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斷直連”——政策、方案與不確定問題
盡管“斷直連”的基本方向已確定,但受各參與方合作意愿、政策理解角度、科技/服務能力等多方面差異影響,實施過程可能面臨一定挑戰。本文作者從政策、方案與不確定問題等方面,分享了他對于“斷直連”的思考,一起來看一下吧。
之前有寫過一篇文章《談一談最近在做的征信“斷直連”》,簡單聊了下斷直連的背景與行業影響,這一篇進一步從政策、方案與不確定問題等各方面聊下我的思考。難免不足,歡迎拍磚交流。
01 定目標:“斷直連”切斷的是信用信息的處理
從《征信業務管理辦法》分析來看:
1. 明確信用信息的定義及征信管理的邊界
按照依法采集、為金融等活動提供服務、用于識別判斷企業和個人信用狀況等三個維度,將符合上述標準的基本信息、借貸信息、其他相關信息,以及基于這些信息的分析評價信息界定為信用信息。
從事個人征信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個人征信許可;從事企業征信業務和信用評級業務應當依法辦理備案。
互聯網平臺開展助貸等相關業務符合征信業務定義的,適用此辦法,此前通過“影子征信”的外部大數據平臺方式徹底終止。
2. 規范征信業務全流程
信用信息采集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不得過度采集;采集個人信用信息應當經信息主體本人同意,并明確告知信息主體采集信用信息的目的;征信機構要對信息來源、信息質量、信息安全、信息主體授權等進行必要的審查;信息使用者使用信用信息要基于合法、正當的目的,并取得信息主體的明確同意授權,不得濫用等。立時間:征信整改與 “斷直連”整改期限是何時?
《征信業務管理辦法》中提到過渡期自今年年初至明年6月底,目前認為過渡期內助貸機構/金融機構/征信機構間的合作模式都在持續調整優化與探討。目前來看,從方案討論與對接的效率上來看,樸道效率很高,百行略慢。經過討論、上報和監管機構最終審批,才能形成監管認可的范式。
對于此前被金融管理部門約談的13家平臺機構要起到引領作用,整改期限為提前半年為2022年底,與業內好友了解情況后發現,征信整改較為復雜,涉及銀行/金融科技公司/大數據服務商等眾多參與主體間的磋商、同時亦要消化《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相關要求,因此,推進較為緩慢。
其他機構多在研討和觀望的階段。若13家示范機構的整改方案在年底獲得監管認可,則征信整改或接近靴子落地、其他機構可通過效仿完成整改;否則助貸機構/金融機構/征信機構間的最終合作模式仍有待在過渡期內逐步清晰、不確定性猶存。
02 談方案:“斷直連”后的整改的四種方案
盡管“斷直連”的基本方向已確定,但受各參與方合作意愿、政策理解角度、科技/服務能力等多方面差異影響,實施過程可能面臨一定挑戰??紤]到整改期限臨近,我們認為較為實際的潛在合作模式包括:
1. “數據通道”模式
助貸機構將客戶基本申請信息與其風控字段信息分別封裝API接口傳輸至征信機構,再由征信機構傳輸至金融機構。在此過程中征信機構不參與深度分析、主要承擔數據監管職責。在對接方式上也可能有兩種,如下圖:
是被市場普遍認為是個人信息“斷直連”的主流標準。有市場人士認為,雖然不能說百分之百滿足監管相關要求,但一定程度是當前對消費信貸負面影響最小的一種安排。這個模式適合大部分擁有一定數據源和風控輸出能力的公司,包括一些助貸模式的金融科技公司、平臺金融公司、大數據服務公司。
2. “直接跳轉”模式
助貸機構僅提供前端廣告頁面承擔導流職責,客戶產品申請和交互均由放款機構直接完成,助貸機構在此模式未與借款客戶產生任何信息交互、因此不需要與征信機構完成對接。即從助貸交互界面全部跳轉至放貸機構。
由于助貸平臺沒有與客戶進行信息交互,也不涉及通過征信機構居中傳遞。但這種方式定價較低,助貸方權利少,適合沒有太多金融自營業務主要做導流的平臺,而不適合有較多金融自營業務和能力的平臺。
3. “安全域”模式
助貸機構租用征信機構服務器并在征信機構完成數據收集與相關分析,征信機構主要承擔物理監管以及傳輸職責。這種方案的確定在于對于助貸機構的成本過高。
4. 深度合作模式
征信機構在承擔數據傳輸職責的同時,亦與助貸機構合作共同完成分析職責。目前征信公司的主要重心還是在完成整改任務上,但長遠來看隨著征信公司接入機構和數據的增多,征信機構必然不甘只作為“數據通道”,進而增加數據分析、建模等數據服務上的投入,但短期內可能會與風險咨詢公司以“科技合作”的方式開展。利好征信機構與風險咨詢公司。
03 待確定:哪些問題還不明確?
我們認為,“斷直連”在現階段主要解決的是數據傳輸機制,以下問題仍有待清晰:
1. 實操過程中對征信信息和征信活動的范疇定義
數據市場的交互需求那么大,但到了征信環節卻只有兩家。一個管道從大動脈到了某一個環節突然變成一個毛細血管,將非常脆弱,是否可以給征信市場更多包容空間。
2. 大數據分析服務商數據來源的合規性問題
如果不能進一步明確數據源、數據范圍數據使用規范等要求,那么這些服務商無疑還是在開展“影子征信”業務。
3. 助貸機構風控字段信息的歸屬權與專利問題
各家機構在對政策的理解并不一致,比如是否所有接入數據都算作征信數據?!坝行┫勇闊?,統一通過持牌征信公司接入;有些實力強的助貸平臺不想交那么多維度數據,就分一些場景、選一部分和授信相關的數據,避免一刀切。
4. 征信機構對于通過其傳輸至金融機構的數據儲存問題
比如存儲方式、存儲時限等,有明確。
5. 征信機構與助貸機構分析端的職責劃分等
上文方案4提到征信機構在承擔數據傳輸職責的同時,亦與助貸機構合作共同完成分析職責,職責分工有待明確。
6. 各個主體的統一管理要求問題
助貸市場涉及主體廣泛,包括提供數據查詢和風控輸出的助貸方、融資擔保方甚至貸后處置的催收方,這些主體都沒有統一主管單位甚至牌照,如何統一要求的問題。
作者:王小賓;微信公眾號:一起侃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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