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奧健兒代言火爆,運動員們能成為“代言收割機”嗎?
編輯導讀:冬奧會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越來越多的運動健兒獲得了商家青睞,成為多個品牌的代言人。比起頻頻翻車的明星,由運動員來作為品牌代言人似乎更具穩定性和性價比。那“希望代言多找運動員”這一想法是否真的可行呢?我們在天天問發起了這個問題,一起來看看小伙伴們是怎么說的吧~
18歲的天才少女谷愛凌,可以說是繼冰墩墩之后的新冬奧會頂流了,一直熱搜不斷。她代言的品牌在2021年以前還不足10家,如今卻已暴增至超過20余家,涵蓋時尚、美妝、服飾、奢侈品和飲品等眾多領域,足以證明各大品牌商對她的看好。
圖源:銀柿財經
而拿下單板滑雪坡面障礙技巧比賽銀牌的蘇翊鳴,冬奧會前就出現在了別克的活動宣傳中,讓不少網友忍不住感嘆“別克賺了,升級代言吧”,“如果是代言人,酷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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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結合去年發生的各明星翻車事件,與奧運會上運動員們突破極限為國爭光的事例,早有網友直呼“希望代言多找運動員”。
這種想法具體可行嗎?會不會有越來越多的品牌,找運動員去代言自己的產品?我們在天天問展開了一場討論,一起來看看小伙伴們是怎么說的吧~
【天天問每周精選】第174期:“求求代言多找運動員”,可行嗎?
文章內容部分來源于@konoha @要你命3000?@小菜G的產品之路 @阿斌哥2936?@用心做產品 @天份 @王進士 @Babo @陳起gogogo 的精彩回答。
一、可行
針對代言是否可以多找運動員這個問題,許多人認為是可行的,并列舉出了以下幾個因素。
1. 性價比更高
依據知名度,我們可以將代言人分為三檔。
一檔:金牌運動員、一線明星;
二檔:銀牌、金牌往屆運動員與二三線明星;
三檔:其他運動員、四五線小明星。
在知名度相當的情況下,運動員的代言成本整體低于同檔位明星一檔。比如,東京奧運會打破了女子10米跳臺世界紀錄奪金的全紅嬋,她的首個代言是1000萬元左右,而同年王一博的代言費網傳是2000萬元。故而邀請運動員代言可以節約成本,性價比更高。
2. 受眾范圍廣
不只是代言費,在受眾的對比上運動員同樣占據優勢。因為奧運會是全民關注的賽事,不局限于某個年齡段的人群和不同的喜好問題,運動員的受眾范圍會在整體上高于同等知名度的明星。
3. 代言風險弱
對于請人代言時一定會存在的風險問題,假定違法犯罪和違背社會道德規范為高強度風險,小病小錯為低強度風險,則運動員與明星的風險頻次相當,但風險強度遠低于明星。
因為粉絲對運動員有著更高的素質要求和期望形象,要求完美,運動員的自我約束也相對較高,風險強度相當于明星較低。但由于不存在形象運營的公關團隊,運動員的負評風險與明星相當。
明星具有娛樂性質,故而粉絲對于明星會更加包容。風險與容忍度、團隊公關對沖,所以風險頻次與運動員相當。但是明星的自我約束較弱,高強度風險概率較大。
4. 適合短期代言
如果品牌方只想蹭個奧運會的熱度,選運動員進行短期代言的風險就會更低,也更可行,原因如下。
- 當前國家提倡全民健身,請運動員代言相當于響應國家號召。
- 在定期舉辦的奧運會、亞運會、全運會等等賽事中,總會有一部分很優秀的健兒們脫穎而出。觀眾在賽事期間就會高頻地關注這些運動員。
- 如果代言合同簽短期,品牌方還可以視流量情況再決定是否續約。
所以,在短時間內請運動員進行產品宣傳或者活動代言,不管是對于品牌還是運動員,都是一個特別不錯的選擇。
5. 成功案例多
請運動員代言的成功案例也有很多,阿迪、耐克等國際一線品牌找的NBA、足球球星,宣傳效果都非常好。例如梅西代言阿迪達斯之后,吸引了眾多球迷購買球鞋,阿迪達斯甚至專門出了一個“梅西”系列。
如果產品和運動員的形象相符合,能夠和運動員相關聯起來。選擇合適的運動員可以加強品牌形象以及品牌聯想,從而加深品牌定位。例如,歐米茄與代言人邁克爾·菲爾普斯的形象就十分相符。因為同樣注重時間和時機的把握,尋求極致與精準,菲爾普斯完美詮釋了歐米茄追求卓越的品牌理念和形象。
二、不可行
品牌請運動員代言看起來似乎好處多多,那為什么還有那么多品牌方選擇明星而不是運動員代言呢?因為運動員代言也存在著諸多弊端。
1. 持續影響力弱
在影響力方面,明星高于運動員,并且可以持續上升,衰期較長,運動員則與之相反。
因為粉絲是靠人設吸引的,人設是根據作品樹立的。明星的作品可以是電影、電視劇、綜藝等,風格相對多變,輸出頻率高。出現在公眾視野內的機會多意味著爆率高,所以火得久,半衰期較長。同時,明星背后的經紀公司也不會輕易讓他們的熱度消退,因為流量明星就是用流量掙錢的,曝光度下降等同于貶值。
而運動員的作品就是奧運會等大型體育盛事的比賽名次,這種比賽項目較少且相對單一。其余時候,運動員需要封閉訓練,會逐漸淡出公眾視野,曝光率下降,影響力隨之減弱,流量下降。
這時,核心的問題就是比賽營造的熱度能維持多長時間?
賽事結束的幾個月后,微博的話題數和相關信息在各個平臺的流量一定會快速衰減,如果沒有其他比賽拿獎或者其他高曝光的事件關聯,運動員的廣告效應就會變得非常普通。
由此可見,長期的代言對于運動員和代言方都是負擔,代言方選擇明星也就不足為奇了。
2. 商業價值弱
在商業價值方面,運動員同樣沒有優勢。
明星類似于陪伴者和朋友,會讓人想要親近。粉絲群體更年輕化,更感性,活躍度、互動率、話題傳播性以及社群歸屬性都更高,易被煽動,所以購買轉化率也會更高,等同于精準度與商業價值更高。
而運動員代表著國家形象,更像是教導者與長輩,給人以距離感,需要仰望。粉絲群體更理性,更成熟。僅僅因為知名度高和路人緣好,無法刺激購物欲。而商業意味太濃會沖淡運動員的形象,所以要注意商業的邊界,整體的商業價值也就弱于明星。
例如姚明在代言湯臣倍健后,曾因消費者認為所購產品涉及虛假宣傳,作為涉案產品代言人和藥房一起被告上法庭,最終形象受損。這并非孤例,運動員因廣告糾紛導致形象損失的事例不少。寧澤濤就因在蒙牛已和游泳中心簽約的情況下,私自與伊利簽約,影響了網絡聲譽乃至影響到了自身職業生涯。
特別是現在處于信息大爆炸的時代,一款翻車的產品或者代言糾紛,很可能會影響一個優秀運動員的職業發展?;蛟S有人會提,請退役的運動員代言總可以吧?但是廣告本身就是沖著話題度和熱度去的,對于“過期明星”,廣告商不一定有這個需求,價格也會壓低很多。
3. 生命周期短
運動員的在役時間并不穩定,受身體狀況等各種因素影響,通常不會很長。并且大部分運動員在退役后所能產生的聲量小,導致生命周期只有短短幾年。
當然也有例外。NBA籃球明星勒布朗詹姆斯,在高中時期就與耐克簽下了7年900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雖然詹姆斯已經是當年的狀元熱門,但是足以證明美國的品牌商還是非常有前瞻性的。當詹姆斯登陸NBA成為狀元,成為明星,逐年不減的熱度也讓品牌商賺得盆滿缽滿。
事實證明,耐克前期的謀劃、果斷的簽約投資都是非常明智的決策。被耐克看好的詹姆在進入NBA18年后,依然能夠有著非常強大的商業品牌價值,這更加說明體育明星代言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考慮熱度的持續性。
再對比一下國內的奧運冠軍,基本沒有高光時刻長度可以媲美詹姆斯的。而且我們國家的體育體制也并非商業化模式,奧運冠軍代言首先在政策上就受到限制。
4. 適合代言的品牌類型少
由于運動員的特殊身份,適合他們的代言并不算太多。
首選的自然是運動品牌,比如李寧、安踏等。
蘇翊鳴代言運動眼鏡品牌Oakley
其次是已有國民基礎的大品牌,以及符合健康、向上、奮斗等正能量名詞的品牌,例如小米、伊利等。
馬龍代言伊利
最后是一些與運動相關的延伸產品,例如運動飲料、啤酒等。
谷愛凌代言元氣森林
三、總結
從企業需求出發,找代言人的核心目的就是通過曝光效應提高品牌力,增加企業利潤,實現品牌和產品的商業收益最大化。那么對于代言人的期望就是高曝光、大流量、高吸引力、高粉絲黏性,還有維系熱度的持久性等。
整體上來講:
- 同檔位運動員的性價比高于明星;
- 商家想增強品牌影響力就選運動員代言,想提高商品轉化率就選明星代言;
- 運動員的持續影響力弱,適合短期代言。
現在是流量的時代,誰擁有了用戶流量,就等同于把握了經濟命脈,有了運營的資本。在奧運會等大型賽事舉辦期間,請運動員代言產品,肯定會帶來很高的商業價值。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用戶對奧運的熱潮下降,代言人的曝光率、存在率會一點點在用戶視野中淡去,流量也就成為了流量,如何保證代言人的曝光率、存在率成為了問題的根本。
就目前來看,在世界級賽事舉辦期間邀請運動員短期代言,也許是品牌方最輕松也絕不會出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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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前故事:這邊建議先用10%扮豬吃虎,再15%讓人看到你的成長。
干個一年業務也熟悉了,就用100%的實力發起董事會,聯合其他股東趕走董事會長。
最后用120%左右的實力大家一起共同富裕。
騰訊視頻彈幕有個+1的功能,求量而不求質,對彈幕體驗真的好嗎?
@72:為什么要開彈幕呢,就是看的過程中某一個點觸動了你,你想找跟你有共同情感的人,沒找到,你會失落,看到一堆相同的彈幕,看到+1你開始反感,然后關閉了彈幕。
但是,如果你找到了跟你有共同情感的人呢,他們刷著一樣的彈幕,彈幕都是你當時內心的寫照,誰會拒絕一個+1呢,B站恐怖片一堆“前方高能”護體;比賽贏了一堆“喝彩yyds”;小姐姐頻道一堆“可愛”;國家頻道下一堆“來生還做華夏人”。
人具有社會性,+1會讓你比打字更快融入觸動你心弦的團體。你覺得他們不求質量,可能你不懂他們的圈子與他們當時的感受。
@FANCIER:今天早晨一起床發現下雪了,還好我坐地鐵上班。
路上因為專注跟被車輪壓成灰色的“臟雪”對線,一直沒看手機,到了公司后,打開釘釘突然發現老板在群里發了開工紅包,頓時覺得今天早晨路上打在臉上的雪花也沒那么冷了。
但是當我滿懷期待的點開紅包后,雪天霹靂了!家人們!紅包被搶光了!我對著手機,愣了半晌才回過神!
那一刻,我知道我錯過了2022年唯一的開工紅包,那一刻,我仿佛全身被電擊一樣
癱坐在工位上,眼神呆滯,手足無措,像個被陌生人拿走了糖果的孩子……
“我恨這個世界!”我在心里大聲的吶喊著!
“孩,醒醒!大過年的下午還睡著了,快吃飯!你爸讓你去放鞭炮了!”
我被我媽的聲音叫醒,睜眼一看,我還躺在家里客廳的沙發上。面前的茶幾上放滿了瓜子花生各種零食和水果!
原來今天不是開工的日子,而是在家沙發躺著睡午覺的年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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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希望運動員們能成為“代言收割機”的,有實力,為國爭光,比流量明星們強太多了。
冬奧期間有的玩,冬奧結束就涼了。能破圈的,能制造話題的才是商業代言價值的。
我覺得找運動員代言其實還是可以的,一些運動員的國民度會更高,也會更容易吸引路人,而明星的爭議度會更大一些
運動員代言總比部分明星要好很多,畢竟有些明星真的,說不定啥時候就翻車了
不得不說,運動員做代言人的熱潮是起來了,他們不像明星那樣存在爭議,是個很棒的想法
不管怎么樣,冬奧會還是很難和夏季奧運會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