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產品設計的角度,看公司那個“奇怪”的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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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將從產品設計的角度看公司那個“奇怪”的廁所,并結合自身經驗分享自己的想法,enjoy~

我們公司那個“奇怪”的廁所,每次光臨時總讓我想法頗多。

或是想破口大罵,或是想快速離開;

或是想“肥水不流外人田”,或是想飛速打開那唯一的一扇窗,雖然寒風凜凜會吹疼我那潔白的小屁屁。

為什么說是“奇怪”,又為什么我會有如此多想法呢?

究其原因,無外乎是整天整夜的“煙霧”繚繞。

一旦進入仿佛進入天堂一般,亦仿佛進入了一個奇幻漂流的境界,讓人不禁有一種騰云駕霧般的感覺,不過是想如騰云駕霧般的離開罷了。

另外,當您進入云游一番出門后,衣服上那股“仙氣”,估計云天外的太上老君都可聞見。

你說奇怪不奇怪?

我本是“三好公民”—不抽煙,不酗酒,不說臟話,又加上有點所謂的產品思維。

因此就聊以此文來絮叨絮叨我對這個“奇怪”廁所的“摯愛”嘍。

奇怪一:“禁止扔煙頭”的煙頭桶

1、事件描述

一進廁所門,正面角落里一只煙頭桶“正襟危坐”,且里面裝好了水,恰巧可用于熄滅煙頭上的火。

如果我是一位煙民,一定感激公司善解人意,有人道關懷主義;

如果我不是,那我也覺得公司企業文化不錯,會為員工考慮。

但,煙頭桶外又貼一張“禁止扔煙頭,違者罰款100元”就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了,這就好像告訴員工,“我們公司福利待遇優厚,但不用于員工,員工要強行想得到會被罰款100元”。

用產品的話說就是:“我們的產品有一項貼心的服務,專為用戶而設計,但禁止用戶使用”。

拜托!如果我們這樣設計產品,估計早就死在了用戶的唾沫星子里,如果有幸沒被淹死,老板也會果斷補刀的。

2、事件解析

  • 管理員:廁所禁止吸煙;
  • 抽煙者:此處有個桶,且放了水,真所謂是“知我莫若桶”啊,于是桶里的有了煙頭;
  • 管理員:我的桶不是讓你們丟煙頭的,必須得貼個禁止扔煙頭的提示;
  • 抽煙者:莫名其妙,既然不讓我扔,那直接拿走即可,且里面已有很多煙頭,繼續;
  • 管理員:我就不拿走,我也不監管;
  • 廁所:最后變成了一個“奇幻”的天堂。

3、解決方案

  • 根本解決方案:將桶拿走,并禁煙,監管且執行;
  • “治標不治本”式解決方案:將桶拿走;
  • “掩耳盜鈴”式解決方案:桶上換張字跡齊全且醒目的提示語。

4、有何可取之處?

產品設計中,“掩耳盜鈴”式的解決方案最致命 。

甚至比不解決更致命,如果不解決,至少還會知道這是個問題,還會想去解決;但這種自我以為已解決,卻是起反作用的解決方案,應該就屬于反向型解決方案了吧。

奇怪二:“說壞沒壞”的便池沖水鈕

1、事件描述

男生小便池,為確保不殘留異味,總會有個沖水鈕的設計。

習慣后,男生總會在小便后,自然的去按下沖水鈕。

不巧,不久前,我們公司的某個小便池的控制水的開關失靈,一旦按下,便如“黃河之水天上來”般不停的涌出,直至“水漫金山寺”,依舊不罷休。

于是維修員領個維修箱就沖進了廁所,一頓折騰后,“黃河”之水停了,廁所也恢復了“金山寺”本有的模樣。

可惜,控制水的開關依然處于失靈狀態,“聰明”的維修員就采用了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案,即在按鈕之上貼了一張“壞了,別按”的提示語,之后,便心滿意足的走了。

后來的一周內,同樣“金山寺”再遭遇了兩次“黃河”之水的洗禮~

2、事件解析

  • 方便之人:方便之后,習慣性按下沖水鈕,結果“水漫金山寺”;
  • 維修員:先將水停住,解決了10分鐘,“聰明的人,必須學會承認自己的失敗”,但得有個解決方案,貼個提示吧;
  • 方便之人:方便時,想問題或沒在意,方便完畢,習慣的按下沖水鈕;或是方便時已看見,但方便后,還是習慣性按下了按鈕,后悔已晚;
  • 維修員:這個實在不好解決,先止住水吧,完畢,留下一句“都貼了提示說壞了,別按,都什么人那”,走了;
  • 廁所:依舊隔三差五的上演一次“水漫金山寺”的戲碼。

3、解決方案

  • 根本解決方案:修好無法控制出水的問題;
  • 暴利式解決方案:讓按鈕無效,如不可按下或按下不出水均可;
  • “治標不治本”式解決方案:改進提示語的視覺設計,并在按鈕上貼上大紅色的“別按”。

4、有何可取之處?

  • 產品設計中,必須明白用戶習慣,一旦形成,再多提示可能都收效甚微。比如便后按下沖水鈕。至于如何獲取用戶習慣,那就需要用戶畫像,了解其習慣使用那些產品,了解當前的產品設計是否與其真實場景保持一致。比如咱們當前給k12的孩子設計一款學習交流的聊天軟件,那咱們可能就需要研究下微信的聊天流程。
  • 產品設計中, 視覺提醒是一種事半功倍的提醒方式,但需與用戶的生活、工作場景的視覺設計規則保持一致 。比如警告、提醒一般采用黃色,異常一般采用紅色等。
  • 產品設計中, 解決方案可綜合考慮成本與實現的難易程度,但更需考慮是否真能解決問題,拒絕“掩耳盜鈴”式解決方案。
  • 奇怪三:“讓人迷惑”的禁煙提示

1、事件描述

提示語,一般是比較簡單、直接的話語,讓人看了不需太多思考,也不會產生歧義。

如果同時還有一定的意義或趣味性,那效果更佳?;诖?,咱們來看看我們廁所的禁煙提示語“被吸煙,我不干”。

視覺提醒倒是符合了規則,可這文字,講真,我是沒懂,可能是本人腦子笨吧!

2、事件解析

  • 管理員:廁所禁止吸煙,貼個禁煙提示;
  • 抽煙者:那里一片紅,哦,應該是個提示,瞄了一眼,與我無關,點上了一根煙;
  • 非抽煙者:進入廁所,煙霧繚繞,心里臟話井噴,抬頭看見一片紅,瞄了一眼,寫的太得勁了,“被吸煙,我不干”,我不干,不干..干..干…;
  • 管理員:我已貼了禁煙提示,工作已完,“吃雞”去嘍;
  • 廁所:每天依舊是“騰云駕霧”般,歡迎各路“神仙”、“小鬼”到此一游。

提示語的目標用戶是誰? 抽煙者;

現在的提示語的目標用戶是誰? 非抽煙者。

提示語的目標用戶與目前的目標用戶并不一致,那抽煙者就可以忽略不管,又沒跟我說,管他呢。

退一步講,即使抽煙者接受到了此提示語的用意,那也需要他是一位肯動腦,且邏輯性不錯的“寶寶”(寶寶:此處指不顧他人感受,不能分辨是非,無法自己做出正確判斷之人),思索片刻方才懂得真諦。

咱們來假設一下此情景,“寶寶”先得想“誰被吸煙不干”,得出結論“不是我,那應該是非抽煙者”,接著還得想“他們不干,那跟我有什么關系,需要我做什么呢?”,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了,3小時過去了。

終于得出結論“哦,原來是讓我不在此吸煙”,太費腦了,吸根煙提提神吧。

3、解決方案

替換文字:第一行四個大字“禁止吸煙”,第二行“違者罰款100元”,字體稍??;

4、有何可取之處?

  • 產品設計中,提示語應簡單、直接,無需用戶思考即懂,更不會產生歧義;
  • 產品設計中,提示語需注意目標用戶,不能為了趣味性而忽略本質,拒絕本末倒置的設計語言。

奇怪四:“嚇死不償命,從來不執行”的懲罰規則

1、事件描述

廁所門口,右手邊上貼了4張A4紙大小的懲罰規則,專門針對廁所抽煙者而制定。

規則不可謂不完整,懲罰也不可謂不嚴厲,說明不可謂不詳細。

可沒人監督、執行,自然就更無人會看,除了我這個好事者。

2、事件解析

  • 管理員:全面禁煙,我們會完整且嚴厲的懲罰規則,已貼告示;
  • 抽煙者:我只知道廁所門口貼了幾張紙,至于內容,跟我無關;
  • 非抽煙者:廁所里小便時,還是差點尿到了別人的褲子上,這“霧”著實有點大,門口不是貼了禁煙的懲罰制度了嗎?
  • 管理員:我已制定且對外公布了禁煙處罰規則,參加“百萬贏家”領獎金去嘍;
  • 廁所:時而聽見對罵之聲,時而聽見抱怨之聲,更多的找廁所坑位之所在時的慘叫之聲,原來又有人屁股與地板“親嘴”嘍。

3、解決方案

  • 根本解決方案:先替換懲罰公告,改為“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舉報獎勵100,舉報渠道:郵件、電話、公司內部交流區私信,備注:保護舉報者隱私”,并郵件/微信全員發送;再確保舉報渠道構建完成;最后,關鍵一步,專人負責執行;
  • “自欺欺人”式解決方案:僅替換提示文案;

4、有何可取之處?

  • 執行大于一切的設計與規則。如若不能有效執行,干脆不設計,否則最終的結局就是浪費人力物力;
  • 規則的制定可盡量詳細與完善,但傳遞給用戶時,一定要濃縮成一兩句簡單明了的話語。如“禁止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寫作最后

1、特別鼓勵:我們的廁所提示設計里,其實不乏亮點。

?如小便池處的“射到外面說明你短,射不進去說明你軟”;再如大便池處的“同志們,沖??!”。

?提示既簡短有效,還樂趣無窮,說明很多事兒不是做不到,而是沒想做而已;

2、免責聲明:雖說言辭之間有些許不滿之意,但均只是就事論事,不代表我對公司的喜好程度。

?您也別問我哪個公司,天機不可泄露也~;

哎呀,憋不住了,我要去“騰云駕霧”般云游“天堂”去了,告辭!

 

本文由 @刑小作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 Pixabay,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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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贊同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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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牛皮,牛鬼蛇神集中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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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中心思想表訴簡單點,不要一個例子重復說。你文章與你描述的是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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