個高速增長期。
很快,快手、抖音等短視頻平臺均向這個戰場投入了大量兵力,一開始是與電商平臺合作,將自身流量導向外部購物車成交;然后它們不再滿足于輸出流量,而是試圖建立電商交易閉環。接下來,微信也開始以公眾號、小程序和視頻號等多種形式嘗試直播電商;就連百度也在2020年進入了戰場。
沒有任何互聯網平臺滿足于與友商合作、向友商輸出流量以換取分賬;它們或早或晚地走上了“直播電商內部閉環”之路。這是一個不祥之兆,今后大概也會發生在其他新興業務上面。因為各大平臺既不互相信任,也不想讓肥水流向外人田。即便是接受了騰訊投資、一貫被認為屬于“騰訊系”的拼多多、京東,也不愿意在流量和商業化方面過度依賴騰訊。
可以想象,其他互聯網公司之間的關系只會更加緊張。未來幾年,頭部互聯網公司的競爭態勢會越來越險惡:每個人都拿著槍指著競爭對手,同時又被好幾個人拿槍指著。即便開槍了,也不會打死競爭對手,只會換來一波更猛烈的反擊。由于流量大盤已經穩定下來,又不可能發明足夠多的新業態,這注定將是一場高度消耗的“塹壕戰”,而不是速戰速決的“運動戰”。
無論是投資者還是從業人員,都需要習慣這個“美麗新世界”,不管他們喜不喜歡。
二、消費者習慣的變遷:分化,以及個性化
多年以來,人們一直在爭論:中國到底會出現“消費升級”還是“消費降級”,拼多多代表的是不是“消費降級”,等等。我們覺得這個問題從一開始就問錯了,因為實際出現的不是單向的“升級”或“降級”,而是“消費分化”。
這種分化不僅出現在不同地域、不同階層的人群上,甚至可以出現在同一個人身上。你可以嘗試一下在手機淘寶搜索“藍牙耳機”——銷量最高的當然是那些200元甚至20元以下的入門級耳機,但是499元的華為、1599元的AirPods Pro賣的也不錯,2000元以上的專業級耳機也有穩定的需求。
其實,你去搜任何其他商品,結果也差不多——幾十塊錢的“拼多多同款連衣裙”賣得很好,幾千塊的國際大牌連衣裙新品也會在首發之日被搶購一空。這說明什么?說明貧富差距很大嗎?
諸多的數據和案例證明:用戶的消費決策不僅取決于他們的總預算,也取決于他們內心賦予各項開支的優先度。尤其是年輕用戶,往往趨向于“在不重要的方面拼命省,在重要的方面拼命花”。
他們會不顧一切地預定899元的正品手辦、2000元的正品香水,也會毫不猶豫地爭搶3元的插線板、6毛一包的紙巾。問題在于,每個人心目中的“重要”與“不重要”事物,是不一樣的;有多少個消費者,就有多少種“消費分化”的路徑。
對于電商平臺,乃至一切與消費有關的平臺而言,“消費升級”是最佳場景,因為它意味著較高的ARPU、較高的貨幣化率,也就是較高的利潤;“消費降級”其實也不差,因為在這種場景下,平臺只需要扶持那些價格較低、性價比較高的大單品,從而實現對生產流通環節的全面控制。
無論如何,平臺的統治地位都會很牢固,區別無非在于由天貓/京東統治,還是由拼多多統治而已?!?strong>消費分化”則是一個截然不同的挑戰:消費者高度個性化了。
平臺固然可以通過算法實現“千人千面”,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很困難。個性化會導致私域流量的重要性提升,而平臺對私域流量總是抱著忌憚之心,因為它在本質上是不受控制的。
平臺還可以通過內容電商、C2M定制等方式,去最大限度地迎合各類消費者的需求——但是代價很高昂,見效也不會太快。在內容產業,“消費分化”和“個性化”的趨勢更加明顯。以游戲為例,在短短4年之內,TapTap已經成為中國除了手機應用商店之外最大的游戲渠道,尤其是面向硬核玩家的最大渠道。
在TapTap,你幾乎看不到“傳奇系”、換皮SLG等傳統重度游戲;在那里占據統治地位的是獨立游戲、創新游戲、二次元等垂類游戲。
2021年,《江南百景圖》《帕斯卡契約》是TapTap上的熱門游戲,它們在傳統的應用分發渠道是很難成功的。
游戲玩家的“個性化”進程,伴隨著手機應用商店統治地位的崩潰。
2020年,《原神》宣布不會登陸華為等應用商店,引起軒然大波;2021年,二次元、小眾垂類游戲不登陸應用商店,只依托官網、TapTap或B站渠道,已經成了常規操作。原因很簡單:垂類游戲不需要全渠道的流量覆蓋,只需要一小撮高黏性核心玩家就夠了。
就算想做大玩家基數,依托核心玩家的口碑效應去“出圈”,也比粗放式的流量運營更有效率。其他內容領域何嘗不是如此?
在長視頻領域,平臺全力打造的“頭部大劇”面臨口碑和收視率的雙崩盤,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在短視頻、中視頻領域,平臺從來不能真正掌握熱門內容的風向(盡管它們很熱衷于主動造神)。
一個內容品類的發展歷史越長,用戶口味就越分散,就越會形成各種垂類——平臺的控制力也就越受挑戰。平臺方及內容/產品方的博弈,是一個長期、動態的過程。
在流量紅利時期,平臺方的話語權總體上是越來越強的;現在,消費分化和個性化可能構成對平臺話語權的挑戰。這并不意味著平臺已經失去控制權,更不意味著所有內容/產品方都能跟平臺扳手腕。我們只是認為,在長期,這個過程對平臺是比較不利的。
互聯網反壟斷是一個全球性的長期命題截止2000年底,全世界市值最大的十家公司,有七家是互聯網公司(如果你認為微軟不是互聯網公司,那就是六家);其中四家是美國公司,兩家是中國公司。中國最大的互聯網公司——騰訊,市值已經非常接近美國第五大互聯網公司Facebook。
相比之下,法國CAC40指數的所有成分股市值也僅相當于2.8個騰訊,或0.8個蘋果;亞馬遜和谷歌的市值之和超過了法國的GDP。2017年以來,美股市值的大部分增加值是由FAANG創造的,正如港股市值的大部分增加值是由“新經濟公司”創造的。
這種局面足以提起全球各國監管部門的高度重視:互聯網行業太大了,對經濟的影響力太強了,足以讓所有人不安。即便是19世紀末“鍍金時代”的大型托拉斯,也不具備如此無孔不入的影響力。
美國及歐洲的監管者已經針對“科技巨頭”(Big Tech)提出了無數的限制方案,最嚴厲的方案包括拆分和市場禁入。公眾輿論也對“科技巨頭”非常不利,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是如此。
在中國,針對互聯網“平臺經濟”的監管行動,至少可追溯到2019年下半年。2020年11月推出的《關于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征求意見稿)》吸引了無數媒體和投資者的關注,最后于2021年2月正式公布。在此期間,已經有多家涉及互聯網公司的并購被審查??梢韵胂?,對互聯網平臺的限制性規定會越來越多。
從上述政策文件和官方媒體的政策解讀當中,我們可以總結出如下要點:
- 主管部門對“平臺經濟”的核心期望是 “借助互聯網搭臺唱戲”,也就是巨頭搭臺、中小企業唱戲;發展“平臺經濟”不是要無限制做大平臺本身,而是要借助平臺的力量去促進新企業、新業態的出現。
- 歐美等國對互聯網巨頭的加強監管甚至分拆提議,得到了國內主管部門的注意,并被各類官方媒體大量援引。
- “公平競爭”和“信息共享”被反復提到——前者是指平臺之間要公平競爭、不得濫用市場地位,后者是指平臺之間不得筑起“信息隔墻”,要允許消費者跨平臺共享信息。
- “平臺經濟”的概念不僅覆蓋傳統業態,也覆蓋新業態。例如,汽車分時租賃、直播/短視頻帶貨、社區拼團均被列入“平臺經濟”的范圍。
顯然,對互聯網平臺的監管勢頭加強,是一個全球性的長期命題。
從今以后,互聯網平臺要通過并購實現外延式增長,難度會越來越大;使用用戶數據的阻礙會越來越多;對合作伙伴的“征稅權”也將受到更嚴格的限制。由于現有信息不足,我們無法準確估計反壟斷對互聯網公司業績的影響;我們只能說,對這個影響怎么估計也不過分。
至于最近發生在一系列美股上市的中概互聯網公司身上的監管調查,只是上述更大的監管圖景當中的一個環節而已。綜合看來,監管當然是互聯網行業面臨的最大難題之一,但絕不是唯一的難題——哪怕反壟斷調查告一段落,它們仍然要面臨前兩個嚴峻難題的考驗。不是所有平臺型公司都能通過這一關。
作者:怪盜團團長裴培,微信公眾號:互聯網怪盜團(ID:TMTphant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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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其他互聯網公司之間的關系只會更加緊張。未來幾年,頭部互聯網公司的競爭態勢會越來越險惡:每個人都拿著槍指著競爭對手,同時又被好幾個人拿槍指著。
打造個性化消費真的很重要!
哪里都卷,互聯網平臺也不例外,都轉方向去攻占別人的領地了
目前互聯網確實面臨很多問題,作為用戶,希望可以多一些新內容,感覺太多相似的內容重復,給人帶來了視覺疲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