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運營要保持的三個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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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內容平臺中的運營人員的權限,雖然理論上說是“主宰一切”,但事實上,一個平臺要想留住創作者和用戶,它就必須要保持公平性。

如果要說在一個內容平臺中運營人員的權限,理論上來說可以用“主宰一切”來形容。這并不夸張,只要愿意,平臺方可以做的操作太多了。

但實際上卻并不是這樣,除了不能侵犯用戶隱私,不能竊取用戶財產這樣有法律規定的限制外,還有其它一些因素即使沒有硬性規定也是不能違背的。

其中有一個原則就是公平性,在內容運營中我們要維護好系統內的一個公平性,讓所有的用戶享受的利益是平等的。

一、內容價格的公平性

如果不是獨家的內容,那就可能出現在多個平臺上,我們也經常在不同視頻網站的VIP片源中看到相同的影視作品。如果你經常聽音頻,知識付費節目,也會發現很多音頻在不同的平臺上都可以買到。

拿音頻內容來說,同樣的內容背后的制作機構或錄制老師其實都是同一個,一個內容在不同平臺出現,只是背后的作者在不同平臺做了分發。說白了,也是為了開拓宣傳、銷售渠道,提高知名度和收入。

提高收入這件事上除了擴展銷售渠道外,有些公司還會使用兩種方法:

第一種是:改變定價方式。由原本分批賣的方式改變為打包銷售,把原本可以單集、單章節購買的方式改變為整本購買,這樣的話利于提到客單價。

從某個角度來說也確實能夠提高銷售額,一本書的章節有很多。從用戶習慣上來說:很多用戶都會先購買一部分,之后用戶購買的概率會降低。

所以很多可單集購買的有聲讀物,都出現后面章節的銷量低于前面的章節的情況。而如果改用整本購買,這種方式就可以讓用戶對感興趣的內容一次性買單,即使以后不喜歡、不看了,但對平臺來說錢已經到賬了。

第二種是:直接抬高售價。一個內容在別的平臺上賣10塊,在我的平臺上賣12。利用這種方式存在一定的僥幸心理,就祈盼用戶不會使用別的平臺吧,要不然他就會感受到價格上的差異。風險在于用戶一旦發現,就很容易對平臺產生很大的不信任,造成用戶流失。

正常來講,我們要保證自家的內容在各個平臺上的價格一致。這樣能維護內容在整個互聯網上的定價體系,也不傷害第三方銷售渠道的利益。再者如果一旦失去用戶的信任,要想挽回可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二、用戶利益的公平性

緊接著上文關于修改內容定價方式的話題來說,如果是要由批量購買改為整本購買也要保證價格的一致性,要不然就會造成不公平,而且這種改動要顧慮到已購內容用戶的利益。

如果之前批量購買,算起來購買整本書需要花費12元,但是改為整本購買后卻需要花費10元,這樣以后購買的用戶,就可以花更少的錢享受與之前用戶同樣的權益。對平臺優先支持的用戶利益反而有更大的損失,這種做法被用戶發現后很容易引起大量投訴。

實物商品可以隨著市場需求增加和原材料上漲等因素漲價,因此對于價格上漲用戶也更容易理解一些。但網絡內容產品的制作成本是固定的,相應的對于內容產品漲價用戶就更難接受,平臺方也難以有合理的解釋。

當然也并不是說內容產品就一定不能漲價和降價,傳統商品的促銷手段。例如:促銷、打折,在一段時間內把內容降價到一定金額銷售。打包優惠,多個內容同時購買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等。

這些方式內容平臺也都可以使用,只是在使用這些方式的時候,要提前告知用戶,或者是在內容上有明顯的標注和說明,把它作為平臺內的一種固定規則,這樣用戶能更好的理解和接受。

很多平臺都會創造一種在平臺內通用的虛擬資產,最開始被大家熟知的應該就是騰訊的Q幣了,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平臺都推出了自家的虛擬貨幣。例如:快手的快幣、華為的花幣、知乎的知乎幣等等。好像稍微大一點的平臺都會做自家的一套虛擬貨幣,用戶需要用現金買這些虛擬貨幣,當然在平臺內這些虛擬貨幣也可以當做現金使用。

有的平臺貨幣體系比較復雜,有多種虛擬貨幣且價值不同,不同的貨幣之間可以互相兌換。而且平臺的貨幣體系是逐漸建立出來的,在推出多種虛擬資產的過程中容易產生一些矛盾。

這種矛盾的產生,一方面因為前后不同時期用戶賬戶里的資產不同,一方面因為不同貨幣間的兌換關系和權益也不同,平衡好這種矛盾也是為了保持用戶利益的公平性。

三、內容排序的公平性

在很多內容平臺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排行榜這樣的功能,不同的榜單排序規則不同。榜單的作用于作者而言是一種鼓勵,也可以看待是對內容的一種褒獎方式。于用戶而言,則是提供一種內容選擇的依據,可以從榜單上找到那些比較好的內容。

有的運營人員會把排行榜當成推薦位,人工干預內容排序的規則,把一些數據不好的內容排到了好位置,降低了一些不給推廣費用,沒法創收但是數據很好的內容的排名。這種做法顯然沒有保持內容排序的公平性,榜單也失去了它應有的權威性。

除了榜單外,在產品中我們還會設置一些其它展示位置,來根據規則對內容排序。例如:有的展示位置會根據內容的最新評論時間排序。

設置規則本來就是想讓系統根據規則,對內容進行優先展示,平臺既然制定規則也代表對其認可。在沒有遭到惡意刷屏,受到垃圾內容的攻擊下,如果人為干預過多就失去了它原有的作用,對用戶而言意義不大,對內容作者而言有失公允。

#專欄作家#

云瑞,微信公眾號:馬虎眼,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原片刻產品經理,6年產品人,走在內容社交產品路上,死磕產品設計,喜歡玩各種APP,玩桌球,打羽毛球,歡迎與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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