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形設計的優勢在于激發用戶的好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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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設計師沒有理解圖形的根本用途,僅僅是從外觀做為考量,將資源圖片套用在一個又一個的產品之中,對用戶而言,這樣的設計并不會帶來對產品功能的理解,反而加深了使用中的疑惑。這不僅違背了圖形設計的原則,更無法激發用戶的好奇心,從而引導用戶的行為,發揮產品功能的最大化。

讓我們一起穿越到原始社會。

在文字還沒有出現之前,古代部落的人所依靠的交流方式除了行為之外就是圖形符號,這些符號的含義完全沒有任何文字解釋,但每一個人都能輕而易舉的讀懂它的意思,包括圖形符號所代表的衍伸功能。

例如:如果部落的圖騰一只鳥,那么在野外,凡是你能看到有這只鳥的圖形的地方,就是這個部落的地盤(圖形的含義);同時這也意味著,在這只鳥的圖形范圍內,你是安全的,你可以自由行動,但出了這個范圍,你很可能就會面臨被野獸吞噬的危險(圖形帶來的延伸效應);在整個過程當中,你本能的會知道這只鳥的全部定義,并且不會做出輕視生命的冒險行為(圖形對行為的規范)。這就是長期部落生活中的人所形成的心理定勢,也是我在上一篇文章里講到用戶心理邏輯。(詳看 《設計的根本是為用戶解決產品的結構問題》)

今天的用戶看待產品中的圖形設計和原始人不會有本質區別

當用戶拿到產品的時候,他們對圖形的理解依然由含義,效應,行為這三個部分構成。

1:這個圖形是什么意思?(圖形的含義)

一個好的圖形所代表的含義應該像男女廁所的圖形一樣,簡單,直白,不歧義。這要求產品經理在構思之初盡可能采取具象的詞語表達功能,但這一點往往被忽略。抽象詞語除了在設計上容易產生歧義外,更意味著用戶需要靠想象理解,而產品恰恰需要明確的告訴用戶功能的定義,因為沒有用戶在下載一個產品時同時還能下載一個客服小姐為他解釋產品如何使用。

2:在這個圖形范圍內能做什么?(圖形的延伸效應)

當客戶明白圖形意思后,緊接著就是對圖形功能的理解,這個理解會因為個人的立場思維不同而產生多個可能性,但產品的功能不會同時存在兩種邏輯條件,當用戶的理解和邏輯條件不一致時,就一定會造成用戶反復操作但卻找不到想要的功能點的情況。這就是邏輯關系1對1和用戶思維1對N的矛盾。

3:怎么操作這個圖形?(圖形對行為的規范)

好的產品設計能夠讓用戶通過圖形自然而然的完成整個功能的使用,如果用戶在理解了圖形含義和效應之后,還需要思考“如何操作”這個問題時,說明產品在設計上就已經失敗了。因為圖形最終要引導用戶的行為往正確的方向走。

一個真正的設計師需要能夠全方位的看待圖形含義,從整體把握產品的設計,這個整體不僅僅是鏈接產品和表象視覺本身,更要將設計作為橋梁鏈接產品和用戶,讓用戶在心里邏輯上能夠把含義、效應、行為這三個部分貫穿起來,暢通無阻,從而使用戶的行為切合產品本身的需要。交互設計的目的是通過設計視覺,聽覺,觸覺等一系列暗示,在用戶不察覺的情況下,引領用戶的行為,使操作最終切合產品功能,達到產品功能的最大化。在這個基礎上,可以說,一個成功的產品是在順應用戶思維的前提下最終能反過來引導用戶行為的產品。而任何一個受用戶歡迎的產品,其實只是讓用戶活在了可“自由操作”的假象里。

一切都在最初的設計之中。

當我拿到客戶的產品時,產品經理的構思和想法往往比較清晰,但我更多的會站在用戶的角度思考,他們是否會被圖形暗示?在暗示下會如何操作?能夠達到產品經理的構思初衷嗎?會引起用戶的疑惑和反感嗎?而暗示的前提在于圖形是否符合用戶的心理定勢。英文的ruler所代表的含義除了“尺”“標準”外,還代表了“統治者”,因為統治者就是制定標準的人。在這方面,無論哪個設計師都要順從,同時也要幫助客戶認識到ruler的重要性。在產品主架構上,要盡可能的使用通行圖標,這是與用戶最熟悉、成本最低的對話方式。要相信用戶完全可以通過使用產品而理解制造者的意圖。作為設計師,我并不認為外表美是第一重要的,特別是在具有實用功能的產品中,真正的美應該是用戶在使用產品的過程中產生的行為,是否流暢,是否順利,是否讓他們感覺這就是他們想要的,并且為他們量身定做的產品。

當圖形能夠引起用戶的好奇心時就是新功能的最佳切入點。

就像我上一篇里寫的,用戶希望產品是“舊的”,這需要設計師用通行圖標和他們對話, 同時用戶也希望產品是“新的”,這就需要設計師能激發用戶的好奇心,人們總是對新事物充滿探求欲,而探求是讓用戶主動了解新功能的契機。當用戶因為好奇點擊未知的圖標時,設計師就好像在一只小松鼠前投遞小松果,一步一步引導它按既定方向走。在這個過程中,有趣比直白要重要的多,有的產品會迫不及待的大段大段描述新功能好比教科書,其結果就是把小松鼠嚇跑了。因為用戶最不愛的就是看字學習,盡管他們喜歡新事物。

激發好奇,過程有趣,規則簡單是向用戶推廣產品新功能的有效方法,在這個過程中,生動有趣的圖形表達比文字更適合,但無論如何設計,最終依然要回到含義、效應、行為這三個構成中來,這三個構成不貫通就不會形成用戶的有效操作。讓每一個圖形的樣式,版式,操作,銜接都符合用戶心理邏輯,將復雜的因素統一起來,恰如其分的傳遞產品所要表達信息,才是圖形設計在產品中的價值所在。

本文總結

  1. 產品設計不是圖形的拼湊和堆砌。
  2. 美觀很重要,但遵循構成原則比美觀更重要。
  3. 讓用戶自由操作的前提是引導用戶按產品的功能操作。
  4. 用戶的好奇心會自然探索產品的新功能,并留下深刻印象,這比被動接受信息有效的多

 

作者:王沛(微信號:106799482),自由人,獨立設計師,手藝狂人。14年創建上海翕和視覺設計事務所,以自由人身份入駐企業團隊,提供IT互聯網項目研發設計服務。崇尚自由人的自由聯合,相信自由商業能夠給每一個人帶來獨立和尊嚴。

本文系作者@王沛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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