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廣告盈利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編者按】作者王鐳?,移動互聯網產品經理(獨立運行微信公號“微觀察”,ID:bjwwwlll)。
商業模式的變遷隨著商業社會的發展有著自己獨特的運行規律,雖然也有很大的偶然性和隨機性,但是,從過往中還是可以窺見一些端倪。
在談論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需要回溯一下歷史。1997年網景瀏覽器市場占有率是72%,而此時的IE的占有率僅僅是18%(而且是微軟捆綁推廣的前提下)。在這之前兩年,當微軟員工給比爾·蓋茨看網景瀏覽器時,蓋茨馬上意識到瀏覽器是未來互聯網的入口,因此將瀏覽器作為Windows的捆綁服務進行推廣,而網景依然將瀏覽器視為軟件在銷售。
在網景公司推出網景瀏覽器的1995年,互聯網的內容還非常少,如果網景公司把這些內容在其軟件中做個聚合,也就不會有雅虎什么事兒了。網景一直在固守著舊有的商業模式:賣軟件抓用戶,而忽視了用瀏覽器的用戶實際上是互聯網用戶。
網景是互聯網1.0時代的殉道者,而雅虎這個借助早期瀏覽器建立起來的免費的內容聚合服務平臺,在之后近十年內賺的盆滿缽滿。向互聯網用戶免費,向廣告客戶收費的互聯網商業模式在互聯網1.0時代固化下來,影響直至今天。
而正是雅虎這個互聯網時代的第一個佼佼者、弄潮兒,在面對互聯網2.0時卻又一次成為被趕超者?;ヂ摼W2.0最重要的是提供了一個開放的平臺,讓用戶可以在平臺上開發自己的應用,包括內容資訊、產品銷售、應用程序等等,并將其提供給其他用戶使用。
在互聯網2.0時代,廣告還是互聯網產業的最重要收入來源,但也發生了更多細微的變化:由于用戶與互聯網本身的互動加強,門戶網站不在是互聯網的唯一入口,互聯網內容的廣度增大、深度細分,為用戶提供了更多選擇,因此,廣告業主更多關注到各個網站的用戶群體與自身客戶群體的關系問題,在搜索引擎和流量統計分析的幫助下,廣告主可以找到與自身客戶定位相似的網站,從而追蹤控制廣告投放效果,互聯網廣告由粗放時代進入精細化時代。
如今,移動互聯網方興未艾,很多人把它視為互聯網在移動終端上的延伸,如果說移動互聯網興起之初以此來看待的話還說得過去,那么兩三年后的今天,再將移動互聯網看做互聯網的延伸,已經不合時宜了。
我們常常說移動互聯網與互聯網的最大不同在于其終端化、個性化和碎片化,其實這三化說白了就是“私有化”:作為展現移動互聯網的終端,如手機、Pad已屬于私人用品,與廣播、電視、報刊和互聯網相比已經沒有任何公共屬性可言;人們在移動互聯網上的需求也就完全是個人式的,對于自己不感興趣的內容,根本不會容忍出現在自己的手機上;而碎片化一般是指使用時間的不連續性,則更是“私有的”,你想都是碎片化時間了,還不是自己的么,這完全是自己的時間。
從邏輯上說,“私有化”的東西一定具有強大的排斥性,這是人性使然。因此我們可以說從互聯網到移動互聯網的服務模式已經發生了深刻變化:互聯網1.0時代是“信息聚合”模式;互聯網2.0時代是“信息細分+服務”模式;而到了移動互聯網時代,已經完全是“信息服務”模式。
廣告在移動互聯網的介入過程必須變得十分巧妙,以避免對用戶的私人空間形成打擾,在移動互聯網內廣告必然不會成為收入來源的主角。所以,在移動互聯網時代,我們提供的只能是服務、服務、服務。
從新聞客戶端的幾個發展階段,我們可以清晰的發現這一脈絡。最早的新聞客戶端都是各個網絡媒體將自己的內容聚合到APP中,然后借助自身的品牌進行推廣,很多新聞網站或門戶網站的忠實客戶追隨而來。后來,我們發現有新聞客戶端不甘寂寞,除了將自己的內容整合,還做起了社會化發行,這樣,我們只用一個客戶端就可以看到我感興趣的媒體和內容了,那么我就不會下載N個同樣功用的客戶端了。
當微信出現后,人們發現騰訊的這盤棋更大,它像運營商,可以短信、實時通話;它像微博可以溝通分享;它像報刊亭,傳統媒體來了,自媒體也來了;它像平臺服務商,企業可以利用它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務(如:招商銀行);它還可能會像電商(5.0版),人們可以在上面做生意;它還會像更多更多東西,只有你想不到,沒有做不到……那么,你的手機里還用裝其他東西么,反正對于筆者來說,現在的“碎片”時間基本上都被微信給占了。因此,移動互聯網入口必然是那些優秀的平臺化產品,廣告的空間因此被有形的壓縮了。
綜上,廣告之于移動互聯網已經不是牢靠的商業模式,它必將被創新的服務模式所代替。
圖片來自vb.s11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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