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支付基礎(三)——B2B交易場景(以找鋼網、騰訊商企付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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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導語:在上篇文章中作者介紹了企業支付中的B2B和B2C支付,消費者在進行個人購物時,大多用的是微信或者支付寶;在對于企業方面,仍然是銀行或支付機構的方式;本文作者分享了關于B2B的交易場景,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前期,我們已經提到企業支付包含B2B和B2C支付,那么我們從B2B開始著手學習。

我國電商行業發展日趨成熟,無論是面向普通消費者的自營類電商(如京東自營)和撮合類電商(如咸魚和淘寶),還是面向于企業間交易的自營類電商(如找鋼網自營店),撮合類電商(如找鋼網的鋼廠和下游經銷商的交易),或是細分綜合類B2B電商(如阿里巴巴等)和垂直類B2B電商(如服飾的搜款網等),各個領域和細分市場的玩家眾多。

對于日常消費者所接觸的B2C電商或是小額采購的B2B電商,均已經被支付寶,微信和銀聯支付覆蓋;而對于B2B電商領域,B2B平臺的支付和清算方案仍是銀行和支付機構想吃下的香餑餑。

至于原因以及解決方案,本文是圍繞這個問題展開的。

本文目錄:

  • B2B平臺的交易支付需求;
  • 銀行解決方案;
  • 支付機構解決方案。

一、B2B平臺的需求

B2B平臺的參與者可以分為三方:平臺、賣家、買家(此三者均為企業)。

結合B2B平臺對企業需求的洞察,平臺需求主要如下:

  • 注冊方便:一般B2B平臺會允許賣家注冊復雜些,買家注冊盡量方便,希望能做到免原件,線上化,小額打款認證和快審核,這樣降低買賣雙方的注冊門檻。
  • T+0充值提現:該需求是面向于買家,B2B平臺一般有設計余額這個功能,也就相當于企業可以先預充值1000萬,然后用于這個月在平臺購買東西;為了使用方便,平臺希望這個1000萬,企業打款了之后馬上充值成功,需要提現回來的時候是馬上回籠到買家企業的賬戶。
  • 支持任一銀行:顯而易見,平臺希望買家可以使用任一銀行卡支付,賣家可以使用任一銀行卡收款,支持的銀行越多越好,即使是很小的地方性城商行。
  • 大額支付:支付寶微信對個人支付賬戶有年累計支付限額,平臺希望在B2B場景里面,買賣雙方可以進行大額支付,秒級交易,無需等待,這邊支付那邊就到賬。
  • 電子回單:電子回單是銀行的交易憑證,為了票款一致,平臺希望電子回單是跟訂單流,資金流一致的,就是買家A打款至賣家B,相當于提供給買家的信息流憑證。
  • 擔保交易:買賣雙方都很在乎資金安全,希望平臺提供擔保交易,買家付款,賣家發貨,確認收貨之后錢才到賣家手里,或是原路退回貨款。
  • 自動分賬:比如平臺對交易收取1%傭金,希望支付機構或者銀行提供的清算系統能自動分出這些傭金和費用,留存至平臺自有賬戶。
  • 7*24小時交易:顯而易見,平臺希望隨時可以支付和交易。

二、銀行解決方案:銀行監管戶+虛擬賬戶

以找鋼網為例,用戶點進商家主頁時最常見的就是企業網銀支付這種支付方式,實際是銀行為找鋼網提供的清算方案,具體方案如下:

如果希望詳細了解,需要熟讀上方圖片作為系統結構圖,銀行一般稱之為“母實子虛”賬戶體系。

以下來解決一下疑惑:

  1. 主賬戶:目前銀行有使用內部戶,監管戶,專戶等形式來開立,均會限制資金的出入路徑,多數只能通過系統來出入金。不允許使用平臺賬戶,至于原因,可搜索央行217號文即可了解。
  2. 虛擬賬戶:平臺可以根據自身平臺情況,把參與到交易鏈條的所有參與方納入虛擬賬戶體系,因而有了物流商和加工商等。
  3. 綁定的對公賬戶:一般要求對公賬戶與營業執照同名,才允許綁定,同時針對一些必須要用到不同名的賬戶,或者企業異常的場景,一般會引導柜面處理。

好的,目前大家都開戶了,在虛擬賬戶體系了,可以開始進行交易了。

這里會以買家的角色重點展開,請代入買家角色。

1. 買家類型

1)啥信息都沒有的買家:有些B2B平臺也允許個人交易,或者無需復雜的注冊即可交易,可能只是一個微信注冊或者手機號注冊,此時這個買家對于銀行來說,啥信息都沒有,也不實名【此時有些銀行也還是會以某個唯一標識(如微信id,手機號)開通虛戶】。

2)只有工商信息的買家:有些B2B平臺引導買家需要上傳營業執照,但不強制必須綁卡,此時銀行系統也可以為這種買家開通虛戶,只是賬戶為空,需要時再綁卡。

3)齊全信息的買家:既有對公賬戶也有工商信息,完整在銀行系統也生成完整的虛擬賬戶。

2. 賣家類型

一般B2B平臺都會要求賣家是齊全注冊,此時銀行系統會根據賣家的虛擬賬戶token化出一個可以正常出入金的賬號,戶名仍是該賣家公司。

現在交易開始了:

你在找鋼網上找好了一個商品,點擊支付,此時平臺提示你需要往賬戶12345XXX匯款(該賬戶就是平臺給賣家的擔保賬戶),實際資金是從買家的賬戶流入平臺監管戶,此時銀行系統可以根據來款賬戶識別到交易對手雙方,當你確認收貨了,錢才從平臺監管戶流轉至賣家實際的對公賬戶。

因而形成的電子回單:信息流:買家(虛戶)→賣家(虛戶):電子回單形成一致性流向,戶名為對應公司名。

資金流:買家賬戶→平臺監管戶,平臺監管戶→賣家賬戶:買家賬戶→賣家賬戶,轉賬顯示為對應公司名。(資金還是不能直接從買家到賣家,有些解決方案也會基于單個對公戶凍結資金或者單獨設立一對一虛戶的方式實現資金點對點到賬)

總結:

  • 銀行有資金沉淀的優勢,可以直接以監管戶沉淀資金的停留計算收益并分潤給平臺方,這個點是支付機構做B2B的致命劣勢。
  • 其次是企業網銀是企業財務最常用的系統,他們熟悉并信任網銀支付的方式,基于網銀支付的B2B支付符合企業端的訴求。
  • 最后,銀行做B2B支付,盡可能少地在實現擔保的同時減少資金流轉的鏈路和提供有效的支付憑證用于報稅,這都是銀行目前在B端支付的優勢。

三、支付機構解決方案:余額支付+銀行方案(以商企付為例)

我們依然是以找鋼網為例,會發現財付通的“商企付”產品也在為找鋼網提供支付工具。

個人總結:商企付是為買家實現余額支付的系統(類似于我們微信里面的余額),買家充值之后余額相應增加,充值方式是買家對公戶打款至備付金賬戶;然后當買家需要交易支付的時候,可以直接使用余額支付(目前是200萬/天限額,實際上銀保監會沒有對企業支付賬戶有要求和說明),支付時資金則由備付金賬戶轉出至賣家的擔保賬戶或者商企付賬戶;在收款端上,商企付是結合渤海銀行為企業做了一套類似于銀行方案的收款清算體系。

關于該系統的功能內容,我也作了思考,供各位參考:

1)買賣方都不開通商企付:此情況就不關商企付的事情了,就是走銀行方案了。

2)買方開通了余額支付,賣家不開通商企付:此情況下買方應仍能支付,賣家的擔保交易收款仍是找鋼網提供的擔保交易銀行賬戶,實際上就是收款方還是銀行方案。

3)買家不開通商企付,賣家開通了商企付收款:商企付結合渤海銀行為收款方搭建了擔保清算體系,因而按道理說賣家也可以使用渤海銀行虛擬帳簿進行網銀收款,實際上就是銀行方案(但不確定該形式是否有實現,實際是需要渤海銀行跟找鋼網有銀行方案的對接。)

4)買賣家均開通了商企付:此處雙方是在財付通和渤海銀行的體系中進行交易,流程如下。

目前我根據商企付的公開資料梳理流程如上,但我有幾點疑惑也弄不明白,可討論解答。

  • 從流程上看,財付通這套流程非常復雜,要依賴銀行進行交易,其中是否與實際有所偏差?
  • 這套B2B體系中,騰訊的收益在哪里?擴大備付金資金池?
  • 收款方為何需要基于渤海銀行賬戶體系進行搭建?
  • 渤海銀行是否可能只提供虛擬帳簿,但不提供實體賬戶(亦即收款方資金實際仍在備付金賬戶,當提現時再直接提現至對公卡)
  • 實際上銀行也可以提供余額支付功能,為何還需要騰訊參與?

另外,財付通做該業務也有一定的優勢:

  • 商家后臺對賬體驗:財付通對用戶的洞察比銀行好,產品使用體驗更佳。
  • 技術對接能力:騰訊系統的系統對接能力和速度,必然要比銀行更好些。
  • 余額支付線上化:采用余額支付,無需企業再次跳轉網銀操作,便捷性提高,企業也可以在商企付后臺設置審批鏈,隨之而來的是,企業這筆貨幣支出怎么報賬呢?雖然不用跳轉網銀但是不也跳轉了商企付后臺么?

以上為我個人對B2B行業清算產品的見解,均為原創,因而必定有疏漏或與實際不符的地方,還煩請指出,共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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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圖來自 Unsplash ,基于 CC0 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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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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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剛開始學習了解b2b支付,說實話看得有點勉強(自己水平不行),不過文章已經很詳實了。關于作者的疑問我這里看到一篇文章(可能是財付通的軟文)可以參考下https://www.sohu.com/a/444738843_120044626

    來自廣東 回復
  2. 收款方為何需要基于渤海銀行賬戶體系進行搭建?
    個人理解,關鍵還是“電子回單”,一要體現買賣雙方,二要體現真實到賬,三要銀行戳章,綜上只有把收款賬戶定在銀行賬戶上才能滿足。

    來自廣東 回復
  3. “支持任一銀行:顯而易見,平臺希望買家可以使用任一銀行卡支付,賣家可以使用任一銀行卡收款,支持的銀行越多越好,即使是很小的地方性城商行?!倍糱2b了,還銀行卡付款收款、還任一銀行,這段好像不實際吧。

    來自廣東 回復
    1. b端很關注資金憑證問題

      回復
  4. 余額支付只是騰訊商企付的部分功能,還支持直接對接銀行支付。
    它的收益可能主要在于業務流與客戶數據沉淀,以便下一步的企業融資服務。
    基于渤海銀行應該是不得已而為之,五大行開不了這種存管戶。
    平臺找騰訊是因為對接便捷,服務更到位。

    來自北京 回復
  5. 文章寫內容很難翔實
    不過有兩個小問題:1、對于電子回單這一塊可能有部分問題 不是所有的母實子虛的方案都是能夠直接體現買方和賣方的 這一塊要看具體的服務商了 ;2、對于買家的財務來說 這兩種類型的方式 都改變了他們的操作模式,第一種方式的虛擬賬戶其實和第二種方式的余額賬戶 是一樣的,而這部分都是需要在平臺中進行操作的,而且這種虛擬賬戶 在財務的角度看是不便于管理了的

    來自廣東 回復
    1. b2b交易的清算需求本質應是降低資金參與方數量,風險也隨之下降,為什么騰訊需要曲線迂回呢?

      回復
    2. 因為備付金存管,資金在銀行賬戶體系里可以分潤

      來自湖南 回復
  6. 我們也在做B2B支付體系,有興趣可以加微信交流:hglium

    來自湖北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