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機構備付金的繳存方案和思考分析
本篇文章作者為大家分享了有關備付金繳存的相關知識,適合支付PM、通道PM及想了解相關備付金知識的任何同學學習。
一、監管政策
主要針對備付金不規范、挪用等問題整改的央行發文,充分說明了備付金目前交由支付機構自主管控帶來的風險性已經收到了監管的重視。
- 2016年112號文
- 2017年10號文
- 2017年45號文
- 2017年248號文
上述背景之下,央行于2017.1.13日發布114號文,主要議題如下:
- 2019年1月14日 實現百分之百交存;
- 2017年7月9日 按月提高交存比例;
- 交存時間 每個月第二個周一;
- 交存基數 上個月月均備付金余額(除特殊賬戶);
- 原備付金銀行賬戶于2019年1月14日前全部銷戶,除特殊賬戶外(跨境人民幣賬戶,基金銷售結算賬戶,預付卡備付金賬戶 外匯備付金賬戶)
二、銀聯&網聯繳存方案
銀聯側提供了兩套方案應對備付金的集中存繳,下面將一一介紹,在介紹之間,為了理清該流程中銀聯的角色定位和閥桿,先介紹一下實現備付金100%繳存以后(支付機構不再開設備付金銀行),銀聯正常收單和代付業務的資金流關系:
1. 代付
支付公司在人行開立ACS賬戶之后,資金其中存管于ACS賬戶中,通過銀聯走代付時,支付機構需要從ACS賬戶先請款給銀聯,銀聯側則是實時代付到持卡人銀行卡。
2. 收單
收單類的流程恰恰相反,持卡人完成一筆交易,資金流從個人銀行賬戶首先結給了銀聯,支付機構再從銀聯主動調撥到ACS賬戶接受央行監管(主動調撥的這套目前還是過渡階段的方案)。
在此基礎之上,銀聯和支付機構以及央行之間是怎么實現上述流程的呢?
銀聯有兩套方案,分別如下:
模式一:虛擬中間戶模式,通過備款回款資使得金實際變動化。
模式二:額度映射模式,通過額度調增調減,不涉及實際資金變化,僅在清算時間點資金變化。
個人的意見是,模式一只能處于過度結算使用,模式二和網聯的方案比較類似,操作更為簡便且通過固定清算時間點進行資金的軋差結算,有效減輕了系統壓力。
模式一簡介:
模式一備付金上繳通過銀聯備款及回款接口,通過向銀聯發送不同的指令,實現商業銀行備付金主存管行與人行ACS的資金互通;備付金提取通過銀聯備款及回款接口,通過向銀聯發送不同的指令,實現商業銀行備付金主存管行與人行ACS的資金互通。
其中,備款是指實際資金入銀聯虛擬戶,回款是指實際資金出銀聯虛擬戶。
模式二簡介:
模式二其實是銀聯和網聯共同協商制定的繳存方案,這里也就不區分二聯,一起做介紹了(其實是網聯提出的,銀聯照抄……)。
首先介紹幾個名詞的含義吧。
- 備付金賬戶余額:即ACS賬戶的余額;
- 映射額度(可支取額度):支付機構給網聯/銀聯分配的可以支取的額度
- 可用額度:支付結構在網聯/銀聯可以直接用做代付等業務的可用余額
以銀聯為例:
3. 繳存
首先,支付機構肯定會是銀聯和網聯的渠道都會走,那么備付金的繳存和回款代付都不可能只通過一家完成,那么繳存的時候就是通過銀聯的系統申請回款,將支付機構在銀聯的備付金上繳到ACS賬戶中;
同樣,網聯也是如此,網聯的特殊點在于,網聯在非A/T業務中其實是只做清算,不做結算的(A/T業務因為要保證支付機構之間不得互通互聯,網聯特意去開設了一個公戶……哎媽呀,老費心了),所以資金其實是從銀行直接通過大額系統調撥回ACS賬戶的。
資金都上繳了,那么支付機構如何給商戶們結算呢?
4. 回款代付
資金到了ACS之后,支付機構可以使用“額度映射”的方案,從ACS的大池子中,分別支付一部分資金給銀聯和網聯用于結算等業務(只需保證:映射額度+可用額度≤備付金賬戶余額即可),那么銀聯和網聯的可用余額也會隨之增加這部分資金,支付機構就可以正常通過銀聯網聯進行結算啦。
舉個栗子:
三、分析和理解
(1)支付公司建設新的資金系統需要解決的問題
- 解決支付機構備付金賬戶、ACS賬戶、自有資金賬戶之間系統調撥和手動調撥的問題;
- 實時監控頭寸、額度,解決二聯之間分配額度映射問題;
- 作為賬戶統一入口,集中管理收款、付款信息流和資金流,與支付公司內部戶聯合管理。
(2)間接加強斷直連工作展開,支付機構和銀行之間直連渠道的收付款不能過ACS賬戶或支付機構備付金銀行,則直連模式將徹底斷開。
所以合理分配二聯資金調撥,最終實現系統管理二聯資金實現收單、下發合理分配資金。
(3)支付機構備付金利潤全面減少,與銀行議價能力降低,同時,支付成本的上浮導致包括但BAT這樣的巨頭也會逐漸開始對C端的資金收轉付等服務開始收費,降低自身成本;
同時,不管像寶付這樣的toB 還是 支付寶、微信這樣toC巨頭,是否退出余額寶這樣的類理財類工具,或面向B端給出更合理的理財或其他方案來解決ACS賬戶的資金沉淀,從中賺取部分利潤,可能是將來各支付公司在這款服務穩定下來之后回去重點思考的方向吧
備付金繳存影響甚遠,支付機構依靠備付金賺取利潤的時代一去不復,二聯的模式不但從信息流形成了強監管,更是從資金流上實現了根本的控制,同時對三方支付和商戶的業務模式也帶來了不小的沖擊,比如ACS賬戶不再接受C端或B端商戶的直接打款,多項原有的業務模式都說到了影響。
強監管模式下,如何創新支付業務,服務更多行業和場景,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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