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談廣告流量分發策略:Waterfall & Header Bidding

2 評論 11549 瀏覽 62 收藏 14 分鐘

編輯導語:流量,作為廣告變現的基礎,如何讓其價值發揮最大化,這應該是每個廣告從業人員都需要思考的問題。作者從 ADX 的角度出發,探討 Waterfall & Header Bidding 的流量分發機制,與你分享。

流量,作為廣告變現的基礎,如何合理利用流量,充分發揮其最大價值,是每個廣告從業者都會面臨的問題。本文從ADX的角度,探討流量流轉中的分發機制,合理的分發機制可最大化流量利益,希望讀者能從本文獲取一些啟發。

一、流量流轉機制

ADX(AD Exchange),廣告交易市場,在流量流轉流程中起承上啟下作用,向上對接DSP,向下對SSP/媒體負責,借助其工作流程來了解廣告流量流轉機制,有助于我們更好的去理解流量過分發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優化點。廣告流量流轉機制如下:

  1. 當前端App觸發廣告流量機會時,會將本次流量下發給其對接的ADX,流量屬性中通常會帶有廣告位和用戶信息等相關屬性;
  2. ADX在接收到流量請求時,首先會校驗流量的合法性,最簡單的就是參數校驗,然后校驗訂單/DSP的預設值,最終將該流量下發給哪些DSP;
  3. DSP接收到本次流量時,根據流量中攜帶的相關屬性決定是否參與競價,如果流量合適,則返回參競價格(或者dealId)及廣告元素給ADX;
  4. ADX接收各家DSP競價信息,在經過一系列的有效性判斷之后根據價格競價排序,價高者得之,將獲勝的廣告信息下發給媒體,同時通知DSP其廣告獲勝了(這一步非必需,但建議有);
  5. 媒體在收到廣告信息后,對廣告進行渲染展示。

當產生用戶行為時,需通過監測鏈接回傳ADX和DSP相關行為數據,主要的行為曝光曝光、點擊、下載、喚醒等。

針對通過監測鏈接回傳行為數據,有C2S(Client to Server)和S2S(Serverto Server)兩種模式,目前大多數客戶都投放時都要求C2S的上報方式。

其中關于ADX涉及的各關鍵指標在上篇《商化廣告角色大盤點》中的ADX部分有所提及,本文旨在探討流量分發機制,對指標不做過多的解釋,感興趣的讀者可移步閱讀。

通過上述流量流轉流程可以發現,廣告流量主要在ADX側進行轉發,如果ADX對接了多家DSP,合理的流量分發機制可以提升填充率及ecpm,使得流量收益最大化。

二、Waterfall

當ADX對接了多個DSP時,在請求不同的DSP時,是該串行請求還是該并行請求呢?這里面就涉及不同的策略。

首先來說說串行請求,即Waterfall。Waterfall,中文翻譯為“瀑布流”,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從上往下流”,但“從上到下”這四個字該如何理解?

在廣告行業中,Waterfall指的是“在無法實時評估每次流量的價值時,基于歷史eCPM數據,從上到下請求DSP,分發流量”。這就是所說的廣告串行請求。

通過一個實際例子來看Waterfall的使用場景。假設ADX對接了三個平臺,三個平臺的eCPM和填充料分別如下:

假如有1000個廣告請求,則有以下廣告請求方案:

方案1:全部請求DSP1

收益 = 1000 * 20 / 1000 * 30% = 6

方案2:全部請求DSP廣告源

收益 = 1000 * 15 / 1000 * 50% = 7.5

方案3:全部請求DSP3

收益 = 1000 * 25 / 1000 *20% = 5

從上述的三個方案來看,雖然方案的eCPM最低,但其填充率最高,最終的總收益最高。那是否說方案2是最佳方案,答案肯定是不是的,因為其只利用了50%的流量,剩下50%的流量被浪費了,于是引申出了方案4。

方案4:先把1000個廣告請求全部請求 DSP3 ,把未填充的部分請求 DSP1,最后未填充的部分請求DSP2,具體流量分發流程圖如下。

收益 = 1000 * 25 / 1000 * 20% + 800 * 20 / 1000 * 30%+560 *15/ 1000 *50% = 14

方案4最終的收益14元,填充率為72%,相對于前三種方案,既提升了收益,又提升了填充率。

那既然看著收益和填充率都上去了,是不是采用Waterfall就可以解決流量分發問題了呢,現實總會讓你啪啪打臉。Waterfall的方案主要存在以下幾個問題點:

  • Waterfall的核心點在于“歷史eCPM的數據”,那么如何去衡量一個dsp的歷史eCPM數據,這個歷史是多久?
  • 串行請求會增大廣告展示耗時,平均請求一次至少在100ms以上,多次請求會造成前端展示延遲,用戶體驗感較差。由于不同廣告位的環境不同,用戶可接受程度也不一樣,需要分廣告位設置整體請求次數/超時時間。
  • 由于Waterfall 的請求優先級是根據歷史eCPM數據來決定優先級的,針對某次具體請求時,可能排在前面的DSP出價沒有后面的出價高。這樣一來就會錯過排在后面的出價更高的DSP廣告,流量利益沒有獲得最大化。
  • 各個DSP的eCPM數據維護,由于季節性問題,eCPM的數值會發生變化,需要運營同學手動維護,成本較高。

這里關于“歷史數據的eCPM”,咱們展開講一下:

這個歷史是多久?這個問題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因為每個DSP的效果不一樣。

我們唯一能夠做的就是盡去預測每家的eCPM以及填充率,這可以通過歷史數據去驗證,也可以通過商務關系去了解,只有得到了正確穩定的數值,對我們來說才是真實可靠的。3天、7天、10天或者更久都是ok的,只要你認為這個數字是合理的,經得起推敲就可以。

對于新對接的DSP,由于其無歷史數據積累,需要如何評估其eCPM值呢?

  • 可以通過商務運營渠道了解其eCPM和填充率情況;
  • 可以針對新對接的DSP進行流量扶持,積累一定的數據后回歸入正常的DSP進行排序。這個流量扶持的周期和樣本數據,各家算法團隊的要求不太一樣,能滿足自身業務即可。

如果對于兩個DSP,他們的eCPM和填充率都一樣的情況下,如何排序呢?此時可以從其它緯度來評估,例如接口響應時長,素材質量等方面去考量。

三、Header Bidding

既然Waterfall有諸多問題,那有木有其它替代方案?

讀者肯定在想,如果每次競價的時候,DSP都能實時返回本次出價,那么這樣就不需要計算和維護“歷史eCPM數據”了,在流量分發時,就可以并行的分發流量,在得到所有DSP的出價后,根據出價決定競價成功者,這就是“Header Bidding”。

“Header Bidding”,中文翻譯為“頭部競價”,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流量發給頭部買家,頭部媒體進行競價,然后將獲勝的底價作為底價去請求其它不支持實時競價的DSP”。要想實現這個,首先得有如下幾個前提:

  • 頭部買家在返回廣告素材時,需要同時返回出價,這樣媒體/ADX才可以完成競價;
  • 非頭部買家雖然不支持實時返回出價,但需要支持傳入廣告位底價,這樣如果有廣告返回,那么價格一定高于底價,對ADX和媒體來說收益最高。

Header Bidding起源于國外,最初應用在PC上面。

DFP(Google Doubleclick For Publisher),國外PC網站集成最多的廣告平臺,由于其壟斷了PC廣告,加上Google的Ad Exchange dynamitc bidding(感興趣的朋友百度了解),對Publisher和其它DSP很不友好,因此AppNexus希望聯手其它的ADX/DSP一起通過Header Bidding技術來撼動DFP的壟斷地位。

從上述的描述中可以發現,header bidding相對于Waterfall具備如下幾處優點:

  • 公平競價:所有DSP同時競價,各自評估流量價值進行出價;
  • 收益最大化:原先排在Waterfall底部的DSP可以通過提高出價來贏得廣告展示機會。

在國內,PC的發展已相對比較停滯不前,更大的潛力在移動端。因此更準確的說,國內的header bidding應該叫In-App bidding。

由于國內的In-App bidding起步較晚,目前只有幾家頭部媒體支持實時返回出價,因此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都會是headering bidding和Waterfall并存的方式,對于支持實時出價的媒體優先通過header bidding,然后將獲勝的出價作為該廣告位的底價去請求其它DSP,最終根據價格競價。

四、總結

其實無論是串行or并行,都只是解決問題的策略,核心目標只有一個“流量收益最大化”。

  • 站在媒體方的角度,當然是希望越多的媒體同時競價;
  • 站在DSP的維度,必然是希望流量先發給自家,自家挑選完之后再發給其他家,甚至可能是流量獨占。

當然現實中的環境錯綜復雜,不同的對接方式,也都會都會影響不同的策略,只有緊緊抓住“流量收益最大化”這個重點,兼顧多家利益,才能以不變應萬變。

  • 電商節各大電商爭奪市場的時候,流量預算充足,為了多拿預算,流量優先分發給電商DSP;
  • 某些DSP的eCPM和填充率都還可以,但是就是素材比較low,偶爾還可能涉及到黑五類廣告,或者說技術上存在小坑(比如網絡延遲高),此時針對這些DSP需要做流量限制;
  • 某些DSP雖然eCPM不高,但是填充率還行,比較適合做保底填充,需要給予一定比例的流量養著;
  • ……

 

本文由 @包子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 Unsplash,基于CC0協議

專欄作家

包子,微信公眾號:商業化產品日常筆記,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一枚重數據、懂策略的商業化產品,專注互聯網商業化廣告和APP投放增長領域。

本文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不得轉載。

題圖來自 Unsplash,基于CC0協議。

該文觀點僅代表作者本人,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空間服務。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微信公眾號或下載App
評論
評論請登錄
  1. 請問DSP會存在不能實時出價的情況嗎?DSP要接入ADX,基本前提能力不就是實時競價么?

    來自北京 回復
  2. 歡迎關注公眾號“商業化產品日常筆記”,一起聊聊日?!?/p>

    來自上海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