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票據系統的變化
新一代票據系統饑餓就了兩個系統的重復投入、系統割裂等問題,還能降低對接、建設和維護成本,那這次辭舊迎新,會有那些變化呢?我們來看看作者的整理。
中國票據業務系統(也就是大家所說的新一代票據系統)是上海票據交易所建設的綜合性票據業務平臺,將原電子商業匯票系統(ECDS)和中國票據交易系統(CPES)進行了整合,實現了一個系統、一套接口功能兼容紙電票據全生命周期業務流程。
新一代票據系統從根本上解決了長期以來兩個系統并存導致的重復投入、系統割裂等問題,市場成員由原來對接ECDS和CPES兩套系統變為統一對接新一代系統,有效降低市場成員系統對接、功能建設成本和運營維護成本。
ECDS將于2024年1月28日停止提供直連服務,仍未結清的票據將通過新一代票據業務系統辦理。作為票據領域的小白,剛好聽了票交所組織的中國票據業務系統的培訓,也結合網上了解到的知識,就這次系統的辭舊迎新,來聊聊新一代票據系統的變化吧。
一、實現‘找零支付’(分包)
這個算是中國票據業務系統最大亮點,實現了票據的‘找零支付’功能,解決企業票據持有金額和支付金額不匹配的痛點,大大增強了票據的支付屬性。
持票人在辦理票據背書、貼現、保證、質押等業務時,可依據業務場景,將持有的票據包按經營所需的實際金額分包使用,下圖中分裂出來的第N層的權利人票據總和與剛簽發出的票面金額一致,當前各層級人數總和最多為500人(分包上限),后續票交所可能會根據實際市場情況進行調整。
來源《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1. 票據(包)號和子票區間
新一代票據系統簽發的電子商業匯票,具有票據(包)號+子票區間兩個要素信息。
票據(包)號分為5個部分,共30位,全部由阿拉伯數字組成,結構如下圖:
來源《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第1位為票據種類標識,5=銀行承兌匯票,6=商業承兌匯票,7=供應鏈商業承兌匯票,8=供應鏈銀行承兌匯票,原1和2取消。
第2-13位為支付系統號,為「出票人開戶行」的支付系統號。
第14-21位為出票信息登記日起,是出票人在票交所成功辦理出票信息登記的日期。
第22-29位為當天流水號,是票交所計算的當天唯一的流水號。
第30位為校驗碼,是票交所采用雙模校驗碼校驗算法生成的用于防止錄入錯誤的編碼。
2. 子票區間
若簽發時子票區間設置為‘0’則為不可拆分,不可拆分票據簽收時簽收方客戶端應增加簽收提示。
若簽發時設置子票區間則為可拆分,子票據區間顯示本包票據的開始序號和結束序號,票據(包)金額應與子票區間相對應,即票據(包)金額=標準金額票據張數*標準金額,標準金額為0.01元,例如‘1-1000000’,則表示該票據(包)的金額為10000.00元。
票據包分包使用時,票據(包)號不變,子票區間隨著分包情況變化。
來源《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3. 票據狀態
新一代票據改為由「票據狀態」-「票據流通標志」組成,更加直觀地表示票據當前狀態。例如:收款人提示收票簽收成功后,舊系統票據狀態為“提示收票已簽收”,新一代票據狀態為“已收票-可流通”或“已收票-不可轉讓”(不得轉讓標識為是);票據結清后,舊票據狀態為“結束已結清”,新一代票據狀態為“已結清-已結束”。
在不同的業務環節,票據能否拆分也有所區別,如下圖:
來源《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 背書、貼現、質押申請、質押解除、凍結、追索均可拆分。
- 收款人簽收前不可拆分,出票信息登記/提示承兌/提示收票/撤票(票據簽發階段)、提示付款/線上追索(票據到期處理階段)不可拆分。
- 貼現以后銀行間票據交易不可拆分。
- 再貼現不可拆分。
二、強化企業準入控制
為提升票據業務風險防控,對于企業假冒銀行、大型國企名稱或使用虛假結算賬戶辦理票據業務的情況,需引入企業信息報備、企業名稱校驗、票據賬戶主動管理等風險控制功能,實現對風險票據的有效管控。
- 系統對接工商總局網站,校驗工商名稱和信用代碼。
- 接入機構給企業開通票據業務權限前,應向票交所報備企業的基本信息、屬性信息(小微、三農、民營、科技)、信用信息、結算賬戶、賬戶名稱等信息。
- ‘誰登記、誰維護、誰使用’的原則,新系統對接入機構提交的業務申請中相關行為人名稱的校驗,均以接入機構報備、維護的企業名稱信息為準。
三、資金可批量結算
當前ECDS和CPES的「到期提示付款」業務均采取逐筆清算機制。新系統上線,持票人持有的票據包的數量級大幅增長,清算效率將受到影響,向大額支付系統支付的匯劃費成本也將大幅提升。
針對傳統提示付款清算模式的痛點,新一代票據系統通過設置批量清算專戶和批量清算的補充流程,優化了提示付款的機制。
設置批量清算專戶
為收付款雙方提供了批量清算資金的收、付款服務,實現「先收后付」的批量結算流程。
設置批量清算的補充流程
批量清算失敗的,新系統將自動按照持票人持有的票據包再次向承兌人開戶行發起扣款清算,扣款資金直接劃付至持票人執行的結算賬戶。
批量清算過程中,票交所完成統一收款后,票據即結清,票交所不接受持票人開戶行發起的退匯。
四、支持‘不得轉讓’標記撤銷
針對‘不得轉讓’標記錯誤登記后無法撤回的現狀,新增了電票‘不得轉讓’標記的撤銷功能。
背書人在票據上記載了“不得轉讓”標記的,經記載人(原背書人)同意,持票人(原被背書人)可以發起不得轉讓撤銷申請,申請撤銷“不得轉讓”標記。
來源《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在做撤銷操作時,需著重注意以下三點:
- 出票人記載的‘不得轉讓’標記,新系統不支持撤銷。
- 撤銷必須征得記載人(原背書人)同意。
- 記載‘不得轉讓’簽收時簽收方客戶端應增加提示功能。
五、提高票據到期處理的自動化水平
新一代票據系統將企業作為持票人的到期提示付款流程與貼現后票據到期提示付款流程進行了統一,「銀票」到期采用系統自動發起、自動應答模式;「商票」在到期日按照持有的票據包自動發起提示付款申請,由付款人或付款人開戶行手動應答。
到期后系統統一自動提示付款一次,實際提示付款遇到法定節假日「順延」后為實際到期日。
- 到期日前:無在途業務且未質押的票據在到期日前,持票人可向承兌人發起提前提示付款。
- 到日期:票據到期日,票交所自動進行到期票據的提示付款業務處理,且不可撤回。
- 到期日后:因承兌人拒付或清算失敗導致票據被拒付的,持票人或質權人可在收到拒付結果通知后向承兌人在此發起提示付款。
六、優化追索流程
- 貼現后的持票人在向貼現行線上追償失敗情況后,可跳過貼現行直接向前手發起追索。
- 貼現前追索新增線上清算方式,追索線上清算金額不可大于票面金額。
- 被追索人可對發起追索的票據包「分包發起」同意清償申請。
- 對于貼現前的追索流程,若承兌人不付款,持票人可向多個被追索人同時發起追索通知,可多個被追索人應答同意,持票人可選其一發起清算完成追索。
票交所的新一代票據系統的迭代,可以明顯感覺出國家瑞雨應收賬款票據化的推進,‘找零支付’也極大的加強了票據的支付功能,使得票據的流轉更加便捷,換票、貼現的需求也會相應減少。
對于入票據行業幾個月的小白來說,我認為票據的最大意義在于不同企業間的流轉,在票據流轉中創建社會財富。因為票據流轉越多手,代表創造的財富越多,國家也在不斷推進票據這一使命。
最后,如果對于票交所的資料(參考資料)有需要的讀者,可在公眾號后臺發送‘培訓資料’即可獲取。
參考資料:
[1]中國票據業務系統功能與業務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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