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處方規則
編輯導語:本文作者根據處方管理方法進行整理,向我們介紹了一張合格的醫療處方是什么樣的,以及處方的書寫、審核、管理規則,感興趣的小伙伴們一起來看一下吧。
根據處方管理辦法進行整理,只摘抄了與業務相關規則。
一、處方內容
1)處方前記
包括醫療機構名稱、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病歷號、科室、臨床診斷、開具日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項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還應當包括病人身份證明編號,代辦人姓名、身份證明編號。
2)處方正方
處方頭:處方以“R”或“RP”起頭,意為拿取下列藥品。
處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藥品的名稱、 劑型 、規格、數量、用法等。
3)處方后記
醫師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藥品金額以及審核、調配,核對、發藥藥師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二、開具處方規則
處方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
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注明理由。
處方顏色:普通處方的印刷用紙為白色;急診處方印刷用紙為淡黃色,右上角標注“急診”;兒科處方印刷用紙為淡綠色,右上角標注 “兒科”;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印刷用紙為淡紅色,右上角標注“麻、精一”;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印刷用紙為白色,右上角標注“精二”。
三、書寫規則
患者一般情況、臨床診斷填寫清晰、完整,并與病歷記載相一致,每張處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藥。字跡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應當在修改處簽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藥品名稱應當使用規范的中文名稱書寫,沒有中文名稱的可以使用規范的英文名稱書寫;醫療機構或者醫師、藥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稱或者使用代號;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范,藥品用法可用規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縮寫體書寫,但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患者年齡應當填寫實足年齡,新生兒、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要注明體重。
西藥和中成藥可以分別開具處方, 也可以開具一張處方,中藥飲片應當單獨開具處方。開具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應當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 5 種藥品。
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一般應當按照“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藥品右上方,并加括號,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對飲片的產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藥品名稱之前寫明。
藥品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藥品說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時,應當注明原因并再次簽名。
除特殊情況外,應當注明臨床診斷。
開具處方后的空白處劃一斜線以示處方完畢。
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應當與院內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當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藥品劑量與數量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劑量應當使用法定劑量單位: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納克(ng)為單位;容量以升(L)、毫升(ml)為單位;國際單位(IU)、單位(U);中藥飲片以克(g)為單位。片劑、丸劑、膠囊劑、顆粒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溶液劑以支、瓶為單位;軟膏及乳膏劑以支、盒為單位;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當注明含量;中藥飲片以劑為單位。
四、處方審核規則
藥師應當按照操作規程調劑處方藥品:認真審核處方,準確調配藥品,正確書寫藥袋或粘貼標簽,注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包裝;向患者交付藥品時,按照藥品說明書或者處方用法,進行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藥師調劑處方時必須做到“四查十對”:查處方,對科別、姓名、年齡;查藥品,對藥名、劑型、規格、數量;查配伍禁忌,對藥品性狀、用法用量;查用藥合理性,對臨床診斷。
藥師在完成處方調劑后,應當在處方上簽名或者加蓋專用簽章。
五、處方管理規則
衛生部負責全國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處方開具、調劑、保管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處方標準由衛生部統一規定,處方格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制定,處方由醫療機構按照規定的標準和格式印制。
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期限為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
處方保存期滿后,經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批準、登記備案,方可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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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處方不超過5種藥品,那鹽水這種溶媒算進去嗎?也就是說成組的藥品算1種還是多種?
你做醫療產品多久了呀~最近對這個方向很感興趣,想多了解了解
我也是剛開始,自己在摸索學習,你是想往這方面發展嗎?
對的,想往院端信息化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