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的第四篇。第三篇主要談到大佬習慣于根據自己過去成功經驗對未來產品做判斷,卻不知道自己的經驗已經過時了。但原因并非那么片面,很多大佬還年富力強,學習能力很強,也逃脫不了這個規律,這往往是因為大佬犯了另一個常見的錯誤:從公司戰略需要去做產品,而不是從用戶需求去做產品。
例如大佬看到行業發展的大勢,為了搶占行業制高點,出于戰略布局的需要,發起若干新產品;例如大佬看到競爭對手做的產品風生水起,于是火急火燎的防御之作;或者大佬看到某品類的產品漸成風靡之勢,于是跟風而上。所有這些產品的決策,都是基于公司戰略發展的考慮,這本無可厚非,但恰恰忽視了最致命的問題:你做產品的時候,腦子里面想的是你想要什么,而不是你的用戶想要什么。有些所謂公司的戰略級產品,大佬親自抓的項目,做到上線以后才會發現,用戶壓根不買賬,沒人用它。一個用戶根本不需要的產品,無論它看似對你公司有多么重要的戰略價值,它都是廢物一個。
互聯網公司做產品,唯一的衡量標準就是:滿足了用戶什么需求,用戶買賬不買賬,其他的一切一切,無論是否迎合了老板的個人偏好也好,迎合了資本市場的熱點題材也好,滿足了公司戰略卡位也好,阻擊了競爭對手也好,都是扯淡。尤其是所謂狙擊競爭對手的戰略產品,更加容易失敗,因為你并不真正了解競爭對手的成功產品是怎樣一步一步發展起來的,滿足了什么用戶需求,競爭對手真正成功之處何在,模仿之作又豈能成功?
例如Google為了狙擊Facebook,強推Google+,Facebook的成功是有一個成長路徑的,從常春藤盟校到全美,再到其他國家高校,再到美國各個階層逐漸成長起來的。Google+無論用戶是否需要,所有Google產品統一增加全局導航條Gooogle+提示,急于求成,傾全力催肥,除了持續不停的騷擾用戶,給用戶帶來了什么價值?滿足了用戶什么需求?產品的成長路徑有自己的內在客觀規律,往往不以大佬的意志為轉移。類似的產品有很多,騰訊微博,網易易信,阿里來往,除了成為炮灰,沒有別的下場。
其實擊敗競爭對手的往往不是一個戰略防御級別的模仿品,而是你做出了比競爭對手更能夠滿足用戶需求的產品,例如Instagram,Whatsapp對Facebook產生了實質的威脅,迫使Facebook出手收購Instagram,例如馬化騰所說,真正能滅掉微信的一定不是一個復制版微信,而是一個什么新的更好玩的東西搶走了用戶的時間,讓用戶更爽。
所以在互聯網時代,傳統企業的競爭戰略已經被完全顛覆了,所謂的戰略“布局”,“占位”理論都是扯淡,互聯網世界的最高戰略只有一條:就是用戶需求為王,沒有其他任何戰略了。所以如果你的老板以后再對你說,我們要狙擊競爭對手,我們要卡位,我們要迎合資本市場,我們要快速拷貝成功產品云云,你可以告訴他:你已經out了,你說的這些都不是公司戰略,真正的公司戰略應該是:用戶有什么需求?我們應該給用戶提供什么樣的產品。
來源:肉餅鋪子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系列文章: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一)》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二):互聯網行業的特征是什么?》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三):驕傲的將軍》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四):互聯網的核心戰略》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五):產品經理的囚徒困境》
《從大佬一抓就死說起(六):大佬怎么抓才能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