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不是一種信息架構,如何證明?
“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這個觀點是否真的成立?這篇文章里,作者結合實際案例,對“信息架構”與“導航設計”的關系進行了求證分析,一起來看一下。
每當提到整理信息架構,很多朋友就會打開思維導圖軟件,然后參照目標產品或競品的導航項目,按圖索驥,最終得到一張“信息架構圖”。
一、案例與思考
案例01-1
基于小紅書移動APP,按照導航總結出對應的“信息架構圖”。
案例01-2
基于小紅書桌面版,按照導航總結出對應的“信息架構圖”。
于是,問題來了!
思考01-3
移動APP和桌面版接入相同的數據源,可視為[數據結構]相同或極其一致,那么兩個截然不同的信息架構圖,原因可有兩種假設:
假設1:
信息架構無關數據結構,移動APP和桌面版是兩個產品,分別擁有一個的信息架構(導航設計)。
假設2:
數據結構決定信息架構,移動APP和桌面版分別呈現同一個信息架構的兩個視圖。
以上兩個假設,互相排斥。當然,不排除還有其他假設。
案例01-4
不久將來,小紅書開發了一個功能,允許用戶在桌面版中自定義導航的欄目、排序、名稱、位置。
思考01-5
在桌面端,不同的用戶根據喜好配置呈現不同的導航設計A/B/C/D,內在原理可有兩種假設:
假設1:
桌面版可以對應A/B/C/D……多個信息架構(導航設計)。
假設2:
桌面版只有一個信息架構,但它可以擁有A/B/C/D……多個視圖。
以上兩個假設,互相排斥。當然,也不排除還有其他假設。
二、目標
本文將求證[信息架構]與[導航設計]的關系,具體來說:通過[案例01-1][案例01-2][案例01-4]來驗證“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這個觀點是否成立。
三、推理
如果前提“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為真,并且前提“一個產品只能有一個信息架構”也為真,那么可以有“一個產品只能有一種導航設計”的結論。
四、論證過程
前提“一個產品只能有一個信息架構”必須成立且為普遍共識,否則,設計產品就無須考慮信息架構,反正它也可以多個解決方案。
那么,將[案例01-1]和[案例01-2]同時帶入推理,可知結論為假。也就是說:當把移動APP和桌面端視為同一個產品的時候,“一個產品只能有一個導航設計”這個結論不成立,逆推“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不成立。
那么,將[案例01-4]帶入推理,可知結論為假。也就是說:當把移動APP和桌面端視為兩個不同產品的時候,“一個產品只能有一個導航設計”這個結論不成立,逆推“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不成立。
顯然,“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并不成立。
五、繼續演繹
“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不成立,那么[假設01-3-1]和[假設01-5-1]也無法成立。也就是說,對于[案例01-1]和[案例01-2]的理解有了另外一種可能性:信息架構無關數據結構,移動APP和桌面版是兩個產品,分別擁有一個的信息架構,每個信息架構對應了一個視圖。
“導航是一種信息架構”不成立,這個結論排除了兩種可能:
- 排除之一,導航等于信息架構。
- 排除之二,導航是信息架構的子集。
那么,“導航是信息架構的一種視圖”是否成立呢?
那么,“導航和信息架構可能有交集”是否成立呢?
嘿嘿,這些不重要!我們已經證明它們是“兩種不同的存在”,這就可以了
因此,對于[假設01-3-2]和[假設01-5-2]而言,無法證明它們是否成立,因為背后隱藏著一個“暗黑的假設”:根本就不存在信息架構!某個產品直接和導航設計產生“一對多”關聯。
六、通俗解釋
信息架構,相當于一個人的本體肉身,也就是“結構”;導航設計,只是這個人的衣著穿戴,也就是“形式”。
某些人善于穿搭,針對不同的場合或需要,靈活的搭配服裝、鞋帽、配飾,塑造完全不同的形象。
某些人就是喜歡戴著棒球帽,無論春夏秋冬,無論戶內戶外;即便如此,專業醫生也絕對不會把棒球帽視作身體的一部分進行診療。
“結構與形式分離”的兩種具體表現:
- 現象之一:同構異形(相同的結構,呈現完全差異化的形式)
- 現象之二:異構同形(不同的結構,呈現一致或近似的形式)
比如自定義導航功能,就是利用“同構異形”的方法為用戶提供便利,當然,這里的“結構”也許不是信息架構,而是真正的“數據結構”。
后記
一定將有讀者捧著《信息架構:超越Web設計》納悶:導航是信息架構四大系統之一,書上都寫了,難道會有錯?
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p>
嘿嘿,反正已經證明完畢了,信不信由你!
驗證“導航不是一種信息架構”的案例和方法頗多,本文只寫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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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信息架構并不是不存在,只是會隨著“觀察者”視角進行變化,組織系統和標簽系統越單一,信息架構的變化就越少,如果只對衣服給出“長衣、短衣、長褲、短褲”四種標簽,只給出長短這一分類,那么自然只有一種信息架構(這個架構的腦圖我想不用我畫你也能瞬間腦補出來)。但是當衣服有季節、款式、材質、長短、顏色各種組織形式,有更豐富的標簽例如2024潮流款等等,那么衣服就會有各種信息架構。
至于你說的,數據結構,我不是很理解,文章里并沒有對數據結構做出任何解釋,但你提到沒有信息架構,只是數據結構的一種映射,那么數據本身是怎樣一種結構呢?
至于你論證的信息架構不存在,可能是你對信息架構的定義是“唯一”的,你因為沒法論證信息架構的唯一性,所以你會判定信息架構不存在。從我的看法,信息架構是存在“觀察者效應”的,也就是信息架構是多樣的,你如何去觀察他,他就呈現什么樣的狀態,他能呈現出多少種狀態,取決于他的“標簽系統”有多完善。
以電商的商品信息架構為例,電商有個后臺類目,每一種商品都有唯一的一種信息/數據的歸屬,具有唯一性,這是作為管理者方便管理產品的角度,認為框死了一種信息架構作為管理工具。但從消費者的角度,電商平臺在他眼里是沒有固定的信息架構的。今天他想買一件大冬天穿的衣服,如果他腦海里浮現的是“防寒衣服”,那么他腦子里信息可能是這么組織的:季節→冬季,如果他腦海里浮現的是“羽絨服”,那么他腦子里信息可能是這么組織的:材質→羽絨服
兩種不同的意識/觀察角度,一個是按季節劃分,一個是按材質劃分,在他腦子里就有不同的信息組織方式,導航路徑也就不同。但每一種信息的組織方式都合理,也都可以被看作這些信息的組織架構
洋洋灑灑一大篇,其實如果你讀透了信息架構的書,你就能很簡單的總結,導航設計只是信息架構的一個延伸。
從我的角度,信息的組織系統、標簽系統,組成了信息架構的內在,導航系統和搜索系統,是信息架構的延伸,或者說“工具”,導航和搜索是幫助用戶在信息的“組織系統”中游走的工具,是幫助用戶快速準確地找到“標簽”的工具。
首先應該給出權威文檔對于什么是”信息架構”這個名詞,進行定義,
百度百科是這么定義的
“信息架構(information architecture),簡稱 IA。
它是從數據庫設計的領域中誕生的,理查德.所羅.烏曼創造出這個名詞,后來在由路易斯.羅森菲爾德 (Louis Rosenfeld) 與彼得.默非(PeterMorville) 兩位圖書館學者將他發揚光大!
給出了一個定義:IA 的主體對象是信息,由信息建筑師來加以設計結構、決定組織方式以及歸類,好讓使用者與用戶容易尋找與管理的一項藝術與科學。”
所以:信息架構和導航本來就沒有關系,導航只是信息的一種展現形式而已;
論證完畢.(哈哈哈,作者大大,有機會可以暢聊~)
這些內容在其他的文章中曾經寫過,論證結果是:信息架構沒有準確的公認的定義,不需要特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