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移動互聯網的主宰?
自喬布斯發布了iphone,移動互聯網就成為近幾年來科技界最熱門的話題:移動社交、智能手機&電視、LBS……SoLoMo成為互聯網未來發展的趨勢;蘋果、諾基亞、谷歌、facebook、BAT……等諸多國內外知名企業在移動互聯領域發動一場場據說是攸關生死的戰爭;扎克伯格、憤怒的小鳥、你畫我猜、小米、張小龍……一個個人物&產品,風靡一時,成為時代的弄潮兒。
But,
這些叱咤風云的企業、人物都是來自于互聯網行業,移動互聯網=互聯網?或者說移動互聯的主宰力量是互聯網企業?本眼深表懷疑。
微信真的拿到移動互聯網船票了嗎?
在互聯網圈,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微信和阿里(移動支付)已經拿到移動互聯網的船票了。我們大膽做個有一萬個理由可能發生的假設:
①運營商看到短信業務受到極大沖擊,想要挽救已經衰退的短信業務,于是對短信的功能進行了升級,支持發語音、圖片、甚至短的視頻,似乎有點超級短信的意思(超級短信這個詞也是互聯網企業最早提出的,但搜狗的超級短信功能上存在較大的不足);②超級短信支持優先WIFI發送,其次3G或者4G數據發送,最后在前兩者條件都不具備的條件下,短信或彩信發送,資費跟具體渠道一致,如果WIFI發送就無資費,數據發送就收流量費,短信自然就短信費,似乎又一款類似產品出現了——iMessage(蘋果);③超級短信作為移動運營商自己的產品,在自家服務中自然享有優先權,就像三星的面板優先供應三星,其他企業都得排隊一樣,運營商再私下做些小動作,比如微信數據偶爾延遲、偶爾丟包……
做到前兩點,微信在產品功能上已經徹底喪失優勢,甚至說除了可以建微信群外,完全處于劣勢,做到③……
至于現在討論火熱的微信支付更是笑話一個,有什么支付比手機話費支付更便捷的?而且98.5充值100元,再趕上送話費……
微信的本質還是通訊,跟短信、電話的本質是一樣的,就像礦泉水和飲料首要都是解決渴的問題,二者也是競爭關系,如今運營商短信業務的縮水也說明了這一點。所以,微信的最根本的競爭對手不是什么微博、來往等,而是運營商的短信或者說“超級短信”。
而面對這樣一個競爭對手,微信基本上還處于一擊必死的局面,因此現在就說微信拿到了移動互聯網的船票過于草率,僅從當下來說,當移動大鱷真正進軍移動互聯網時,微博都要比微信更有生命力!
誰是移動互聯網的主宰?
移動通訊,從誕生開始就不是一個完全競爭市場,初期的巨大投入、涉及國家安全等諸多特性決定了一個國家的移動通訊市場通常只有幾家、甚至1家運營商,并且與政府有密不可分的聯系(昔日CDMA技術更領先卻市場更小,即與美國政府長期禁止CDMA民用有關)。
用波特五力模型分析移動互聯網行業,對已經投入移動互聯網領域的眾多互聯網企業來說,不難發現有幾個關鍵的作用力:購買者(用戶)、同業競爭者(其他互聯網企業)、供應商(移動運營商&相關移動設備廠商,比如手機廠商)、潛在的競爭者(電視、手表等傳統企業跨界加入)和替代產品(移動互聯網才剛剛興起不久,未來誰又可知)。在這“五力”之中,誰最能翻云弄雨,主宰互聯網企業的命運?
從長遠來看,一切行業、市場最終是由消費者決定的,畢竟產品就是為滿足消費者需求而生產的。但如同“誰對淘寶店鋪掌有第一生殺大權”一樣,我們一般會說是馬云(淘寶),而非消費者。同樣,本眼認為在運營商處于高度壟斷,掌握著絕對話語權的移動互聯網領域,主宰者是且只能是移動運營商!
年初看到自媒體上對微信未來的各種暢想,基于LBS的周邊生活、移動支付、通訊、社交……似乎有了微信,未來就可以暢享移動生活,對此本眼認為:微信實現之日,就是被徹底扼殺之時!桃子熟了,摘桃子的人自然就來了。
PS:來自相關跨界領域的潛在競爭,同樣不可忽視,比如當全部的三星手機內置了升級版的iMessage……
留給微信的時間還有多少?
工信部統計顯示,2013年Q1全國移動短信業務量2321.4億條,以此估算前年約9000億條,運營商收入900億(2012年騰訊全年總收入約450億),顯然,短期內運營商不會主動放棄每天2-3億的收入。而微信的機會就在這里!
從本質來講,短信是要解決移動設備間的信息傳遞問題,只是受制于過去技術、費用等因素的限制,70字的文字短信是最常用的形態。今天隨著智能手機的普及、3G乃至4G網絡的發展,短信的升級是必然趨勢。
一方面是技術條件成熟,“超級短信”需求迸發,另一方面是運營商暫時不會主動放棄已有的巨額利潤,這就是微信可以興起并迅速發展的根本原因。微信必須在運營商加入前,帶領自己的5億用戶進行戰略轉移,避開與運營商在“移動通訊”上的直接競爭。
這個時間究竟有多長?本眼個人估計,2-3年運營商推出超級短信的可能性不大,之后推出因為體制問題產品也會有個較長的進化器,因此總的來說,這個時間可能還有3-5年。
3-5年,對互聯網行業來說,似乎充滿了一切皆有可能!
來源:快鯉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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