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營銷,你沖不沖
以往,品牌都鐘愛于在微博話題炒CP,如今卻轉戰短視頻,進行音樂營銷。音樂營銷究竟為什么這么受品牌歡迎?本文聚焦于品牌新興的營銷方式——音樂營銷,具體闡述了音樂營銷的特征、目的、三個階段以及品牌轉戰音樂營銷原因與思路,希望對你有所啟發。
音樂營銷,輕、快、爆。
10月,咖啡你沖不沖,沖沖沖沖沖。
11月,劉畊宏攜手貨拉拉,在抖音發起“貨拉拉,拉貨挑戰賽”;吸引諸多明星,和網紅跟風拍攝;這個月,世界杯來襲,各種手勢舞又掀起一波互動熱潮。
以往,品牌都喜歡在微博炒話題CP,帶來流量,最近都轉戰短視頻,通過娛樂化,泛音樂來贏得市場;不知道你有沒有感受過,我每過一段時間都會被洗腦一波。
為什么品牌,轉戰做音樂營銷?研究表明,在人的各種感覺器官從外界獲取的信息中,視覺信息占60%,聽覺信息占20%,觸覺信息占15%,味覺信息占3%,嗅覺占2%;也就是說,聲音僅次于眼睛,能夠喚起人的聽覺。
我們的大腦就像一個自動點唱機,當觸達事件“按下按鈕”時,只需要點擊幾下,就能達到反復播放的效果,尤其對洗腦音樂而言。據此,結合短視頻趨勢大背景下,魔性神曲加場景表達,然后與諧音記憶關聯,就成為眾多品牌喚起用戶感知的“不二法則”。
一、音樂營銷特征和目的
什么是音樂營銷?
顧名思義,以音樂作為營銷手段,利用旋律本身與人情感的互動性,增強廣告和消費者之間的情感溝通,從而達到目的增強的方法。
美國廣告理論專家T.Schwartz在上個世紀70年代提出的“共鳴模型”,能很好解釋很好解釋音樂在傳播中的作用:
其認為,旋律,對大腦皮層刺激所產生的腦電波,促使大腦下,繼續或暫停接受刺激的動作,若該刺激是積極的,受眾往往會產生“音樂記憶”。
當受眾體驗和廣告中描述的一致時,就會遷移聯想,產生“共悲同喜”的感覺,情感上就能拉近品牌和消費者之間的心理距離。
說起音樂營銷,85后、90后的人大概率會記得,周杰倫的那首《我的地盤》徹底將中國移動動感地帶,打造成當年潮流;超級女生張含韻的《酸酸甜甜就是我》,一舉將酸奶推成夢就爆品。
那個時光下,還有步步高手機哼唱的“darlingdarling darling darling da la da……….百世可樂的廣告歌曲《藍色風暴K》《we will rock you》,《就現在》《Shake you r body》。
圍繞品牌發展,縱觀這些歌曲基本有3個特色:
- 推崇激情旋律。
- 巧用定制化。
- 選用當時新潮歌手代言。
首先,依照時間軸來看,相比其他品牌百事可樂當年電視廣告,算是最擅長利用音樂營銷的玩家,不論從畫面,動作,著裝等要素,還是從音樂本身特點,都在傳達一種酷炫的感覺。
1998年-2017年,10年時間內百事可樂的廣告基本圍繞“藍色為中心”傳達激情,活力精神,在聽覺方面,音樂選用以快節奏、或搖滾、嘻哈、朋克為主,剛好符合那個年代部分年輕人對音樂偏好的滿足。
這種統一化音樂旋律,剛好構建了其品牌獨特的聽覺識別系統,很大長度將音樂和視覺想結合,使得受眾對音樂廣告的記憶點,更加深刻和持久。
不信,你想想看,從青春期到步入社會,過去15年內,有哪些品牌的音樂借勢、營銷能夠讓你第一時間想到,其他品牌多半屬于“爆款路線”,并沒有做到有效串聯。
其次,品牌為讓每首歌曲都讓人耳目一新,多半會采用定制化策略,這種定制有兩種方法。
其一,將音樂中某些歌詞更改為更符合,品牌標語的歌詞,不僅能強調獨創性,也能加大消費者聯想;有時候,消費者只要一聽到這首歌曲,不管是不是原創,就會聯想到品牌,該占位很深刻表達出品牌內涵。
比如:
你愛我呀,我愛你,蜜雪冰城甜蜜蜜,很多人可能覺得,這首歌改編自鄧麗君的《甜蜜蜜》,然而并不是,實則來自美國一首民謠歌曲《哦,蘇珊娜》。
這種旋律不變,將歌詞巧妙創新借鑒國內傳統音樂的方法,可謂精妙絕倫,目前,至少市面還沒有看到,一個廣告曲,能夠卡位兩首歌的情況。
科學家Beaman和Williams曾做過一項研究,與大多數抒情歌曲不同,短句的快節奏旋律被重唱多變,很容易產生“耳朵蟲效應”。
音樂的某個片段,加上疊詞重復,很容易滿足情緒表達,無疑成為品牌主強化說服的一種手段。
其二,按照品牌想傳達的方向,選擇不同音樂圍繞主題進行組合;品牌主覺得某些歌手歌曲的爆火屬于“偶然性事件”,若頻繁使用爆火歌曲,不僅版權成本高,還不易形成統一風格化。
怎么辦呢?采用主題方法進行。
百事可樂很多音樂都具備“激情、快感”等標簽,蒙牛在以“酸酸甜甜”打下江山后,再選擇的音樂多半小清新。
雖然有些歌曲相對小眾,但將小眾與流行串聯組合,這種方法帶來效果遠超于單個流行爆款,讓消費者認知更清晰。
再者,大部分品牌會選擇新潮歌手代言,從1983年的流行巨星邁克爾·杰克遜,到如今的王嘉爾等新生代歌手,他們都是激起派勢力唱將。
這些歌手本身是一個時代中,特色音樂的典型代表,以當紅歌手作為代言人吸引當下年輕人,一方面可以發揮歌手光環效應,另一方面也能發揮明星的參照作用。
歌手在廣告中充當著參照群體的角色,他們自身行為、生活方式、消費習慣等都會對受眾群體產生模仿效應。
當然,有個細節在于,品牌不僅會考慮知名問題,也會考慮歌手特質和品牌個性吻合的問題。
由此,音樂營銷大致有三個層面目的,其一,通過音樂來達到詮釋產品,其二,在購物環境中,通過音樂直接刺激顧客消費,其三,音樂塑造品牌形象,給消費者帶來好感。
二、音樂營銷三個階段
音樂營銷的流行,從什么時候開始的呢?總的來說,經歷電視媒體、移動互聯網初期、短視頻三個跨度。
1. 電視廣告主導時代
傳統廣告階段,音樂作為電視TVC配樂,成為很多品牌進行宣傳時,必須加入的元素,對品牌主來說,它屬于背景音樂,最初起到烘托氛圍的作用。
上世紀90年代初,沱牌曲酒的“悠悠歲月酒,滴滴沱牌情”雖然廣告中僅有一句歌詞,卻唱的蕩氣回腸令人難忘,給人溫柔、靜中舒緩的感覺。
讓一個不為人知的白酒,迅速從強手如林的白酒市場脫穎而出,一時遍銷大江南北,又擠入全國名酒行列,成為川酒六朵金花之一,最終走入百姓生活。
之后,廣告得以創新,從背景音樂到,大寶明天見,天天見;來電,看的見,步步高來電顯示無繩電話;我的牙全拖藍天六必治的富,牙好,胃口就好等,郎朗上口廣告詞開始流行。
可以說,電視時代,復讀機+順口旋律+媒體投放便可強行讓品牌slogan侵占用戶的耳朵,這一時期具有代表性的營銷就屬周杰倫的《我的地盤》和李玫的《《Di da di》。
《Didadi》是曲子先火,被廣州好迪選為廣告曲,這一時期,步步高音樂手機推出,宋慧喬和BOBO組合的《我在那一角落患過傷風》成為流行。
2. 移動互聯網初期
音樂本身是種提醒,相信許多人對QQ“滴滴滴滴”聲音并不陌生,大多數用戶甚至對該聲音形成條件反射,它的響起,必然聯系到QQ中有新好友信息,而QQ也在廣告中不斷強調此聲音的出現。
2014年,騰訊就申請注冊“滴滴滴滴”聲音商標,雖然屢次被法院駁回,但足以看出騰訊對該聲音商標的忠實程度。
PC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過度階段,廣告主要依靠文字鏈、視頻開頭、banner位居多,此時視覺營銷占據首位,廣告創新并沒有得到進一步提升,不過是將電視時代的玩法遷移到網頁端。
基礎設施得以完善,移動互聯網之后,像拼多多,拼的多,省的多;作業幫的幫,幫幫,幫幫作業幫,這種節奏明快,歌詞簡單重復的洗腦音樂廣告再一次霸占電梯,電視等可視化范圍內。
為什么音樂營銷沒有得到進一步創新呢?原因有兩點:
其一,一段流行過后,長期下去必給用戶帶來反感。
音樂屬于附加項,從品牌宣傳角度出發,口號標語本身在于是否解決“記憶點”的問題,如果一句朗朗上口的話能夠讓用戶記住,就沒有必要摻雜更多無效元素。
其二,營銷者意識到,當年主力消費群體是90后,雖然用戶注意力被分散,但是,舊方法用在新群體上,依然能夠取得不錯的效果。
就像當年發展勢頭良好的紅牛,將廣告語改成“你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后,東鵬特飲將口號改成“累了,困了,喝東鵬特飲”一樣;假設在后面添加一些音樂元素,難免有種嘈雜感,并不利于傳播。
也就是說,PC到移動互聯網過渡期,伴隨著4G網絡換機潮更新換代,音樂已經不在稀缺項,固音樂式營銷屬性被降低,迎來朗朗上口、洗腦廣告的發展。
3. 短視頻時代
即小咖秀、美拍、一直播后,快手、抖音短視頻平臺快速崛起,讓內容形式取得多元化和碎片化,這時,過往自說自話洗腦廣告開始被用戶排斥,音樂也不在局限原有的播放功能,更不是電視廣告主導的時代。
被取代的是每個人都可以根據“卡點音樂”,在網絡上完成簡單舞蹈動作,行為變化背后人群也發生巨變,如今沒有品牌能忽略Z時代的存在。
QuestMobile數據顯示,作為互聯網“原住民”,截止到2022年6月,Z時代線上活躍人數已高達3.42億,月人均使用智能科技產品(手機、iPad)近160小時,月人均單日使用時長7.2小時。
大家,為什么會喜歡短視頻呢?
首先表達形式比較直接,有圖有聲音,并且不需要太多思考;其次視頻影像對人的視覺沖擊強烈,比較吸引人,所以,大部分人停留在視頻的時間比圖文長。
再者,短視頻類型多樣,滿足觀眾興趣,各種時事熱點,也能第一時間被知曉;最后,碎片化時間內能夠獲取大量壓縮過的內容,包括幽默,獵奇,刺激,極大滿足娛樂和淺學習的心理。
這種融合文字、語音和動畫的方式,使得畫面生動形象,能夠直觀、立體地滿足用戶溝通需求,加上各種拼接、剪輯功能,也讓音樂營銷再次出現在大眾視野內。
現在用戶可以跟著品牌音樂,完成唱跳互動,并且還有機會在平臺內積累粉絲、獲得收益;近些年事實也證明,年輕人更愛音樂,更享受音樂帶來的耳內高潮。
比如:
《中國好聲音》《歌手》到《創造101》《中國有嘻哈》《新說唱》再到《樂隊的夏天》等火爆音樂節目一茬接一茬。
當然,旋律音樂也能帶來票房、銷售增長,前幾年歌曲《小蘋果》的爆紅,為電影《老男孩猛龍過江》創造2.1億票房,立下汗馬功勞,還有諸多數不勝數的品牌。
顯而易見,音樂營銷的發展經歷熱潮、退潮后的再次升級。
目前,潮流文化與短視頻社交平臺的結合,開創新的互動交流模式,拉近了企業和消費者之間的距離,同時讓信息,表達更具體,更震懾人心,音樂在當中,扮演與年輕人溝通的“大殺器”。
三、為什么入局音樂營銷
一方面,從品牌營銷角度出發,跟視覺錘一樣,人們會更容易通過一些特點和聲音錘記住某個事物。
比如:
諾基亞經典開機聲音響起,許多80后、90后立刻聯想到非智能時代的王者。
當“TIMI”的提示音響起,許多95后、00后手游玩家迅速蠢蠢欲動,讓天美工作室長久地留在一些年輕玩家心中。
當然,比音樂更有力量的,屬于好聽、具備特點、有故事感的音樂,就像,一首主題歌《給我感覺》,讓張惠妹紅邊大江南北,動感的音樂讓雪碧成為“年輕有活力”汽水飲料的代表。
時至今天,雖然已經過去幾十年,當新一代年輕人聽到這些歌曲,依然會跟著躍動,并通過評論,分享等方式去了解更多音樂背景,這種關聯動作,也讓品牌方的影響力跟隨音樂有用更長的延續。
目前,也有很多品牌通過social方法幫助消費者重溫經典,就連視頻號,抖音、快手等大平臺,都會不定期邀請一些知名歌手進行直播,可以說,音樂,是一種比聲音錘更強大的聽覺超級符號。
另一方面,音樂可以長期建立情感依賴。
我們可以用科學方法,將音樂對大腦的敏感刺激解釋出來,美國心理學專家曾做過一項不同年齡段人群,對音樂反應的實驗;研究者為3個月大的嬰兒播放兩段視頻,其中一個有背景音樂,一個沒有。
結果發現,嬰兒選擇看有背景音樂的視頻數量,遠大于沒有音樂的視頻;也就是,大腦接受音樂信號時,腦電波明顯增加,大腦會下令持續接受外界信息的刺激。
另一組試驗針對不同性別人,研究發現,女性更傾向于溫和的音樂,男性更喜歡有節奏的音樂,可以得到結論,現在生活中接受廣告信息的意向,會因為音樂因素的添加而提升。
另外一項關于“音樂廣告”和“品牌忠誠度”的研究中認為:
代言人、音樂背景旋律、以及故事情節三者不能彼此獨立,毫無關系的要素構成的廣告整體,只會帶來負面影響,反之,音樂旋律和廣告詞的搭配,更容易建立情感連接。
值得一提的是,音樂天生具有共融共創性,能融合多場景內容,打破線上線下,將品牌、用戶、內容聯動起來。
比如:
開心消消樂爆火時,網易云音樂攜手品牌打造“不開心就要消你呀”;將可愛系電音與游戲音效結合,打造出解壓洗腦樂曲。
歡樂曲風,強共鳴的歌詞,配上MV中萌萌團成員,在云村里呆萌的姿態,一首快樂的錦鯉歌,為都市年輕用戶制造出情緒出口,不僅提升了品牌價值,也幫助網易云音樂實現有效的用戶轉化。
可以說,通過五官傳遞情感是一條重要方法。
但是,相比傳統品牌營銷手段,音樂天生就會和聽眾講故事;旋律、歌詞,節拍都會直接給用戶帶來情緒價值,加上文字描述,更容易輕快爆進入消費者心智。
四、音樂營銷的3個錦囊
營銷學之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博士曾說,營銷的本質就是“人與人之間的溝通”,用戶各種決策,本身需要我們靠記憶點來喚起他們。
那么,既然音樂營銷價值如此之大,品牌主到底該如何布局,做好長期傳播呢?這里有三個思路:
1. 把音樂融入TVC或廣告語中
品牌神曲是否成功,合適旋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需要朗朗上口的詞匯,不論詞匯如何表達,用戶都會把它歸類到“洗腦廣告”中,但是整體下來,能不能形成互動感很重要。
以往的音樂營銷只需要播出去即可,現在廣告的成功要“傳出去”,像“BOSS直聘,跟老板談”這種放在社交媒體中,就很少有互動屬性,最終還是停留在單項溝通層面。
所以,盡管用戶會抱著會變成品牌廣告的預期,去看作品,但我們也要注意“詞匯”尺度方面不能太硬。
這方面,2017年拼多多眼光算毒辣,用一曲朱自愛的《好想你》改編成為廣告歌,刷新全網,讓消費者不知不覺地被其其影響,這首歌旋律簡單易記,屬于那種超級容易上頭的曲子。
我數了下,全曲下來出現55次好想你,被替換成“拼多多,拼得多,省的多,拼就要就要拼多多,每天隨時隨地拼多多,拼多多”;至今,相信你聽完一句還會有跟著哼唱的感覺。
市面也有諸多唱一遍不會忘的案例,可以借鑒,如可口可樂的《和平之歌》,“等燈等燈”等。
2. 變身發行者,當做無形資產
像電影插曲一樣,品牌也可以搖身一變成為發行方,現在短視頻平臺,現象級爆款音樂較多,利用網紅、作品影響力來滲透人群的方法,以往也被諸多品牌使用。
比如:
《手寫的從前》這首歌曲,是優酸乳為愛告白的廣告曲,被收錄在2014年12月發布的個人專輯《哎呦,不錯哦》中,此歌曲,還在2016年獲得蜻蜓FM2015空中音樂榜年度十大金曲獎。
曾經華為為榮耀產品全球發布時,買斷爵士天后蕾恩卡演唱的《wearethebrave》,高曉松執筆的歌曲《榮耀》,以及價值千萬的《DreamItPossible》,它們后來成為,華為的手機鈴聲。
之所以大品牌愿意這樣做,一方面突出自己已有品牌力,另一方面用音樂本身勢能為拉近與用戶之間情懷;對于小品牌而言,借助網紅爆火歌曲改編,買斷是性價比較高的一條路。
3. IP化,多和其它品牌組合CP
品牌IP化落地場景,不僅僅強調的是“LOGO形象標識、周邊衍生品”方面,準確來說,由淺入深要形成吃、喝、玩、樂、買、住為一體的消費閉環上。
這方面,三只松鼠無疑是以IP為中心最會賣貨、用IP賺錢的玩家;其投資《三只松鼠》動漫,影視植入、代言、視頻網站貼片等多重業務,甚至在羌湖還構建松鼠小鎮,充分將IP融入到建筑中。
在抖音平臺,我們經常刷到蜜雪冰城的“雪王”,出現在各種場景下,和用戶一起拍攝卡點舞蹈。
近期在下沉城市,也能看到“雪王”和瑞幸的“孤寡青蛙”組CP打架的瞬間,被用戶發到網絡中。
這種卡通形象不僅有趣,反而還能和用戶一起,頻繁參與短視頻平臺發起的拍攝活動,搶占流量紅利。
總體而言:音樂營銷,正當時。
音樂架起“消費者”與“商業空間”之間的溝通橋梁,給商業注入生命,相比其他營銷方式,一首上乘的品牌推廣曲,勝過幾十萬的洗腦廣告;
專欄作家
王智遠,公眾號:王智遠,暢銷書《復利思維》作者,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互聯網學者,左手科技互聯網,右手個體認知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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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李玟”,不是“李玫”
intel早期也是利用,咚~咚咚咚咚! 同時不光是聲音,人體五官都可以利用來做營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