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棄以廣告為核心商業模式,新媒體已經被重新定義了
這幾天不斷有身邊媒體人離開,奔向所謂的新媒體,類似今日頭條之類的,也有果斷辭職去尋找一種新活法兒的勇敢者,比如范少之類的,無論如何,傳統媒體也好,新媒體也好,其核心本質都是為了更好的生活,不談主義,更多談談現實,今天這篇實在合適,與大家分享,有采訪的可以聯系俺,重新定義了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不知道一般的小毛孩子是否有這個膽量,道哥先下水了,是不是吹水大家見證吧。 也別在糾結新廣告法了,因為廣告沒有了,回到現實中吧,是時候更新你對于傳統媒體的認知了。 當下,傳統媒體,特別是傳統紙媒的業績下滑已經是不可逆的大勢,而且這種近乎于斷崖式的下跌,又讓多少的從業者始料未及,并非未預計到這樣一天的到來,只是感慨這一天到來的太快。 圍繞解決當下困境的各種嘗試都在努力,所謂的新媒體突擊、全案營銷、媒體電商,甚至是轉行做其它產業的做法,都在不斷創新我們對于傳統媒體的認知和理解,傳統媒體能夠做什么和不能夠做什么的界限越來越模糊。 然而此時,無論何種轉型嘗試,都離不開對于傳統媒體的科學認知,一個在全新互聯網產業生態環境下,媒體功能和價值的重新梳理之后,才有可能在種種眼花繚亂的轉型方向選擇中,找到自己適合的那一條,否則,在資源及其有限的當下,諸多方向上的廣撒網式的低效投入,甚至會葬送傳統媒體最后的翻身機會。 在當下,如何重新認知傳統媒體,甚至是重新定義傳統媒體呢? 以道哥拙見,為了更好的進行傳統媒體的轉型,當下,應該將所有以渠道流量換取廣告收入為核心商業模式的媒體形態都應該叫做傳統媒體,無論其承載的載體是紙張還是PC互聯網,還是APP客戶端,甚至是微信公眾號。 而新媒體,更多的是基于媒體全新功能定義之下,作為社會連接器,連接有效的目標用戶群體的工具,并且是維系這種用戶群體關系的工具的媒體,才是新型的媒體,可以簡稱為“新媒體”,此“新媒體”與我們舊有觀念里理解的“新媒體”完全不同。(這里有些繞,每一個新媒體和前一個新媒體或者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兒,殺死衰老腦細胞的最好方法就是好好閉眼沉思反復念一下這段話) 被重新定義的新媒體,區別于傳統意義上的新媒體的核心標志是,放棄以廣告為核心商業模式的舊有定義,選擇將媒體只作為一個社會連接器,和社群運營的工具,而其商業價值將在連接和運營的社群需求的二次挖掘和滿足之中,實現回報。 此種定義,也意味著媒體作為獨立商業模式的獨立產業特征日漸減弱,帶動著媒體行業依托或者依附于一種成熟的商業模式之上,才能得以實現其商業價值,這種獨立地位的漸失是多少媒體人所不忍承認的,卻又不得不直面的現實。 如此定義和區分的核心意義在于提醒當下從事傳統媒體轉型的從業者,在埋頭苦干的同時,需要審視下自己的所有業務和產品,是否還在圍繞廣告客戶在轉,圍繞廣告收入在打主意,重視的還是媒體的傳播渠道價值,而非其連接器和工具價值。 當下的媒體生態格局下,以百度、阿里為典型代表的互聯網企業,已經真正意義上實現了傳統媒體渠道傳播價值的替代,通過展示客戶廣告進行呈現,進而實現曝光換取交易實現,已經被百度為首的低成本和高效率的數字化傳播渠道所替代。 當下的傳統媒體的渠道優勢或者真正能夠為客戶帶來的商業回報,已經無法與規模化生產互聯網企業的媒體業務相匹敵。也意味著在商業的角度,任何一個精明的客戶都不會再將傳統媒體的渠道價值作為其廣告投放的首選,因為這樣無法在經濟學視角解釋清楚這一選擇。 渠道價值的失去并不意味著媒體價值的喪失,只是這種傳統意義上核心優勢被更為高效的互聯網企業所取代,而作為社會連接器和公信力平臺的傳統媒體單位,依然有著不可比擬的聚合資源和連接用戶的能力水平,特別是在一些細分行業和領域,以及涉及到社會民生的大眾關注的行業領域。 如何挖掘其潛在價值,不以廣告商業模式為唯一追求,而是選擇用媒體,特別是新型媒體工具進行用戶的連接和資源的連接,并實現基于垂直細分領域的規?;缛海ㄟ^進行社群運營,實現多元的價值變現和回報,才是一種真正具有新媒體操作思維的新思路。 這一切的轉變,都基于傳統媒體固有核心優勢的喪失的現實出發,基于社會對于傳統媒體新形勢下全新功能定位的正確認知之下的應對措施,是尊重市場規律的最為突出的表現。 傳統媒體人不能繼續停留在新的介質,新的手段,新的渠道基礎上的新媒體的認知,因為新媒體已經不是曾經的新媒體,傳統媒體也無法再去延續曾經傳統媒體的操作模式和商業模式,在當下,更新從業者對于傳統媒體以及新媒體的認知才是轉型突圍,融合發展的第一步。 本文作者:@道哥論道 ? 轉載自:鈦媒體
說的是對的,但是可以再淺顯一些。
作者的定義是傳統媒體:所有以渠道流量換取廣告收入為核心商業模式的媒體形態;新媒體:放棄以廣告為核心商業模式的舊有定義,選擇將媒體只作為一個社會連接器,和社群運營的工 具,而其商業價值將在連接和運營的社群需求的二次挖掘和滿足之中,實現回報。
傳統媒體用戶面是一對多,多的對象不確定;而新媒體用戶對象是一對一,一的對象細分且確定。如作者所說,傳統媒體的廣告價值無法與新媒體匹敵。但這并不是說新媒體就要放棄以廣告和核心商業。我認為,廣告在仍然是互聯網最有效的流量變現方式。
但新媒體不僅僅只有廣告,例如36kr,專注科技資訊方面,用戶對象一對一,如今做起資本投資,連接投資人和初創公司,就是作者所說的連接工具的價值變現。
感覺大詞兒比較多,像商業模式啊,價值啊。可能是自己懂得太少 ??
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