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 B支付如何合規?這里提供5種模式

16 評論 25472 瀏覽 151 收藏 19 分鐘

由于政策監管,To B的支付需要保證合同流、發票流、現金流都一致才能合法合規,所以相比To C的產品,需要在財務上做更多的考慮。本文以三流一致為討論的出發點,列舉5種常見的支付模式,希望拋磚引玉,能給同行朋友一點幫助。

(文章中提到的案例基本上都是從公開渠道了解到的,如果湊巧有這些公司的朋友讀到,又湊巧有冒犯之處,還請見諒和指正)

14年以前,互聯網處在野蠻生長期,類金融業務的合規性未引起監管機構足夠的關注。自從14、15年大量的P2P平臺倒閉、跑路,與此同時支付寶、微信的資金體量越來越大,傳統金融機構和社會輿論開始重視互聯網業務的資金安全問題。

在15年,監管政策開始要求P2P平臺將資金托管在銀行、第三方支付、基金等機構;16年,明確將支付寶、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定位為小額支付通道;同樣在16年,大批無支付牌照的互聯網公司因涉嫌“二清”被約談(蘑菇街、二維火、有贊等平臺都被央行約過)。為此,上規模又存在不合規操作的電商平臺可謂人人自危,直接導致支付牌照水漲船高,均價從幾千萬漲至幾億、十幾億。

所謂的“二清”指的是非銀行及第三方支付的機構從事支付業務。這種業務之所以不被央行允許,是因為機構可以隨時套現甚至是卷款走人,從而給大量用戶帶來損失。

舉例來說,像蘑菇街這樣的平臺以前可以引導用戶將金額充值平臺上的賬戶中(也就是蘑菇街的賬戶)。用戶發生消費后,金額并不是實時進入商家的賬戶,而是記錄在平臺上。在商家申請提現時,由平臺按照與商家的約定,扣減分潤后才將商家應得的部分打款給商家。在這種模式下,資金停留在平臺期間,平臺只要愿意,可以任意對資金進行處理。比如,房地產火了,就把錢提出來放進房市里炒房;股市火了,也可以把錢丟到股市里炒股。一旦賺了,皆大歡喜;即使虧了,還可以繼續吸引更多用戶存錢進來,拆東墻補西墻也能支撐一陣子。

正因為如此,“二清”廣泛存在于眾多公司中,成了大家都心知肚明卻不輕易放到臺面上說的秘密。也因為有較大的風險,且風險面在擴大,央行才頻頻出手。一眾互聯網公司也調轉船頭,開始走合規的路線。以下本汪就以工作經歷中見到的解決方案為例,來談談互聯網ToB業務中對資金流的處理方法。

一、 線下大客戶合同模式

這種模式由平臺方直接面向客戶提供服務,供應商僅作為平臺方的合作伙伴存在,不直接與客戶接觸?;蛘呤瞧脚_向客戶出售貨物,貨物由供應商提供。

由平臺方的大客戶銷售在線下與客戶協商好并簽訂合同,在合同中約定什么時間付款、用什么方式付款、付多少錢、開什么發票、什么時候開票、發票怎么給乙方、誰交稅點等相關事項。實際發生交易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只要合同流、資金流、發票流三項吻合(也就是金額、交易雙方等信息對得上),在財務上就是合規的。

平臺方完成以上的交易后,貨物的歸屬就轉移到平臺,之后平臺要怎么出售都可以,所以這種方式是最簡單和常見的。

二、 居間服務和三方合同模式

這種方式涉及到平臺和第三方供應商共同為客戶提供服務的,常見于居間的情況。

互聯網公司經常憑借自身的流量優勢做一些空手套白狼的生意。舉例來說,某公司是平臺方,名氣大流量大,想要吸引客戶到網站或者app上購買某種服務,這些服務不必由這家公司提供,而是由其它供應商提供。交易結束后,平臺方先抽取提成,然后將供應商應得的款項給對方。

這是鏈家租房采用的方式。租客、房東、鏈家簽訂三方協議,約定好租金、平臺服務費、押金等,一紙合同將各方的權益都說清楚,也把資金流向說清楚。對于平臺來說,服務費在交易現場就由顧客打入鏈家的賬戶中,金額與合同中一致,一般情況下顧客也不需要發票,所以合同、資金、發票是一致的,在財務處理上也沒有問題。

這種模式因涉及的關系方有3個,較難以協調,所以適用于偏線下的互聯網業務,如果是線上業務得使用第三種方式。

三、 互聯網代收代付業務

前兩年興起的很多O2O公司都是使用這種方式。以滴滴為例,平臺方在線下與B端用戶(也就是快車司機、專車司機)簽好合同或者協議,司機以合作商家的身份入駐平臺。顧客在平臺上下單坐車,完成交易后通過微信、支付寶等方式將車費打入滴滴平臺,滴滴在司機app上開放提現入口,當B端司機發起提現時再把錢打入司機的銀行卡中。乘客需要發票時,向滴滴申請,由滴滴為乘客開具發票。讀者或許有疑問,在流程中錢不是也停留在第三方平臺了嗎?難道不存在二清的問題嗎?為什么司機為顧客服務,開發票的卻是滴滴呢?

以滴滴的規模,如果存在二清的問題,早就被約談了。滴滴的模式之所以是合法的,是因為平臺是采用了互聯網代收代付的模式。也就是說滴滴完全可以解釋,車費都給司機了,司機可以隨時提現(順便說一下最近易道鬧得沸沸揚揚就是因為司機提不到錢);而且在實際進行交易的時候,乘客的錢也可能是直接進入了滴滴為司機個人開的(銀行)賬戶,只不過是走了滴滴的通道而已,而司機提現的時候才從此個人賬戶轉賬到了彼個人賬戶(司機自己開立的銀行賬戶)中;更何況滴滴現在也有支付牌照,就更加有恃無恐了。

這個模式能走得通有幾個前提,首先是滴滴與司機都簽訂了合同(至于司機和滴滴是什么關系,本汪不知道,很可能是對等的合作商關系)明確了雙方的權利;其次是司機都是個體戶,且每月的收入不超過3萬,所以司機才可以不用為乘客開發票,而是由做代收代付的平臺方來出具。讀者大概都知道,快車和專車的發票是向滴滴申請的,而出租車發票得在下車時找出租車司機要。那是因為出租車公司不屬于滴滴啊,出租車司機和滴滴之間也沒有合同關系。

滴滴模式的優點是可以少交很多增值稅(那是非常多?。。。。?,當然營業稅還是逃不了,不管有沒有毛利都得交。滴滴需要從收入中扣掉司機工資、扣掉補貼等等的款額作為利潤算增值稅,特別是當年狂補貼的時候,你敢相信它有利潤嗎?!這種模式一端是個人用戶,另一端雖然是B端,但是是個體戶,所以能走通。如果兩端都是公司或企業,這種模式也行不通,就得用第四種處理方式了。

四、 銀行子賬戶管理模式

上文說過蘑菇街被約談,在那之后平臺也走上了合規的路線(不得已而為之啊,要是沒人管,誰特么自找麻煩)。合規后的蘑菇街是通過第四方支付來搭建交易和支付流程的。何為第四方支付呢?第三方支付大家都知道,不就是支付寶、微信之類的么。第四方支付是個什么鬼?

就說中華民族是一個了不起的民族,但凡有利可圖就有不怕死的往前沖,但凡有勇士挑戰大眾的神經,國家就會出面把他滅了。之所以會出現第四方支付大體也是這個邏輯(哈哈哈,也可能不是)。

設想一下,大家都是第三方支付對吧,要不合作一下?(奸笑)反正用戶的錢存著也是存著,你缺錢的時候我借你點,我缺錢的時候你再借我一點,這樣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么?(再奸笑)借來的錢再用來做點其它的金融業務,簡直一個爽。這樣,就繞過了央媽,那還得了?!所以央行是禁止第三方支付之間的合作的。What?!原來微信支付寶不能互轉不是因為在干戰???當然不是,你見過其它第三方支付之間能相互轉賬嗎?那么第三方支付之間的錢要流轉起來該咋整?還是得通過銀行。

現在央行對第三方支付的定位已經明確了,就是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小額資金進出通道,而不能行使銀行職能。所以所有的第三方支付只能通過用戶綁定的銀行卡實現間接的資金流轉。而三方支付的所有的資金流動也在央行、稅務局等等機構的監管之下,一旦有個風吹草動,出現不正常情況,監管機構分分鐘找上門。

再回來說第四方支付。所謂第四方支付為面向于有支付需求的用戶提供解決多種方案的供應商,他們可以整合多種第三方支付或者銀行渠道,打包給客戶,從而使客戶在接入支付時更便捷。也就是說第四方支付既能對接銀行,也能對接第三方支付,將這些渠道包裝好后賣給客戶,收取服務費和手續費。

還是說蘑菇街。通過第四方支付的解決方案,蘑菇街在銀行開立兩類(或者只需要一類)賬戶:第一類是平臺的子賬戶,第二類(可選)是供應商子賬戶。一旦發生交易,流程這么進行:

首先說顧客是通過與平臺無關的方式(微信、支付寶、銀行卡)支付的并且是實時劃賬的情況(一般只適用于C2B2B),那么付款后錢先進入蘑菇街在銀行的賬戶中,在該賬戶中平臺已經設置好分潤的規則,所以錢進來后一部分(比如10%)留在平臺賬戶,剩下的(90%)劃入供應商在銀行的公戶中(只要合同約定好,私戶也可以)。如果不采用實時劃款給供應商的方式,也可以使用提現的方案,即把顧客支付的錢留在平臺在銀行開立的賬戶中,供應商申請提現時再把貨款轉賬給供應商。

然后在說一下用戶使用平臺“錢包”或者“余額”賬戶支付的情況(適用于C2B2B和B2B2B)。需要在平臺中開立三類賬戶,除了上述的兩種之外,還需要為客戶也開賬戶。如果客戶是企業,則和普通的開對公戶類似,需要提供三證、法人身份證等;如果客戶是個人,則只需要提供一張個人的銀行卡即可。交易分為兩個步驟,首先是充值,用戶通過其它支付方式將錢轉入上述開立的銀行賬戶中,同時平臺方將金額記錄下來并在“錢包”或者“余額中”展示給用戶;然后在支付時,需要用戶主動付款,將銀行賬戶中的錢先打入平臺在銀行中的賬戶,平臺賬戶按照設置好的分潤規則截留服務費,然后把供應商應得款項打如供應商的銀行賬戶中。

這種方式的優點是:1.所有的充值、支付都在銀行賬戶中,資金受銀行和國家部門的監管,因此完成了合規;2.因為是采用銀行內部轉賬的方式,所以支付時的費率低;3、供應商可以開戶也可以不開戶,對于個體戶來說比較方便。缺點也是有的:B類客戶開戶依舊比較麻煩,如果個人用戶要使用“錢包”功能,那么和微信支付寶一樣,需要先綁定一張卡。

對接第四方支付是相對比較高效的,一旦對接之后,各種常見的第三方支付方式(比如支付寶、微信、百度錢包、京東、分期樂等)都可以借助第四方一次搞定,省去分頭對接的麻煩。當然,如果讀者不怕麻煩也可以和第三方支付談,誰用誰知道,哈哈哈。

五、 第三方支付賬戶管理模式

 

 

本汪對接的是一家不太出名的支付公司。簡單地說,支付公司提供的方案和第四種比較像,也就是說三方支付在賬戶管理方面行使了一部分類似于銀行的職能。

在三方支付中,同樣開立三類子賬戶:平臺方賬戶、客戶的賬戶、供應商的賬戶,需要說的是客戶既可以是C端客戶,也可以是B端客戶,從業務角度看的話,其區別在于開戶的麻煩程度不同(其實都很麻煩…)??蛻舫渲岛?,錢進入客戶的賬戶,交易時,平臺方發出指令,錢從客戶賬戶劃入供應商的賬戶中,同時會按照分潤規則將利潤轉入平臺賬戶內。在整個流程中,平臺方是不能動客戶賬戶和供應商賬戶的,所以就解決的二清的問題。同時,為了保證用戶充值的金額能全部到賬、供應商提現能實現T+0、做充返營銷活動等需求,可以在三方支付內為平臺開立多個特殊用途賬戶。

在第三方支付中開戶和在銀行中開戶需要的資料是差不多的,所以對于平臺方,要讓客戶和上游供應商都提供開戶資料是一件相當痛苦的事情。如果想要省事,也只能是在與供應商的合同中約定好權責,然后允許供應商提供私人卡來收取平臺方的打款。但是這也只適用于不太正規的供應商。如果供應商內部比較規范,本身就會規避這樣的事情發生。畢竟,把公司的錢轉給個人,就存在個人卷錢走人的可能。

以上就是本汪接觸的5種情況,以后更加了解之后再慢慢補充和完善。

一般來說,采用什么方式需要考慮這些方面:

  1. 是否能使業務合規;
  2. B類用戶、C類用戶的充值、提現、轉賬每一類業務的手續費是多少,到賬的時間分別需要多久;
  3. B類用戶和C類用戶是否開戶便捷。

另外再補充一下:

  • 關于充值,用戶充值是需要向支付渠道支付手續費的,如果想實現充多少錢在平臺賬戶上就顯示多少,平臺需要墊錢;
  • 關于提現,提現一般是工作日T+1到賬,而且也是有手續費的,如果要實現T+0,需要和支付渠道談實現方式;
  • 關于轉賬,也有費用

哈哈哈,收費無處不在啊。

 

本文由 @霹靂 原創發布于人人都是產品經理。未經許可,禁止轉載。

題圖來自PEXELS,基于CC0協議

更多精彩內容,請關注人人都是產品經理微信公眾號或下載App
評論
評論請登錄
  1. 樓主你好,請問,微信和支付寶的服務商模式是不是你說的第四種

    來自江蘇 回復
  2. 大佬,能否講解的再詳細一點,pla5065246 我的微信,定重謝!

    來自北京 回復
  3. 學習了,之前我們也是做B端的大額支付,對接支付非常麻煩

    來自江蘇 回復
  4. 感謝樓主的總結

    來自北京 回復
  5. 有好幾個地方感覺不是太清晰。子賬戶開設問題,可能會根據公司的架構不一樣,開設的主體類型不同。開什么樣的賬戶,本質上是個會計科目有關系的

    來自北京 回復
  6. 代收代付的那個解釋地不夠詳細,實際上也很難處理

    來自浙江 回復
  7. 微信:15323413413

    來自江蘇 回復
  8. 這是我的微信,如果方便,加我一下,請多指教。

    來自江蘇 回復
  9. 請教一下。我們公司目前在做ToB業務,準確說是B2B2B平臺。關于合規問題,看到你的第四種方式“銀行子賬戶管理模式”,有一個問題:
    比如我們平臺和中行合作,那么平臺,供應商,需求商都需要開中行的對公賬戶。在分潤的時候,是銀行監管自動扣款,還是平臺操作呢?如果是平臺自己操作,那么平臺也有可能卷錢走人。如果是銀行監管自動劃款,那么如何同銀行合作,需要簽什么樣的合同呢?

    來自江蘇 回復
    1. 看銀行方案,會有限制的

      來自四川 回復
  10. 很全面

    來自江蘇 回復
  11. 您微信號多少,能加一下你嗎

    來自廣東 回復
  12. 樓主做支付嗎?

    來自重慶 回復
    1. 不是的,只是負責過產品中的支付流程、第三方支付對接

      回復
  13. 樓主考慮業務流程是不是忽略了商業本質 ??

    來自福建 回復
    1. 此話怎講?

      來自北京 回復