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關系體系的搭建:解析關注與好友機制
社交活動決定了社交關系的走向,社交行為輔助社交活動的實現,而社交關系、社交互動和社交行為均共同完成社交需求。
社交產品中最重要的是“聯系”,而“社交關系”正式對“用戶與用戶之間聯系”的機制支持。社交關系引導了用戶社交行為的流向,控制了社交活動的門檻,承載了社交需求的實現。
通常來看,機制的作用要大于功能的作用。因為機制高于功能的視角,它由功能、邏輯和流程共同實現。當下最成功的社交產品要數微博與微信,其差異性可由“陌生人社交”與“熟人社交”發散到社交行為、社交活動與社交需求等方方面面。在此,著重討論其“社交關系”的差異化搭建。
微博的社交關系紐帶體現在“關注”與“粉絲”上,而微信的社交關系基礎則是“加好友”與“好友通過”上。
社交關系的維度粗細
無論是“關注式”,還是“好友式”的社交關系,最終都是建立起了可維護的社交關系用戶列表,類似內容層面的“我的收藏”,不同的是這里是用戶層面的“收藏”。
從關系的維度來看,“關注式”的社交關系比“好友式”分得更細。
“關注式”社交關系包含:
- 我的關注用戶;
- 我的粉絲用戶;
- 互為關注的用戶;
而“好友式”社交關系則僅包含:
- 我的好友用戶;
其中,“我的關注”即那些即“我想去加的好友”,而“我的粉絲”即“想加我的好友”。所以,“互為關注”是“我想去加的好友”與“想加我的好友”的交集,即“我的好友”。由此可見,“關注式”的社交關系相當于是將“好友式”的社交關系一拆為三,更加細分了其中的關系類型。
更加細分的關系設定的最要價值是可以靈活設置不同關系的權限與行為,譬如微博與微信都有類似動態的東西,借助這些維度,就可以決策“動態是只看我的關注,還是看互為關注的好友”等機制層面的問題。
所以,“關注式”的機制更加靈活可利用,但是也有弊端。一旦將單一的“我的好友”拆分開來,必然會弱化原有純粹好友關系建立的門檻。微信式的加好友,可通過對申請好友的確認來增加社交關系建立的儀式感。微博式的互粉則弱化了此點,其互粉關系建立之前,將先存在單向的社交關系,因為肯定得先有一方來進行關注。
不過這兩大類的社交關系機制發展到最后,必然是趨同的。因為到了后期,越是成熟的產品,其配套的功能也將越豐富。正如我們現在所看到的,微博提供了“請求被關注”的功能,可部分類似于“好友申請”;而微博與微信發表動態與朋友圈時可選的可見范圍功能,也是異曲同工……
如何選取的社交關系
當我們做自己的帶社交關系的產品時,往往會困惑我們到底是選擇“關注式”的社交關系呢,還是“好友式”的社交關系?基于本文第一部分的闡述,這兩套社交關系在本質上并無完全的差異。所以,我們與其去糾結如何選取,不如直接去思考社交關系中具體的社交行為點的定義。底層奠基的問題解決了,最終讓人進行記憶的,則只是一個名字的差別。
傳統的產品做到最后,往往會選取“社交”作為后期的延伸點。所以,誕生了很多諸如“電商社交”、“金融社交”的產品。但所有帶“社交色彩”的產品,其社交部分的架構都一般可歸納到主要如下幾點:
社交關系的建立方式;
“關注式”還是“好友式”?但這一步是所有社交關系的前提,不過也只是反映層面的結果,“怎么選”取決于下面的具體內容。
用戶的個人主頁;
“好友”與“非好友”(含僅關注)的用戶訪問其個人主頁,是否允許進行瀏覽個人主頁上的內容?
用戶動態圈(或朋友圈)中可接受到的實時加載內容;
在用戶的動態里,是其所有關注的用戶所發表的動態都可進入它的動態圈中,還是僅好友(互為關注)發表的動態才會加載中它的動態圈中?
該用戶所發表的動態可允許被誰看到?
新發表的動態,只有“我的好友” (互為關注)可見,還是所有人均可見?
通訊錄聯系人的名單顯示;
是視“我的好友” (互為關注)為我的聯系人,還是和“我的關注”與“我的粉絲”均可進行聯系?
上述對應的權限、功能與邏輯如果定義清楚了,那么整套社交關系便也清楚了。而正如前文有提到的,成熟產品發展得越是完善,其機制的差異性也將越來越小。單純的“關注式”與“好友式”各有側重,但只要通過一些巧妙的功能配套,便可以將兩套的社交關系融匯在一起,各取其所長。
社交關系的設計舉例
可稱之為社交的產品一般帶有動態、個人主頁和IM聊天的功能,便以此為例。
第一步:社交關系的建立。
采取“關注式”,用戶可進行關注與被關注,但視互為關系的用戶為“好友關系”。
第二步:社交活動的定義。
- 用戶在發表動態的時候,可靈活選擇本條動態的可見范圍,可選對所有人,還是“我的關注”、“我的粉絲”、 “我的好友”可見。
- 由此,用戶個人主頁上的可被瀏覽動態也就定義出來。遵循本條動態的原可見范圍的邏輯。
- 用戶的動態圈,則接受加載其所關注用戶發表的動態。因為其關注的用戶,即代表其感興趣的內容,從而會對其發表內容感興趣。
- 用戶的通訊錄聯系人名單顯示為“我的好友”名單,實時的IM交流會相對更為頻繁,對用戶的影響會更大,所以這里的門檻可更高,基于雙方均感興趣的原則。此時也可補充臨時會話的功能,將單向關系的會話都收疊在臨時對話之中。
第三步:社交行為的引導。
- 用戶進行關注其他用戶時,進行場景引導其請求對方關注,可支持發送備注理由。從而,實現類似“加好友”的職能。
- 用戶在臨時會話中進行IM交流時,同理,進行場景引導其請求對方關注。
- 補充隱私權限的默認功能。用戶可在隱私策略中設置發動態與其個人主頁的可公開范圍,由此設定默認值,并可配合具體單條動態時可靈活范圍設置。
所有的問題都有解決方案,但這一套更加全面但也更加復雜的機制所需的開發資源要求更大,需要更多的功能和邏輯進行補充。不過,也最大程度地幫助用戶滿足多元化的需求,兼顧了平臺引導與靈活自主性的良好用戶體驗。
#專欄作家#
朱宇迪,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專欄作家。魔都某公司產品總監,在金融系統搭建、金融社交平臺及理財投資產品應用領域均有豐富的積累,完整的前后端實踐經驗,擅長差異化競爭與全局視野,并對產品規劃與落地執行有著獨特的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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