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這篇文章,一切關于NFT的疑問都可以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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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導語:2021年,NFT(非同質化代幣)突然火了起來,社交媒體平臺上更是頻現關于這一事物的討論。不過屏幕前的你,真的了解什么是NFT嗎?不妨看看這篇文章,也許會給你啟發。

2021年3月11日,佳士得拍賣行以6900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了藝術家 Mike Winkelmann(Beepie)的數字拼貼畫作品《每日每夜:最初的五千天》(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該作品創作理念與形式并不新奇,支撐其天價的邏輯是作品特殊的呈現形式/媒介:依托于區塊鏈技術的“非同質化代幣”(NFT,Non-Fungible Token)。

同年4月,蘇富比拍賣行首個 NFT 項目,在與數字藝術家 Pak 為期三天的合作電不限量的《可分割物》(The Fungible)一共賣出十數萬份,共計1680萬美元;7月,俄羅斯冬宮博物館將喬治?奧尼、萊昂納多、康定斯基、莫奈和梵?高的五幅作品制成 NFT ,拍得44萬美元,館長激動地宣稱這將是“人與金錢、人與事物之間關系發展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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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CryptoPunks開始引起人們的關注,

價格從免費慢慢升至100萬美元甚至1100萬美元。

CryptoPunks突然成為NFT的象征。

盡管 NFT 在技術領域早已不是新鮮事物,但對藝術世界或大眾媒體來說,2021年是當之無愧的“NFT元年”。當無力也無心弄明白何為非同質化代幣的普通人對著天價成交望洋興嘆時,NFT 世界內部則處在狂歡節式的氛圍中,一切都在暗示著 NFT 的光明前景,刺激著新一輪的買賣。

為什么那一行行文本或是一顆顆像素,或是一萬張看起來如此相似卻又略顯不同的頭像能夠掀起軒然大波?為什么這些能夠用截圖鍵或右鍵直接另存為下來的圖片、音頻能夠賣出如此昂貴的價格?狂熱支持者們會給出各類答案:藝術價值、社群氛圍、 早期紅利等等。但在我們看來,真實的答案有且僅有一個:只因為它們都是“N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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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一款 NFT 版本的彩虹貓(Nyan Cat)賣出了60萬美元的價格。

這一現象讓NFT再次成為人們的關注點,網絡上也由此出現了大量關于NFT的文章。

一、隱匿之物

NFT 最大的特點就在于,一旦你試圖去網絡上搜索它的定義,你就會被其他更多定義所迷惑:NFT 的全稱是 Non-Fungible Token ,通常會被翻譯為“非同質化代幣”。

可什么是“非同質化”,什么是“代幣”?沿著這條路線繼續向下走,你會發現越來越多的其他定義,以至于最后陷落在概念的迷宮中無處解脫,只能最直觀地相信或抗拒宗教般的說辭:NFT 是藝術的未來,或者皇帝的新衣。

自然,我們不會搬出這類的說辭,與此同時,我們也不希望把事情講得太過復雜,因此,讓我們稍稍做一些簡化,把 NFT 的定義變成以下三部分:

  1. NFT(非同質化代幣)是區塊鏈上的 一種特殊代幣(token);
  2. 代幣是區塊鏈上最常見的應用;
  3. 區塊鏈是一種近十年來突飛猛進的新技術。

從最基礎的定義開始:在2017年的名文《比特幣的社會生命》(The Social Life of Bitcoin)中,倫敦政治經濟學院(LSE)社會學系的系主任奈格爾?多德(Nigel Dodd)用一段話精妙地總結了區塊鏈的性質:“區塊鏈技術實際上只是一個僅被視為分布式賬本的數據庫……在這種觀念中,我們的每個行動或交易(如投票、購買房產、 醫療接種、結婚、獲得學位等)都是一個獨特的可驗證的事件?!?/p>

再做一次簡化,按照多德的意見,區塊鏈的實質就是一個用來存放數據的數據庫,且大多數區塊鏈項目都是作為“分布式賬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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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音樂人3LAU為了慶賀他的專輯《紫外線》發布3周年,

發布了33個 NFT 作品,銷售額共計1170萬美元。

大多數情況下,“分布式”都意味著 “公共”。如果一個家庭全家都用一本賬本記賬,彼此能看到各自的所有收入和開支以及花費詳情,這就是最基本的“分布式賬本”。若是將家庭賬本的觀念擴大無數倍,地球上所有人都能在同一個地方記錄自己的收支,那么不需要會計的幫助,所有人可以彼此審查賬本數額是否正確,是否合理,此時,我們就得到了一套更大型的“分布式賬本”。

一份賬本上最基本的單位就是“錢的數額”,也就是“貨幣”,例如一美元、十英鎊、一百人民幣或十萬泰銖。

那么什么是代幣(token)?從詞源學的角度看,現代英文中的 token 一詞源于古英語的 tācn,tācn 具有記號(sign)、符號(symbol)、證據(evidence)等等意思;繼續往前則可一路追溯到原始印歐語中的詞根deyk-,其意義接近于“展現/指引/教導”。

換言之,所謂“代幣”即是某物的“代理” 或 “代表”,它向你展現不存在于你面前的某物,指引你朝向某物,或是證明某物的存在。除此之外,代幣本身只是一個空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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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MikeWinkelmann(Beeple)的NFT版 《每日每夜:最初的五千天》(EVERYDAYS:THE FIRST 5000 DAYS)在佳士得拍賣行拍出了6935萬美元的天價。

這是傳統的拍賣行第一次涉足NFT,也正是這次成功的拍賣,讓很多人開始決定進入NFT產業。

與大多數人的想象不同,“代幣”并非 “法幣”或 “貨幣”的反義詞,相反,直到現代銀行的數字化系統發展起來之前,人們在日常中最常使用的貨幣幾乎都是一種“代幣”。

以紙幣或硬幣為例,我們可以把“錢” 拆分成兩部分:一部分是錢的實際購買力;另一部分是錢的物質體現。例如,一張一元的紙幣既是“一元錢”,也是“一張紙”。只有在國家認可的情況下,這張紙才能夠用來交易并實現價值。換言之,此時的“紙張” 只是“貨幣”的代理和代表,它是向你呈現 “貨幣”購買力的一種手段。

某種意義上,現代貨幣史就是“代幣” 不斷取代各種直接貨幣(如黃金、白銀等貴金屬)卻又逐漸隱形的過程。對古人來說,“代幣” 和 “貨幣”之間的區分非常明確:沒有人會分不清一張面值二兩的宋代交子和這張交子所代表的銀子。

但在現代貨幣逐漸脫離金本位后,“代幣”的觀念卻變得抽象起來。尤其在現代銀行的數字化系統和各類支付軟件普及后,人們已經習慣了金錢可以任意拆分(因此等同于某種數字,仿佛不需要任何實體的支撐)的概念,要區分賬簿上的一個“數字” 和它所實際指代的“購買力/價值” 變得越發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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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一家公司用9.5萬美元購買了一張著務街頭涂鴉藝術家班克西(Banksy)的作品Morons,

然后拍攝了一個人用打火機將這幅畫燒毀的過程,并將這個視頻生成為NFT作品命務為“被燒毀的班克西”,

完成了將一幅藝術作品的存在形式從線下轉為線上的過程。

5月,Bored Ape Yacht Club (BAYC) 成為NFT市場上的主導力量。

人們不僅可以加入BAYC的社區,還可以以其作為自己的頭像,佳士得和蘇富比拍賣行也開始拍賣BAYC。

BAYC也掀起了頭像NFTfPFP NFTs)的風潮。

“代幣”已經如此普及,以至于“代幣” 與 “區塊鏈”兩個觀念的碰撞不會發生任何新鮮的化學反應,反而是會退回到更復古的“金本位”之中。

在2008年的論壇討論中,比特幣的發明者中本聰在回應“比特幣為什么可以具有價值”這一問題時拋出 了一個非常奇怪的比喻:

作為思想實驗,設想有一種賤金屬像黃金一樣稀有,但有以下的特性:1)單調的灰色……5)可以通過通信信道傳輸。

這就是比特幣最初始的觀念模型:“能夠通過通信信道傳輸的賤金屬”,需要通過數字“采礦”增加供應,且總供應量被嚴格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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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至為Kings of Leon的搖滾樂團宣布, 他們的新專輯《當你看到自己》(When You See Yourself)將只通過NFT的形式發售。

對中本聰來說,以“虛擬金屬”為核心構造起一個全新的代幣系統只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創造:“我認為傳統的貨幣資格是假設世界上有許多具有競爭性的稀缺物,具有自發的內在價值的東西肯定會勝過那些沒有內在價值的。但是,如果世界上不存在具有可以用作貨幣的內在價值的東西,只是稀缺但是沒有內在價值的,我想人們還是會接受。”

面對正處在金融風暴中的世界,中本聰堅信現代國家沒有能力也沒有意愿去對抗通脹,因此有必要利用新的技術復興 “金本位” 以對抗未來的金融危機。

可這不只是虛擬貨幣的全部。人們很少意識到,虛擬貨幣最有趣的特征在于,恰恰因為它們如此虛幻而不可及,人們在試圖理解它們時,不得不采用一種復古的觀念:“比特幣代表了某些價值”或“比特幣存儲了某些價值”。

被現代人幾乎遺忘的“代幣”觀念就這樣復興了,它迫使人們將自己在支付軟件中看到的數字與區塊鏈上看到的數字進行對比,它們之間如此遙遠,卻又如此接近,區別只在于所有的流通和存儲信息是被記錄在名為區塊鏈的公共賬本上還是銀行的私人賬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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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000個務為無聊猿猴游艇俱樂部(Bored Ape Yacht Club, BAYC)的NFT作品在線上發售。

這一系列作品模仿了CryptoPunks的頭像風格,但卻因為加入了社區元素——購買了這些猿猴的客戶

可以在線上線下參加各種各樣的社交活動——而被認為徹底重塑了NFT市場。

或許你會好奇,為什么需要花費如此多的力氣去理解“代幣” 的概念,尤其是“代幣”所包含的“指代” “代表”的過程?

讓我們設想這樣一個問題:如果 NFT 是一種特殊的代幣,而代幣的本質就是賬本上的一些數據(一個條目),它能指向一定的購買力/價值(無論作為金屬貨幣還是現代法幣),那么,賬本上的條目究竟如何精確、唯一地指向一個藝術品或是普通的物品?

更簡單地說,一個數字如何可能等于一個物體,究竟如何讓賬簿上的“一”變成“一幅畫”或是“一個蘋果”?

二、最后一片葉子

如果代幣和普通的金錢沒有本質的區別,只是存儲它的賬本不同,那么 “非同質化代幣”(Non-Fungible Token)又是什么意思?

19世紀末的德國社會學家齊美爾(Simmel)在《貨幣哲學》中有過一個經典論斷:大體上,世界上存在著 “性質” 和 “數量”兩種邏輯,人或物的邏輯更偏向于 “性質”,這就是說 “世界上不存在兩片相同的樹葉”;貨幣的邏輯則更偏向于“數量” ,這就是說任意兩塊錢之間都可以隨意交換。

不難理解,無論是在數學上還是在賬目上,不存在兩個不一樣的一塊錢,一塊錢直接永遠可以相互交換,這是現代貨幣最基本的屬性。

在此基礎上,齊美爾發展出的最重要的結論是,由于貨幣影響力的不斷擴大,現代世界中的人會逐漸用 “數量” 的邏輯去取代 “性質”的邏輯。換言之,盡管兩片樹葉之間確實有差距,但人們并不在意這一切,而只在意兩片樹葉都只需要一塊錢就能買到,所以它們 “理應等價”。

也可以用更日常的邏輯思考這一問題:在過去,對你來說,親人或朋友贈送的手織毛衣總是件件不同,與自我的生命密切相關,無法用價格衡量;可當下,服裝已經失去了這種意義,不同的服裝確實各不相同,但都能夠明碼標價,批量販售。

任何個人都能明顯感受到,隨著物質越來越豐富,不同物之間的差別越來越小。隨著連接越來越便利,不同人之間的差別微乎其微;我們與物或人的關系越發疏遠;我們相信,哪怕金錢無法買到一切,也能夠買到絕大部分我們所需要的東西。

如果將這一思路簡化為“一切非金錢的東西都可以被金錢的邏輯衡量”,那么 NFT 的邏輯卻恰恰相反,它希望“賦予一切金錢以非金錢的性質”,它希望用“可任意互換的金錢” 模擬出“兩片不同的樹葉”。

更簡單地說,在整個現代世界試圖將所有 “一個又一個蘋果”變成賬簿上的數字 “一二三四”時,NFT卻試圖將抽象的 “一二三四”重新變成具體的“一個或另一個蘋果”。

這種說法有些浪漫化的傾向,但 NFT 的確包含著某種“懷舊”的邏輯。讓我們想象一下,在什么情況下代幣/貨幣會變得不可交換。

假設你有一張在蜜月旅行時帶回來的英鎊,它上面凝結著你的回憶,它的確是一張代幣/貨幣,但它又不等于其他的英鎊,因此,它就成了一張 “不可互換/非同質化的代幣”。

這同時意味著我們試圖在一個可以任意分割的計數系統中找到一些不可分割的單位:一枚 NFT 不只是一個不可任意互換的單位,同時也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單位,就像你帶回來的老英鎊,由于它其中包含的回憶,它已不可能再變成十張一英鎊或許多枚便士。

不需在意 NFT 通過何種具體的技術規范實現了這一點,關鍵在于這種嘗試在數字系統中反向模擬 “非數字” 特性的努力。

可以設想各種與之相關的思想實驗,仍以老英鎊為例,若是有某位富商非常希望獲得屬于我的老英鎊,并且愿意付出一大筆錢交換我的私人回憶,此時我的確有可能甚至有意愿將這張 “不可互換且不可分割” 的特殊英鎊 (某種意義上,這是一張不在區塊鏈上的 NFT)重新變成一大堆普通的鈔票。

可這絲毫不會影響它的屬性。齊美爾早已指出:巨大的數字本身就包含著一種神圣性,可以被看作一種特殊的 “性質”而非數量。因此,恰恰是那一大筆錢證明了這張英鎊的不可分割與不可互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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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藝術家Tyler Hobbs在生成藝術平臺ArtBlocks上推出的Fidenza系列,

開始每天產生數以百萬美元的交易,最終將區塊鏈技術和軟件生成藝術帶入了人們的視野。

類似的邏輯貫穿在所有的 NFT 交易中。模仿馬克思的說法(《資本論》:“商品到貨幣是一次驚險的跳躍。如果掉下去,那么摔碎的不僅是商品,而是商品的所有者?!?,我們可將之稱為“NFT 的驚險的跳躍”。

大多數人并未真正理解 NFT 作為“代幣”的實質,因此也就從未意識到,在交易過程中進行流通的 NFT 從來不是“藝術品本身”,而是一串“指向藝術品的記號”(例如作者、創作時間、不同屬性、圖片地址等等)。

由于存在一層指代關系,所以被交易的 NFT 未必就會被認可為“藝術品” 的唯一記號,必須要其他力量來為此提供保障,具體來說,必須通過成功的交易,必須通過將身沒有價值的數據轉換成存在價值的貨幣,才能將本來沒有任何價值的數字記號,變成和藝術品本身幾乎等同的權益證明。

毋庸置疑,這是一種循環論證的套套邏輯:只有真正能代表藝術品的 NFT 才具備經濟價值,可又只有具備經濟價值(成功出售)的 NFT 才真正代表了藝術品。一旦驚險的跳躍完成,套套邏輯成立,它就無比自洽地支撐起了 NFT 和藝術品之間的關系。

真正的問題在于,這種產權/指向關系就是 NFT 的全部嗎?

回想多德的說法,區塊鏈的一個特征是:“在這種觀念中,我們的每個行動或交易(如投票、購買房產、醫療接種、結婚、獲得學位等)都是一個獨特的可驗證的事件。”只需要將區塊鏈本身的精確性與 NFT 嘗試模擬出的“不可分割、不可互換”的特性相結合,我們就得到了一種全新的神跡:

想象一下,如果我們能夠將所有私人的行動、事件、記錄、回憶全部存儲到區塊鏈上,而所有這些儲存都 “不可分割、不可互換”,那么我們的記憶甚至我們的獨特性就將獲得完整的保證,我們有機會將一切行動和事件乃至整個人生的記錄精確地公共化。

“區塊鏈之所以吸引人,不僅是因為它能記住網絡中的每一個離散事件,更關鍵的是,它的記憶是無懈可擊的。區塊鏈似乎承諾了一個絕對確定的世界,雖然沒有神的在場,我們卻擁有神一樣的保證?!比绻麉^塊鏈和 NFT 之中的確蘊含著一種 “神性”,那正是這種神性,這種唯一的精確性,賦予了代幣以原作的價值,賦予了虛假以真實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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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德雷德?斯科特 (Dread Scott) —反常見地用數字形式進行創作或者將之前的產品數字化的做法,

拍攝了一部可以循環播放的視頻《出售白人》并在10月的佳士得拍賣會上進行了拍賣。

歐?亨利有一篇短篇小說叫作《最后一片葉子》,其中寫到一位住在二樓的女畫家得了重病,每天看著窗外的墻上的藤葉,認為到它掉光時自己就會死去。

一樓的老年畫家為了安慰她,每天不論風吹雨打都去墻畫上最后一片葉子,讓它始終不掉下來。直到女畫家被藤葉頑強的生命力所激勵,從病中恢復過來時,她才意識到那片真實的樹葉早已掉落,而每天上去添補修整的老畫家也已經病逝。

我相信這個故事隱喻了 NFT 真正的力量:它似乎要用最內在于金錢的邏輯(也是最反人性的邏輯)模擬出一種新的人性,就像那位老畫家,試圖用虛構的方式,去表明最內在的真實。

三、帳簿上的極簡藝術史

從攝影到電影,從電視到電腦,每一種形式的媒介在發明之時都會伴隨著大量的藝術探索,直到最終發現與其最為貼合的藝術內容。如果將 NFT 當成一種特殊的媒介形式,那么圍繞 NFT 展開的各種探索幾乎可以當成一部簡短的現代藝術社會史或藝術經濟史。

照著這一思路,我們可以抽出一條時間線索,用來簡要梳理一些 NFT 作品觀念的變化。這是一種必要的描繪,它將為我們對 NFT 的探索提供必要的歷史視角。

但切記不可將這類素描當作唯一真實,它只是一種敘事,是將同時發生的萬千變化整理成一條線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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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蘇富比推出了元宇宙專區, 專門拍賣NFT藝術品。

讓我們從頭開始。

最早也最為流行的 NFT 作品幾乎都是個人頭像,人們可以將它替換為社交網絡的頭像,用來表示自己的社交身份和歸屬。并非所有的頭像都如 CryptoPunks 這樣昂貴,隨著市場的逐漸成熟,一些更廉價的頭像 NFT 開始出現,人們似乎可以根據各自的頭像作為參考,來為彼此的階層定位。

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近代歐洲:18世紀后,肖像畫不再是皇室的專屬,普通貴族也開始聘請畫家來為自己或自己的祖先繪制肖像,掛在家中顯眼處,如果是名家作品,那外人來訪時便可一眼看出其身份地位。

隨著肖像畫的進一步普及和攝影術的推廣,名家繪畫、普通肖像和家庭攝影之間的區分開始成型,家庭的階級同樣通過家內擺置的肖像作品得到表達。

到了19世紀早期,很快出現了“為藝術而藝術”(Art for art’s sake)運動,畫家與詩人們試圖找回藝術獨立的地位和內在的價值,拒絕將藝術作品的價值建立在宗教、政治或經濟領域的需要上。

換言之,藝術家不希望再為神靈、國王、貴族或新興資產階級作畫,他/她們更希望表達自身。

從這一時期開始,出現了大量更具個人特色與自我意識的作品,從梵?高的《向日葵》到杜尚的《小便池》再到杰克遜?波洛克 (Jackson Pollock) 的《秋韻》,不同形式的作品均可看作藝術對內心世界或某種觀念的表達。

無獨有偶,當個人頭像(PFP)的熱潮退卻后, NFT 世界中也出現了大量生成藝術或抽象藝術,它們憑借的技法各不相同,共通之處在于不再直接體現人們的階級,卻可以被當作藝術品位和文化品位的證明。

從身份體現到品位證明,現代藝術發現自己還是走入了死胡同,藝術家需要養活自己就必須要設法與經濟世界發生關系,大規模印刷技術的出現,更使得藝術品的原創性概念變得相當模糊。

因此,從20世紀中葉開始,如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這樣的藝術家們更直白地接納了藝術品可以作為 “投資品” 的事實,甚至有意地參與到藝術品的行銷之中。

無論是藝術商品化還是直面藝術與經濟之間無法斬斷的關系,類似的趨勢在區塊鏈上發展成了所謂的“代幣經濟學”(Tokenomics)潮流,大致可以理解為一類在發行之時就宣稱其主要目的是為投資者獲取經濟收益 (乃至改變人生的機會) 的 NFT 項目。

自然,我們也可以將沃霍爾看作后續“媒介藝術”(MediaArt)。沃霍爾及其同代藝術家共同經歷了大眾媒介的聚變,因此也在自己的創作生涯中體現出濃烈的媒介意識。

以白南準的經典作品《電視佛》(TV Buddha)為例,白南準將攝像機對準一尊佛,并將獲得的影像呈現在電視機上,于是那尊佛就與自己的模擬影像相互對望,似乎是在質問模擬和真實、世俗和神圣之間的微妙界限。不再局限于自我表達或是經濟投資,在彩色電視與家庭攝影方興未艾的時代,白南準巧妙捕捉了藝術所依賴的媒介,并用藝術作品叩問它自身的存在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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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導演昆汀?達倫蒂諾發布了7個以電影《低俗小說》中未曾公映的場景為素材生成的NFT。

隨后,擁有這部電影的版權的米拉麥克斯公司 為此提起了法律訴訟。

同樣的情況也適用于《過度依戀的女友 》(Overly Attached Girlfriend)。

它原本是一張視頻截屏,后來成為迷因(Meme)圖,并在輾轉之中被人制成NFT 掛出售賣,最高成交價格接近80萬美元。

表面上這只是一張被盜取的圖片。由于截圖者并非面孔的所有人,制成 NFT 的人也并非截圖者,因此購買這張 NFT 的人并不真正擁有這張迷因圖的 “版權”。哪怕此處真的可能存在某種版權,問題在于,NFT 的所有者也無法阻止其他人繼續使用這張圖片。

因此,這張圖片所反映出的不只是一種版權或原創性的困境,而恰恰是作為一種媒介的 NFT 最內在的問題:它宣稱要保障的唯一與真實如此“有限”,幾乎沒有任何實際的效力。

快進到20世紀末,在一場曠日持久的爭論中,藝術家與評論家們討論起了同樣的問題:如果網路上隨時可以獲得梵?高和蒙娜麗莎的高清圖片,那么博物館和藝術館存在的意義究竟是什么?

諸如尼古拉斯?伯瑞 奧德(Nicolas Bourriaud)等美學家給出的答案是:博物館和藝術館要做那些只有博物館和藝術館才能做的事情,準確來說,就是策展,并且策劃那些需要和觀眾發生互動、觀眾必須到現場來才能獲得全部體驗的展覽。

例如莫里斯?貝納永(Maurice Benayoun)的作品《大西洋海底隧道》就通過一個裝置將巴黎與蒙特利爾兩個城市聯通,遙隔千里的觀眾可以通過它“相遇”,這種體驗只可能發生在設置好的場館中。

不出意料,加密世界中最新涌現的作品幾乎都具有裝置藝術或互動藝術的特質。從11月開始走紅的《狼羊游戲》就包含了一種獨特的機制,收藏者可能在鑄造時獲得狼或羊兩種動物中的一種,其中羊可以每天自己產生經濟收益,狼卻只能靠掠奪羊為生。進入12月,藝術家 Pak 發行了與 Cube 機制類似的新作品 Mass,同樣是無限購買,但組合卻沒有限制,可組合成的形態也更多種多樣。

玩家可以選擇將自己購買的 NFT 燒化成灰燼(一種名為 ASH 的代幣),其具體作用也尚未揭曉。

于是,整個過程的最新發展便體現為,加密世界中的 NFT 作品在追隨當代藝術實踐的步伐,努力嘗試發揮自身特有的 媒介優勢,嘗試將普通的收藏者(Holder)變成與作者一同創造作品的玩家(Player)或作者(Author)。

四、區塊何求?

可如果整個 NFT 的歷史都并未脫出現代藝術史的發展進程,那我們將不得不追問:存在一種真正意義上的加密藝術嗎?

在對藝術史的討論中,我們常常追問 “人類” 想要什么,卻很少追問 “事物”想要什么。在對白南準的討論中,我們發現,媒介藝術中最重要的觀念就是“應該根據每一種媒介最內在的形式上的特性,尋找與它結合最為緊密的內容”。這就是為什么在攝影技術出現后,寫實的新古典主義繪畫風格很快退居二線,因為攝影這種新的藝術形式更好地實現了寫實繪畫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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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NFT領域的線下真人聚會NFT.NYC在紐約舉辦。

不少從未露面的NFT領域重要角色以及在NFT交易過程中發了橫財的巨富在這為期4天的線下聚會中進行了交流。

因此,如果要問作為一種 “主題” 的加密藝術是否存在,那么答案是存在,此前所說的所有 NFT 作品甚至包括劉嘉潁的《一個小目標》等國內作者的非 NFT 作品都可算作加密藝術的一種。

可如果要問 “加密藝術”是否有必要存在?那么答案或許是沒有必要。

因為在絕大多數所謂的“加密藝術” 中,加密(Crypto)只是一種主題,而不涉及藝術品內在的形式與內容的結合。

是因為缺乏有能力的藝術家嗎?或許不是,我們看到了大量優秀的藝術家正在進入或嘗試進入這一領域,可即便是 Pak 這樣頗具媒介特性的作品,似乎也沒有能展現出所謂 “加密藝術”最內在的特性,只能被拍賣行劃入“數字藝術”的范疇。

一個粗暴的答案是:加密藝術從根本上是一個偽概念,它不具備也不可能提供任何新的藝術形式。

重新回想此前已經提及的說法,NTF 的基本特性有二:其一使它試圖利用“數量” 的邏輯法去模擬 “性質” 的存在;其二則是區塊鏈體本身的特性,一種絕對精、唯一的記憶力。

正是兩種性質的結合賦予了不同 NFT 額外的價值:一張現實世界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無數復制品的圖片(或任何數碼文件)可以在區塊鏈上獲得唯一性,從而得以搖身一變成為“真品”。

然而必須意識到,這種賦予價值的過程并不是只能依靠區塊鏈加以實現。如果十多年后的今天仍有人去閱讀中本聰開創性的《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一文(也就是比特幣的白皮書),那他們就會發現如下段落:

“本提案從時間戳服務器切入。時間戳服務器取得待簽署賬目區塊的哈希值(hash值,通過一定的算法將一段較長的數據映射為較短小的數據,這段小數據就是大數據的哈希值),并將此哈希值在網絡中廣播,就像在報紙或 Usenet 上發布一樣?!?/p>

按照中本聰的設想,比特幣最核心的公共性完全不需要通過技術意義上的區塊鏈實現,只要保有一樣的加密學邏輯,所有的過程通過報紙或 Usenet 一樣可以部分完成。這就類似于所有人定期向當地的報紙發送自己的賬單,并用某種方式交叉檢驗各自賬目的真實性,這樣這份報紙就成為公共賬簿。

我們可以把這一邏輯向前再推進一些,在 NFT 的場景中,如果說區塊鏈的作用是為藝術作品提供真實性和唯一性的保障,那么這種保障其實完全可以脫離區塊鏈發生:一位藝術家完全可以通過在 《紐約時報》上發表公告宣稱自己對作品的占有,或是拍賣者通過藝術機構的鑒定證明藏品的真實性。

在此意義上,從不存在一種真正的“加密” 藝術,因為將一件作品制成 NFT 放到 Open Sea 或其他平臺售賣,在本質上等同于將它發到報刊上公開尋求賣家,區別僅在于 Open Sea 上會有更多買家,購買會更方便,產權更清晰,藝術品的流動性會更好,或許在藝術家還未大量涌入的時期,會更有利于部分藝術家的發展。

利用這種視角回顧當下的討論,我們會發現,絕大部分評論家、研究者、投資人或愛好者都忽略或有意混淆了兩個方面:其一是加密藝術或 NFT 給藝術市場/收藏/銷售帶來了什么;其二是它們給藝術創作/創新帶來了什么。

的確,我們看到大量人宣稱 NFT 讓作為藝術家的他/她們自己有辦法自力更生,邁向更長遠的藝術道路,也不用受到學院或傳統藝術體制的限制??蛇@種美好的敘事只可能存在于 NFT 市場發展的早期,殘酷的現實是,在這個尚不成熟卻又過度成熟的市場中,絕大部分人并不是為了藝術或趣味而購買 NFT,相對的,他/她們將畫廊里的每一幅藏品都當作一種投資,其愿景在于讓巨鯨或是未來新進場的投資者接盤。

如此環境下,與其說 NFT 可能帶來藝術家或設計師的民主,毋寧說它只是一種銷售策略上的變化,它的確能夠吸引更多的人群進入收藏領域,然而它并不一定能激發藝術創作的力量。

專題|看過這篇文章,一切關于NFT的疑問都可以迎刃而解。

藝術史家 W.J.T. 米切爾(W.J.T. Mitchell)在《圖片何求》(What do pictures want?)中用大段文本描述了一張圖片的欲望:“圖片想要值很多錢;它們希望被稱贊為美麗;它們希望被許多情人崇拜。但最重要的是,它們想要某種對觀看者的掌控。簡而言之,繪畫所渴望的是與觀看者交換位置,在所謂的‘美杜莎效應’(Medusa effect)中刺穿或麻痹觀看者?!?/p>

套用這種說法,在追問區塊能為我們帶來什么之時,我們還應追問 “區塊何求”,或者更通俗地說,區塊想要什么。區塊鏈上的一個塊或一個非同質化代幣會有自己的欲望嗎?它有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嗎?

如果說現代藝術的一大特征是嘗試發掘藝術作品所依賴的媒介的特性,并使其內容與形式盡可能完美地結合,那么這同時意味著,從人的角度出發,不斷探索不同媒介本身的欲望,并讓藝術家通過各種技術與技藝加以實現。無論加密藝術或 NFT 將開天辟地、大有作為還是泡沫升空、轉瞬即逝,可以確定的是,最后能夠留存下來且真正具備藝術性的作品,一定在某些隱秘處滿足了區塊鏈或 NFT 這種形式最內在的欲望。

今天,我們傾向于從市場的角度去理解 NFT 的兩種特性——試圖用 “量”去模擬“質”以及一種絕對精確、唯一的記憶力,可如果這些特性正是它想要達成卻始終未能被藝術家們滿足的愿望,那我們或許可以模仿米切爾的口吻,將它們陳列如下:

非同質化代幣想要值很多錢;它們希望被指認為唯一真實;它們希望被許多信徒崇拜。但最重要的是,它們想要某種對持有者的控制。簡而言之,非同質化代幣渴望與持有者交換位置,透過“占有即存在” 的邏輯,它要進入物質世界,將自己變成尋常事物中的一種。

無論付出了多少努力,它仍舊堅持著,要將單調乏味的“一”,變成色彩斑斕的“一塊” “一個”“一只”“一尾” “一雙”“一對”“一絲”“一縷”。

 

作者:孫凝翔;公眾號:時尚先生(ID:esquirecn)

原文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gWxuCgXV7itR-AnFTCcY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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