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一定要有App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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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品和商業模式并無固定形態,不要拘泥于思維定勢,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觸達用戶、提供價值、獲取回報,這才是打造一個產品的終極目標。

五六年前,一個新的移動互聯網產品上線,如果沒有App版本,恐怕是很難得到投資人和市場認可的。時至今日,仍然有許多初創團隊出于思維慣性或者面子問題,以App的裝機量、注冊用戶數、日活、月活作為推廣目標和宣傳的賣點。問題在于,做產品一定要有App嗎?

如果你經常使用海外的App產品,不難發現,其使用場景大多明確而單一,用戶界面與功能設計通常非常簡潔,甚至有的可以說是簡陋。中外用戶的移動互聯網使用習慣相比之下,海外產品存在大量滿足用戶長尾需求的獨立App,而新興、獨立的App在國內的生存環境卻日漸嚴峻。

這個現象,首先與開發者和用戶的使用習慣差異有很大關系。相比國內,歐美由于PC互聯網的普及時間早、范圍大,用戶對于移動互聯網的依賴反而并沒國內這樣夸張。手機之于歐美用戶,首先滿足的是基本的通信需求。由于電信資費低廉以及溝通習慣差異,電話+電話留言是一般用戶的通信首選,而短信或電子郵件,則是實時通信的補充手段。常規的工作娛樂通過PC互聯網完成,動不動就低頭玩手機這種事,反而顯得有點奇怪。

而歐美的產品開發者,由于大眾對移動互聯網非重度依賴的背景之下,以及考慮到用戶的認知成本,產品功能的直截了當就顯得非常重要。如果一個App功能臃腫,用途寬泛,在開發者和用戶心目中,反而不是一件好事。

并且,同樣作為社交賬戶體系的基礎建筑,Facebook和Google對外提供的第三方登錄授權,允許開發者讀取其社交關系鏈,大大降低了第三方開發者挖空心思獲取用戶社交關系的企圖心,開發者只需要考慮產品的核心功能實現,無需以種種功能留存用戶以及用戶的社交關系,真正實現了“用完即走”。

而在國內,借助微信這類超級App,很多低頻功能借助微信公眾號、H5、小程序、微信內嵌服務窗口等入口即可完成推廣和部署,用戶在微信群和朋友圈即可實現大量社交、娛樂甚至工作需求,相比之下,為某個不常用的功能而安裝獨立App的必要性,就降低了許多。

并且在對外授權方面,微信和QQ一般只允許第三方應用獲取用戶頭像和昵稱,并不允許其讀取用戶的社交關系。在這種背景下,借助社交關系增強用戶粘性幾無可能,開發者們只好借助不斷拓展功能希望增加用戶留存和使用時間。換句話說,國內的移動互聯網生態,競爭更激烈,手段更功利,且超級App們更喜歡資源內化而不是外放,以吸引創業者們在超級產品內部構筑流量。

在這種背景下,前期產品一邊積極拓展用戶場景增加用戶使用時長,一邊通過各種手段企圖將App塞進用戶的手機,結果就是用戶對于產品的需求,迅速被飽和甚至過飽和地滿足。

最終的結果就是,一方面新增的App產品,很難說滿足了什么用戶的痛點和剛需,因為市面上的產品已經很多了;另一方面,新的App產品特別難推廣出去,前兩年還有人哀嚎新用戶獲取成本水漲船高,而當下的情況可能是,花錢都買不到量。

在這種情況下,做產品等于做App這個思路,確實應該轉變了。

產品是什么?不要糾結于狹義的產品形態,形態只是承載產品的一個外殼,產品的實質是以恰當的手段解決問題、提供價值、獲取回報。要實現這個目的,App與否,僅僅是手段而已。手段是服務于目的的,不要把手段當目的,這一點很重要。不僅僅是在創業和做產品,很多人在工作和生活中,經?;煜侄魏湍康?。

話說回來,我們有哪些手段,來實現當下的互聯網創業目的呢?

最基礎的,是大樹下好乘涼。以微信的高裝機量,通過微信公眾號搭載H5和小程序提供服務,是最常見的手段。雖然公眾號的拉新成本同樣水漲船高、打開率一路走低,但讓用戶關注一個公眾號,總比下載一個App容易許多。

進階一些的,是借雞生蛋。這兩年內容創業與付費經濟崛起,很多大平臺也動用大量補貼去吸引創作者與分享者入駐。通過內容創作獲取企鵝號、頭條號、UC、火山小視頻等平臺的流量廣告分成與補貼,是很多人正在做的事。而透過知乎、在行、得到、知識星球等平臺進行培訓和付費分享,也是很適合很多專業領域背景深厚的創業者。

更高級一點的,是矩陣式分布式產品。如同我前邊講過的社交社群一樣,如果你手頭掌握了幾十個、上百個甚至更多的QQ群、微信群,或者與一批公眾號、微博大號、主播、短視頻作者有合作關系,那么這里就有很多流量變現的機會。

而還有一類情況,是你本身擁有線下的資源。舉個例子,有N家門店可以與你合作,接受你的廣告物料,則在如今線上推廣獲客成本可能大大高于線下的時代,你可以反身作為其他產品的推廣平臺。而這里的關鍵詞是流量價格差異。發現并利用這種信息差和價格差,成就其他產品并獲得收益,本身就是一個好的產品模式。

簡而言之,產品和商業模式并無固定形態,不要拘泥于思維定勢,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觸達用戶、提供價值、獲取回報,這才是打造一個產品的終極目標。

 

作者:判官,十四年產品經理工作經驗,現專注于社交和商業化產品領域。微信公眾號“判官老司機(ID:panguans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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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外國人很羨慕我們的微信支付寶??!非常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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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部分手機用戶對于APP的使用過程中都是這樣的,每天都會打開的APP不會超過10個,打開次數頻繁的只有4,5個。所以,功能簡單的APP合并到主流量APP中去,將會是未來的常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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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某些簡單功能的應用完全不需要APP,和其他已經大量應用的APP合作嵌入,就可以了,既方便了用戶,又給自己的發展用戶直接增加了很多入口。例如微信小程序掃描乘車,或者地圖軟件里面搭載打車,或者是共享單車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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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產品就是你要做什么事的外在表現形式

    來自廣東 回復
  5. 產品最應該有的是用戶,用戶在哪,產品就應該在哪。

    來自福建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