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營銷過度濾鏡亂象,有解決方法了!
法國近日提交的一項提案,規范要求網紅和內容創作者對圖片進行美顏和修圖,這也也為我國的網紅敲響了警鐘。用法律和道德約束自己的廣告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是每個帶貨達人需要做到的。接下來讓我們跟著作者一起來看看吧。
近日,法國財政部長Bruno Le Maire提交了一項法案,要求網紅和內容創作者在給照片加美顏濾鏡、或對照片進行修圖時,必須明確標注出來。如果他們的帖子發布的是廣告內容,也必須加以標識。不遵守這項法律的人將面臨最高30萬歐元的罰款,甚至6個月的監禁。
法國政府宣稱,此項規定是為了預防欺詐行為。有一部分網紅在宣傳美容產品時使用濾鏡,來營造使用后與使用前差別很大的錯覺來迷惑用戶。而在中國的互聯網傳播環境下,過度濾鏡同樣可能涉嫌違法。
一、“網絡詐騙者”的墳墓
其實,DGCCRF(法國競爭、消費和反欺詐總局)在2021年就對60多名網紅及其背后的公關公司展開過調查,并于今年1月底公布了調查報告。報告指出,每10名網紅中就有6人未遵守廣告或消費權益保護的相關規定,其中就包括用美顏濾鏡美化產品使用效果的虛假宣傳行為。
所以對于那些嚴重依賴網紅聲譽和消費者關系的品牌來說,這項措施其實是個好兆頭。畢竟當今時代,真實地呈現產品,不僅會受到消費者的欣賞,還是消費者要求的一部分。因此,要求網紅對修圖的地方進行標注,對消費者和品牌來說都是件好事。
法案內容曝光后,也獲得不少人氣網紅的支持,其中YouTube上擁有最多粉絲的網紅Squeezie在推特上寫道,“我很高興看到國家終于開始管控‘網絡詐騙者’”。另一位在YouTube上擁有400萬粉絲的網紅Dr Nozman表示:“我曾擔心法律會過度限制我們創作的自由,但看到完整文本后,我認為政府在針對實際問題準備解決方案,我相信法律會引導人們朝著正確方向前進?!?/p>
其實去年法國的一項公眾調查征詢結果顯示,法國網民普遍認為有關部分需要對網紅的這些行為加強監管。對于消費者來說,在收到產品或使用產品之前,消費者可以確信他們買到的是什么,或者使用之后能夠產生什么效果,有助于提升他們購買的欲望,而不是由于懷疑產品效果而猶豫不決。
在這種情況下,品牌也會更容易和消費者建立起關系和信任,通過消費者的口碑傳播提升產品銷量。
二、無獨有偶,他國已先行一步
對于網紅的修圖行為加以規范,法國并非首創。
早在2021年7月,挪威政府就已經通過了一項正式立法,要求互聯網上活躍的名人和網紅,在社交媒體發布的廣告內容中,如果對身材、臉型或皮膚進行了修飾,哪怕是有濾鏡,都必須打上政府部門指定的標簽標記。如果沒有標注,也不承認P圖的話,將被處以罰款,極端情況下可能還面臨被監禁的風險。若民眾看到疑似有修圖但未做出標示的廣告,也可向挪威消費者署舉報。
2022年,這項法律得以進一步完善:所有廣告,不管是照片還是視頻,是線上還是線下,只要其中的人物經過修飾,都必須打上明顯的標簽。
挪威消費者部的部長Trond Ronningen說,他們對于如何正確貼標簽給出了要求,并會對廣告商和網紅進行指導。此外,消費者部還建立了一個網絡專頁,方便人們給照片加上黑白兩種不同顏色的標簽,標簽的位置和大小是不能更改的。
除此之外,德國曾有16個州的大多數官員表示,希望聯邦政府提出立法,要求對使用美顏濾鏡來增強人像的照片和視頻進行標記,以免誤導消費者,限制范圍包括廣告商和網紅。以色列、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國家也都對網紅作出過類似的規定,要求他們在修圖的地方作出標注。
三、我國濾鏡亂象急需整治
不知道TOP君在前文中講法國網紅用濾鏡夸大產品效果的時候,你有沒有感到熟悉。因為這種現象在國內社交平臺上也頻頻發生。
小紅書博主“喵噠噠噠噠”就曾在介紹護膚產品時,用美顏濾鏡美化了該產品的使用效果,更是宣稱這是一款“你用一次就能瞬間提亮的美白產品”,最終被中消協認定為虛假宣傳。
在某投訴平臺上,有消費者投訴直播間用美顏燈濾鏡美化貴重物品,欺騙誤導消費者,結果重金購買的商品與直播間看到的品質完全不一致,商品有明顯瑕疵,結果商家不僅態度惡劣,還拒不退款。有不少消費者表示,直播間的濾鏡是他們遲遲不敢下單的原因。
還有不少消費者曾被許多網紅店欺騙過。搬來幾捆草垛,再搭幾個小桌子小椅子,一個號稱“美式農場風”的網紅咖啡廳就這樣建成了。
這個咖啡廳在流量博主的帖子里是這樣的:
是不是看起來還不錯?然而,一位被“騙”過去的消費者發現,沒了濾鏡的咖啡廳是這樣的:
甚至這樣的:
TOP君在這里放出對比圖,并不是想定義什么是“美式農場風”,只是想說明,有許多網紅為了流量和恰飯,通過強大的濾鏡過分美化消費場景或商品本身,而受到欺騙的消費者卻往往只能自己買單。
社交媒體的發展為許多人帶貨提供了可能。網紅帶貨無可厚非,但也要承擔起維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消費者不是冤大頭,也不是ATM機,他們選擇購買流量博主宣傳的商品,是出于對博主的信任。若是通過后期的修圖手段,過分夸大了產品的效果,不僅會失去消費者市場,還將面臨處罰。
法國的這項提案,也為我國的網紅敲響了警鐘。用法律和道德約束自己的廣告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維護市場秩序,是每個帶貨達人需要做到的。況且,傾巢之下,焉有完卵,又有誰能保證自己的身份不會在某些時刻轉變成消費者呢?
四、過度濾鏡在中國可能已經違法
針對上述現象,融力天聞律師事務所的許超律師接受了TopMarketing的采訪。
許律師表示,過度的濾鏡和修圖,會導致消費者被誤導,涉嫌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根據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
與此同時,委托網紅進行商品宣傳的品牌方也不能獨善其身。許律師指出,在《廣告法》里,品牌方屬于廣告主,網紅或者網紅經營機構屬于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稄V告法》規定,發布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并且使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由廣告主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設計、制作、發布的,應當依法承擔連帶責任。
許律師說,我國未來非常有可能采取和法國相似的措施,而且是大勢所趨。保護知情權和選擇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廣告法》非常重點的板塊,即便針對修圖和濾鏡直接明確的監管、直接的立法會稍稍滯后,現有的法律法規的,并不影響對過度濾鏡和過度修圖行為的規制。這一塊的行政執法案例也會越來越多,可以拭目以待。
最后,針對目前消費市場上的網紅修圖亂象,許律師認為,品牌方和網紅一定要密切圍繞產品或服務的客觀現狀和效果做推廣,切勿浮夸產品或服務的特效;人為干預的濾鏡和特效,試圖欺瞞消費者,構成欺詐,得不償失。
對于消費者,許律師建議,要從多維度評估商家和網紅的推廣,包括圖片處理的常識、產品或服務的客觀常識、產品本身的網絡評價(尤其關注中評和差評)等。當然,一旦發現被侵權,要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作者:TOP君
原文標題:網紅營銷過度濾鏡或有牢獄之災?
來源公眾號:TopMarketing(ID:TMarketing),玩Marketing,Top是一種信仰——TopMarke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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