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廣告:互聯網如何掠走我們的金錢
編輯導語:在互聯網時代,許多人都會選擇網購并熱衷于網購,那么這背后就牽涉著網購平臺的廣告系統運轉,本篇文章作者系統介紹了互聯網廣告系統的運轉流程,感興趣的一起來看一下。
這一篇不是廣告,但我們要聊聊廣告。
當我們知道互聯網廣告系統是如何運轉之后,自然就能理解,為什么那么多的互聯網軟件,會讓我們免費使用。
隨著個人隱私問題被日漸重視,微信將“個性化廣告”單獨做了入口。
淘寶推薦,每次推薦結果的展示順序,幾乎都是商家投放的產物。
互聯網廣告的背后邏輯,其實一直都在人們的視野之內。
我們也就不禁在想,互聯網上的廣告是如何觸達到用戶的,這些廣告又是如何計費的?
在互聯網技術的飛速發展下,互聯網的廣告模式,稱之為“計算廣告”,會通過精量的計算,消耗掉每一毛每一分錢的預算。
但在正式討論“計算廣告”之前,我們得先說說“推薦系統”。
一、一體兩面:推薦系統與計算廣告
相對來說,推薦系統已經不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社會上也有了很多算法推薦的討論。
但不可否認,推薦系統已經是我們網絡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無論是抖音的短視頻,還是小紅書的種草筆記,無論是Soul的“靈魂匹配”,還是淘寶的“猜你喜歡”,都離不開推薦系統在其中的作用。
那抽象來看,“推薦”這個系統到底在做什么?
其實就是通過算法,從海量內容中,過濾出比較適合你的內容。
內容的概念其實是廣泛的。
狹義理解上,可能只有一篇文章會被認為是內容。但其實,任何信息和價值都需要一個載體,這個能夠傳遞信息和價值的載體,就可以稱之為內容。
你正在閱讀的這篇「產品變量」的文章是內容,亨哼主持的「人間變量」音頻播客也是內容,抖音的短視頻還是內容,這些都是專門創作的作品,但這還遠遠不足以涵蓋“內容”的范圍。
招聘網站上一個職位,傳遞了職位的信息,它是內容;社交軟件上匹配到一位用戶,為你提供了情緒價值,它也是內容。
而隨處可見的地鐵廣告、電梯廣告、手機彈窗、開屏廣告、廣告Push,傳遞了商品或服務的信息,這些“廣告”,自然也是特殊意義上的內容。
作為一個推薦系統,有三個要素,才能支撐這個系統的正常運轉。
1. 可推薦的內容(供給)
不難理解,只有有內容時,才能談得上推薦。
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推薦系統必須有原料,才能進行運作,而且是需要有足夠豐富的原料。
只有內容夠多,推薦系統才有意義,只有三條五條內容,那還推薦個什么??!
2. 接收推薦的用戶(需求)
有了供給,還需要有需求,這個交易體系才能夠運作起來。
俞軍老師提到過:“用戶不是人,是需求的集合”。
對于內容來說,每個人有不同的內容需求,一個人也可以有多個內容需求。
只有一個用戶對某一項內容有需求時,用戶才愿意為其付出注意力。
3. 中間的鏈接方式(算法)
推薦系統天然需要“海量”的屬性,它需要海量內容,也需要海量的人,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出它的作用。
但同時,“海量”也對推薦系統的匹配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將供給和需求進行匹配、如何匹配更準、如何匹配更快,成為匹配算法的不變命題。
匹配的基本邏輯,其實就是給供給和需求不停地抽象標簽,包括用戶畫像、瀏覽偏好、消費記錄等等,然后把同樣的標簽連接起來。
當標簽的維度越來越多,標簽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就需要公式,來衡量優先哪些匹配關系。
公式越來越多越來越復雜,就形成了算法。
推薦系統推薦內容,而廣告則是內容的一種。
當推薦原理運用到廣告分發領域時,就衍生出了一個全新的分支——計算廣告。
因此,根據推薦系統的三要素,也能夠推論出計算廣告的三要素。
- 可推薦的廣告(供給)
- 接收廣告的用戶(特定場景下的需求)
- 連接方式(算法)
所以什么是計算廣告?雅虎(Yahoo)研究員Andrei Broder 給出了一個被業界基本認可的定義:計算廣告的核心是在一個特定語境下的特定用戶與合適的廣告之間,找到某種“最優匹配”。
所以,這樣看來,計算廣告不過是推薦系統的某種特殊應用而已,兩者的基本思路是一致的。
二、廣告的基礎邏輯
對于廣告來說——無論是傳統廣告還是互聯網廣告,廣告都是消費用戶注意力的一種行為。
通過吸引用戶注意力,然后把廣告內容更好的傳遞到用戶的認知里。
因此,要想更多的消費廣告,就必須獲取更多的注意力。
如何獲取更多的注意力?就是通過內容,比如優質文章、種草筆記、鬼畜視頻、沙雕圖片,乃至電影電視、綜藝直播等等。
通過這些內容獲得用戶注意力,然后在捕獲用戶注意力的時刻進行廣告的曝光,完成對用戶注意力的一次消費。
于是,我們也就能理解,在視頻網站看視頻時的貼片廣告,是一種怎樣的基礎邏輯了。
這就是廣告學領域中,著名的“二次售賣理論”。
百科對這個理論的解釋是:
二次售賣理論指的是媒介單位先將媒介產品賣給終端消費者(讀者、聽眾、觀眾),然后再將消費者的時間(或注意力)賣給廣告商或廣告主的過程。
簡而言之,第一次售賣,媒介向受眾提供信息,滿足受眾對信息的需求,消除受信者的隨機不確定性。
這里售賣的是信息,信息是商品。
第二次售賣,將受眾的注意力,售賣給廣告商,受眾的注意力是商品,是“注意力經濟”,“影響力經濟”。
我們必須對每一次廣告所涉及到的角色進行分類,才能理解廣告的本質。
可以看到,一個廣告的環節中,包含三個角色:
- 廣告主
- 媒體
- 用戶
以傳統報紙為例,可以更好理解廣告的邏輯。
雖然廣告是某種內容,但只有這種內容時,其獲取用戶注意力的能力就會很差,成本也會很高。
因此,廣告這種內容,需要借助其他內容,如電影電視、綜藝節目、新聞報道、小說散文等媒體內容來更廣泛的捕獲注意力。
于是,報紙需要收集足夠多優質的文章,然后把這些優質的內容以近乎免費的價格提供給用戶(讀者),借此捕獲用戶的注意力。
以求用戶在消費優質文章之余,順便對廣告產生一點興趣。
當捕獲了相當數量的用戶注意力后,報紙(媒體)就可以把版面上明顯的位置,賣給廣告主,廣告主非常開心,自己的產品能夠在用戶沉浸閱讀當日新聞時,出現在讀者必然能看到的位置。
于是,廣告主打了廣告,媒體獲得了廣告費,用戶也閱讀了想要閱讀的新聞。
因此,用戶在平臺獲取內容,其實也是在出售自己的注意力換取優質內容,然后媒體再把這些用優質內容買來的注意力,打包賣給廣告主。
而互聯網時代的寵兒,無論是抖音還是百度,本質上都是和傳統的報紙是一樣的,都是承載內容的平臺。
因此,對于平臺來說,要想獲得更多的收益,就需要從三個方面突破:
- 更多的受眾(或者說更多的注意力)
- 更多的廣告主(客戶)
- 更多的消耗(更加精準的提高廣告主的廣告在用戶那里的曝光度和接受度)
捕獲更多的注意力,就需要不停地給用戶推薦奶頭樂,不停地挖掘KOL。
更多的廣告主,就需要相當數量的銷售,去售賣廣告位置;更多的消耗,則需要優秀的算法,來實現“計算廣告”。
我們常說,互聯網商業模式,很多都是“羊毛出在豬身上”,“羊毛”是效益,“羊”是用戶,“豬”是客戶,即廣告主(沒有罵人的意思)。
所以,無論現在的互聯網巨頭們吹噓自己的技術有多么強大,都沒能跳出這個幾十年來從未變過的廣告邏輯。
某種意義上,廣告巨頭們無非就是把信息和內容,從報紙搬到了網絡上而已。
太陽底下沒有新鮮事。
不過還是有一點,廣告的本質雖然沒有改變,但廣告的推薦和曝光方式,卻飛速進步。
平臺可以通過用戶的畫像標簽,獲得用戶的偏好,推薦更準確的廣告,讓廣告主的預算,能夠更快的消耗。
三、互聯網廣告的10種形式
互聯網廣告的計費,是圍繞著“消耗”進行的。
一旦說起消耗,第一時刻想到的就是花錢,一定不開心。
但在計算廣告這里,其實不是。
某種意義上,投放在廣告平臺上的費用花不出去,才是廣告主們的痛苦。
因為在計算廣告的場景下,ROI(投入產出比)是可以估量的,廣告的消耗金額,基本上可以實打實地算出可以獲得多少收益,如果沒有消耗,那么也就沒有收益。
效果可估量,是因為效果可觀測。
互聯網廣告中,“點擊 -——跳轉——購買”是最基礎的邏輯,每一個點擊、每一次轉化,都是能夠記錄下路徑,進而統計出轉化率。
這也是互聯網廣告相較于傳統廣告的優勢所在,甲方爸爸能夠相對精準的知道,自己的錢到底獲得了多少的回報,以及可以得知,是哪一步的轉化出了問題,下次可以優化。
這是過去傳統廣告不具備的優勢。
在過去,廣告主在電視上投個廣告、在報紙上買個版面,鬼知道誰是因為這個廣告購買了商品。
而傳統廣告是相對粗放的,所以隨著互聯網廣告的發展,甲方爸爸們也會用腳投票。
從2011年開始,傳統廣告花費就呈明顯的下降趨勢,而互聯網廣告則保持迅猛增長,在2020年,互聯網廣告消費就狂攬7000億。
那落下來,互聯網廣告到底都有哪些消耗方式?用戶看到的廣告是怎樣計費的?偶爾聽到一些CPA、CPT之類的術語,卻傻傻摸不清頭腦?
所以,互聯網廣告或者商業產品的效果和計費,就需要有一套評價指標。
通過不同的計費方式,廣告主可以選擇更加適合自己的投放形式。
1)CPC(Cost Per Click/Cost Per Thousand Click Through)
每點擊成本/每千人點擊成本,按點擊付費,屬于點擊付費廣告,根據廣告被點擊的次數向廣告主收費。
2)CPM(Cost Per Mille)
每千人曝光成本,屬于展示付費廣告,只要曝光展示了廣告主的廣告內容,廣告主就需要付費。
3)CPT(Cost Per Time)
按時間付費,以時間段來進行計費,例如“一天多少錢”。
CPT是非常早期的廣告計費形式,由于其簡單粗暴易結算的特點,成為很多門戶網站和中小網站最偏愛的投放方式(但廣告主不喜歡,因為精確度不夠高)。
4)CPA(Cost Per Action)
按行動付費,是一種按照廣告投放實際效果計費的方式。
這里的“行動”并非固定行為,可以是問卷、表單、咨詢、電話、注冊、下載、加入購物車、下單等用戶實際行動。
廣告主會在投放前同媒體或者代理商約定好,只有在用戶發生約定好的行動時,才會收取廣告費用。
5)CPD(Cost Per Download)
按下載付費,按用戶完成下載付費,一般用于App推廣,常見于軟件應用商店、App互相調起等場景。
6)CPI(Cost Per Install)
按安裝付費,每安裝成本,相較于CPD,CPI要求用戶不僅下載App,還需要安裝激活。
但這種方式一般多用戶廣告主內部衡量投放渠道質量,直接通過CPI與媒體結算的情況較少。
7)CPS(Cost Per Sales)
按銷售付費,以實際銷售產品數量來換算廣告費用,多用于電商、導購、導航類網站/媒體,例如常見的淘寶返利等就屬此類。
以上是比較常見的類型,以下則比較少見,稍微了解一下即可。
當然,以上這些豐富的互聯網廣告計費方式,并非同時出現,而是隨著商業模式的進化和技術的發展,逐漸演變。
而且,在當下,計費模式依然在快速進化中,例如當下非常在CPC的基礎上,通過智能動態出價進行廣告投放的 OCPC、ECPC 等計費方式。
四、“計算”還是“算計”
無論是推薦系統還是計算廣告,在經歷了飛速發展的野蠻時代后,終究也會遇到技術帶來的新問題。
通過精準的算法,推薦強關聯的廣告,這是廣告平臺從誕生起就承載的使命。
但在客觀意義上,這是不是在不斷膨脹消費者的消費欲望。
拼多多的砍一刀,精確計算到小數點后6位,不把用戶當人,理直氣壯地破壞用戶體驗。
百度搜索的競價廣告,從無數騙子廣告到魏則西事件,不斷上演人血的饅頭。
我們也不禁反思,科學技術快速發展,相應的科技倫理的研究卻被遠遠地拋在了后面。
用戶隱私。誠如前文所說,廣告系統要想精準,就需要獲得盡可能多的用戶標簽,然后才能把合適的廣告恰到好處的推送用戶面前。
廣告是離錢最近的產業,為了更多的盈利,商業公司恪守用戶隱私的底線,如同癡人說夢。
所以近些年來,用戶隱私侵犯的情況也越來越引發社會的反思。
價格歧視。推薦算法為用戶創造了千人千面的內容定制,但同樣的方式,也能夠為顧客創造千人千面的產品定價。
于是,向不同的人推送不同的價格,成為互聯網交易平臺的慣用伎倆之一。
當然,互聯網交易平臺不會傻到直接在原價上做出區別,這容易被一眼戳穿然后落人口實,所以平臺會通過給發放不同金額優惠券等方式,間接實現價格歧視。
在廣告已經成為互聯網一部分的今天,對于廣告內容和廣告實現形式所帶來的影響,需要有更多的考量。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算法平臺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
技術是中立的,但技術背后的人必須有立場。
無論是推薦系統還是計算廣告,無論是CPT還是CPA,都是精密運算的結果。
但人的相遇永遠無法用算法做到,這也正是人間的美妙所在。
茫茫人海,那個人總是在你意想不到的時候,出現在你身邊。
作者:亨哼,95后互聯網產品經理;微信公眾號:產品變量(ID:hengpaper)縱觀TMT風云,解構產品思維。
本文由 @亨哼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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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說網上沒有隱私可言,大數據分析給人拿捏的死死的,我之前想買個東西和朋友聊天說了,結果某購物軟件直接就推送了
啊啊啊,真的是我不愿意被掠奪,但是有時候還是被掠奪了,終究是我輸啦
廣告真的無處不在,感覺都已經厭倦了,很多時候一不小心,又點進一個廣告,敗好感
解答了我心中對廣告的疑惑,廣告付費的方式如此多種多樣,天花亂墜的廣告實實在在地使人的消費欲望膨脹了
看到這個,想起來一個朋友,之前到處找人幫她砍拼多多,結果時間花了,人情欠了,還沒效果。
確實,大數據時代,誘惑性的東西太多了,一個不注意,錢、精力都沒了。
原來流量大真的可以為所欲為,我以前還在納悶不就是有很多人看嗎能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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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覺那些購物軟件一直在用各種各樣的方式引誘我去購物,淘寶上的簽到紅包就是這樣,當我領到紅包之后總感覺如果不用了的話就是虧了,從而一直在消費
互聯網是真的賺錢啊,還有很對會員費,收到廣告,太多太多了
在大眾面前展現的廣告背后居然有這么完整成熟的體系構成,知識面又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