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單中心:運費設計規則
運費是電商的基礎功能模塊之一,承擔著商品運費計算的作用。若因不完善的運費設計,會導致重復計算運費或少計算運費,它會直接影響客戶的下單體驗,同時也不利于商家成本的控制。那么在計算運費時,首先要核算成本,其次要盡量簡單,讓消費者清晰理解,過于復雜的收費方式同時也會增加運營成本。本篇文章主要從新零售的角度設計出合理的運費方式,與大家分享。
一、運費設計的3個維度
在創建網店商品的過程中,每件商品都需要選擇運費的收取方式,分別為 “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
- 統一運費:按商品一次計收運費,例:統一運費設置5元,用戶單筆訂單購買多件,均只收5元運費。或者是滿減包郵(訂單滿69包郵,不滿69收取6元運費)支持不同區域設置不同運費標準計算較為簡單,但設置的靈活性會相對較差。
- 運費模板:在網店商品上關聯運費模板,即可指定商品,配送至所選區域,按照算法規則收取運費,當一個訂單內的多個商品屬于不同單品運費時,可以選擇按疊加/取最大值的方式計算訂單最終運費值,需要根據商品成本、利潤、消費者所能夠接受的范圍內進行計算,不然運費過高會導致用戶的流失。
二、運費的計算方式
在不同的交易場景下,系統會根據后臺設置的運費模板計算出不同的運費。
當用戶購買多件商品,且商品的運費模板全部都不一樣時,運費應該如何做出合理的計算,才不至于讓商戶或者用戶吃虧?且不同的商品運費模塊可能會按件數或按重量來進行計算,那么此時運費的計算方式又應該是怎么樣的?
1. 統一運費計算方式
(1)統一運費相同
多款網店商品都設為統一運費:5元,那么無論購買多少件,運費都只算1個商品的,那么購買3件商品A和1件商品B,計算方式都為統一運費5元的情況下,運費最終收取5元。
(2)統一運費不同
若分別設置不同金額的統一運費,則以最高統一運費金額收取,例商品A、B、C的統一運費分別為1元,2元和3元,一起購買這三個商品,最終運費收取3元。
2. 運費模板計算方式
(1)不同或相同的網店商品,設置相同運費模板(設置數值相同)最終只算一個運費模板的運費金額
例:商品A、B都使用運費模板M(首件10元,續3件5元),如果購買商品A、B各1件,則一共購買2件,運費=10+5=15元。
不足續件的數目的時候,仍然按照續件的數目進行計算。若是按重量計算,亦是如此。
(2)不同或相同的網店商品,設置不同運費模板,分別計算每個運費模板應收運費,再累加計算運費(疊加運費),商品A使用運費模板M(首件10元,續件5元),商品B使用運費模板F(首件8元,續件4元),如果購買商品A、B各2件,則運費=模板M+模板N=(10+5)+(8+4)=27元(運費稍微高一點)。
除了疊加的算法,另外一種算是比較兩款商品中首費,選擇“首費”最大的費用作為首件費用(商品A首件運費10元),忽略商品B的首件運費,商品B全部按照原來的續件費用進行計算運費。
即購買2件商品A和2件商品B,系統計算的運費為:10元+5元+4元+4元=23元(運費稍微低一點)。
3. 混合型運費
混合型運費又分為兩種不同的計費方式
(1)按商品累加運費
將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的商品分開計算,然后再將兩者相加,作為最終運費。
統一運費不同的商品取最大值:商品A、B、C的統一運費分別為1元,2元和3元,一起購買這三個商品,最終運費收取3元。
不同的運費模板疊加計算運費:商品E、D不同計費方式的模板先分開計算再合計運費。
(2)按商品組合運費
將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的商品分開計算,然后再取二者最大值,作為最終運費。
統一運費不同的商品取最大值:商品A、B、C的統一運費分別為1元,2元和3元,一起購買這三個商品,最終運費收取3元。
①計算運費模板的運費價格α:
- 取所有商品中,首件/首重金額最大的運費模板,計算使用該模板的所有商品運費;
- 使用其他模板的所有商品都按照該商品所試用的續件/續費金額來計算;
- 最后再求和。
②計算統一運費的商品運費β:取最大的統一運費。
③比較α和β,運費=α和β的較大值。
不同的商品,設置不同的運費模板
舉例:商品A使用用模板M(首1件,8塊,續1件,5塊),商品B(1kg)使用模板N(首2kg,10塊,續1kg,5塊),如果購買商品A和B,各2件,則運費=模板N的運費(首費為10,大于模板M的8)+模板M的運費(按照續費計算)=(10)+(5*2)=20元。
若存在“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一同結算,先單獨計算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再取較大的數值作為最終運費;
舉例:商品A和B使用統一運費,分別為2元和10元,商品C使用模板M(首1件,8塊,續2件,5塊),商品D(1kg)使用模板N(首2kg,10塊,續1kg,5塊),購買A,B,C和D各兩件。
此時統一運費(商品A和B)取最大值=10元,運費模板(商品C和D)=模板N的運費(首費為10,大于模板M的8)+模板M的運費(按照續費計算)=(10)+(5*2)=20元。最終運費=統一運費和運費模板運費的相較大值=20元。
總結
通常線上商品都會設置前置倉和區域倉作為發貨點,但某些新零售平臺會以店為倉進行發貨,也就是說一個訂單內可能會存在不同的線下門店進行配發(四通一達制)。
- 訂單統一發貨:通過疊加以及取最大值的方式只要能控制成本基本都可以。
- 訂單分開發貨:通過疊加的方式對于商家來說基本不會虧損,通過取最大值的方式商家有可能會存在一定的風險。
但是綜合來看,通過取最大值的方式,對于買家來說是相對友好的。最終還是要根據運營策略而定,但通常是分開進行計算,合并計算會相對復雜,商戶與用戶之間的利益不太好權衡。
因某類商品存在特殊性,例如:生鮮水果冷鏈食品以及易碎物品對快遞及時性和冷鏈的配置要求較高,導致與普通無要求的商品價格不一樣。另外店鋪在做活動的時,特價商品會和其他商品可能存在不同價格的運費,所以像淘寶、京東都會將生鮮水果冷鏈食品劃分出來獨自成立一個店鋪或者獨自計算運費。
另外新零售平臺會設置同城配送的費用,即買家下單可以選擇上門配送服務,收費標準會以區域進行收取費用或者是按距離收取配送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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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的首重計算方法寫錯了,購買2件商品A和2件商品B,系統計算的運費為:10元+5元+4元=19元才對,B只買2件,續費規則是4元/3件
3.1為啥E商品運費是5+2?
抄都抄不對
財務系統
滿減是對商品設置還是商家對自己店鋪訂單設置
應該是商家設置的
運費算錯了吧
求作者解疑~
你好,最后一個例子是不是寫錯了,應該是10+5吧?
參照下面這個計算方式
商品C 模板 M:首件8元/1件,續件5元/2件。
商品D(1kg) 模板 N:首重10元/2kg,續重5元/1kg
商品 A:購2件
商品 B:購2件
首重取模板N(10)最大值,商品D沒有達到續費條件,商品C已達續費條件,續費2件取5
10(首重)+5(商品D續費)=15
假設商品C續件5元/1件,則5*2
你這個計算方式是對的,但文章里最后一個例子寫的是10+5*2=20.
還有2.運費模板計費方式的最后一句話好像也是多加了個4
商品C:購2件
商品D:購2件
地區也需要考慮的,比如發往西部和發往周邊會有變量調整的
地區與運費計算,分為兩個層面來設計
主要針對新零售配貨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