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如何從政策文件中設計出一款產品?
對做G端產品的公司而言,每次政策調整都意味著機會和變動。但對政策的理解不一樣,就會造成做法不一樣。這篇文章,我們來學習下如何解讀。
一個政策文件的發出,對于我們ToG領域的產品經理,就是產品機會的信號源。一紙公文下來,產品機會的信號“叮咚”一聲就響起來了。誰可以在政策發出之后第一時間推出產品,就可以做到領跑市場。
當然,市場上避免不了會存在“發令槍”還沒有響,就有人提前搶跑的情況,我們另當別論。
那么政策文件中會包含哪些對做產品有效的信息呢?
一、產品的命名按著文件來
做ZF信息化項目,一定要研究政策,要結合政策來做產品。
如何能體現你的產品和政策文件是深度契合的呢?
直接從政策文件中找到關鍵的名詞來進行產品的命名,就是給出了這個問題最有說服力的答案。
一旦政策文件里有了什么新提法,那么你就得刻不容緩、毫不猶豫的把產品名稱改成和政策文件中的提法一致。這就像是在玩一場“命名接力賽”,你得緊跟著政策文件的步伐,才能不掉隊。
舉個例子:我之前做的一款產品,最開始的產品名稱是“RZRF具結系統”,后面為符合山東試點地區的政策文件中的提法,產品名稱改成了“RZRF控辯協商系統”。去年12月份,響應GJY的下文又改成了“RZRF聽取意見系統”。你看,產品名稱三次更改,都是為了迎合政策文件中的提法。
二、產品的需求順著文件找
每次政策文件一出來,那就像是打開了一個“需求寶庫”。沒錯,這些文件里藏的,可都是客戶心里的小秘密——他們真正需要什么,遇到了什么問題。
在政策文件的開篇部分多少都會描述下,是基于什么樣的原因、什么樣的現狀、什么樣的背景下推出相關的事項規定或工作要求。
為此,你就要從文件中僅有的幾句現狀描述上,展開全方位的搜索,挖掘出客戶的問題現狀和潛在的需求痛點。
這樣做新產品的需求來源也就有了全面的、具體的、準確的點。
舉個例子:GJY下發的“關于認真抓好《*********同步錄音錄像規定》貫徹落實工作的通知”文件中就提到“開展*****工作,主要目的是針對性解決*****辦理中存在的不規范、走形式甚至脅迫*****等問題,進一步提高*****質效特別是促進實現聽取意見實質化?!边@句話就道出了RZRF聽取意見實際工作中面臨的三個主要的問題:不規范、走形式、存在脅迫。
還有啊,那些典型案例文件也別放過。
典型案例的文件都是各地實際開展業務遇到的具體問題,采取的有效措施 ,才能夠成為全國推廣的典型案例。
你就需要特別留意典型案例文章中關于“業務部門是基于什么樣的問題,采取了什么樣的行動,運用了什么樣的產品,達成了什么樣的目的。”這類描述。
文章中描述的基于什么原因去使用信息化的產品,這個原因就是客戶在辦理該業務中實際會面臨的問題,也就是我們產品適用的業務場景,需要去解決的問題。
簡單來說,政策文件就是咱們產品經理的“需求指南針”。跟著它走,準沒錯兒!
三、產品的功能照著文件做
做信息化產品的時候,咱們得時刻想著,這產品是為了讓客戶更輕松、更高效地滿足政策文件中的要求??蛻糍I咱們的產品,不就是為了這個嗎?
因此,你的產品核心功能點都藏在政策文件當中,只要你做出來的系統可以100%滿足文件的規定,就算是一個合格的產品。
至于你自己意淫出來的功能,或者在客戶實際工作中采取的個性化操作,那都是非標準化的產品功能,可以通過項目模式來定制開發。
所以,當你要做某一個業務場景的產品時,首先要做的一定是找到其對應的政策文件,從中梳理出標準的流程事項規定。
一般有上級單位為了推進某個事項的全國建設,都會出現《******建設指引》、《*****技術規定》、《******工作規范》、《******要求通知》之類的文件,這個文件中就會把建設的要求,規范的流程,評價的標準,考核的事項一條條羅列出來。
換句話說,這些“指引”、“規定”、“規范”、“通知”就是你做這個產品的需求文檔。
四、產品的價值對著文件提
產品的價值點或者說賣點完全可以從政策文件中提煉出來,甚至都不需要你自己去組詞造句。
有些高度概括的,具有專業性的,約定俗成的詞句完全可以拿來就用,并且也需要拿過來用。這樣你的產品在做宣傳推廣的過程中,才能夠貼合客戶端慣常語境,引起客戶的思想共鳴。
如果在文件中沒有找到這種描述政策帶來的價值段句,那就可以通過搜索該文件的解讀材料。(一般一個政策文件的推出,都會有相關的解讀文章發出)
還有行業內發布的典型案例,文中都會對典型案例進行【典型意義】的描述,這部分描述中就隱藏著對于我們產品的建設價值。
不管客戶是用了什么手段或方式辦理了該案件,但能作為典型案例,大概率就一定是有一些代表性的意義。這個【典型意義】就可以用來作為產品的價值定義。
并且,文中還會有一些概括非常精煉的語句,來總結和體現該典型案例的意義,這些語句作為產品的價值就是“黃金美玉”、“字字珠璣”。直接用到產品資料里,絕對讓你的產品價值倍增!
舉個例子:下面這段內容就是文件中提到的信息:
“依托電子監管平臺,推進擴大適用非羈押強制措施。網絡犯罪涉及環節多、人員分散,絕大多數需要跨省辦案,為非羈押強制措施適用帶來很大困難。隨著現代科技手段應用,以往只有“關起來”才能“管得住”的犯罪嫌疑人,通過運用非羈押電子監管措施,進行全方位、全時段、無死角監管,既保障了刑事訴訟順利進行,維護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又拓寬了取保候審的便利性,為異地取保候審提供了科技保障,大大節約了司法資源。”
這樣的內容描述根本就不需要你再去做提煉,直接搬到產品資料中去用就可以。多加一個字,都可能顯得你“不懂裝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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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這樣就太簡單了,實際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看中央政策完全沒用,各地方官員結合上級要求、自身政績訴求、財政情況、經濟發展水平、社會輿論等方面綜合考量才能出臺落地的政策和項目,才有市場需求。就以垃圾分類來說,國家有《固廢法》,各地有《垃圾分類管理條例》,都明確了產生者付費、違法違規的處罰標準,但是他們真的需要一款產品幫助他們更高效的抓住違法違規嗎?答案是否定的。
你說的很對,政策下來之后,還得有績效考核或管理指標,這樣才能落實下去。
我很好奇 市面上的部分鼓勵垃圾分類設備,有些返積分,有些直接返現,這類的資金提供方是政府還是企業?
最終肯定是政府。大多是政府出錢給積分運營企業,企業發給居民。也有些是政府直接交給社區運營積分,錢給社區。
那目前這類設備純純政策產物啊,畢竟沒有做到后續分類處置的流程,前期分的再好也是徒勞。
垃圾分類是環環相扣的,但是不可能全鏈條都交給一家企業運營,對于先分后混是有監管措施的,就看政府監管力度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