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0: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經濟時代(以華為虛擬股權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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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說智能合約將把區塊鏈普及大眾?本文將就此話題展開講述,enjoy~

引語:《機械公敵(I,Robot)》

在威爾·斯密斯主演的《機械公敵(I,Robot)》中, 所有機器人都受著“三大安全法則”的限制,所以人類對機器人充滿了無限的信任:

  • 第一定律:機器人不得傷害人類,也不得見人類受到傷害而袖手旁觀;
  • 第二定律:機器人應服從人類的一切命令,但不得違反第一定律;
  • 第三定律:機器人應保護自身的安全,但不得違反第一、第二定律。

為什么未來世界的網絡或者合約會如此的智能?為什么今后的Robot可以取得人們完全的信任,甚至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家人?

回顧歷史,人類文明是建立在信任和共識的基礎上搭建起合作網絡,從而人類成為地球的主宰;最早智人為什么能夠戰勝其他人種,從而統一人類?其實是因為語言的出現和講故事能力的提升,人們能夠以極其靈活的方式與陌生人進行大規模的協作,而其他人種因為不具備這種能力,所以無法更高效地聚集起團隊,于是很快就分崩離析;人類社會發展的一切障礙,從根本上來說都是由于“互不信任”導致的,尤其是各種經濟和金融危機;如果人類能解決互相信任的問題,那么人類將完成一次非常大的跨越,步入一個更高階段的文明,而現在科技的發展,已經逐漸為這個方向打下基礎,人類正在進入“智能合約”時代!當人們越來越深入的了解到區塊鏈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具有的“不可篡改性、安全性、去中心化性以及公開透明”這四個最主要的性質之后,相信一個可以使人與人之間充滿無限信任的“I,Robot”的世界也與我們越來越近。

一、區塊鏈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數字安全協議的未來

在區塊鏈社會里,大家共同維護一個區塊鏈賬本,所有交易數據無法篡改、不可偽造,還能減少人工對賬的出錯概率和人力成本;隨著智能合約普及,我們也會變得更加熟悉;面對潛在的糾紛,無需自己出馬,一切代碼說了算。

1、什么是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

智能合約:也叫做腳本,可以讓區塊鏈在安全、互信的基礎上,完成滿足特定條件下的交易;智能合約的抽象概念是在個人、機構和財產之間形成關系的一種公認工具,是一套形成關系和達成共識的協定;從本質上講,智能合約如同計算機編程語言中的if-then語句,一旦預先定義的條件被觸發,合約就會智能的執行,對數字財產進行交換。

“智能合約”概念由計算機科學家、加密大師尼克·薩博(Nick Szabo)于1993年左右提出來,1994年他寫成了《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s)論文,是智能合約的開山之作;尼克·薩博對智能合約的闡述以一個自動售貨機的例子開始,我們可以認為智能合約的原始祖先,是不起眼的自動售貨機;在經過潛在的、損失有限的評估后,自動售貨機使錢箱里的錢遠遠少于破壞者付出的代價,售貨機根據顯示的商品價格收取投幣,通過一個簡單的機制形成了最初的計算機設計科學,并且有限自動、根據投幣金額傳遞變化和產品;自動售貨機是一種搬運合約:

任何持有硬幣的人都可以與供應商交易;鎖定錢箱和其他安全機制保護售貨機儲藏的硬幣和貨物不被破壞,從而支撐在各種各樣的區域部署自動售貨機,并且產生盈利;在自動售貨機概念的基礎上,尼克·薩博描述道:“智能合約超越了自動售貨機中嵌入各種有價屬性的范疇,通過數字方式控制合約;智能合約涉及具有動態性、頻繁主動執行屬性的財產,且提供更好的觀察和驗證點,其中主動積極的措施必須絲毫不差?!?/p>

智能合約的條款(如抵押品、產權劃分等)可以嵌入到處理硬件和軟件中,以這樣的方式使違約成本非常昂貴(甚至令人望而卻步);例如,為房屋而設計出的數字保障智能合約,根據智能合約設計策略,持續完善房屋抵押品協議以便其更充分地嵌入到處理合約條款中;根據合約條款,這些協議將使加密密鑰完全控制在具有操作屬性的人手中,而此人也將正當地擁有該房屋財產;最簡單地,為了防止偷竊,使用者需要完成正確的解鎖過程,否則房屋將切換至不可使用狀態,比如門禁失效和設施失效等。

2、智能合約與傳統合約相比的核心優勢

(1)不可篡改

合約條款部署到區塊鏈上后,不能更改。

(2)去中心化

合約保存在分布式的賬本上,不容易出現斷電、節點故障等問題,降低丟失的風險。

(3)不依賴第三方

消除中間人,合約驗證和執行的整個過程隨著用戶間的直接交易而變得快速,大大減少了花費在合約上的總金額。

3、智能合約如何運作?

為了建立一個智能合約,有關各方事先就條款和條件達成一致,然后,開發人員根據這些條款來創建合同。一旦合同創建完成,它將簡單地遵循這些編碼指令,任何篡改代碼的人都會立即被區塊鏈上副本察覺到,所以很難破壞。

智能合約的工作原理:

構建 → 存儲 → 執行

(1)智能合約由區塊鏈內的多個用戶共同參與制定,可用于用戶之間的任何交易行為;協議中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開發人員將這些權利和義務以電子化的方式進行編程,代碼中包含會觸發合約自動執行的條件,比方說:你把一套閑置的房子租給A,那么,這份智能租約中就規定了A必須在每月5號之前給你打房租、你必須在收到房租時馬上給對方鑰匙等條款。

(2)一旦編碼完成,這份智能合約就被上傳到區塊鏈網絡上,即全網驗證節點都會接收到你和A的租房合約。

(3)智能合約會定期檢查是否存在相關事件和觸發條件;滿足條件的事件將會推送到待驗證的隊列中;假設A在4號提前打房租給你,這個事件就成了該合約的觸發條件(每月5號以前)。

(4)區塊鏈上的驗證節點先對該事件進行簽名驗證,以確保其有效性;等大多數驗證節點對該事件達成共識后,智能合約將成功執行,并通知用戶。

(5)成功執行的合約將移出區塊,而未執行的合約則繼續等待下一輪處理,直至成功執行。

4、智能合約,數字安全協議的未來

憑借智能合約的眾多功能優勢,它們成為區塊鏈發展的最佳創新之一。除了幫助以前的利益關聯方通過區塊鏈進行支付和協議,智能合約還提供了的保護為所有參與者帶來了雙贏的局面。隨著全球自動化的加速推進,區塊鏈和數字分類賬將在各個行業中發揮舉足輕重的作用。為此,智能合約是伴隨眾多區塊鏈活動的有益創新,通過降低費用,加快交易速度,確保業績以及增加對締約方達成協議的保護等方式,來幫助最終用戶獲益。

智能合約有很多用途,不僅僅是買賣物品,一個重要的功能是在投票過程中。由于區塊鏈是不偏不倚和不可改變的,它消除了腐敗的第三方篡改投票結果的風險,這是整個民主史上的一個重大改變。它也可以使投票過程更容易,沒有必要花費數小時的時間,等待用公文包裝滿個人文件投票;交易虛擬物品是智能合約更明顯的用途之一。媒體文件、電子游戲和數字藝術品等物資并不存在于計算機之外,所以傳統的合同不能提供太多的保護,智能合約將使交換這些項目的過程更加安全和順暢。從房地產到醫療保健,智能合約還有許多其他令人興奮的用途,這將是數字安全協議的未來。

二、為什么說智能合約將把區塊鏈普及大眾

區塊鏈技術迅速確立了自己的地位,最有可能成為21世紀的顛覆性技術力量之一,就像互聯網對現代生活的幾乎所有方面都產生了深遠影響一樣,區塊鏈架構能給人類社會帶來巨大變化,類似于萬維網的廣泛普及所引發的變化;隨著對區塊鏈及其重要性的認識加深,人們的濃厚興趣可能將繼續加速推動這項技術的發展,然而,區塊鏈發展和普及的一個主要障礙是陡峭的學習曲線和區塊鏈的實現難度;想要讓區塊鏈獲得更廣泛的接納,關鍵在于簡化和重構,這就是智能合約的用武之地;智能合約不是使已經復雜的事情更加復雜,而是把去中心化的好處提煉成更簡單、更便利的形式,讓更多的人都能享用,有效解決區塊鏈的技術性挑戰。

1、智能合約使更多人擁抱區塊鏈

區塊鏈最重要的一點是其內在的顛覆性;區塊鏈的優勢(包括更高的透明度、更快的交易更新速度、無須信任的支付和更高的安全性)對物流、支付處理、零售等行業具有重大意義;盡管如此,對很多普通人來說,這個新興的生態系統只不過是一個時髦術語而已;但現在,智能合約(源于區塊鏈交易的一個功能)的使用可以讓區塊鏈被更多人接受,就連那些最頑固的落后人士也不例外,這歸功于智能合約的淺顯易懂。

一份智能合約會創建一個基于邏輯的結構,有效消除大多數交易對中間人的需求;雙方通過合約達成協議,合約扮演了仲裁者的角色,從頭到尾監督交易情況,智能合約是計算機算法,它們的程序性規則意味著合約只根據輸入數據來執行;這種對程序的依賴消除了人為錯誤,因此,智能合約提供了更高的透明度和更安全的交易,智能合約起到了第三方保管的作用,不需要復雜的法律措辭來保護一方免受對方不當行為造成的損害,除非擔保物不具有貨幣性質。

2、化繁為簡

智能合約簡化了區塊鏈交易,使原本那些毫無興趣的人能夠利用區塊鏈提供的好處和保護;開拓市場,把智能合約帶給更廣泛的用戶。

比如智能合約初創公司Jincor,該公司開發了一個平臺,旨在幫助企業將智能合約和數字貨幣結合起來,為交易提供便利,不需要企業深入了解區塊鏈的技術特性。這種形式的簡化讓企業可以省下與制定縝密協議有關的律師費,甚至不用花大價錢聘請經紀人監督復雜的交易。

就像很多風投公司大筆投資初創公司一樣,智能合約可以誘使廣大用戶協商購買產品和服務,由于大量的用例,智能合約能解決各種各樣的用例。

想象一下,企業和員工簽訂智能合約,而不是法律條文繁復的雇傭合同,智能合約與時鐘結合,追蹤員工效率,一旦符合雇傭條件,就給他們發薪水甚至獎金,如果員工違反智能合約的規定,就會被自動解雇。

3、機構投資克服障礙將加快區塊鏈的普及

區塊鏈相關項目和企業獲得更多投資的一個主要障礙是缺乏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多年來,在資助區塊鏈項目方面,風險資本一直處于最前沿,風投行業注重搶占先機,風險資本因此成為推動區塊鏈普及的主力之一,導致對區塊鏈的投資大幅增長。

僅在2017年,從事區塊鏈相關業務的企業已經獲得逾45億美元投資;金融服務巨頭AIG已經使用智能合約來處理復雜的跨國保險交易,越來越多的公司認識到智能合約的好處,為了跟上創新的步伐,他們很可能加入其中。

4、智能合約使會使眾多投資者受益

從投資的角度來說,智能合約的實用設計對大大小小的投資者都大有好處。除了有助于消除中間人(經紀人、造市商、交易所和服務費)以外,智能合約還為散戶投資者涉足代幣市場和數字貨幣提供了更多便利,有助于從總體上推動區塊鏈的普及;飽受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之苦的散戶投資者對這些好處的感受尤為強烈;智能合約已經發展到可以顛覆IPO市場的程度,更多的散戶可以像風投公司一樣參與初創企業的融資活動,智能合約可以方便股權轉讓,或者在關鍵時刻分配更多資金。

5、智能合約是下一波區塊鏈普及浪潮的催化劑

智能合約的一大好處在于,它可以把在區塊鏈上進行的活動歸結為最基本的形式;想法越簡單,被接納的速度就越快,在這一點上區塊鏈也不例外;依靠源源不斷的資金和廣泛的應用,區塊鏈逐漸成熟,而智能合約憑借可被更多人利用的誘人功能,使區塊鏈更添魅力。

三、行走在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

尼克·薩博關于智能合約的工作理論遲遲沒有實現,是因為需要底層協議的支持,缺乏天生能支持可編程合約的數字系統和技術;如果金融機構仍然需要手動批準資產的轉移,那么智能合約的目標就沒有實現,實現智能合約的一大障礙是:

現在計算機程序不能真正自動地觸發支付!

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和被廣泛使用,正在改變阻礙智能合約實現的現狀,從而使尼克·薩博的理念有了實現的機會;區塊鏈不僅可以支持可編程合約,而且具有去中心化、不可篡改、過程透明可追蹤等優點,天然適合于智能合約;數據無法刪除、修改,不用擔心合約內容會被篡改;執行合約及時、有效,不用擔心系統在滿足條件時不執行合約;同時,全網備份擁有完整記錄,可實現事后審計,追溯歷史。

1、智能合約是以太坊的標志性創新

以太坊是個創新性的區塊鏈平臺,它的創新之處就是在區塊鏈中封裝代碼和數據,允許任何人在平臺中建立和使用通過區塊鏈技術運行的去中心化應用;它既采用了區塊鏈的原理,又增加了在區塊鏈上創建智能合約的功能;比特幣雖然在技術領域內有著巨大的創新,但是也有著諸多的不足,所以以太坊建立了一個可編碼的圖靈完備的區塊鏈;圖靈完備意味著該虛擬機和編程語言擁有計算能力,一切可計算的問題都能計算;在這個區塊鏈上,程序員可以通過編寫代碼,創建新的數字資產;也可以通過編寫智能合約的代碼,來創造非數字資產的轉移交行功能。

因為這是一個可以編碼、圖靈完備的區塊鏈基礎,通過這些編碼,在區塊鏈的基礎之上,能夠管理更多的非數字資產;意味著區塊鏈交易遠不止買賣貨幣,將會有更廣泛的應用指令嵌入到區塊鏈中,所以在以太坊平臺上創立新的應用場景就變得十分簡便了;智能合約是區塊鏈和實際應用場景相結合的重要特性,也是區塊鏈能夠被稱為顛覆性技術的主要原因,是可編程金融、可編程貨幣的技術基礎;智能合約今后可能成為全球經濟的基本構件,任何人都可以接入到這一全球經濟中,而不需要事前審查和預付成本;智能合約無須要求用戶彼此信任,因為智能合約不僅是由代碼進行定義的,也是由代碼強制執行的,完全自動且無法干預,也就是“代碼即法律”。在金融、拍賣、借貸、遺囑、注冊、眾籌、股權、投票、保險等領域,智能合約都可以發揮其重要作用。

2、要看清智能合約,我們首先要弄懂四個概念:DA、DAE、Oracle、DI

(1)DA = Digital Asset

這里比較好理解,數字資產,廣義的數字資產指一切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在的資產,其中甚至包括數字貨幣,還包括商業積分, 電子股票,債券,知識產權,電子地契,基金,收益權,或其他資產包等等; 這些數字資產可能是中心化機構發行的, 也可能是去中心化的, 可能是區塊鏈的, 也可能是非區塊鏈鏈的;大家都知道區塊鏈是從比特幣系統衍生出來的技術, 區塊鏈原來就是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的賬本, 它的公開性,不可篡改性并且成功的解決了雙花問題, 使它天然的成為了一個非常優秀的數字資產發行, 記賬, 轉讓和管理的技術, 我們今天討論的數字資產是狹義的區塊鏈上的數字資產, 它與資產證券化的概念有類似的地方,但是不同的是它是依托區塊鏈技術表達的一種資產概念,意即由資產所有者完全掌控的一種基于互聯網的流動資產,所以資產在區塊鏈上的數字化是未來互聯網金融進化的必然方向;

(2)DAE = Digital Asset Exchange

數字資產交易所,或者更好的叫法是DAM(Digital Asset Management)數字資產管理平臺,即針對所有數字資產的一種發行,存托,記賬,交易撮合的平臺,不同于傳統交易所,DAM的發行, 存托, 記賬和撮合服務以及資產的交割都由區塊鏈或是它的客戶端資產錢包自動完成;

(3)Oracle

仲裁服務,該條是針對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的,即發生智能合約違約時,一般進行Online仲裁的一種仲裁服務商。

(4)DI = Digital Identity

數字身份,這是一個非常有意思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概念。

上面三點組合在一起我們統稱為Fin-network,即(去中心點對點的)金融互聯網,Fin-net;那么,一個實體(法/自然)人如何與Fin-net 進行關聯映射呢?答案就是DI;這個DI在實體(法/自然)人這一側應該是由法律背書的實名認證,可以按照不同的授權等級從生物人身上采取唯一的識別特征,可以是DNA片段,可以是瞳孔,也可以是指紋(身份證實在太弱了),當一個實體人使用DI進入Fin-net時,使用特征片段進行簽名,獲得一個臨時(永久)授權進入目標DA網絡,進入DA網絡后根據授權碼生成一個關聯賬戶,該授權憑證表示為該實體人。

(5)四元素的關聯關系

任何實體(自然/法)人,通過數字身份認證服務,利用自己的特征值(passwd/ID card/DNA/瞳孔/指紋)去簽名一個授權碼,定義該授權碼的有效時間,再利用該授權碼簽名進入目標數字資產網絡(DA-net),也可以直接進入交易所通過交易獲取目標數字資產;VR線表示為現實與互聯網的界限;在交易所提供無差別的數字資產交易服務時,所有的區塊鏈數字資產應當遵循一定的開發標準,否則交易所的性能和安全性都難有保障。

3、智能合約在最終投產前需弄清的三件事

智能合約作為區塊鏈的“殺手級應用程序”前途非常光明,在智能合約兌現承諾之前,支持它們的平臺需要進一步發展。智能合約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法,獲得我們的信任:

(1)提供形式化驗證功能

編寫完全符合我們要求的代碼是非常困難的,所有軟件都非常容易出錯或遭受各種攻擊,但有了智能合約,實際資產將面臨危險;我們需要一種更好的方法來確保這些合約的健全和安全,這種方法便是形式化驗證,一種檢查代碼將按預期執行的數學技術:

“智能合約應以易于驗證的語言實施,因此像Haskell和OCaml這樣的函數式語言會比C / C ++、Java和JavaScript等命令式語言更適合智能合約代碼,因為它們的結構更容易推理和形式化驗證;當然,更多的程序員對JavaScript更為熟悉,但是著重點必須從易用性轉向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形式化驗證也有一些限制,它不是完全自動的,仍需要人類的技能;另外,形式化驗證只能證明我們實際想要檢查的屬性;如果你不驗證正確的事情,漏洞將依然存在?!?/p>

(2)確保透明性,方便檢查代碼

其中一個最大的智能合約實驗是The DAO;The DAO是一個虛擬化投資工具,籌集了1.5億美元的資金,但在之后,該平臺立即成為攻擊者的目標,5千萬美元的融資被盜走,存進了攻擊者自己的賬戶;當安全研究人員開始分析The DAO時發現,想要理解The DAO的運作流程非常困難,因為The DAO的所有字節碼(虛擬機器代碼)都能在區塊鏈上看到,但真正采用的是哪個版本的源代碼并不清楚;智能合約代碼在確保無漏洞的同時,也需要透明化,因此在簽署協議時,我們能清楚地知道協議的內容,并能更容易地發現錯誤;實現這一點的方法便是使用解釋而非編譯型語言,因此實際代碼在區塊鏈上可見,并且可以輕松檢查;另外,字節碼需要準確匹配創造它的源代碼,這就需要認證編譯器本身。

(3)提供明確的治理機制

智能合約儲存在區塊鏈上,根據定義,代碼是不可改變的——意思就是,在完美世界中,代碼不會改變;但軟件從來不是完美的,對基礎平臺的更改可能并將發生,或將影響合約代碼的執行方式,一個給定的區塊鏈處理這些變化的過程是灌輸對其平臺的信任的關鍵;在沒有明確的治理模式的地方,智能合約的發展絕不會是一帆風順的,當它對他們有利時,核心開發者或任何正在運行節目的人都有權中途改變游戲的規則。當然,對于這種權力濫用而言,區塊鏈的脆弱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社區。

盡管如此,未來的區塊鏈應該從一開始就制定明確的治理原則,以便以可預測的方式進行協議更改, 一旦這些問題解決,智能合約便可進入生產階段,成為日常許多合約的支柱。

四、華為虛擬股權:成功運行的智能合約,公司2.0時代的發展趨勢

在未來,每個成功的區塊鏈應用都是一家生態型“未來公司”。2016年,第一個完全區塊鏈化的公司項目就是“The DAO”,其融資額已高達1.6億美元,很受追捧,但是因黑客攻擊而飽受爭議。不過,400年前股份公司、證券交易所誕生之初,也是如此受到質疑。那么,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如何促進公司新的演變?也許,答案就在華為虛擬股權制度里:

“要讓一套運行機制落地,關鍵在于簡化和重構,這就是智能合約的用武之地;智能合約不是使已經復雜的事情更加復雜,而是把去中心化的好處提煉成更簡單、更便利的形式,讓更多的人都能享用,有效解決區塊鏈的技術性挑戰;想象一下,企業和員工簽訂智能合約,而不是法律條文繁復的雇傭合同;智能合約與時鐘結合,追蹤員工效率,一旦符合雇傭條件,就給他們發薪水甚至獎金,如果員工違反智能合約的規定,就會被自動解雇?!?/p>

1、“The DAO”就是基于以太坊的應用,其本質上與公司具有某種相似性

而關于公司的性質,新古典經濟學認為其“乃一系列合約的連結”,諸如公司合同、投票權、信任原則。這“一系列合約關系”,包括與原材料或服務的賣方簽訂的供應合同,與向企業提供勞動力的個人簽訂的雇傭合同,與債券持有人、銀行及其他資本供應方簽訂的借貸合同以及與企業產品的購買方簽訂的銷售合同等。區塊鏈是一個開放式的標準合同,類似《公司法》,而比特幣區塊鏈、以太坊區塊鏈等應用,類似一家基于區塊鏈的公司。

公司的起源,是人類協作的需要,特別是大規模的協作,股份公司則是人類的一項成就,它改寫了人與人協作的秩序,國與國競爭的規則。股份公司發展今天,一方面在自由市場中創造了巨額財富,另一方面由于其建立在資本為中心和資本市場基礎上,資本天然追求集中(壟斷),造成了世界財富分配的極端不均。

2、馴服財富創造與分配的怪獸

人類所有的財富創造經濟活動,從原始發展到現代,歸功于自由市場經濟機制,過去40年中國經濟成就也是證明;自由市場體系或許是人類已知的最好的財富創造制度,但有著相當的脆弱性質,一方面是來自國家層面中心化共識的脆弱,另外一方面則是來自市場主體本身的中心化(壟斷)趨勢;2017年《財富》世界500強排行榜企業總營業收入為27.6萬億美元,占全球GDP總量37.3%(74萬億美元),超過了1/3;在互聯網時代,這一特征尤為明顯,美國有五巨頭“ FAMGA”中國有“BAT”,未來全球市值最大的10家公司將均為互聯網科技公司;公司導致的集中化,本質原因是資本的一元化,即現行公司是以貨幣資本為中心的,作為人的勞動并不能作為資本成為公司資產;區塊鏈技術的出現,將改變當前以資本為中心的“股份公司”現狀,進化成為貨幣資本、人力資本以及其他要素資本融合的組織;這對現行法律制度和監管體系是巨大挑戰,不過先行者已有成功的實驗。

3、華為虛擬股權:成功運行的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

我們可以看看華為的成長歷程,1987年,任正非與5位合伙人共同投資成立深圳市華為技術有限公司(即華為公司前身),注冊資本僅2萬元;華為30年成長為中國科技企業的名片,2017年的收入超過6000億元人民幣;1990年華為公司即自稱實行廣泛的“員工持股制度”;2001年7月,華為股東大會通過了股票期權計劃,推出了《華為技術有限公司虛擬股票期權計劃暫行管理辦法》,推出虛擬受限股之后,華為公司員工所持有的原股票被逐步消化吸收轉化成虛擬股,原本就不具實質意義的實體股明確變為虛擬股。

華為2016年報顯示,員工持股計劃參與人數為8.2萬人,其中任正非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1.4%。

(1)華為虛擬股權,和區塊鏈下的智能合約有諸多類似:

  • 新產權框架:共享制,非資本主導;
  • 虛擬股權制:類似Token的虛擬股權,而非《公司法》下的股權;
  • 配股制度:類似發行機制,實現人力資本的轉化。

將華為虛擬股權作為一個區塊鏈項目來看,可類比之處主要是以上三個關鍵點,但并非完全意義上的區塊鏈項目;主要是華為虛擬股權沒有去中心化的記賬,也是飽受爭議之處,《金融時報》在一篇報道中這樣描述華為虛擬股權登記:

“在華為深圳總部的一間密室里,有一個玻璃櫥柜,里面放了10本藍色的冊子,這些厚達數公分的冊子里記錄著約80000名員工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以及其他個人信息……向外國記者首次展示持股簿冊,是華為所做努力的一部分,目的是反駁有關華為在股權問題上一直不夠透明的批評?!?/p>

《財經》雜志中對華為虛擬股權登記這樣描述:

“每年此時,表現優異的華為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華為公司)員工們會被主管叫到辦公室里去,這是他們一年當中最期待的時刻。這些華為公司的“奮斗者”們會得到一份合同,告知他們今年能夠認購多少數量公司股票。這份合同不能被帶出辦公室,簽字完成之后,必須交回公司保管,沒有副本,也不會有持股憑證,但員工通過一個內部賬號,可以查詢自己的持股數量?!?/p>

(2)公司2.0: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經濟時代

這完全不影響華為虛擬股權制度,可視為偉大的區塊鏈項目實驗,公司進化的大幕已經開啟;華為的實驗,說明通過發行類似Token的權利證明并采用智能合約的形式將人力資本作為財富創造與財富分配的要素,是一個有效的機制;經濟學家科斯認為,公司(企業)存在的意義,在于降低市場交易成本;區塊鏈技術和智能合約的經濟模型,可以對公司進行升級,解決市場交易成本問題,在數字世界建立一套,以去中心化的方式實現財富證明、財富流動、資源配置與分工協作的價值激勵系統;現在,有了以太坊及其訂立的 ERC20標準,任何人都可以按照智能合約的規定在以太坊上發行自定義的 token,這個token可以代表任何權益和價值,這種基于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要求發行Token的新物種,就是公司的2.0版本。

(3)在區塊鏈技術+智能合約的共享經濟

代幣(Token)也能擁有分紅權、投票權、使用權和分享權,這樣可以建立一種更好的組織系統,實現整個社會財富創造的風險共擔,利益共享;想象一下,企業和員工簽訂智能合約,而不是法律條文繁復的雇傭合同;智能合約與時鐘結合,追蹤員工效率,一旦符合雇傭條件,就給他們發薪水甚至獎金,如果員工違反智能合約的規定,就會被自動解雇;在區塊鏈共享經濟中最重要的就是共識算法,本質上是權力治理,是一個經濟問題,或者政治問題,沒有最優,只有合適與否。

彩蛋:一句話介紹主流共識算法

  • POW:自由競爭治理,誰算力高聽誰的,然而自由的結局只有寡頭或者巨頭,現在權力正向礦池集中。
  • POS:誰有錢(代幣)聽誰的。
  • DPOS:議員制,票選代表代理治理權。
  • PBFT:節點自治,自行采用最可信的結果。
  • POS和 DPOS則需要保持節點在線,并持有一定量的代幣,根據一定規則確定記賬權。

-End-

#專欄作家#

水伯, 微信公眾號:SFA-0002,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断M者洞察指引》作者,stygoogle產品經理、創始人;首屆“贏在中國”獲獎選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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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 Pixabay,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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