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并非萬能,至少在解決版權問題上路程尚遠
內容行業,尤其音樂行業的版權歸屬問題十分混亂,猶如百年無人能解的戈爾迪之結一般,而區塊鏈具有的幾大特性,與版權保護十分契合,或許能如亞歷山大的劍一般,斬斷這個無解的結。
自媒體和數字出版發展,給創作者帶來了可觀的收入,但更為嚴重的侵權問題也令創作者焦頭爛額。
落伍的版權交易,焦慮的創作者
剽竊成本低,取證難、維權難,版權歸屬混亂等問題使得版權糾紛近年來愈演愈烈,音樂版權歸屬混亂更是被戲稱為“戈爾迪之結”。何以陷入如此境地,只怪傳統版權保護方式太落伍,已經不適用于數字版權時代,才導致內容行業陷入頭部版權糾紛不斷,長尾版權得不到保護,創作者們雖焦慮卻束手無策。
其一,版權登記費用昂貴、周期長。在國內,傳統版權認證階段的各項成本都很高,單件作品登記版權的成本在300元到數萬元不等,需要提供大量的身份驗證和相關材料,登記周期一般需要20個工作日,費錢費時費力。
60后、70后傳統作家愿意花高價做版權鑒定,但是對于自媒體和報紙等時效性非常高的內容行業來說根本等不起。由于沒有精力和成本去做版權登記,許多創作者選擇不做版權認證,最后導致維權更加困難。因為法律維權同樣需要付出許多時間和精力,即使官司獲勝,維權收益與付出往往不成正比,這也正是侵權事件愈加惡性發展的原因。
如此一來,在國內版權法不夠完善,剽竊成本又非常低的情況下,版權糾紛問題時有發生,很多創作者最后只能看著自己的創作成果被剽竊,而無法追究剽竊者應有的法律責任。
其二,創作者得不到合理的報酬。傳統版權交易模式下,創作者與消費者之間存在著第三方交易代理,若第三方的權利過大,比如在業內具有壟斷性優勢時,縱使是聲名在外的創作者也同樣處在弱勢地位,可能也無法獲得符合其作品真正價值的等額報酬。比如某綠色的文學網站,其簽約規則對于作者來說非常苛刻,分成比例非常低,業內人士多次聲討,讀者忿忿不平,但因其壟斷地位,眾人聲討后也未能改變局面。
其三,信息存在被篡改的風險。傳統版權保護一般采用文本存儲與數據庫處理兩種方式,但文本保存不方便,也容易丟失、損毀;數據庫同樣存在被篡改的風險,CSS/AACS、Key2Audio等知名DRM技術,雖有保護作用,但也很容易被破解,最后反而成為商家壟斷的工具,不論是對消費者還是創作者來說體驗均欠佳。
傳統版權保護方式已過于老舊,傳統交易模式也限制了創作者獲得更多收入,已不適用于當下的原創環境,而逐漸走進普羅大眾視野,令互聯網大佬們在春節期間也討論到凌晨3點的區塊鏈,與版權保護十分契合。
斬斷戈爾迪之結,區塊鏈破版權迷障
提到區塊鏈就會想到比特幣,區塊鏈其實指借助分布式節點,哈希算法(二進制數)、非對稱加密技術、智能合約自動記錄功能,來實現集體維護數據的可靠性協議,簡而言之是信息加密的公開賬本,人人均可查詢、維護,比特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成果之一。不少企業也在嘗試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更多領域當中,數字貨幣之外的區塊鏈+創業已成為一大熱門,區塊鏈+版權便是其一,國內外已出現了不少相關項目。
國外有針對音樂行業的區塊鏈版權平臺,格萊美獎獲得者伊莫金希普便使用區塊鏈出售了她的新專輯。國內的區塊鏈版權平臺則有原本、紙貴、版權家、億書等,其中紙貴已于2017年完成了數千萬元A輪融資,并已成功對接了喜馬拉雅、西部文學、寒武紀年、激拍等30多家原創內容提供平臺,傳統版權保護方式不符合當今創作者的版權保護需求,正是紙貴從傳統版權保護模式走向區塊鏈版權的重要原因。
內容行業,尤其音樂行業的版權歸屬問題十分混亂,猶如百年無人能解的戈爾迪之結一般,而區塊鏈具有的幾大特性,與版權保護十分契合,或許能如亞歷山大的劍一般,斬斷這個無解的結。
首先,去中心化。區塊鏈的數據由所有節點共同記錄和維護,公開透明,符合版權保護的需求。去中心化后創作者與消費者直接交易,消費者不用再體驗為了一個歌手,同時安裝幾個音樂軟件,購買多個平臺的收費業務;創作者同樣不必再依附于平臺或者唱片公司,創作者將原創音樂放入區塊鏈系統后,可利用智能合約,針對不同的用戶群體制定不同的交易標準,比如在系統內聽歌收取幾厘數字貨幣,做其他商業用途則需支付更高的版權費用。智能合約能保證藝術家本人獲得全部版權費用。
其次,防篡改。每一筆交易區塊鏈都會記錄下,并且所記錄的數據不可逆,也不可篡改,保證了信息的真實可信。如果侵權者想篡改數據,理論上需要擁有一半以上的節點才能使新數據生效,但實際操作的可能性不高,即使新數據生效,舊數據也留在鏈上,注明無效而不會被刪除。不論是版權歸屬問題,或是冒用作品侵權問題,都可以以此為依據追究責任。
最后,可追根溯源。區塊鏈說起來很像數個相連的俄羅斯套娃,一號娃娃上面包含創作者、版權信息、作品信息等相關信息,也就是區塊鏈上的第一個區塊。當產生一筆新交易后,便會產生新的區塊,新的區塊上包含第一個區塊的信息、交易記錄、以及新區塊所有者的信息,如同在最底層的娃娃上套了一個娃娃,也就是二號娃娃。以此類推,產生的交易越多,新的俄羅斯套娃也就越大,包含的信息更多。
當新舊無數個俄羅斯套娃鏈接在一起,就形成區塊鏈,此處也可以稱俄羅斯套娃鏈。也就是說,每筆交易都可以層層追溯到源頭,從而判斷交易是否合規,也就解決了版權經過多層轉讓后歸屬不清的問題。
基于這些特性,創作者在區塊鏈系統中登記版權后,便可使版權信息查詢變得簡明易懂,明確版權的歸屬者。至此自帶支付系統的原創作品,就成為了一種商業 ,保證版權費能準確回到創作者手中。
并且區塊鏈版權登記費用便宜,生效快,也為創作者節省了各項成本,其中一家區塊鏈版權注冊平臺的注冊成本最低只有0.4元/次,并且不限文件大小、數量。區塊鏈版權不只能用于版權登記,也可以搭建起知識產權眾籌、知識產權交易平臺。
區塊鏈版權平臺的野心也不僅僅是提供版權登記服務,而是想通過區塊鏈版權服務搭建知識產權交易所,圍繞產權做IP孵化,但區塊鏈并不是十全十美。
五大局限,區塊鏈+版權尚不成熟
作為一項剛發展幾年,尚未成熟的技術,區塊鏈+版權也有不少局限性。
其一,區塊鏈解決的是前期的版權歸屬問題,但是上鏈之前信息本身的真偽與歸屬這個結依然解不開。版權登記流程雖簡化了,成本雖下降了,但更迫切的問題是如何消除侵權內容,后期如何幫助創作者維權。文字檢測尚且容易,但以目前的技術并不能實現社交媒體上加密圖片的檢測,此結不解,創作者仍然會受侵權之苦。同時,技術問題解決之后,區塊鏈版權平臺還面對著與本地法律體系兼容的問題。
其二,去中心化,意味著未來將不存在獨家版權。眾多周知,獨家版權作品往往能獲得更多資源宣傳,而這也是平臺用于留住用戶的重要砝碼,去中心化后作者是否將失去獲得更多資源的可能性?許多區塊鏈版權平臺主營的用戶定位是B端內容平臺,如知乎、喜馬拉雅等,而這些平臺的版權來源于個人創作者,豈不是又變相回到了中心化時代?
其三,目前區塊鏈版權平臺有很多家,使用的區塊鏈系統并不相同,沒有形成統一的技術標準,未來這些平臺所登記的版權數據不同,將出現版權重復登記問題;如果數據相通,那么去中心化的情況下,一山不容二虎,必將有許多平臺死亡。
其四,或許是因為數字貨幣是當前最為成熟的區塊鏈應用項目,于是當前幾乎所有區塊鏈+項目,最后都會和數字貨幣扯在一起,區塊鏈版權似乎也是如此,多個區塊鏈版權平臺均有計劃在未來在項目加入數字貨幣,以此鼓勵創作者在平臺中登記作品版權。按照數字貨幣的發展路徑來看,目標向著代幣的區塊鏈版權項目未來有可能因為炒幣,反而導致平臺間陷入價格戰,區塊鏈版權費也因此變得昂貴。
其五,區塊鏈依賴哈希值實現加密、信息保護,但是畫作等藝術版權比具體的二進制數排列要廣泛,傳統版權鑒定,當原作稍作修改之后并不影響其版權歸屬,但是在區塊鏈系統上,此時哈希值已發生了變化,換而言之修改后的作品已經是一個新的區塊。區塊鏈版權對圖片等數字版權進行保護存在一定的難題。
還需注意的是,當去中心化后,版權信息歸于個人保管,當密匙丟失,個人將無法再進行授權操作,而密匙丟失的風險并不低。由此可見,在目前技術成熟度不夠的情況下,區塊鏈在版權問題上還不足以大規模應用。
區塊鏈的誕生,為版權歸屬混亂不清,侵權時有發生的問題提供了技術上的解決辦法,但版權問題并不是只有技術難題,還有后期檢測侵權內容,維權上的難題。
受過去不良風氣影響,很多讀者,甚至是作者也缺少對版權的正確認知,也不乏公然推崇作者侵權的讀者。內容產業的侵權案件非常難處理,區塊鏈解決了前期版權歸屬問題,但還需要解決后續侵權檢測、維權問題。
法律不完善,仍然是侵權問題泛濫的主要原因,在解決前期問題后,推動版權法完善也是迫切之事。
#專欄作家#
劉曠,微信公眾號:liukuang110,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海南三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購團邦資訊創始人、知名自媒體。國內首創以禪宗與道學相結合參悟互聯網,把中國傳統文化與互聯網結合,以此形成真正具有中國特色的互聯網文化以及創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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