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功能的主動和被動:隱藏著用戶思辨化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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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有效引導用戶進行分享?本文作者將在此與大家聊聊分享功能的主動和被動,enjoy~

隨著微信的普及,分享功能在互聯網2C產品中可謂隨處可見,而看似簡單的功能,背后卻隱藏著用戶一次思辨化的心理過程。

分享,可以是主的,也可以是被動。

一、主動分享

主動分享,顧名思義就是分享者在沒有受到外部環境任何威逼利誘的情況下自發性分發內容的過程。若要引導分享者主動分享,需要滿足如下其中一項條件:

  1. 被分享的內容與分享者三觀或個人特質吻合;
  2. 有利于塑造或突顯分享者的形象;
  3. 分享者對被分享的內容感同身受,有感而發;
  4. 對被分享者有利;
  5. 推進關系;
  6. 有利可圖。

滿足1、2、3其中一項或多項條件,分享到朋友圈的概率更高;微信是一款熟人社交應用,朋友圈是展示自身形象的平臺。微信使用群體多為80后、70后、60后(90后、00后更側重個性,更多選擇用QQ),這些群體均已在社會打拼多年,非常注重社會身份和形象,所以主動發到朋友圈的內容,更多是符合自身身份和形象的信息。

滿足4、5其中一項或兩項條件,分享到微信群或個人的可能性更大。微信一對一聊天和群聊側重的是交流,而不再是展現個人形象。分享的內容難以滿足所有受體(被分享者)的需要,此時將內容分享給有這方面需求的個人或群體,更容易引發話題滿足交流的需要。

4和5兩項內容,在個別場景會形成遞進關系,例如,有次朋友聚會,有個朋友談起想買學位房,在考慮買哪個地段,后來我分享了一條關于學位房改革的資訊給朋友,她很高興有人惦記她說的話,于是開始深入聊學位房的問題,聊得多了,現在成了好朋友。

“有利可圖”一項很有爭議,把它歸類為主動分享是出于“商家”這個角色考慮。當前有小部分互聯網產品的商業模式基于熟人社交為前提開展,例如OMALL跨境電商,其商業模式:

個人加盟成為店主,店主推廣、販賣商品,商品成功出售后,店主獲得部分利潤分成,其余利潤歸企業所有。

對應這種商業模式,分享功能變得至關重要,店主除了線下推廣,微信及其它社交應用會成為產品推廣的主要陣地,店主作為“商家”,會主動分享商品或促銷資訊來宣傳產品,而促使店主做出分享行為的根本原因是有利可圖。

二、被動分享

被動分享,定義與主動分享反之。如何在違背分享者主觀意愿的前提下引導分享呢?目前互聯網普遍的做法是:

  • “甜頭”誘導
  • 強制分享,只有完成分享動作才能繼續體驗整個產品流程;

根據上述兩項做法,提煉出如下規律:

(1)收獲的價值>分享帶來的消極影響,分享者愿意分享

舉個栗子:某電商拉新活動,200+元一斤的XXSJ級車厘子,只要成功分享商品快訊即可獲得“150元優惠券”以50元價格購買到車厘子,最終分享者做出分享行為。

我認為這是一個被動分享的過程,原因是:

  • 假設車厘子直接標價50元一斤,分享者不一定會主動分享商品快訊;
  • 商家發起讓利,對分享者存在誘導;

對于分享者而言,在發起分享動作前會思考“分享”所帶來的影響?!?50元優惠券”的優惠力度是否巨大到足以彌補分享行為帶來的心理落差,令分享者忽略分享所帶來的損失(朋友圈的形象被解讀為“市儈”之類)。

(2)放棄分享的成本>分享帶來的消極影響,分享者愿意分享

舉個栗子:我任職的公司開發了一款以題庫作為切入點的工具類產品,運營提需求在產品里添加一個強制分享的功能。我思前想后,決定把強制分享功能設置在用戶首次查看考試結果報告之前,如不分享,無法閱讀考試結果。用戶做一套試卷的時間,預估是60分鐘。功能設置卡在交卷之后查看報告之前,就是基于放棄成本的考慮。用戶花了60分鐘做題,不分享,浪費60分鐘,分享吧,用戶會衡量值不值得,當放棄分享的成本越大,用戶越容易妥協,當然,強制分享功能的設置,一定程度上犧牲了用戶體驗。

三、分享內容的載體形式及各自的優劣

目前互聯網產品分享出來的內容載體有2種展示形式,一種是鏈接,另一種是圖片,圖片上會有一個二維碼,解碼跳轉應用商城下載APP或跳轉網頁界面。以下圖片描述了分享電商APP商品詳情頁到朋友圈及被分享者通過分享界面購買商品的業務流程。

無論分享鏈接還是圖片,兩種形式在展示層面和產品層面上各有優劣,如下圖:

四、分享功能設計及開發中遇到的坑

看似簡單的功能也會有坑,這是我之前設計分享功能時候遇到的問題:

(1)內容被二次分享,是否需要做標識?

(2)二次分享的流程是否與一次分享流程一致?

(此處指的二次分享:分享人分享出去的內容被看到的人再次分享出去)

(3)需要輸入邀請碼才能注冊的APP,通過微信分享功能拉新,選取分享鏈接還是圖片的形式?如果選取鏈接,要怎樣解決邀請碼問題,如選用圖片,圖片內容如何布局?

 

本文由 @鎵欣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 Pexels,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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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缺了一部分,阻止分享,騰訊限制抖音分享這個你知道嗎?另外,我是90后,我不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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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是從分享者(用戶)的心理行為這個角度分析,騰訊運營規則不屬于用戶心理行為范疇呢。
      另外,我在5月中旬還看到有抖音標識的短視頻在微信朋友圈展示,視頻可播放,當然,我不確定分享者是通過哪個渠道實現的分享,不過現在從抖音上分享視頻到朋友圈,是可以分享出來一條鏈接的(成功分享出鏈接,視為分享這個動作執行成功),如被分享者需要查看視頻,可以復制分享出來的鏈接,放到其它瀏覽器上打開查看;

      來自廣東 回復
  2. 什么統計數據告訴你90后更喜歡用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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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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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也談不上是喜歡,只是說90、00后是使用QQ的主要群體;2015年舉行的首屆中國互聯網移動社群大會騰訊公司副總裁殷宇曾經說過微信的用戶60%以上是25歲以上的人群,QQ正好相反,大部分是26歲以下的用戶。

      來自廣東 回復
    3. 因為作者太老了,還以為90后很年輕;實際上90后已經長大了哈哈。喜歡QQ的應該是00后了,以及一部分95后

      來自浙江 回復
  3. 請問下樓主主動分享的因素是調研出來的嗎?

    來自江蘇 回復
    1. 一部分是小樣本問卷調查,抽取的樣本15人左右,通過向他們提問的方式獲得答案,然后對答案進行提取;另外一部分是通過觀察朋友圈動態總結出來的。

      來自廣東 回復
  4. 什么樣的情況適合分享鏈接,什么情況適合用海報呢(加二維碼等跳轉鏈接)?感覺朋友圈經常被刷屏的以海報為主,作者來分析一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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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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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內容比較多,用H5。內容比較少,主題很明確,可以直接用海報。

      來自天津 回復
    3. 對于什么場景適合用鏈接,什么場景適合用海報的問題,我認為是沒有標準答案的,因為每個產品設計背后,都和企業的戰略、運營需求、用戶需求、團隊的開發能力等等有關,每家企業對自家產品的需求不同;當然,目前很多產品是這樣做的:為資訊類型產品引流,用鏈接,以商品/活動推廣或產品曝光為目的的采用圖片分享。

      來自廣東 回復
    4. 功能類盡量用H5,例如邀請注冊,邀請關聯,進入后直接綁定,讓被動用戶沒有被關聯的感覺

      活動類盡量用海報,如果活動涉及內容較多,例如:領券,注冊等環節,那需要嵌套H5(掃碼進入)
      單純分享圖片的,沒啥意義

      更具體的就看你們公司的實際需求了

      來自北京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